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国权、人类权:中国共产党百年权利实现和逻辑基础
2021-11-26刘荣军
刘荣军
(北京理工大学 法学院,北京 100081)
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进行革命、建设和改革的百年,在权利层面即为人权、国权和人类权权利实现的百年。当今中国所取得的人权、国权和人类权成就,是党带领中国人民争取权利和实现权利的直观体现。中国共产党建党百年,既是争取民族独立和实现国家富强的百年,更是饱含艰辛与荣耀,争取权利、实现权利的百年。
一、中国共产党百年权利实现的路径与成就
建党百年的中国共产党能够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践行“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为世界谋大同”的使命和担当,尊重和保障人权,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践行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维护人类权益。
(一)尊重和保障人权
中国共产党在带领人民进行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同时,始终不渝地关注人民的权利和自由。1931年通过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第5条、第6条确定了公民的权利和自由。1949年通过的《共同纲领》以明确而概括的语言规定了人民的基本权利[1]330。1954年《宪法》则以专章的形式系统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1982年《宪法》更是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一章前置而紧置于“总纲”之后,“篇章结构的调整体现了对人文精神的追求,凸显了宪法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核心价值”[2]。2004年3月,在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建议下,宪法修正案郑重地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宪法,使其成为国家根本大法的一项基本原则[3]。
普遍性人权实践是中国共产党权利保障的鲜明特征。“中国古代社会的基本制度孕育于春秋战国,形成于秦汉。中华民族最核心的文明基因——平等精神正是在这个历史进程中形成的。”[4]68平等基因和近代中国人民饱受特权霸凌的悲惨遭遇,共同构成中国人民争取普遍性权利的动力。中国共产党建党之际即以实现共产主义为目标,确立了消除剥削和压迫的奋斗目标。在此基础上,对人权的普遍性维护和保障构成了中国共产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鲜明特征。
(二)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
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反帝反封建的正确导向,始终以民族独立和民族解放作为自己的革命目标。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最终胜利为废除外国列强“治外法权”、维护国家权利奠定了坚实基础。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中国共产党开始领导人民走上富民强国的探索之路。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中国共产党开始了建设社会主义道路的积极探索。党的八大提出了国家在新的生产关系下保护和发展生产力的主要任务。党的十二大制定了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的奋斗纲领。经过改革开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得到建立和完善,综合国力跃居世界前列。“加快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实现富国和强军相统一”[5]8,新时代,党中央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将安全发展贯穿于国家发展各领域和全过程,继续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
(三)践行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维护人类权益
在中国政府和领导人的积极倡议下,2017年2月“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被首次写入联合国决议。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既承继了“天人合一”宇宙观、“天下为公”政治观、“和而不同”社会观等优秀传统文化,也扎根于新中国外交实践,也会通了全世界文明精华[6]2,其着眼于人类长远利益和人类整体利益,破解萦绕于西方社会的“修昔底德陷阱”心理魔咒,为人类的共同繁荣和发展进步指明了前行的方向。
