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旅居的内在机制与发展路径研究
2021-11-25黄益军
黄益军
(泉州师范学院陈守仁商学院,泉州 362000)
引言
城市旅居是伴随城市成为主要旅游场所、旅游消费高级化而产生的一种新现象、新趋势。国内产业实践中旅游与城市地产、文创、康养相互融合的现象层出不穷,衍生出旅居酒店、城市民宿、旅居文旅综合体、旅居康养等新业态。但是,目前旅游理论和城市理论并没有太多交叉[1]。国内对旅居的研究更多着眼于旅居养老、乡村旅居、第二居所旅居等具体业态以及旅居者动机、文化适应等方面,对城市旅居如何界定、其内在机制是什么、政府如何推动城市旅居发展等问题,现有文献并未作出很好解答。本文在文献回顾、城市旅居实践分析基础上,厘清城市旅居的内在机制,并据此提出政府促进城市旅居发展的若干路径,以期拓展现有城市旅居的理论研究。
1 文献回顾
1.1 城市旅居的概念界定
国际旅居一般定义为为期6个月到5年的暂时社会接触[2-3]。文谨等从地理学视角将旅居界定为:个体在有别于其本身居住地和文化环境中做暂时性居住,并返回原住地的整个行为过程[4]。王金莲等认为第二居所旅居是指个体在常住地之外购买或长期租赁的临时性居所进行休闲、度假或养老生活,这种生活的时间和频率总体上要低于常住住宅,并有返回常住地的意图[5]。中国老龄产业协会老年宜居养生委员会2015年12月发布的《旅居养老服务机构评价准则》将旅居养老界定为:老年人在常住地域以外的地域旅行并居住,单次旅居时间超过15日,在旅居过程中,享受各类适老服务,进行养老的生活模式。综上所述,学界业界对旅居相关概念的认识具有共性:即出于旅游原因离开常住地并进行居留的过程。本文将城市旅居定义为:基于旅游方面动机暂时离开常住地,以城市为目的地并进行居留的过程。从空间范围上看,城市旅居包括城市市区和郊区,但不包括乡村地区。从时间界定上看,城市旅居应区别于一日游、短期游等旅游形式,可以借鉴国际旅居以及国内业界对旅居养老的定义,将居留时间长度界定为15天到5年。从旅居动机上看,旅居者追求一种体验性的新经历和生活方式,而不是求学或就业动机[6],因此,城市旅居宜限定因旅游原因而到城市的人们,包括出于文化体验、旅游休闲、养老康养等动机的旅居者,但不包括进城务工的农民、在城市就学的学生等群体。
1.2 城市旅居的影响效应
基于旅居与城市品质、价值的显性关系,部分学者聚焦于城市旅居的社会、经济、文化、生态、城市管理等影响上,且以个案研究为主。王金莲和苏勤以三亚市为例,探讨第二居所旅居者与当地居民之间差异的建构及其对社会互动的作用过程与机制,并提出建设第二居所旅居地包容性城市的若干建议[6]。曾李瑶研究旅居者生产与生活实践对泉州古城休闲空间生产的影响[7]。连丽智分析了“候鸟式”旅居养老对三亚的经济、社会、文化、环境及城市管理等方面的影响[8]。柳燕,等以厦门鼓浪屿为例,分析游客、本岛居民对鼓浪屿遗产地社区景观风貌的关注兴趣点和旅居体验冲突点,并提出基于旅居兴趣的鼓浪屿遗产地社区景观风貌管理建议[9]。
1.3 城市旅居的发展路径
学界对城市旅居的发展路径探讨,聚焦于如何利用城市和地方资源优势,通过城市旅居的供给侧改革,满足旅居养老、旅居度假等业态发展需求。刘又堂和陶凤在分析桂林市旅居养老产品开发有利条件基础上,提出方便日常生活起居、突出旅游度假功能、注重健康生活体验、完善医疗保障服务、加强安全防范措施等对策建议[10]。卢舒程提出阜阳发展旅居度假的若干路径,包括布局核心度假区与休闲游憩区的空间优化路径;自然型、功能性、主题性的产品开发路径;升级改造与新建的品牌建设路径;知己知彼、广告宣传和智能化信息服务的市场开发路径[11]。
1.4 城市旅居的评价指标
城市旅居的评价目前并无统一标准,学者根据学科背景和研究需求构建相应的评价指标体系。高维全通过构建旅居环境适宜度评价指标体系,运用熵值法对广西14个地级市的旅居环境适宜度进行了测度[12]。王文华和王荣成从环境质量、服务需求、旅游资源和市场潜力4个维度构建了我国避暑旅居指标体系,并对我国25个主要城市的避暑旅居潜力进行了研究,结果表明生态环境质量、旅游资源丰富性、地区经济水平、交通区位条件、服务接待能力和游客感知水平等是避暑旅居潜力大小的主要影响因素[13]。
