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代初“前苏区”的土改:以赣南为中心的考察
2021-11-26黄伟英陈意新
黄伟英 陈意新
提要:新政权建立之初,各级政府土改文件中称经历过土地革命的区域为“前苏区”。“前苏区”民众有浓厚的再次“变天”之忧。土改工作队员用心理学上的暴露疗法,引导民众诉“变天”之苦以打破动员僵局。部分“老革命”和烈属提出了报“变天”之仇的政治诉求和给予物质补偿的经济诉求;土改中,新政权主持了平复以满足其政治诉求,给烈士分田回应了烈属的经济诉求。在此过程中,新政权以前所未有的力量向“前苏区”基层社会渗透,迅速地获取了乡村民众的支持,新生的政权得以巩固。
新中国建立后,国内外学术界致力于探讨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取得成功。在西方学界以及日本学者的探讨中,中共领导的土地改革是其研究的一个重要领域。有些学者对土地改革的过程进行了生动的记录和考察,(1)[美]韩丁(William Hinton)著,韩倞等译:《翻身——中国一个村庄的革命纪实》,北京出版社1980年版;[加]柯鲁克夫妇(Isabel and David Crook)著,龚厚军译:《十里店——中国一个村庄的革命》,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Brian DeMare,Land Wars,The Story of China’s Agrarian Revolution,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2019.有些学者则考察了土改在中共建立政权过程中所发挥的积极作用。(2)[美]杰克·贝尔登(Jack Belden)著,邱应觉等译:《中国震撼世界》,北京出版社1980年版;[美]胡素珊(Suzanne Pepper)著,王海良等译:《中国的内战——1945—1949年的政治斗争》,中国青年出版社1997年版;[美]黄宗智(Philip.C.C.Huang):《中国革命中的农村阶级斗争——从土改到文革时期的表达性现实与客观性现实》,《中国乡村研究》2003年第2辑,第66—95页。日本学者田中恭子在肯定土改发挥的积极作用的同时,考察了其急进性的一面。[日]田中恭子:《土地と権力:中国の農村革命》,名古屋大学出版会1996年版。与国外学界一样,国内学界也很重视土改在中共建立与巩固政权过程中所起的作用。(3)郭于华、孙立平:《诉苦:一种农民国家观念形成的中介机制》,《中国学术》2002年第4期,第130—157页;张鸣:《动员结构与运动模式——华北地区土地改革运动的政治运作(1946—1949)》,香港中文大学:《二十一世纪》(网络版)2003年6月号;罗平汉:《一九四七年下半年解放区土改运动中的“左”倾错误及其纠正》,《中共党史研究》2005年第2期;黄道炫:《洗脸——1946年至1948年农村土改中的干部整改》,《历史研究》2007年第4期;杨奎松:《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史研究1》,江西人民出版社2018年版,第6—164页。在研究深入之时,中国广袤的地域和明显的区域差异使得区域研究成为部分学者的研究取向。为了突显各地土改的特殊性,有些学者把土改置于具体的区域社会历史脉络中进行研究。(4)秦晖:《封建社会的“关中模式”——土改前关中农村经济研析之一》,《中国经济史研究》1993年第1期;张小军:《阳村土改中的阶级划分与象征资本》,《中国乡村研究》2003年第2辑;刘诗古:《国家、农民与“工商业兼地主”:南昌县土改中的“清算”斗争》,《近代史研究》2013年第4期。
本文旨在探讨“前苏区”土改的特殊性及其对于新政权的意义。“前苏区”是指1930年前后进行过土地革命的区域。新政权建立之初,各级政府在土改文件中称此类区域为“前苏区”,非常重视“前苏区”土改的特殊性,并就此问题进行专题调研。学界对“前苏区”土改却很少关注,现有的少数论著通常忽视了“前苏区”的特殊社会历史背景。(5)万婷婷考察了瑞金沙洲坝村的土地改革,但忽略了“前苏区”的特殊历史背景及其影响,万婷婷:《瑞金沙洲坝村土地改革研究》,江西财经大学2010年硕士学位论文;张宏卿的专著更多地偏重于政治理论的探讨,而未落实到“前苏区”土改的特殊性,张宏卿:《乡土社会与国家建构——以新中国成立初期原中央苏区的土改为中心的考察》,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6年版。在中国共产党及其政权主导下的全国性的土地改革运动中,各地的土改呈现出颇多的共性,这是不言自明之理。但是,与未经历过土地革命的区域相比,“前苏区”土改中的特性也不应被学界忽视。土改中,“前苏区”民众的心态有何特殊之处?土改工作队如何利用民众的特殊心态引导民众诉苦,从而打破土改动员壁垒?新政权建立之初,“前苏区”民众表达了哪些特殊的政治和经济诉求?土改中,新政权如何回应其诉求?这些是本文所要探讨的问题。
