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办印发《“十四五”云南省档案事业发展规划》
2021-11-26陈建东罗云斌
■ 陈建东 罗云斌
近日,经省委、省政府领导同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十四五”云南省档案事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以两办文件印发实施,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档案工作的高度重视,从顶层设计的高度为云南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指明了发展方向、明确了目标任务,提供了坚强保障,极具权威性,是未来五年乃至2035年全省档案工作的指导性、纲领性文件,在云南档案事业发展历史上具有重要意义。
《规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档案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对标《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十四五”全国档案事业发展规划》,紧密结合云南档案工作实际,描绘勾画了“十四五”时期云南省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蓝图。
《规划》编制工作历时两年,编制过程中始终坚持调查研究、发扬民主、开门问策、集思广益。充分借鉴兄弟省市档案工作先进经验,深入全省基层档案部门摸清档案工作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先后多次向各省级机关、各级档案部门、国家档案局和社会各界征求意见,采纳合理性建议60余条;召开2 次专家论证会进行论证评审,广泛听取专家学者意见建议;编制工作得到了国家档案局、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和改革委、省财政厅等部门的大力支持和指导,确保了规划编制的质量。
《规划》分为发展环境、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施四个部分,全面总结了“十三五”期间云南档案事业发展成效,深入分析了新时代全省档案事业发展面临的机遇与挑战,明确了“十四五”时期云南档案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发展指标和主要任务。
《规划》指出,“十四五”时期全省档案事业发展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档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以坚持党的领导为根本,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依法治档为保障,以信息化建设为重点,以高素质人才队伍建设为关键,聚焦进一步提高档案治理效能,全面推进档案治理体系和档案资源体系、档案利用体系、档案安全体系建设,推动档案工作走向依法治理、走向开放、走向现代化,着力构建具有云南特点的现代档案事业发展新局面。
《规划》明确了“十四五”时期全省档案事业发展5 个基本原则,即“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立场、坚持系统观念、坚持依法治档、坚持创新发展”,提出了“十四五”时期我省档案事业发展总体目标和定位为:到2025年,档案工作走向依法治理、走向开放、走向现代化取得实质性进展,基本形成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相适应的档案事业发展新局面,在建设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中更好地发挥档案工作的基础性、支撑性作用。并明确了“档案治理效能得到新提升,档案资源建设取得新突破,档案利用服务达到新水平,档案安全防线得到新加强,档案信息化建设再上新台阶,档案科技创新取得新进步,档案人才队伍建设取得新发展”7 项发展目标。
《规划》明确了五个方面的主要任务:一是推进档案治理体系建设,提升档案治理效能;二是加强档案资源建设,全面记录云南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三是深化档案开放共享,服务云南经济社会建设;四是加强安全能力建设,筑牢档案安全防线;五是优先数字档案建设,推动档案工作转型升级。围绕上述五个方面主要任务,《规划》通过设置专栏的形式,细化发展指标,将7 项发展目标和18 项主要任务细化为6 个专栏、26 项主要指标,其中18 项为约束性指标、8 项为预期性指标,清晰地呈现所要实施的重要任务、主要项目或指标要求,增强指标的指引性、强制性和可操作性。
为确保主要任务的有序推进和发展目标的顺利实现,《规划》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强规划衔接协调、强化重大项目支撑、打造高素质档案人才队伍、加大档案宣传、完善规划监督检查等6个方面提出了规划实施的保障要求。
下一步,省档案局将牵头深入开展《规划》宣传解读工作,认真抓好《规划》落地落实,并以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的重要批示为遵循,组织全省各级档案部门紧紧围绕四个“好”、两个“服务”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全面加强“四个体系”建设,全面推动档案工作的高质量发展,大力推动档案工作走向依法治理、走向开放、走向现代化,使档案和档案工作在云南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中发挥更大的基础性、支撑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