2 城市旅居的内在机制
2.1 文化吸引和配套设施:城市旅居的需求逻辑
2.1.1 城市文化强化旅居体验
体验文化是城市旅居者的核心需求之一。郭凌等指出,旅游消费型移民是一种追求生活方式、文化体验及休闲的人口迁移现象[14]。曾李瑶研究发现“文化精神追求”是泉州古城旅居的重要原因之一[7]。柳燕等通过对鼓浪屿景观风貌旅游体验评价的分析,发现大量游客对于鼓浪屿非物质饮食文化,日光岩、沙滩等自然景观以及菽庄花园、建筑别墅等人工景观,均具有强烈的旅行期许[9]。城市作为典型的具有一定规模的人类聚居模式,是人类发展仪式、礼俗、归属等精神领域需求的中心,“人类的每一种功能作用、人类相互交往中的每一种实验、每一项技术上的进展、规划建筑方面的每一种风格形式,所有这些,都可以在它拥挤的市中心区找到”,由此,著名城市理论家芒福德指出,“历史性城市,凭它本身的条件,由于它历史悠久,巨大而丰富,比任何别的地方保留着更多更大的文化标本珍品”[15]。城市成为旅居者体验不同社会文化的现实场所,而“文化力”也成为当代城市吸引旅居者前往的主要魅力之一。
2.1.2 配套设施满足多种需求
Jandt研究发现,短期国际游客动机主要是放松和休闲,而旅居者通常在一个国家生活较长一段时间,有明确的和目标导向的目的,如教育或商业[2]。郭凌等根据对四川泸沽湖景区三位旅游经营者的案例,归纳出旅游劳务型移民具有获取经济利益、追求人生价值、逃避现实生活与认同景区生活等迁移动机[14]。曾李瑶研究发现除了“文化精神追求”外,“更好的生活环境”“社会关系维护”以及“自我价值实现”也是泉州古城旅居的重要原因[7]。因此,就个体而言,城市旅居原因往往十分复杂多元,除上文提及的文化休闲外,还有养老康养、就业择业、转换环境、自我实现等。随着旅游休闲与地区商业的日趋活跃,城市的商业、公共服务等设施不断完善,聚集了行业齐全的大量休闲空间、创意空间、民宿等,为城市旅居者提供了更多的居留谋生选择,从而使他们可以根据自身特长和个人喜好从事旅居相关行业。而且,城市的医院、护理援助中心、理疗中心、保健中心等医疗设施和医生资源也更为集中,能提供医疗保健、中医养生、生活托管、康复疗养等多种旅居养老服务项目,更好满足旅居者的养老康养等需求。
2.2 旅游效益和空间资本:城市旅居的政策逻辑
2.2.1 旅游效益提升城市经济
随着经济水平的提升和消费习惯的升级,全球许多城市均出现了“休闲转向”,日益重要的旅游是大都市和“旅游历史城市”发展的关键要素之一[16]。根据欧盟统计局的数据,2016年欧洲城市(人口包括城镇和郊区,仅农村地区除外)占欧洲26.8亿过夜游人数的66%,即约18亿。欧洲城市在过去40年间(1980—2018年)的过夜游增加了两倍,进而带来两倍的城市整体经济效益[1]。国内的三亚、黄山、张家界、丽江等旅游城市,其旅游业增加值GDP占比均已超过30%[17]。旅游需要城市能够提供多样化和灵活的产品,城市需要旅游来实现其社会和经济目标。基于旅游经济活动的重要性,从地方到全球,各个层面均鼓励对城市旅游采取政治支持。例如,世界旅游组织在其《全球旅游宪章》(charter of global tourism,UNWTO 2012,第48页)中支持城市旅游:“旅游业是城市和当地居民的关键资源。城市的未来发展……将要求制定兼顾城市经济、社会和环境稳定的政策,同时为游客提供最好的体验……”[18]。国务院办公厅2019年8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意见》也提出,到2022年,建设30个示范城市、100个试点城市,并推动试点城市、示范城市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进一步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2.2.2 空间资本加快城市更新
