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介时代下的再创作
2021-11-26薛凯文于玉
薛凯文 于玉
近年来,网络新媒体技术在国内掀起了一股热潮,成为具有各个年龄阶段受众人的新媒介技术。微博、网络短视频等网络媒介更是成为人手必备的娱乐工具。这些娱乐工具的通用素材就是影像,它是比文字更直观让人类有所感受的表现形式。当今网络时代,人们利用手中的手机以较低的成本拍摄影像素材,再通过与网络上已有影像素材的拼合进行影像再创作,甚至不需要自己拍摄,直接通过网络中影像的再创作就可以获得一个在网络上评价不错的影像作品。这种现象不是个例,它普遍存在于我们现在平民化、低成本化的影像创作当中,让创作门槛高的摄影术逐渐走向一个普及的状态。
从19 世纪艺术品机械复制时代的来临到当代网络新媒体技术的兴起,从起初人们只是单纯地使用摄影术强大的复制能力,将影像复制致使其失去“灵光”,到当代艺术中创作者对“灵光”的彻底淡化,机械复制在当代影像创作中完全被普及化。机械复制技术延伸了人体的功能,但是,在某种意义上说它却瘫痪了被延伸的肢体,人们通过手机就可以轻松进行影像创作,并在这个过程中,大量复制使用各种流行、热门的影像元素进行再创作,虽然这大大减轻了影像创作的成本,但却降低了影像创作的平均质量,逐渐局限了人们的创作思维,使人体对艺术品的创作能力、审美能力逐渐退化。此外,羊群效应使得这种影像再创作作品被更广泛的复制并传播,致使出现观看者视野被局限,从影像中获取有效信息单一等弊端。反之,艺术家有效地利用了影像再创作的优势,通过再创作为影像注入新的思想和生命,产生了新的命题,从而在社会中产生一定的效应。
“再创作”又称“二次创作”,英文为derivative work,在艺术创作中它是指使用已经存在于世的艺术作品进行再次的创作并赋予其新的意义。从艺术创作的角度来讲二次创作并非抄袭现象,也非通过剽窃他人的创意来当作个人的艺术创作作品,它是明显甚至刻意地针对某一个作品或以某一类作品为焦点,将新的思想注入其中并赋予新的意义。由此,我们可以确定“再创作”并不属于是一种抄袭的现象,反而它会赋予影像更新的意义,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是促使影像创作进步的一种手段。追溯整个影像史,这种“再创作”影像作品的前身应该是机械复制时代的艺术品,当时的艺术品仅仅是无创意且完全一比一式的复制,直到今天我们依然可以看到这种复制的手段。瓦尔特•本雅明在其著作《机械复制时代的艺术作品》中写道:“从19 世纪开始,摄影术、电影艺术等的出现,推动了机械复制技术的发展,不同的复制技术又显示出不同的艺术效果。”正是在这样的基础之上,我们今天才能够在网络新媒体中轻松的使用“再创作”的手段来使得影像得到意义上的升华。在相同时期,罗兰•巴特的书中出现了“挪用”一词,艺术家把挪用作为创作方式,他们会把碎片化的信息进行分类与分析,将可以使用的部分进行提取,进行再次组合并进行创新意义的解读,以新的方法对艺术作品进行新的定义。在这里我们所提到的“挪用”,其实,就是我们所说的“再创作”中所需要完成的第一步任务,将艺术家现有的影像元素进行“复制”之后再“转移”至新的艺术作品当中,进行最终再创作的完成。当今网络新媒体时代,大众普遍拍摄的短视频也具有较多的“挪用”现象,短视频中的“画中画”功能是最鲜明的一个表现,通过将他人视频中的影像片段挪用进入自己的视频作品中去,进行有机的结合,从而达到影像的再创作,但这种创作功能的弊端在于完全的挪用并不加改动从而使创作出来的视频不具有太高的艺术价值。
在后现代主义艺术作品创作中,“挪用”是其至关重要的一步,它可将某一种文化语境条件下的艺术作品或现成品当作再次创作的材料进行二度创作,创作主题多以目前热门社会话题作为内容来体现出创作者的个人思想,可以在新的语境环境下形成一种符合现代思想的新的含义,这是目前一种新型艺术创作方式。所以,由此可以看出,在网络新媒体还没有兴起的时候,我们的影像艺术就已经开始通过“挪用”的方式来进行创作了。这样的挪用手段相对有一定的艺术价值,在我们目前的网络短视频创作中,常见的方法是在原有的短视频作品基础之上赋予个人见解以及新的意义,让作品得以二次的重现。