为了避免因研究区域过于广阔而导致具体研究无法细致深入,本文把“前苏区”土改研究置于赣南区域社会中。赣南位于江西省南部,土地革命时期大部分为苏区县,尤其是其中的瑞金、兴国、宁都、于都(6)于都1957年以前称雩都,因此,凡涉及1957年以前该县的历史,本文都用“雩都”。、石城、会昌6县,是土地革命时期中央苏区的核心区域。1950年,赣西南行署(7)1949年9月至1951年8月,赣南各县市归赣西南行政公署管辖。《江西省行政区划志》编纂委员会编:《江西省行政区划志》,方志出版社2005年版,第86—88页。在分析苏区问题时,曾以宁都分区(8)1949年设立宁都分区,辖宁都、瑞金、会昌、兴国、雩都、石城、广昌、寻邬等8县。为例,在预估了该区域参加土地革命人数后得出一个结论:“这个地区三分之二以上的人口和我们有关。”(9)《苏区问题》,江西省档案馆藏:《赣南行署、兴国、铜鼓县苏区农村情况调查报告及九江市情况》,035/3/084,第2页。因此,赣南堪称考察“前苏区”土改特殊性及其对于新政权的意义这一学术问题的典型区域。
一、“前苏区”土改中民众的再次“变天”之忧
土地革命失败后的历史赋予“前苏区”民众的特殊心态是研究该区域土改需要认识的第一个问题。李里峰曾引用一句话——“贫农欢喜,中农怀疑,富农怕斗,地主怕死”——作为研究华北土改期间各阶层的形势判断和行为选择的一个基本出发点或普遍心态。(10)李里峰:《“运动”中的理性人——华北土改期间各阶层的形势判断和行为选择》,《近代史研究》2008年第1期。这种类似的民众心态在“前苏区”土改中同样存在,不复赘述。这里所谓“前苏区”民众的特殊心态,主要是指该区域大部分雇农、贫农、中农的心态;地主、富农及少部分因各种原因在土改中被斗争的雇农、贫农、中农在土改中的心态属于另一个值得考察的议题,当另文探讨。
新中国建立之初的土改中,“前苏区”民众心态的特殊之处表现在有浓厚的再次“变天”之忧,其重要缘由是土地革命失败后乡村社会关系的一度紧张。土地革命时期,不少地主、富农逃离苏区。1934年11月,在南京国民政府“收复”会昌后,国共之间在赣南的战争落下了帷幕,革命时外逃的地主、富农纷纷回乡。尽管官方规定“回乡民众不准向在乡民众追究被匪损失”(11)《蒋委员长颁布标语晓谕匪区民众》,《江西民国日报》1934年3月10日,第2版。,认为“此种旧恩旧怨,清算无由,应一笔勾销”(12)《石城善后工作纪要(续)》,《江西民国日报》1934年11月3日,第4版。,但回乡的地主、富农向革命期间的在乡民众追究损失、寻仇报复的例子比比皆是。1935年初,任江西绥靖预备军代总指挥的罗卓英称:“最近收复地方有自动义勇队者,然多数为寻仇报复,拉牛宰猪,擅自逮捕,甚有格杀不赦,俨然成为地方军事与民刑诉讼最高机关之现象。”(13)《准驻赣绥靖主任电请取缔流氓地痞自动义勇队寻仇报复种种不法情事等由令仰严予取缔》,《江西省政府公报》1935年第115期(1935年2月13日),第10页。以雩都县为例,仙霞区的方化明因参加过苏区工作,被打得遍体稀烂,丢入河中淹死。(14)《雩都县土改总结》,于都县档案馆藏:《于都县关于土改工作的工作计划、总结、报告》,1/1/1,第1页。1950年代初的土改档案及1950年代末党史工作者到“前苏区”各县进行革命历史调研时写下的报告中,“变天”后部分“老革命”的遭遇极其悲惨和血腥。
土改中,35岁以上的“前苏区”民众大多经历过土地革命,由于他们亲眼目睹甚至亲身经历了“变天”后“老革命”的遭遇,不少人有着浓厚的再次“变天”之忧。以雩都县为例,小溪区多数乡的干部和民众都“存在着徘徊与变天思想”(15)《雩都县小溪区土改工作报告》(1951年3月28日),于都县档案馆藏:《关于曲洋、宽田、黄龙、禾丰、小洒、罗江等区土改工作的总结、报告》,1/1/12,第3页。;黄泥乡的雇、贫农分到了地主的房子却不愿去住,理由是“我到那里住,自己的破房倒了,他的房子仍在还好,恐怕住不久,将来要拿回地主”(16)《巡视一月来的工作总结》,于都县档案馆藏:《于都县关于土改工作中的报告、总结、计划》,1/1/3,无页码。。“变天”之忧并非个别人、个别乡或个别区民众的担忧,在雩都全县范围内,民众既担心“大变天”——国民党回来,又担心“小变天”——本乡逃亡地主回来。(17)《张政委在全县土改总结大会上的结论》,于都县档案馆藏:《于都县关于土改工作的工作计划、总结、报告》,1/1/1,第4页。正如《雩都县土改总结》中所言,总体而言,“群众思想顾虑是多的,变天思想和报复顾虑较浓,尤其是苏区老革命同志,因曾遭受到反动的残酷镇压,尝过了苦味,害怕胆惊”(18)《雩都县土改总结》,第3页。(同一馆藏文章重复出现者,仅保留篇名和页码,下同)。