Lussault(2007)提出关注人类的“基本空间能力”,如:(1)“安置”,即占据一项活动的适当位置的能力。(2)“标度”,即对一项活动确定足够的尺度。(3)“掌握度量”,即使用适当运输工具的能力。(4)“定界”,即视情况划定界限的能力。(5)“跨界”,即跨越空间界限和多种形式领土的能力。(6)“导航”,即设计适当路线的特定能力[19]。城市旅居是一种典型的空间相关行为,其要求旅居者充分调动他们的感知、认知、语言、技术和关系能力等“空间技巧”。旅游者暂时居留于目的地的行为,对城市而言,可以视为一种“空间资本”[1]。OOI Can Seng以新加坡的品牌重塑、开设赌场、促进教育和医疗旅游为例,认为新加坡通过旅游业管理和改造各种民用和社会空间,使新加坡成为一个更有活力、更时髦的城市[20]。曾李瑶在分析泉州古城旅居者对城市休闲空间生产影响过程中,发现通过旅游实践,公共空间得到重新配置,如古城区的老旧民居被改造成为民宿、茶馆、休闲餐厅、琴房画室、文化别院等,在此基础上古城文化氛围得到活化,文化生活品质得到明显提升,新的年轻群体开始回流,推动古城重新被赋予吸引力和生命力[7]。因此,旅居者由于其空间能力而带来的“空间资本”,帮助开拓了重要的城市公民和社会空间,推进了城市的更新进程,也受到城市决策者更多的关注。
2.3 科技赋能和共享平台:城市旅居的技术逻辑
2.3.1 科技赋能创新旅居业态
2012年住建部发布了《国家智慧城市试点暂行管理办法》,标志着中国智慧城市试点建设的启程。此后的2013—2015年,住建部先后公布三批试点城市,数量达300余个。随着智慧城市建设的推进,5G、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为城市旅居业态的转型升级注入了发展动力。一方面,科技赋能产生新的城市旅居业态。如一些城市开始出现“智慧园区+养老”“机器人+养老”“新零售+养老”等旅居养老业态,5G远程手术、5G医疗监控智能交互陪伴、社区智慧生活等也正逐渐普及。另一方面,科技赋能提供新的城市旅居载体。如智慧养老平台汇聚分总各类供求信息,为供求主体提供交易空间,成为推动养老产业链智慧化纵向整合的重要载体[21];智慧旅游系统方便游客在旅居前在线查询攻略、购买门票、预订酒店,游览景区景点时真人语音导览全程讲解,更可以随时分享自己在旅居城市的所见所闻,促进城市传统旅居模式朝智慧化方向改变。
2.3.2 共享平台拓展旅居空间
城市公共服务平台、行业共享经济平台等为游客提供个性化、自主化、便捷化及智能化的城市体验,有效拓展了城市旅居空间。一方面,城市政府部门通过旅游信息服务平台和信息设施等方式,向旅居者提供旅游导向、信息咨询、票务预定、宣传促销、旅游投诉、救援等服务,满足游客对旅居城市基本概况、产品促销、住宿、安全、公共环境等相关信息服务的需求。另一方面,大量智慧旅游供应商通过组织整合、集成优化各类资源,提供可共享共用的基础设施、设备和信息,开发出适合城市特点的共享酒店、共享民宿、共享交通、景区景点的共享储物柜、共享辅助旅游产品等平台载体,为城市旅居者群体的各类需求提供具体的辅助解决方案。正如Stock M指出,“虚拟数字点对点共享平台使得当代游客对城市而言不再是陌生人,而是一个拥有空间、社会、经济和文化资本,配备了数字技术,从一个城市搬到另一个城市的都市人”[1]。
3 城市旅居的发展路径
3.1 加强城市旅居政策扶持