从另一个角度来分析,时至当代,这种利用“挪用”对艺术品再创作的方式更加夸张,安迪•沃霍尔不像印象派梵高、莫奈那样通过个人的创作灵感从周围的环境中来寻找主题进行完全创新的画家,他并不是这样的创作思路,而是在别人已有的作品上再次创作艺术,从此就出现了“现成艺术品”这一种艺术表现形式。由此可以看出,这种“再创作”不仅仅是在影像领域之内进行的,它也可以是跨领域的,从目前的网络新媒体艺术作品中,我们也可以清晰地看到借助绘画元素进行影像再创作的例子,这大大丰富了影像再创作的形式。
当下,摄影技术逐渐普及化,它不再是一个神秘而不可靠近的艺术,人手一部手机的时代,大家随手就可以进行“业余”影像创作,对于“业余”这个词来说,它可被视为“专业”的对立面,它不在职业摄影或专业摄影的定义范围之内,不完全符合摄影职业化的生产目的、审美标准、价值体系以及具体流程。最重要的是它发生并作用于个人、家庭或者群体的日常生活,其重心在于将影像“拍下来”而非“制作”;其次,针对其审美层面,“业余”是一个范围,它从拍摄者单纯的不会拍摄或随手乱拍一直延伸到摄影爱好者这样的层面,这其中的审美标准是从传统的摄影审美中所构建起来的。所以,对于“业余爱好者”或者都无法界定为爱好者的“业余拍摄者”来说,这一人群的影像再创作作品对整个影像的发展其实是可以起到推动作用,而并非是单一的阻碍作用。
从胡园的《短视频社交平台与未成年用户调查报告》来看,类似“抖音”这样的网络平台用户主要是年轻人占大部分比例,19 岁以下的用户占20%,不在少数,20-24 岁的用户占33%,在整个人群中占最大比例。而类似“抖音”这样的网络新媒体短视频平台中,影像再创作是他们对短视频进行创作的主要手段之一,从这个数据可以证明影像再创作对青少年以及青年人群是有较深刻的影响。而对于这个年龄段的人来说,尤其是青少年阶段,他们还没有建立一个完整的个人价值观,影像的质量以及引导性对于他们来说是非常重要的。而青年阶段人群,虽然具有个人价值体系,但影像却对他们的思想、生活态度有着重要的引导意义,所以,综合来看这对这一代人价值观的建立,审美的培养有着重大的意义。因此,影像再创作对于影像的发展是促进还是阻碍也变得尤为重要。
走向当今网络新媒体兴起的时代,各个年龄阶段的民众都在使用网络平台上传影像作品或观看影像作品。业余视频创作者或者一些自媒体企业账号,更偏向于通过挪用图像或截取某一段视频来进行拓展性创作,将视频的意义得到延伸,这本质上也是一种影像再创作的手法。这种剪辑与再创造的行为是为了满足个体以便捷方式获取在网络环境下用心表达自己的需求。由此可以推断,在普通民众中影像再创作的方法已经完全被推广开来,人们通过这种方法不是从艺术的角度去创作新的艺术作品,更多的是利用这种网络新媒体时代给人们带来的习惯性的影像创作方式来进行个体内心的表达,是本体内在的一个输出口。同时,这也帮助丰富了影像创作题材、范围、手法,加快了影像的发展脚步。
既然是本体内在的输出,那么对于这些影像作品的审美又是一个不得不关注的问题。如今,这个网络极度发达的时代里,观看短视频已经成为各个年龄阶层的人物的必备技能,在享受短视频的过程中,我们不但获得了画面的信息,同时,还受到声音的联系,在这个过程中无论是画面还是声音对我们人类的感官都是有一个刺激性的,观看者作为影像审美主体,直观地接受了短视频带给我们的视听感官刺激,但是,目前在平台中也不乏包括大量的劣质使用再创作给我们带来低质量审美效果的影像作品,这对影像的发展起到了一种阻碍作用,对低年龄层次观看者的审美水平也造成了不良影响。
“再创作”的影像制作方式在当今网络新媒体时代对于短视频的发展具有一定促进作用,不管是专业视频创作者还是业余爱好者通过“挪用”的方式对自己的短视频赋予新的意义,在目前的创作语境下来说这对短视频的发展具有一个促进和刺激的作用,使整个的创作环境一直处在一个竞争强、高速发展的状态。但是,若对短视频题材不加强把控,它对青少年对于文化的接受与传播上起到一定的负面作用,所以,“再创作”对于短视频具有丰富且多面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