再次“变天”之忧并非雩都一县民众的特殊心态,而是普遍存在于“前苏区”各县。瑞金曾是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所在地。土改开始后,民众的再次“变天”之忧常见于土改工作队的报告中。土改工作队员的总体感受是:“苏区雇、贫农基本上觉悟很高,但也由于过去受到蒋匪及地主阶级的残酷的打击,所以开始思想顾虑更重。”有些民众认为,“共产党是石榴红,时间不长,这是改朝换代,现在共产党来了,将来国民党还会归来”(19)《各阶层思想动态分析》,瑞金市档案馆藏:《关于五一年土改工作报告、计划总结、组织工作计划、瑞金县工作总结、各阶层思想动态分析的文件》,案卷号2,第89页。。有“苏区模范县”之誉的兴国县民众也普遍有此顾虑,坝南乡土改期间,村主任钟家连的老婆不让他干土改的工作,理由是“你这样搞,地主有一天回来,看你怎么办?”(20)《坝南乡土改试点总结》,兴国县档案馆藏:《1950年塘石区人民政府土改、土改复查、培养干部计划总结等材料》,96/50(1),第11页。塘石乡开始土改后,工作队员发现民众“怕国民党倒回来,再受打击”(21)《塘石乡土改初步总结》,兴国县档案馆藏:《一九五○年度有关县、区、乡土改总结,土地、人口调查工作文件》,1/01,第12页。。类似的叙述在兴国县土改档案中很多,不一一列举。
新政权建立后,深谙群众心理的中国共产党干部当然不难揣测到“前苏区”民众的再次“变天”之忧。时任江西省委书记兼江西省军区政委的陈正人在1949年9月召开的地委书记联席会上,曾一语中的地预测:“苏区群众觉悟高,但曾受过镇压,有顾虑。”(22)《陈政委在地书联席会上的报告》(1949年9月26日),江西省档案馆藏:《陈正人同志在地书联席会、首届农代会等会上的报告和讲话》,001/1/008,第16页。
诚然,历代政权鼎革的历史经验赋予了民众“变天”的共同记忆,土改中,“变天”之忧在各地民众中普遍存在。但是,于“前苏区”民众而言,绝大多数人都亲身经历过十几年前国共政权更迭后的血腥“变天”历史,“变天”不仅是一种历史记忆,更是切肤之痛。因此,当国共政权再次更迭时,民众的再次“变天”之忧远甚于其它区域。受限于当时的资讯条件,普通民众对新政权建立后与土地革命时期国共力量对比与政治大势的认知并不充分;即便在土改工作队员在民众中对此进行比较分析后,依然有民众认为“过去红军8万人能翻身,现在国民党30万人,怎知能不翻身?”(23)《兴国县塘石乡土地调查》,江西省档案馆藏:《上犹、兴国、于都、石城、赣县、大余、崇义关于老根据地调查报告、函》,118/1/204,第84页。
新政权非常重视“前苏区”民众为革命所做出的贡献,以及他们在“变天”后所经历的摧残。1949年8月,江西省委、省政府等四部门联合发布了《告江西农村群众书》,开篇即动之以情,“我们江西人民,特别是过去苏区的人民,在红军离开之后,真是吃尽了千辛万苦”。这既是对苏维埃政权与新政权之间一脉相承客观历史的尊重,也是为了建构起“前苏区”民众对新政权的政治认同。《告江西农村群众书》中曾多次明确提及人民解放军与红军之间的关联——“北上抗日的工农红军即现在的人民解放军”(24)《告江西农村群众书》(1949年8月13日),《江西政报》第2期,第1页。。苏维埃政权与新政权之间的一脉相承,并不必然地意味着“前苏区”民众会义无反顾、热火朝天地投身到新政权建立后的土地改革中。相反,“变天”的记忆和其它因素综合在一起,构成了“前苏区”土改动员的壁垒。
二、诉“变天”之苦:“前苏区”土改中的民众动员
有学者认为,在中共革命中,农民的参与是“动员型参与”,或者称之为“倒政治参与”,是“被卷入”,缺乏自觉的观念意识和行为选择。(25)李里峰:《群众运动与乡村治理——1945—1976年中国基层政治的一个解释框架》,《江苏社会科学》2014年第1期。土改工作队员发现,“前苏区”民众“被动员”起来参与土改的难度颇大。在兴国县,黄土垇乡土改工作队员希望发动民众起来诉地主剥削之苦,但“农民代表有些对地主阶级封建剥削制度仇恨不深,误认地主中也有良善地主”(26)《黄土垇乡土改试点总结》(1950年9月9日),兴国县档案馆藏:《一九五○年度有关县、区、乡土改总结,土地、人口调查工作文件》,1/01,第3页。;塘石乡土改时,村民也有类似的认识,认为“没地主阶级的剥削,我作的是公堂田,祖公我有份,交华利是自己剥削自己”(27)《塘石乡土改初步总结》,第15页。。在雩都县银坑区,土改工作队提起诉苦的事,农民的回答是“冒苦”。(28)《银坑区土改运动总结》,于都县档案馆藏:《于都县关于土改工作的工作计划、总结、报告》,1/1/1,第6页。在瑞金县,土改工作队员发现,“群众顾虑没有消除,诉苦不起劲,斗争热情不高”(29)《瑞金县土改工作报告》(1951年1月3日),瑞金市档案馆藏:《关于五一年土改工作报告、计划总结、组织工作计划、瑞金县工作总结、各阶层思想动态分析的文件》,案卷号2,第2页。。
动员民众诉苦陷入僵局的原因,除了有土改工作队员所说的“顾虑”,即再次“变天”之忧外,还与赣南乡村社会强大的宗族势力、盘根错节的血缘和地缘关系中经年累月积累起来的亲情伦理、乡村社会对土地财富的传统认知等因素有关。这些因素综合在一起,形成了土改动员中的壁垒。如何打破动员僵局?在土改工作队员的认知里,再次“变天”的顾虑是“前苏区”民众的主要思想症结,或许正是基于此种认知,翻阅“前苏区”各县的土改档案,可以发现,很多地方的土改工作队员都采用了现代心理学上的暴露疗法,即通过引导民众诉“变天”之苦,来打破其再次“变天”之忧,并引导民众与旧政权下的地方当权人物、基层组织分道扬镳。