第一,实施国际援助,促进共同繁荣。新中国成立后,中共中央根据国内外形势的发展变化,制定了支持亚非拉地区的国际战略思想,维护世界和平,积极支持、援助亚非拉地区的民族解放运动[7]27-28。时至今日,中国依旧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援助、技术支持、基础设施援建等各式各样的援助,促进了人类文明的共同繁荣。
第二,加入国际组织和国际公约,履行国际义务。中国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大国,主动加入维护人类发展进步和独立自由的国际组织和国际公约,并以积极行动履行相应义务,取得了巨大成就,为国际社会树立了良好典范。
第三,维护人类利益,弘扬人类道义。2019年新型冠状病毒的出现严重影响人类生命安全。病毒是人类的共同敌人,疫情是全世界的共同灾难[8],抗疫是国际社会的共同责任。面对肆虐全球的新冠疫情,中国政府呼吁世界人民一道共克时艰并积极向疫情严重的国家和地区提供援助,彰显了中国政府维护人类利益的坚定决心以及弘扬人类道义的精神追求。
二、中国共产党百年权利实现的逻辑基础
人权是人之为人而应享有的权利,增进人的幸福、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是人类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国权为人权及人类权的实现和提升提供着坚强的支撑。人类利益是人类文明基础性、全局性和长远性的利益类型,涉及人类的永久存续、发展进步和独立自由。人权、国权和人类权共同构成人类权利体系的主体架构。保障和促进人权、国权、人类权实现和提升,构成了中国共产党百年权利实践的主线,优秀的传统文化、先进的思想理论和坚定的使命信仰等共同构成了中国共产党致力于人权、国权、人类权实现和提升的动力源泉。
(一)保障人权是中国共产党初心、宗旨的内在要求和体现
按照权利内容划分,人权涵盖了生存权、平等权、自由权等一系列基础权利,其中的生存权更是人权权利体系的首要人权[9]147,是每个人类个体享受其他权利的前提和基础。人权的价值定位和属性决定了人权是任何执政党均应当予以重视和保障的权利类型。
中国共产党是一个典型的马克思主义使命型政党,以人民至上为价值追求。马克思主义认为,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是无产阶级政党与历史上其他一切政党的根本区别[10]69。中国共产党革命、建设和改革的百年,体现了“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的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体现着对人民权利的保障和实现。“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持续地将发展和建设成果积极回馈人民、转化为人民权利的实现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党的根本宗旨的直观体现。
(二)国权是人权实现的基础和保障
国家的存在为个人权利的享有提供保障。国权是指国家主权和国家利益的耦合基础上的国家权利,国家主权是国权的核心权益,国家利益是国权的目标追求。第一,国家权利的存在是国家不受侵犯的前提和依据。国家的存在和国家权利的完整可为现代公民提供坚强的后盾和支撑。第二,国家利益是国家存续和发展的物质基础。国家作为组织体,有其存续和发展所必需的物质基础,维护、充实国家利益是国家存续和发展的需要。第三,国家利益与个人利益存在着一致性。国家为公民个人提供成长环境、发展平台及组织保障。国家为公民个人提供强有力的后盾和依托,是现代公民最为重要的共同体归属,其强弱决定着个人尊严的底线。国家富强是人民幸福的前提[11],也唯有国家富强,民族振兴才有坚实的基础,人民幸福才有根本的保障[12]。
(三)维护人类权益是人类主体观的内在要求
马克思主义是关于无产阶级和人类解放的科学,实现共产主义是全人类解放的根本体现。在实现共产主义的过程中,私人利益的规模将不断减小,突破国界、跨越代际的人类利益将日趋成熟和壮大,共同成果和共同利益将成为人类利益形式、利益内容的重要构成,对人类共同成果和共同利益的巩固和充实将不可或缺。在共产主义社会中,社会生产力高度发展,社会产品极大丰富,劳动产品按需分配,在这样的社会中,对庞大数量的人类成果和共同利益的维护也将尤为必要。实现共产主义是中国共产党的最终奋斗目标,维护人类权益是“实现人类自我解放的社会”共产主义目标的应有之义,维护人类权益将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历史使命实现的必然要求,维护人类权益也必将贯穿于马克思主义政党实现共产主义的全过程。
唯物论是中华民族悠久的历史传统[13]187。面对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对中国唯物论传统的回应,中国共产党再次确立了唯物主义世界观的主导地位,加强了唯物主义的理论影响力。“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人民是真正的英雄”[14]的人民史观得以形成,人类主观能动性得到充分肯定,人类主体地位得到全面确立,人类创造力得到积极释展。同时,人类文明的发展进步以及人类文明对灾难的克服、对风险的规避正面否定了“人类是迷途的羔羊”“人类是献祭的羔羊”“人类需要救赎”等谎言和谬论,人类自我成为历史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动力之源、活力之泉,人类自我自然成为持续巩固人类主体地位以及实现人类永久存续和人类文明发展进步最可靠的力量。维护人类权益是人类主体观的内在要求,是人类主体观的应用和实践,维护人类权益也必将贯穿于中国共产党巩固人类主体地位以及实现人类独立自由价值目标之始终。
