媒体融合背景下法治新闻报道的提升策略
2021-11-27张伟琨
张伟琨
法治新闻报道是重要的新闻类型之一,因其报道内容多具有突发性、反常性、冲突性,极易引起社会关注,在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的日常版面中,是不可或缺的新闻题材。同时,法治新闻报道作为传播法治信息的重要媒介,无疑又是全民普法的有效工具。在媒体融合发展的大背景下,法治新闻报道如何在新媒体端推陈出新,创新发展,成为很多媒体机构及从业人员的新课题。笔者拟从一些法治新闻报道融合传播的典型案例出发,探讨这一工作的路径和方法,以及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移动优先,抢占落点
在融媒体时代,互联网传播载体层出不穷,各类新闻客户端、微信、微博,以及抖音、快手等互联网平台成了法治新闻的重要传播地。互联网传播速度快、范围广,使得法治新闻传播突破了时空限制,对传统媒体形成一定冲击。对于突发重大法治新闻事件,主流媒体要有高度的新闻敏感,统筹采编力量,做好移动端的首发,积极抢占第一落点。
2020年2月24日下午,江苏广电总台《法治在线》栏目组接到南京市公安局临时通知,一小时后将在南京市刑警支队会议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只限几家主流媒体参加,内容暂时保密。虽然信息寥寥,制片人敏锐感觉到“这条鱼”不会小(后来的报道证明,警方要发布的是一件重大案件的破获消息,新闻效应巨大)。当时正值疫情防控关键时期,总台新闻采编部门采取A、B班轮流值班制,采访人员较少,栏目组迅速组织调配精干力量,派一组资深记者前往发布会现场采访,另外安排一组编辑,与前方配合组织画面素材,同时联系荔枝新闻客户端编辑部门,随时准备短视频和网络图文发稿。
在多方采编力量统筹合作下,当天16时左右,在新闻发布会刚开始不久,记者就在会议现场第一时间复制警方刚公布的抓捕视频,向荔枝新闻客户端传稿。一分钟后,图文加视频的稿件《命案必破 南京警方破获二十八年前南医大故意杀人案》在总台自有新媒体首发,该新闻当月全网总阅读量超3000万,连续数月保持荔枝新闻阅读量之冠,被各大主流网络媒体转载推送,登上热搜榜前列。当晚各电视新闻栏目又集中对这一案件进行了报道,在网络媒体的预热下,均出现收视新高。
接着,总台下属各广播电视新闻栏目、荔枝新闻客户端、“江苏新闻”等微信微博公众号,又紧紧抓住第二落点,对该事件的后续进展进行连续深度报道,同时制作短视频,分发到微博、抖音、快手等平台,使这一法治新闻事件实现了充分的融合传播。
这一案例启示我们,在媒体融合发展趋势下,传统媒体应充分发挥技术优势,利用新媒体传播规律,拓展法治新闻的采编及传播方式。最为典型的方法就是“社交媒体+短视频+传统媒体”。在新媒体领域,充分利用微信、微博和各类短视频平台,微信微博可以第一时间抢发新闻,内容呈现采取“文字+音频/视频”等多种方式表现,推送的新闻标题须更加网络化,注重趣味性和简洁性,同时可以将节目中法律顾问和节目嘉宾所提出的重要内容用短视频进行呈现。在传统媒体领域,则要发挥主流媒体的传统优势,注重新闻内容的深度挖掘和分析评论。同时,做好与新媒体的有效互动,形成融合传播的持续效应。实践证明,这一方式起到了较好的融合传播效果。
二、内容把关,拒绝“反转”
“当前我国法治新闻媒体的覆盖面积越来越大,因此在报道重大事件时,媒体团队必须谨慎,保障事件的真实性和时效性,一些突发事件首先会被非法治媒体报道,尤其当前微博微信等传播途径广,传播代价小,大众可以实现一秒传播,这种问题可能导致法治新闻在传播上受到其他因素的影响。”[1]法治新闻报道一般故事性较强,案情牵涉细节多,记者在进行采访时要力求证据充分,多方求证核实,绝不可听信一面之词,或者加上主观性的判断臆测。主编、制片人要把好稿件审核关,事实稍有偏差,内容谬之千里,在网络传播环境下,如被一些自媒体拿取后添油加醋,夸大其词,就会带来不可估量的负面效应。