诉“变天”之苦是动员“前苏区”民众与旧政权下地方当权人物决裂的切入点。土改中要完成的任务之一是“打倒当权派”(30)《陈正人同志在赣州的谈话与干部会议上的报告记录摘要》(1949年8月4日),江西省档案馆藏:《陈正人同志在地书联席会、首届农代会等会上的报告和讲话》,001/1/008,第3页。。如果要打倒的“当权派”劣迹斑斑,在国家机器的力量和民众的呼声之下,当然容易打倒。但有的“当权派”在地方上并非恶名昭著,反而口碑不错,再加上血缘、地缘和亲情关系,要打倒这类“当权派”往往需要找到突破点。土改工作队到达兴国县塘石乡后,决定“集中力量先打大头子”,即谢柄材和谢德刚。(31)《塘石乡土改初步总结》,第17页。谢柄材与谢德刚为父子俩,土地革命时期全家逃到赣州,土地革命结束后返乡。1940年代,谢德刚曾任谢氏族学塘石小学的校长、国民党兴国县党部委员。(32)《房修苪才公行述》,《谢氏五修族谱》卷1,1946年修,无页码。《谢氏五修族谱》中的“苪才”,土改档案中写作“柄材”,实为同一人。2015年2月,笔者在塘石村调研,与村中长者XHP(1951年出生)访谈时,也提到上述情况。谢柄材和谢德刚在地方上的口碑都不错,土改工作队的调查报告中如此描述这对父子:“以地主柄材为例,过去好地都租给本房人作,本房贫农多向其借贷,外房人借不到,租额虽高,但外房人得不到此种好田种。为人和气。红军北上后,未直接杀过人,没有什么争吵(其儿子在国民党县党部为委员,但未在本村直接作恶)。解放后,借给本房穷人很多谷,也不要本房村干部的租谷。”(33)《兴国县塘石乡土地调查》,第75—76页。谢德刚曾为国民党兴国县党部委员,属于必须打倒的“当权派”,但“群众对德刚的反映都很好”,发动民众诉其罪恶难度不小。经过一番寻找,土改工作队发展了贫农谢X春作苦主,对他进行诉苦动员与训练。土地革命时,谢X春没有参加革命,所诉之苦却与“变天”有关,“在苏区自由个老婆,生了个儿子,德刚、德伦不承认是祖公的子孙,不准上谱,要有五担谷子,就可以上。我没五担谷子,就没上谱。公堂人家能分到猪肉,没上谱的崽就没分”。随之,一些“老革命”和烈属也把“变天”之苦与谢德刚联系起来,在全乡的斗争大会上,“老关系控诉德刚破坏共产党地下组织、办自新手续、批准杀共产党员。复原[员]人控诉德刚勾结乡保长抓他当兵,弄得妻离子散。烈属控诉红军老公被杀,求他保他不保,杀了不让收尸,被害者要求报仇”。(34)《塘石乡土改初步总结》,第14—17页。在民众诉“变天”之苦中,人人称好的谢德刚成了众矢之的。
为了动员“前苏区”民众清算地主阶级的剥削,土改工作队动员也往往引导民众先诉“变天”之苦。在中国共产党关于土改的顶层设计中,希望能动员民众起来清算“地主阶级所造成的历史罪恶”,以达到“废除他们这一个社会阶级”的目的。(35)《关于土地改革问题的报告》(1950年6月14日),《江西政报》特刊之4,第15页。但如前所述,部分民众对地主阶级的仇恨并不深,如果纯粹引导民众诉地主剥削之苦,群众很难被发动起来;诉苦需要落实到民众体验至深的痛点上,才能够点燃他们的诉苦激情。在兴国县黄土垇乡,为了打开诉地主剥削之苦的僵局,土改工作队培养了一个苦主——被害“老革命”的妻子尹肖氏。在诉苦会上,她首先诉的就是“变天”之苦,然后导入到地主之剥削与迫害,进而上升到要从地主手里夺回土地:“我老公是苏维埃时代的乡主席,红军北上后,被地主邱先荣杀了,还霸占了我的土地,害得没吃、没穿、受苦十五年。这一次分田,在农会领导下,我要坚决从地主手里夺回我的土地。”在她的情绪感染下,其他人也纷纷诉地主剥削压迫之苦。(36)《黄土垇乡土改试点总结》(1950年9月9日),第8页。
“变天”之事还是土改工作队动员“前苏区”民众脱离旧的基层组织——宗族的切入点。赣南乡村社会宗族势力强大,对土改形成的阻力不小,“前苏区”各县土改档案中的此类描述非常多。以兴国县杨村乡为例,由于宗族势力强大,当地的贫雇农不敢接近土改工作队员;尤其是该乡的杨村村,全是姓欧阳,公堂田非常多,有些人靠吃公堂饭为生,贫、雇、中农对公堂的依赖度比较高;甚至有贫雇农对解放非常不满,认为“解放解放个卵,把猪油钵子都解掉了”。(37)《在塘石区杨村乡土改工作的情况汇报》,兴国县档案馆藏:《一九五一年度有关增产节约、土改、公安、扩军、农业、南方访问团(来县)工作文件》,1/03,第48页。土改工作队进入杨村村后,认为这里“没有群众”,很难发动土改。(38)《对杨村乡土改情况汇报》,兴国县档案馆藏:《一九五一年度有关增产节约、土改、公安、扩军、农业、南方访问团(来县)工作文件》,1/03,第42页。如何打破民众对宗族的依赖?土改工作队的切入点是红军北上后当地民众的“变天”经历。经过调查,土改工作队员了解到,红军北上后,欧阳姓族内参加革命者中,有5人被杀害,有的人受刑,参加红军者被剥夺了分公堂肉的权利,红军家属在“年底分谷时,随便给八九十斤,叫他走,像打发叫化子一样”。对民众详列上述事实后,土改工作队得出公堂“对本姓本房也是很大的剥削压迫”这一结论,以此打破贫、雇、中农对公堂的依恋。(39)《在塘石区杨村乡土改工作的情况汇报》,第51—52页。经过动员后,原本被土改工作队认为“没有群众”的杨村村,“也出现了很多积极分子”。(40)《对杨村乡土改情况汇报》,第43—44页。