城市决策者必须把旅居看成一种城市化进程的重要力量,按此思路制定政策,构建适于培育城市旅居产业,并能增强旅居体验、展现旅居最大价值的发展环境。目前一些城市出台了鼓励旅游、民宿、文创发展等方面的政策文件,部分涉及了城市旅居的相关内容,但针对性远远不足,未能为城市旅居发展提供有效行政指导。结合城市旅居的内在机理,可从产业激励、消费引导和技术创新等方面出台系列制度性文件。首先,由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关于推进城市旅居发展的实施意见》总规性文件,明确城市旅居的特色方向、重点任务、实践载体、推进机制和保障举措,主体内容应纳入各市的十四五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推动城市旅居实现体系化发展、系列性成长。其次,以文旅部门为主,联合相关部门(住建、城管、财政、人社、交通等部门)出台城市旅居部门性政策文件,鼓励企事业单位转型城市旅居业务,加强城市旅居市场主体培育,以及城市旅居专项税收和金融扶持政策,引导资金流向城市旅居产业集聚领域。再次,针对城市旅居消费,出台《城市旅居消费指导意见》,培育城市旅居消费增长点,通过配套鼓励措施和政策宣传引导,改善旅居者对城市旅居产品和服务的消费预期。最后,针对城市旅居技术创新,出台《城市旅居技术创新管理办法》,明确城市旅居领域技术创新重点领域,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鼓励技术创新和旅居共享平台建设,提出技术成果孵化对接实施方案,并提供税收和金融优惠政策。
3.2 营造城市旅居空间环境
营造城市旅居空间环境目的在于协同旅居者与本地居民的空间需求,其重点是通过旅居实践重新配置公共空间,实现空间的价值增值,进而推进城市更新,带动相关产业发展,提升城市居留品质。首先,加强旅居需求调研。对本市旅居者进行空间体验需求调研,分析他们的旅行、居住行为与城市空间的联系,构建城市旅居者的空间需求数据库和项目库。其次,打造城市住宿核心区。住宿是旅居者的首要需求,一方面可选择历史文化街区、文化创意园区、历史建筑密集区、民宿集聚区、景区景点周边地区等作为核心地点,配备居住、餐饮等生活设施与配套产品服务;另一方面要开发多样化的文化体验空间,在区域内构建分工明确、优势互补、协同高效的夜间休闲产业发展体系[22],比如夜游古城、旅游演艺、非遗体验、家庭联欢、健身运动等。核心区的环境要舒适、安全、卫生。再次,延伸“旅居空间链”。“旅游就是城市,城市就是旅游”已经成为业内共识,城市就是旅游者体验和感受生活的大秀场[23],如何将城市的过去、现在和将来具象化、故事化,秀出“城市处处是风景”“城市时时有风景”的意境是打造城市旅居空间的重要目标。围绕核心住宿区域联动周边空间,一要考虑城市特色资源、空间特征,产品、活动要与环境资源相协调,二要考虑需求的多样性,产品、活动要多元化,能满足观光游览、文化体验、参与性活动、学习、康养等旅居需求[11]。
3.3 打造城市旅居智慧平台
城市旅居智慧平台可以达到减少重复投入、提高资源效率、加强信息共享的目的,可从公共服务、产业、企业3个层面考虑平台构建。从旅居公共服务角度看,搭建一体化综合性的智慧旅居公共平台。依托现有的智慧城市基础设施和“文旅云”等平台,通过开发PC端、APP、微信程序等应用入口,提供综合性的管理和服务,除检索查询、咨询、预订、支付、投诉、旅游提示、景区交通指引、平台预约车辆、导游等服务功能外,还应设置旅居网络互动交流和评论区,同时满足旅居者、市民、政府、旅游相关企业的公共服务及管理需求。从旅居产业链角度看,借鉴创意产业公共服务平台的构建[24],还应该建设旅居创意策划服务平台、旅居产品研究设计服务平台、旅居产品生产制作服务平台、旅居产品展示交易服务平台。从旅居企业角度看,要满足旅居企业成长与发展需要,还应建设旅居企业孵化平台、旅居产品知识产权保护平台、旅居企业投融资平台和旅居产学研协作平台,促进城市旅居业态供给方与资本方、科技创新主体的互动。
3.4 强化城市旅居专业人才队伍