三、中国共产党百年权利实现的经验启示
中国共产党是世界政党之林中的优秀政党、先进政党,中国共产党在革命、建设和改革中,取得了令世界瞩目的优异成绩。回顾中国共产党建党百年历程,提炼中国共产党致力于人权、国权及人类权保障和实现的逻辑基础,总结和推介中国共产党建党百年的成功经验、先进做法,是新时代凝聚共识、集聚力量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内在要求,更是增进人民幸福、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实现人类繁荣的现实需要。
(一)秉持独立自主存续理念,维护人类权益
人是物质世界的主宰,秉持“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人类的一切活动均应当有利于人类主体地位的维持,人类的一切理论、制度和成果均应当有助于人类的生产生活。坚持人类主体地位是对人类自我的积极肯定,对人类主体地位的认同是一切思想理论的价值基础,也是开展人类活动的逻辑起点。
劳动促进了人类进步,创造了人类幸福,劳动是人类的本质活动,一部人类文明史,就是一部人类依靠自然规律、凭借自身力量不断改造自然以实现人类解放、创造人类幸福的历史。人类通过学习而逐步摆脱愚昧和恐惧,通过利用自然规律、适应自然环境而变得智慧和强大。历史和现实证明:人类依靠自身的智慧和实力克服了人类文明经历的所有困难,战胜了人类文明遭受的所有灾难。“居安思危,思则有备,有备无患”,人类不仅要有充足的时间和条件克服、排除即将或已经面临的灾难和危机,更要掌握利用自然规律的能力,具备规避风险和预防危机的方法。概言之,在全球风险、人类危机日益凸显的今天,人类更要时刻秉持独立自主的发展理念,保持必要的审慎和理性,加强科学技术的研发和利用,不断实现人类的发展和进步。
(二)遵循权益平等共享原则,践行普遍性权利理念
平等是制度正义的支柱之一[15],平等是被普遍认可的宪法价值[16],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价值取向,反映了人类的共同理想。消灭“社会的阶级区分”、实现平等也是中国共产党建党之际即确立的奋斗目标。普遍性是区分权利和特权的重要标准,保障权利的普遍性是防止权利演变为特权的重要方式。保障平等最直观的形式便是从宪法和法律层面保障人民的权利平等,践行普遍性权利理念,实现主体的普遍性、内容的普遍性以及价值的普遍性。
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抵制不合理差别对待行为。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平等是现代法治的一项基本原则,唯有基于生理上、心理上的原因或其他客观原因,方可给予特殊群体以特殊照顾和待遇,即合理的差别对待。否则,即构成在法律和制度之外的特殊化权利,包括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措施办法等规定或给予的特殊化权利和利益。特权是一种危害极大的腐蚀剂,“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17]是筑牢党和国家制度根基、增强人民向心力的重要举措。对于普遍性权利实现,党和政府既要积极保障和落实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还要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抵制一切不合理差别对待行为。
(三)维护共同利益,夯实生存发展和进步的基础
人类利益具有基础性、全局性和长远性,人类利益是共同利益中最具人类共性、最具基础性、处于最高位阶的利益类型[18]。面对人类命运走向之问,党和政府提出并积极倡导、践行“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人类命运共同体”所蕴含的可持续发展观、全球治理观等理念为维护全人类利益指明了路径和方向。第一,方向定位。价值取向决定并支配着行为主体的立场和态度,指引并调整行为主体的决策和行动。对人类利益的维护应当定位于和平合作、发展进步、互利共赢、绿色可持续等价值取向。和平合作意指人类的和谐相处、共同应对和解决全球性危机和难题;发展进步是人类前行的方向定位,意指加强科学研发、创新创造并使物质世界不断符合人类的存续需要;互利共赢意指要增强共赢意识,统筹各方利益,共同谋划利益和福祉、共享先进成果;绿色可持续意指要考虑代际利益、长远利益和全局利益,在促进人类发展进步、提升人类生活质量的同时保证人类的永久存续。第二,实践路径。对人类利益的维护应当兼顾思想意识的塑造以及政治法律制度和设施的建设。一方面,我们要继续积极倡导和践行“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凝聚人类共识,为维护人类利益提供理论依据。另一方面,要积极建立健全相关体制和机制,为人类利益的维护提供制度上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