在兴国县土改动员中,无论是为了打倒“当权派”,还是为了清算地主阶级,抑或为了打破宗族对民众的控制,土改工作队往往都是以动员民众诉“变天”之苦作为切入点,打破动员中的僵局。以诉“变天”之苦来打破再次“变天”之忧的暴露疗法,不仅用于兴国县的土改动员中,赣南其它各“前苏区”县也历历可见。
在雩都县银坑区,打破动员僵局并点燃民众诉苦激情的,是斗争地主张复涵的会上,“前苏区”胜利县主席丘增逮嫂嫂的诉苦:“俺的小郎(小叔)被他杀死,大小肠子挂在树上,连尸体都不给俺留。”民众通过吐“变天”之苦水,引发出乡村中或隐或显存在的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的种种不平等之事。(41)《银坑区土改运动总结》,第7—8页。水头乡召开的一次公审大会上,纷纷登台的苦主们的诉苦集中在“变天”之苦上。(42)《水头区万人公审大会的成功及经验》,《土改工作通讯》第17期,第3—4页,于都县档案馆藏:《于都县土改小报(二)》,1/1/,第4—5页。小溪乡妇女张二秀苏区时曾参加革命,红军北上后被俘,在诉苦会上,“诉出了恶霸地主杨景棠虐待苏区干部的四个条件:1.照相;2.出自新费50元,拿不出,迫得倾卖家产;3.迫她出嫁;4.强迫订立出卖苏区干部丁昌发的契约”(43)《雩都县小溪区土改工作报告》(1951年3月28日),第16页。。
宁都县亦如此。李村乡土改中召开的全乡贫雇农诉苦大会上,一位“老革命”如此诉该乡最大的地主肖XX之压迫:“红军时我参加了革命,后来肖XX这只大地主说:‘我犁壁山要搞绝红土匪’。于是二次捉我坐牢,逼我出自新钱,把我祖宗三代传下来的几担田,在民国29年都变为他的了。”(44)《李村乡土改总结》,宁都县档案馆藏:《会同区工作情况汇报》,1/7,页码缺。在黄石乡的诉苦大会上,苏区时曾担任乡少共书记之职的“老革命”控诉:“红军北上后,我本乡郭XX当伪国民党政府的义勇队队长,就捉住我,说要杀我,并说我(疑此处有漏字)三人,结果我给他八十元银洋,金镏子两个,大烟一块,才放我出来,并打我至现在不能参[加]生产。”(45)《黄石贯区报告》(1950年12月20日),宁都县档案馆藏:《黄石区有关土改、征粮工作情况汇报》,1/14,第27页。
综上所述可知,在“前苏区”土改中,诉“变天”之苦往往是打破动员僵局的切入点。在有些地方的土改中,培养受过“变天”之苦的“老革命”及其家属为苦主的做法成为一种竞相模仿的动员模式。(46)《赣县沙石重点乡土改情况》,江西省档案馆藏:《省委农村工作部、省土改委员会的文件(一)》,006/1/001,第150页。借诉“变天”之苦,引起相当一部分民众的共鸣,个体的“要求报仇”、“从地主手里夺回我的土地”转化成集体的诉求。在此基础上,土改工作队领导民众起来打碎旧的乡村政治和社会生态,塑造起新政权“领导农民翻身”的积极形象,这是“前苏区”土改中的一种比较成功的情感动员方式。裴宜理认为,中共在土地革命至土地改革的历史进程中,情感动员模式运用得日趋成熟,这是中共击败国民党的重要原因。(47)裴宜理:《重访中国革命:以情感的模式》,《中国学术》2001年第4号,商务印书馆2001年版,第97—121页。事实上,在“前苏区”土改中,中共的长处不仅限于能根据当地特殊的历史背景所形成的特殊情感进行情感动员,而且能在此基础上回应民众报“变天”之仇的政治诉求和补偿土地革命中牺牲烈士的经济诉求。
三、民众的政治诉求和“前苏区”土改反霸中的平复
新中国建立后,不少“老革命”及其家属表达了自己的政治诉求——希望新政权能出面撑腰以报“变天”之仇,档案中称之为“平复”。时任江西省政府副主席的方志纯曾调研过“前苏区”民众的平复要求。他们有的要求归还因“变天”而失去的旧物,有的要求索还因偿还地主债务而卖出去的妻儿,有的要求杀人偿命。有的“老革命”及其家属因报仇雪恨的要求没有得到及时满足而不满,“这样革命,革个卵”,“家里杀了人,仇都报不成”。(48)标题缺,江西省档案馆藏:《方副主席检查、调查赣西南、赣东北及上饶分区的各项中心工作的专题报告》,035/2/014,第157页。1950年9月,赣西南行署在分析苏区问题时,特别注意到部分“老革命”的平复诉求以及因此诉求未得到满足而引起的不满,并强调“应抓紧时间适当处理,否则三分之二的人口对我们是不满意的”(49)《苏区问题》,第3页。。1951年8月,中央人民政府南方老革命根据地访问团到赣县、上犹、大庾、南康、崇义等县访问后,总结出“前苏区”民众的18条要求和意见,其中一条就是要求镇压“那些曾杀害过革命群众的恶霸”。(50)《根据总团分团的方针与工作布置情况工作初步总结》,赣县档案馆藏:《关于南方老革命根据地——赣县访问团总结》,1/1/3,第16页。
综上可知,新政权建立后,土地革命后受过“变天”之苦的部分“老革命”及其家属要求新政权出面进行平复的呼声颇为强烈。如果忽略这种呼声,苏维埃政权与新政权之间的血脉联系、新政权的国家权威一定程度上会受到“前苏区”民众的质疑。同时,这种平复的呼声也契合了新政权“打倒当权派”、破旧立新的政治需要。