城市旅居服务管理、业态创新、产品设计需要大量具有创新意识、具备专业技能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强化城市旅居人才队伍需要从培养和引进两方面入手。在人才培养上,首先,利用高校作为高层次人才培养主阵地的优势,完善“订单式”旅居人才培养机制。国内部分高校已经意识到城市旅居人才的重要性,如澳门大学设置了国际度假村综合管理专业,招收国际综合度假胜地管理硕士;天津职业大学与天津理工大学联合开办“老年福祉与管理”本科专业;南京医科大学护理学院和朗诗常青藤养老服务公司共同创建智慧康养产业学院;柳州城市职业学院与康之桥护理服务公司共同创建广西智慧康养产业学院,均反映了旅居管理、旅居养老、康养等市场需求对高校人才培养的影响。今后可进一步通过学科专业目录调整、政产学研联合培养等措施,鼓励高校在现有优势学科基础上,增设城市旅居本科和研究生专业。其次,举办城市旅居创业设计大赛,筛选优秀人才团队,并提供创业计划孵化扶持。在人才引进上,首先重点引进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文旅康养企业、酒店民宿管理企业在科技研发、产业规划、业态创新等领域的高级人才,组建城市旅居人才智库,并提供人才绿色通道或专项政策,在团队建设、项目孵化、子女入学、就医就业、税收返还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以更好发挥人才在服务供给上的协同效应。其次,充分发挥本城市旅居人才的作用,探索成立城市旅居人才协会,建设网上“候鸟型”人才服务平台,形成旅居群体共同参与城市旅居产业发展、空间营造、品牌传播的良好局面。
3.5 拓展城市旅居品牌影响
城市旅居品牌能充分展现城市的独特禀赋、文化魅力与包容氛围,增强城市对旅居群体的吸引力。首先,利用城市历史文化传统打造特色旅居品牌。兰德利认为,“历史古城有与生俱来的优势,它们有层次分明的历史与古迹,得以用来反映自身的独特和无与伦比。……这些差异也成了增添城市附加价值的途径”[25]。城市特别是历史文化名城应充分利用历史文化街区、文物古迹、地方特色美食、节庆习俗等资源禀赋,将它们打造为体验城市文化的旅居品牌。如布宜诺斯艾利斯就利用创意产业实现了对历史建筑的改造与恢复,较好地保留了历史街区的原貌,形成独特的文化品牌。其次,聚力打造区域城市旅居品牌联盟。旅居资源丰富、产业发展较好的城市可以牵头组建旅居品牌联盟,加强与互补城市在旅居数字信息、旅居空间设计、旅居宣传品投放、旅居文创产品开发等的交流合作,联合推出“城市旅居品牌日”“城市旅居资源联展”等旅居营销项目,实现资源互享、品牌互推、客源互送。如广东省民政厅先后牵头与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西、广西等民政部门共同签署旅居养老合作框架协议,推进旅居养老从市场自发走向规范有序,也有效扩大了合作城市旅居品牌的影响。再次,加强城市旅居品牌营销策划。一方面,通过“请进来”的方式,积极利用节庆赛事、文博展会等平台,邀请新闻记者、知名作家、旅游达人、抖音微博博主等前来旅居,通过他们的新闻报道、文学、摄影、短视频等作品扩大城市的影响。另一方面,积极“走出去”,多组织人员参加各类城市推介会、博览会、节庆赛事等,加深国际国内社会对所在城市的印象。
4 结语
人们为了生活来到城市,为了生活得更好而居留于城市。宜居是城市发展过程中的内在基本要求和建设目的[26]。随着旅游业的日渐繁荣,宜居的城市不仅仅满足居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也为日益庞大的旅居群体带来福祉。文章在文献回顾基础上界定了城市旅居的概念,提出:文化吸引和配套设施是城市旅居的需求逻辑,经济效益和空间资本是城市旅居的政策逻辑,科技赋能和共享平台是城市旅居的技术逻辑。基于政府规制视角,提出加强城市旅居政策扶持、营造城市旅居空间环境、打造城市旅居智慧平台、强化城市旅居人才队伍、拓展城市旅居品牌影响等城市旅居发展路径,对解决社会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文化发展等诸多城市旅居治理难题具有一定理论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