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抗震加固实施进展与存在问题
2021-11-27吕郁昕蒲小武王平王兰民柴少峰
吕郁昕 蒲小武 王平 王兰民 柴少峰
法规政策地震具有突发性和不可预测性,中强以上地震就会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威胁,严重破坏社会经济发展,影响社会秩序。1920年12月16日20时06分,宁夏固原市原州区和海原县发生Ms8.5级特大地震,震中北纬36.5度,东经105.7度,震中烈度高达12度,共造成28.82万人死亡,约30万人受伤,毁城四座,数十座县城遭受破坏。海原和固原为极震区,其中海原县死亡7.3万余人,人占全县人口的59%,占总死亡人数的31.2%。地震还压死大量的牲口,造成大量房屋倒塌[1-3]。由于地震的巨大破坏力,目前世界各国都视有效组织防震减灾行动为保障人民生存权和社会经济稳定发展的重要任务。
地震是目前人类无法预报和控制的自然现象,但通过改善房屋设施的抗震性能可使地震灾害程度控制在人类的掌控范围内[4-6]。2018年10月10日,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对我国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做出了全面部署,针对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推动建设九项重点工程,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是其中之一。为加快推进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实施,由甘肃省应急管理厅、甘肃省地震局调研人员组成调研组,赴宁夏回族自治区以座谈会、现场查看等形式,对宁夏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风险排查等相关措施和政策进行详细了解,分析论述实施该工程的典型经验、存在问题与困难,探索加快推进工程实施的保障机制和法规政策。其中选取了吴忠在建幼儿园、碧桂园住宅小区和应急避难场所等就抗震设防和房屋抗震采取的措施等情况进行了现场调研,查看了施工设计图纸、工程抗震设防标准,地震高烈度区房屋抗震措施等,特别对建构筑物在抗震加固中所采用的构造措施、施工工艺,结构性能及砌体填充安全性进行了详细了解。
1.宁夏推进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抗震加固工程的工作进展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各相关职能部门积极贯彻落实灾害防治工作和中办文件精神,加大决策部署力度,积极推动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建设重点项目工作。结合抗震设防盐池县为6度、彭阳县为7度、其他各县(市、区)为8度的实际,城市地区通过棚户区改造和旧城改造项目,拆除重建或加固改造了抗震设防不达标的居民小区与公共建筑。广大农村地区通过整合扶贫攻坚项目,结合危窑危房改造、特色小城镇、美丽小城镇、美丽村庄、人居环境整治等城乡建设重大项目,房屋设施抗震不设防的情况得到根本转变。
1.1 明确分工方案,落实工作布局
2019年7月17日,宁夏应急管理厅针对机构改革后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建设重点项目进展缓慢的问题,提请自治区党委财经委出台了《关于落实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建设重点项目的实施方案》,将8项重点项目分解落实到27个责任部门,明确了各重点项目的牵头部门、配合部门、任务分工,确保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建设3年见成效。2020年5月20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全区抗震宜居农房改造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了农房抗震宜居改造的工作要求、改造方式、建设标准、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2020年7月22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普查的对象和内容,部署了普查的时间节点,安排了普查的组织实施,并提出了经费保障要求。吴忠市结合本市实际,谋划工程实施内容,编制了《吴忠市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结社重点工程实施方案》,将八大工程分解为30项具体任务,明确各项责任、完成时限、具体要求。
1.2 统筹工程实施,完善协调机制
宁夏应急管理厅将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建设重点项目(八大项目)分解为30项具体任务,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由应急厅总牵头,该项工程具体被划分为四项具体任务:开展抗震性能调查、提升新建工程抗震能力、农村民房抗震宜居安全工程、规划建设应急避难场所,分别由发改、住建、应急和地震部门牵头,应急厅督办项目总体推进实施。宁夏地震局针对自治区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建设重点工程的重点任务分工,明确了每项重点任务的单位内部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给出保障措施建议。
1.3 开展安全排查,制定改造方案