在要求平复的政治环境中,革命前后曾镇压过革命的人遭遇如何?在兴国县茶园乡,当地长者对大地主王XX的回忆较为一致:王XX,茶园乡全坑村人,有二三千担田、山,茶园乡各村都有他的田和山;土地革命时烧了他家的房子,分了他家的田,他全家逃出去了;后来他杀了很多苏区干部。苏区时,假装是红军,实际上是他带着国民党军队回来,引诱农民来公审他,趁机捕杀几十人。红军长征后,他又回来,田、山又回到他手里;并当了“剿共”大队的团总、茶园乡的联保主任。土改时,他逃跑到雩都,被抓回来了。(51)2008年12月,与兴国县茶园乡孔目村LDG(出生于1922年)、XGZ(出生于1938年)等长者的访谈。
在该县土改档案中,有一份控状详细列举了王XX自1929年至1949年所担任的职务以及在此期间的种种行为。就控状中所列,王XX一共杀害过25个“老革命”,烧毁了3位“老革命”的房屋,勒索了很多“老革命”的钱财,强奸了1位“老革命”之妻。(52)标题缺,兴国县档案馆藏:《一九五二年有关机要、交通、保密、人民来信的工作文件》,1/13,页码缺。虽然控状没有落款姓名,但是透过这些文字,可以揣测到控告人强烈的平复诉求。这份档案与当地长者的记忆相映证,并进行了更为详细的补充。两者结合可知,王XX是非常典型的镇压过革命的人物,他的结局如何?访谈中,当地长者非常简洁地说:“解放后52年枪毙了。”(53)2008年12月,与兴国县茶园乡孔目村长者XGZ(出生于1938年)的访谈。
“前苏区”土改中,对恶霸群体的定义,其中一类就是“革命前后作过反革命的事实”(54)《非土改区工作计划》,会昌县档案馆藏:《关于土改、剿匪、反霸、减租退息、财粮工作文件》,1/2,第82页。,对这一群体的镇压,即平复,是反霸中的一部分。在雩都县水头区,因为平复要求没有及时得到满足,一部分“老革命”非常不满,抱怨政府对镇压过革命的人过于宽大。因此,1951年3月6日,该区召开了万人公审大会,公审对象之一是被定义为“恶霸地主”的李XX,群众控诉他杀害“老革命”、烧毁“老革命”的房子、出卖“老革命”的家属。另一公审对象是被称为“恶霸”的萧XX,民众控诉他“你杀我老伯(兄),割耳朵还要炒菜吃”,“民国二十三年七月,你还烧我房子”等。公审大会后,他们被处以死刑。(55)《水头区万人公审大会的成功及经验》,第3—4页。
在平复环境中,那些镇压过革命、在“铲共团”担任过职务的人员,有的被新政权镇压;有的选择自杀;有的即便侥幸过了土改,也大多成为之后各种运动中斗争的对象。因平复压力而自杀的现象,可以会昌县为例。1950年10月,会昌县委作出了关于平复工作的决定,认为这是“苏区人民十六年来吐出苦水、申冤翻身的一个重要关键,同时,是发动群众的一个重要因素”(56)《会昌县关于进行平覆工作的决定》(1950年10月31日),会昌县档案馆藏:《关于土改、剿匪、反霸、减租退息、财粮工作文件》,1/2,第50页。。会昌县各区乡向县委汇报过土改中自杀人员的情况,其中不乏因平复压力而自杀的例子。例如,自1951年底至1952年初,狮子乡土改中自杀者有3人,其中2人是在土地革命后迫害过“老革命”,因此在土改中“畏罪而死”。(57)《会昌县区自杀情况调查登记表》(1952年3月5日),会昌县档案馆藏:《关于土改复查工作文件》,1/6,第84页。
新政权建立之初,中共为了推翻旧的统治势力,建立起新的政治权威,有其特定时期的政治举措。具体到“前苏区”土改中的平复事项,鉴于“前苏区”相当一部分民众的平复呼声,加上新政权破旧立新、强化国家权威的政治需要,一批镇压过革命的人物在土改中“被镇压”(58)在田野调查中,乡村长者说到土改时某人“被镇压”,往往意味着此人被枪毙了。,契合了两者的政治诉求。“前苏区”民众的平复诉求在土改反霸中得到满足后,通常的情绪表达是“今日恶霸地主给我踏倒了,我们翻身了!”(59)《水头区万人公审大会的成功及经验》,第4页。“这犯枪决了,那我们就安心了!”(60)《禾丰区复查工作总结报》(1952年3月27日),于都档案馆藏:《关于曲洋、宽田、黄龙、禾丰、小洒、罗江等区土改工作的总结、报告》,1/1/12,第7页。此类话语虽然带有较强烈的政治宣传色彩,但平复后“前苏区”民众的再次“变天”之忧得以减轻应是不争的事实。
四、烈属的经济诉求和“前苏区”土改中的烈士分田