2020年11月15日,河南原阳县靳堂乡娄凤鸣村发生一起致6人死亡的凶杀案,然而,就在原阳警方全力以赴侦破此案的同时,却有一些媒体发布网络新闻报道称“嫌犯尸体找到了”“正在尸检”,这些媒体所传播的“原阳凶杀案嫌犯尸体被找到”的消息均来自某新闻客户端,而后“原阳凶杀案嫌犯尸体被找到”迅速被官方辟谣,但是这一未经核实就发布的虚假消息,经过大量肆意传播,误导了当地群众,也给案件侦破带来负面影响。
2020年12月18日,浙江一名微博网友发布视频,称自家的孩子在广场的一家蹦床店被一名男孩打了,这段男孩殴打四名女孩的视频被国内一些媒体转载并进行报道后,引起网友热议。起先,网友批评男孩的父母管教无方,网上各种责骂和骚扰纷至沓来。然而,新闻在两天后发生反转。当事另一方也就是男孩的母亲把完整的视频放到网络上,视频中可以看出:女孩为了霸占蹦床,不断驱赶这位小男孩,甚至用皮球多次砸小男孩,随后,七岁男孩还击四名高他一头的女孩。网上的舆论立刻呈逆转之势。随后,炒作的媒体也悄悄删除了两天前的文章。
如果一篇新闻尤其是法治类新闻报道材料过于单一,草率把事件定性,未能多方核实,甚至其中有大量失实信息,在融媒体舆论环境下,极易引发“滚雪球”式的信息传播负面效应。很多法治新闻,往往都是社会舆论焦点事件,出现反转现象,不但影响媒体公信力,更令网络的清朗成为奢望。
从这些典型案例可以看出,主流媒体在面对突发法治新闻事件时,必须坚决抵制“噱头营销”以及“标题党”等不良传播方式,避免盲目追求新闻效应。内容把关的重要性需要一再重申,在新闻采编制作流程中,要求记者严把采访关,编辑严把制作关,主编严把审核关,如此才有利于保证法治新闻报道内容的深度,还原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对各类违法犯罪行为起到有效的震慑作用。
三、专业报道,减少争议
由于法治新闻涉及的内容题材与法律问题乃至刑事侦查、案件审判等息息相关,因此,报道的专业性要求很高。
2020年6月9日,据某新闻栏目报道,南京警方于近日抓获一名利用航班延误实施保险诈骗的犯罪嫌疑人李某。经查,李某自2015年起用亲戚朋友的身份信息,靠自己估摸成功的近900次飞机延误,累计骗取保险理赔金高达300多万元。她因涉嫌保险诈骗罪和诈骗罪被警方刑事拘留。
对于李某是否构成犯罪,在法律界引起争议。然而,6月12日,“@南京鼓楼警方”发布通报称,李某曾从事航空服务类工作,多次伪造航班延误证明等材料,虚构航班延误事实,骗取巨额保险金,目前检察机关已提前介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该通报发出后,舆论场中针对李某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的争议声音减弱,部分此前持异议的法律人士的态度发生转变。事实上,如果在报道中,记者能对这些关键信息进行披露并进行法理解释,就不会引发如此大的舆论质疑。
在纷繁复杂的舆论洪流中,针对此类案件的报道,主流媒体始终需要保持定力,牢牢守住真实性、合法性以及社会公益性的底线,既要及时满足公众的合理知情权,也要严格遵循司法程序正义,遵守新闻伦理。新闻媒体一味拼速度、抢热点并不可取,更应该坚持和秉承的是专业精神与公信力。
“法治新闻报道团队可与一些公检法机构、专业律师事务所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在撰写报道、制作视频时,多向法律界人士请教,由他们提出相应的修改意见。我国法律条款处在不断更新、修订的状态,法治新闻工作者也要及时更新自己的法律知识,同时,加强对传播学尤其是网络传播规律的学习,进一步提高法治新闻融合传播的专业水平。”[2]
综上所述,在媒体融合发展的大环境下,法治新闻报道拥有了更为广阔的传播途径,其所承担的责任和使命也更加重大,因此,作为主流媒体的法治新闻工作者,要不断强化自身的专业素养,积极投身融合媒体传播,在实践中提高法治新闻报道水平,守好舆论主阵地,为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注释:
[1]张秋滢.探析新媒体语境下改善法治新闻报道的对策[J].新闻传播,2020(03).
[2]李萍.新媒体时代电视法治新闻转型思考[J].中国报业,20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