宁夏发改委积极开展了油气管线、异地搬迁项目的地震安全排查工作,积极争取中央、自治区统筹建设应急指挥系统。宁夏住建厅组织专业技术队伍开展了城市及农村地区房屋地震安全排查,确认D级危房38万平方米,成立危房改造督查组,制定抗震宜居农房改造方案,结合扶贫攻坚确保所有农村危房年底清零。宁夏地震局牵头推进地震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和抗震性能普查,对重大建设工程、重大基础设施、危险化学品企业、次生地震灾害等进行地震风险评价,对重点地区地震可能产生灾害损失进行预评估,建立动态风险数据库。吴忠市积极开展居民小区、电力电信网络、水库大坝等房屋设施抗震性能排查工作,已基本完成医院、重要交通生命线、隧道桥梁的排查工作。
1.4 争取专项资金,推进除险加固
宁夏交通厅加强了六盘山地区地质灾害、桥隧抗震性能排查工作,开展了高速公路、铁路桥隧的健康检测和地质灾害监测,安排行业专项资金对危桥进行了除险加固。宁夏水利厅综合考虑防洪标准、渗水渗压、抗震设防标准,定期对全区水库、堤防、泵站进行隐患排查,对有安全隐患的争取国家专项资金进行了除险加固。
1.5 提升抗震性能,建设抗震房屋
提升新建住宅和公共设施抗震防灾能力,严格执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标准,按照住建部要求,由建设单位委托施工图审查机构对抗震性设计进行审查,并作为施工图纸审查合格的必要条件。深入开展农村危窑危房大排查,统筹落实防震减灾、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的部署和要求,以加固改造、原址翻建、异地迁建、房屋置换、公租安置“五个一批”的方式进行改造,建设抗震宜居农房。2019年来,吴忠市一市三县一区共完成10008户危房改造任务,完成投资额6.25亿元,明年将以5‰的增长率进行改造。
2.宁夏推进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抗震加固改造经验
当前,各部门持续加大房屋设施加固改造的决策部署和经费投入力度,已经初步形成了分领域的房屋设施加固管理机制和投入渠道,在政策导向、组织管理和工程实施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基于良好的实施基础,只需加强统一规划、规范标准体系、政策支持,就能确保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顺利实施并取得实效。
2.1 自治区党委高度重视,领导有力
宁夏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统筹推进九大防灾减灾工程。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对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的实施推进进行全面部署,总体负责。
2.2 各部门协调配合,权责明晰
自治区相关部门在自治区党委的正确领导下,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各负其责,积极对接协调,加固工程结合宁夏实际整合项目,实现易发区房屋设施抗震加固全覆盖。
2.3 强化监督,动态监管
宁夏回族自治区将加固改造工程列入政府效能考核,党委政府督办,并制定房屋设施加固改造统计制度,每月报送,动态掌握实施进展。对于已批准建设的工程项目公开公示,全面接受社会监督。
2.4 结合政策,落实任务
农村民房的抗震加固改造与脱贫攻坚、美丽乡村建设同步规划推进。城镇房屋设施的抗震加固改造结合棚户区改造和危旧房改造项目来推进实施。
2.5 行业推进,除险加固
行业部门风险排查和加固工程管理长期坚持、工作扎实,为确保三年取得实质成效的目标打下了很好的基础。水利、交通等部门结合行业除险加固项目进行了水库大坝、堤防、桥隧的抗震加固改造。
2.6 源头管控,杜绝隐患
为加强建设项目前期阶段的质量安全控制,吴忠市发改委要求建设单位在项目可研报告中增设工程安全分析,对工程质量安全的重大风险进行专门分析。对于新、改、扩建的有关油气传输管道行业规划布局的生产项目,要求将安全生产手续作为开工建设前置程序。该市敦促煤矿和危化品厂库企业开展自查工作,并对新建危化品项目预评价提出必须达到地震设防八度以上的明确要求。
3.存在的困难
3.1 抗震加固改造造价成本高,资金筹措难度大
抗震加固工作需要大量的抗震性能普查、抗震鉴定与评估和抗震设计等费用,而抗震改造实施过程中的抗震构造措施增设与改造、配套附属工程的拆改与恢复,则需要更多的资金,仅靠中央与地方财政资金远远不够,需要社会资本进入,但相关配套政策不明,资金盘活难度大。
3.2 任务重、时间紧,统筹难度大
房屋设施加固工程涉及面广,投入成本高,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当前项目、资金的储备不足,多数任务的实施方案没有出台,统筹难度加大。
3.3 缺乏技术专家团队,技术支撑不够
加固工程需要强有力的技术专家团队支撑,尤其在负责项目实施的市县一级,不仅需要技术专家团队,还需要大量懂技术、会施工的技术工匠。
3.4 涉及利益主体多元化,居民改造意愿难以协调
城镇房屋以私有化为主,产权关系复杂,利益主体多元,改造协调难度很大。改造会影响房屋使用,减少使用面积,民众对该工程存在抵触心理。
4.意见建议
(1)建议中央加大对西部地区在资金、金融、项目、政策方面的支持力度,积极争取中央和地方经费支持和项目立项,完善相关政策、标准体系,多措并举,健全实施保障机制。
(2)设计涵盖中央、地方、行业部门的抗震加固信息共享机制,为全面开展加固工程打好基础,对后期的房屋加固工程提供全面、专业加固建议方案,确保后期加固工程顺利进行。
(3)加大技术团队力量建设,抽调处理地震、地质灾害、工程加固、行业隐患排查等专业技术人员组建专业技术团队,为加固工程实施提供专家团队的技术支撑。
(4)建议将凡涉及房屋设施改造加固的项目全部纳入抗震加固工程,整合资源,总体规划,统筹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