赣南是中央苏区的核心区域,土地革命中牺牲的烈士(61)新中国建立之初,在“前苏区”县对烈士的定义,除那些确凿无疑地为土地革命而牺牲者外,还包括一部分参加革命外出者,如果自苏区时期至1951年一直杳无音信的,则视为烈士,其直系亲属称为烈属。《军干烈属调查统计表》(1949年起至1950年5月),兴国县档案馆藏:《一九五○年度有关县、区、乡土改总结,土地、人口调查工作文件》,1/01,第50页。非常多。新中国建立后,一些烈士家属在经济上的诉求是希望能得到物质上的补偿。因此,新政权面临一个现实问题:如何在物质上补偿烈士家属?部队长征后,红军家属的处境普遍较艰难,有的家破人亡,有的被迫逃亡在外,有的讨饭维生。即便没有上述悲惨遭遇,因缺乏青壮劳动力而带来的生产、生活上的种种艰辛,以及对杳无音信的亲人的种种担忧,也形成了巨大的生活和精神压力。新政权建立后,有的外出参加革命者回到阔别已久的家乡,但相当一部分人仍无音信。后者的家属一方面望眼欲穿地盼望音信全无的亲人能奇迹般地回来;另一方面,当希望渺茫时,希望新政权能在物质上给予补偿,尤其是一些家庭生活特别困难者。时任中共江西省委常委兼组织部长的刘俊秀认为,若不对他们进行物质的补偿,“对社会上影响也不好”(62)刘俊秀:《江西农村阶级关系与土地占有的初步研究及对今后农村土改中应注意的几个政策问题》(1950年6月4日),江西省档案馆藏:《陈正人同志关于土改问题的总结》,001/1/055,第105页。。因此,新政权建立后,在“前苏区”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对烈属进行救济、优抚和节日慰问;在分配斗争果实时,不少地方的分配原则是优先照顾烈属,这些举措一定程度上改善了烈属的经济状况。乡村社会最重要的生产和生活资料是土地,因此,在新政权的顶层设计中,有意通过给烈士分田的办法进一步补偿烈士家属。(6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1950年6月28日通过),《江西政报》特刊之4,第10—11页。
赣南各县的烈士很多,其中绝大多数是土地革命中牺牲的。以瑞金为例,有名有姓的烈士共17394名,其中牺牲在“前苏区”土地上和长征路上的17166名;分布到各村,烈士数量在100名以上的“红军烈士村”有65个。(64)《关于授予红军烈士村荣誉称号的决定》,瑞金市革命烈士纪念馆内部资料,2019年1月15日在该馆调研所得。这就带来一个现实的难题,各村土地资源有限,但有的村烈士数量不少,如果给烈士分田,就意味着该村人均分到的土地数量要相应减少。烈属当然赞成,但非烈属是否会因此而有异议?
兴国县长冈乡塘石村(土改时为塘石乡)是有名的“烈士村”。自1950年11月16日至1951年1月,塘石乡进行了土地改革。(65)《塘石乡土改初步总结》,第12、21页。据土改工作队的初步统计,该乡有直系亲属的烈士共150人。(66)《塘石乡土改初步总结》,第10页。围绕着哪些人可以分田的问题,烈属和其他村民之间有过较为激烈的论争。军属提出军人要参与分田,村民们对此表示赞成,“认为凡有信和证明文件寄到家来的就分田,有信就有人,见信就分田”。那些长征后杳无音信的红军的家属提出“没信的同样分田”;已经确定亲人牺牲的烈属们也提出:“烈士为革命牺牲有功,应该分一份田给烈士。”如果给烈士分一份田,意味着多150人参加分田;土地资源有限,有村民提出了反对意见:“烈士本人可不分田,不过他家有什么困难(如缺劳动力等),大家要帮助解决。”烈属的反应非常激烈:“烈士有什么光荣?田都分不到;三岁孩子有什么功劳,还有田分?”(67)《兴国县塘石乡土地调查》,第62—63页。
在分田的分歧上,烈属和军属的要求得到了新政权的支持。当地长者谢和平回忆说:“土改时,家里实际分田人口6人,因为家里红军烈士多,烈士也分一份田,一共分到八份田。我父亲的兄弟谢大模、大标都是当红军的,大标第四次反‘围剿’打东固时去世,大模长征路上牺牲,土改时他们都分到了田。”(68)2015年2月11日,与谢和平(1951年出生)访谈所得。
兴国县档案馆保存了7册《塘石大队土地房屋登记册》,其中第2—7册中都有烈士分田的记录,如户主钟绪菘家中的分田人口为“福初、绪蔚、绪蕙、梧凤、谢观秀、尹华春、(绪蔚、绪蕙烈士)”,户主廖名湷家中的分田人口为“红顺、谢斗秀、(红顺烈士)”,户主谢大桓家中的分田人口为“和平、长秀、陈秀、叶四凤、谢刘氏、(大模、大标烈士)。(69)兴国县档案馆藏:《塘石大队土地房屋登记册》第2本,96/19,第1、9、41页。其中,谢大桓即为访谈对象谢和平之父。类似的记录在第2—7册中很多,但第1册分田记录中,没有标注“XX烈士”。比勘《塘石大队土地房屋登记册》(第1本)与《兴国县长岗公社革命烈士英名册》可知,烈士事实上分得了一份土地,只是没有标注其烈士身份,如,户主钟权昌家中的分田家属有“林昌、人清、桂生、黄仕梅、陈大田、王品兰”(70)兴国县档案馆藏:《塘石大队土地房屋登记册》第1本,96/18,第16页。,其中的“林昌”即烈士钟林昌(71)兴国县民政局藏:《兴国县长岗公社革命烈士英名册》,第10页。;又如,户主叶显振家中的分田家属有“善荃、名森、名权、钟招发、黎效薪”(72)兴国县档案馆藏:《塘石大队土地房屋登记册》第1本,96/18,第43页。,其中的“善荃”即烈士叶善荃。(73)《兴国县长岗公社革命烈士英名册》,第10页。类似的例子还有不少。
在塘石乡的土改中,不但烈士分得了一份土地,在外工作的军人及其家属也分到了土地。以新中国建立之初任东北军区装甲兵副政委的钟人仿一家为例,其本人及其儿、女、妻都分到了土地。(74)兴国县档案馆藏:《塘石大队土地房屋登记册》第6本,96/23,第19页。又如,新中国建立之初任平原军区副政委兼政治部主任的谢良及其夫人也分到了土地。(75)兴国县档案馆藏:《塘石大队土地房屋登记册》第7本,96/24,第87页。
土改中,给烈士、军人及军属分田的做法不但在兴国县塘石的调研中得到了证实,在石城县秋溪也如此。该地的赖向荣于1933年4月参加红军,其弟赖有根于1934年初参加了红军。兄弟俩随军长征,赖有根在贵州受伤,此后再没有音讯。新政权建立后,赖向荣在南京空军后勤部工作。据赖向荣的儿子赖存保回忆,土改时,“我家分到五个人的田,我、我妈、我爹、我叔、我后母”(76)赖存保口述,陈丽娜整理:《回忆我的父亲赖向荣》,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江西省石城县委员会文史资料委员会编:《石城文史资料》第12辑,内部发行,2018年版,第185—189页。。从中可知,赖有根因无音讯,按烈士的待遇分田;赖向荣及其妻子(赖存保所说的“后母”)则按军人和军属的待遇各分得一份田。
由于“前苏区”地域广阔,不可能也没必要逐村翻阅土改时的分田记录,并比勘当地的烈士名册。上述两地的分田实践足以证明,在土改中烈士分得了一份土地。给烈士分田,一是肯定了烈士为革命作出的贡献和牺牲,满足了烈属们要求物质补偿的经济诉求;二是强化了土地革命时期的苏维埃政权与新政权的一脉相承性,培植起“前苏区”民众对新政权的认同,并树立起新政权的国家权威。
结语
1950年前后,中国共产党及其政权主导的土地改革运动先后在全国各地铺开,深刻改变了中国乡村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结构。在共同的意识形态和土改政策指导下,各地土改运动有颇多的共性,如,都由减租退押、反霸、分田、土改复查等环节组成,土改动员中都离不开“诉苦”这一民众动员技术。但是,因为有土地革命这一段特殊的历史,“前苏区”土改运动中,在民众的心态、土改动员的策略、反霸和分田等方面都呈现出与非“前苏区”不一样的面相。
就民众心态而言,虽然历代政权鼎革赋予了民众“变天”的共同记忆,但“前苏区”民众十几年前刚经历过国共政权更迭的“变天”之痛。因此,面对国共政权的再次更迭,民众的再次“变天”之忧远甚于非“前苏区”民众。土改工作队员认为,民众发动不起来的主要原因即在于此。
当土改动员陷入僵局时,非“前苏区”土改工作队通常把诉苦与分配、诉苦与算账相结合,通过追挖苦根等办法动员民众起来诉苦。(77)李里峰:《土改中的诉苦:一种民众动员技术的微观分析》,《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2007年第5期。但“前苏区”土改工作队则根据当地特殊历史形成的特殊情感,运用心理学上的暴露疗法,引导民众诉“变天”之苦,点燃民众的诉苦激情,打破了土改动员僵局。
在土改动员中,“前苏区”部分“老革命”及其家属表达了平复的政治诉求,希望新政权能出面惩治革命前后镇压过革命之人。新政权运用国家机器的力量,主持了平复运动,把“革命前后作过反革命的事实”之人列为“恶霸”中的一类,在“前苏区”土改运动中,对这一群体的镇压是反霸的重要组成部分。平复既契合了新政权强化权威的政治需要,又回应了相当一部分民众要求报“变天”之仇的政治诉求,并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民众的再次“变天”之忧。
在“前苏区”土改的分田实践中,烈属们提出了给为革命而牺牲的烈士分田的经济诉求,新政权支持了烈属的这一诉求,土地革命中牺牲的烈士成为当地分田人口中的一员。
在土改工作队引导民众诉苦与民众诉“变天”之苦的过程中,在民众表达政治、经济诉求与新政权满足其诉求过程中,新政权树立起国家的权威,迅速地向“前苏区”乡村社会渗透,强化了土地革命时期的苏维埃政权与新政权的一脉相承性,较迅速地获取了该区域民众的支持。
新政权在“前苏区”的土改,也为中国共产党在许多不同的地区能够迅速地获取民众的支持从而巩固其政权提供了一种解释。在“前苏区”进行土改前,从全国范围而言,中国共产党已经积累了非常丰富的土改经验,但新政权在“前苏区”并非简单地复制已有的土改模式,而是根据该区域的具体情况进行政策、实践上的调整。江西省政府成立伊始,即针对该区域的特殊历史背景开展调研,进而预判民众的心态,作好总体部署。土改工作队下沉至各乡村后,更是对各地错综复杂的历史、民众心态、人际关系、土地状况等地方性知识进行细致入微的观察,然后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策略性地开展以诉“变天”之苦为切入点的诉苦动员,用情感渗透的方式使民众脱离原有的乡村文化权力网络的控制。之后,对部分“前苏区”民众要求报“变天”之仇的政治诉求以及给烈士补偿性分田的经济诉求,新政权运用国家机器的力量给予支持和满足。因地制宜的灵活性,情感、物质的动员与满足,加上强大的国家机器的力量,使新政权以前所未有的力量向基层社会渗透,迅速地获取了乡村民众的支持,新生的政权得以巩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