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合作社与发展农业经济内在关系的探讨
2021-11-25张兰强
张兰强
(东营市利津县利津街道办事处,山东 东营 257400)
农村合作社是农民生产方面的合作的一个组织,其不仅能够有效推动到农村的地区的经济,且可以给农民提供到针对性的服务,是能够建设新农村重要的突进,为此文章主要是对农村方面的合作社展开了研究和探讨。
一、农村合作社的优势
(一)推动农业经济发展
为可以符合农民自身的经济发展形式,农村合作社和农村合作社已成为农民认可的经济发展形式,这已被农民承认,这极大地动员了农民在运营和生产方面的热情,符合经济发展规律,发展生产力,促进经济发展。当前经济的发展,农村合作社是农民组织,由农民基于农村组织自发地建立和开发。这种独特的自然资源优势为农村经济发展奠定了基础,赋予农民更自由的声音,几乎增强了农村经济的活力,最后才可以有效地提高了农业产业化的益处。作为现代农业方面生产中的组织的重要形式,农村合作社为农民提供了相应的服务,以获得农民的广泛认可和支持,减少运营和生产的各种障碍,并遵守现代农业经济法。农村经济与农村经济改革与城市经济改革的深入和市场经济,农民还迫切需要中介经济组织及其自己的发言人,他们真正代表农民和政府之间的利益,为农民说话和与政府沟通。将农民分散、零星、个体的经济行为纳入有组织、大规模、现代化的市场经济活动,使农村合作社成为农民进入市场经济的载体。农村合作社主要是按照农业生产经营的特点来建立的。他们有特殊的优势。它们可以为农村方面的相关的经济的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同时,也为合作社方面的成员提供了更多的相关的选择,为农村方面的经济带来了新的动力,它有效地促进到了农业方面的生产活动的产业化。
(二)农业方面的产业化相关发展的推动
农村合作社的成立可以有效地促进到了农业生产、经营、加工、销售方面的一体化,实现了生产、加工、销售的有机联动,不仅实现了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了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优化配置,加强资源整合和利益互补,同时也解决了农业产业化经营中的深层次问题,逐步完善农业产业化。建立农业生产、经营、加工、销售为一体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实现产、加、销相结合的综合发展趋势,不仅促进了农业产业化,同时也要实现农业资源的最大化。只有实现和实现互利。实现互利目标,还可以解决农业发展的深层次问题,逐步进入农业产业化,实践证明,坚持农业方面的适用技术与实施方面的标准化相结合,是可以有效提高到了农产品生产质量和保鲜、储运、销售水平的有效途径。
(三)农副产品方面的市场的竞争力的提升
农业方面的标准化生产的强大载体就是合作社,并可以有效地确保到了农产品质量。农村合作社的建立可以聚集闲散农村农民,统一生产组织,统一运营和生产标准,统一业务流程,统一农业融资,创造优质的农村品牌,促进农村方面的相关的绿色生产,农产品方面的安全性可以得到确保,大大提高农产品的市场方面的竞争力。近年来,当前广泛普及的农村方面的合作社,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已越来越高,毫无疑问地推动了农村经济的巨大发展。农村合作社是可以实现标准化和系统化的重要工具,并可以给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提供了一定的支持。建立农村合作社可以收集分散的农民并实现统一的生产。通过制定标准化的生产标准和运营流程,他们可以共同建立农产品品牌,促进农村经济生产的发展,也为改善农产品提供了强大的支持。当前农村方面的合作社的强大支持,农业市场的竞争力一直不断提高,这在农村方面的经济的发展中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当前农村合作经济需要专业人才和管理人才。其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是增加资本投资,装备教师,创造良好的条件,培养一支高素质的人才,建立一个完善的教育系统,为专业人才的合作培训。
(四)稳定农民收入
农村方面的相关的合作社的建立可以有效地解决到了在一些农村地区的农业市场销售方面的问题。这是能够有效促进到了农业生产和增加相关的收入的重要途径,实现农民稳定收入。规模的买家和农村合作社的卖家具有强大的市场敏感性和稳定,广泛的供应和营销渠道。这使得易于引导农民在合作社调整生产结构,并及时改善业务策略,遵守农产品销售和促进经济效益,农民的稳定收入是农村经济发展重要的一个象征。加入在农民加入农村合作社,他们的人均收入可以得到大幅的增加。农村合作社的成立不仅可以解决农民的产品销售问题,也是增加农民生产和收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渠道,农村合作社的规模化销售户具有温暖的市场观察能力和稳定的销售渠道,可以引导合作成员调整生产活动,改变传统经营战略,确保正确的产销原则,促进农村经济效益的提高。农民收入稳定是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前提,建立农业合作社可以显著提高人均收入,必须顺应组织建设,推进农业产业化标准体系建设,推进农工贸一体化,建立企业与农户的福利共享和风险共担机制,确保农民增收,公司盈利,生态保护促进社会发展。
二、我国农业经济市场化面临的问题
经过多年的发展,中国农业经济的市场化取得了很大的进步和成就。如农民在中国农业经济中的市场支配地位基本确立,土地农业生产资料经营成果的占有、使用、支配和处分权得到保障,经营项目在国家经营范围和方式允许的范围内独立确定,损益自行承担;农民的市场行为得到加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才可以有效地促进到了农业产业的发展和经营方式的转变。农村市场体系最初深化和改善。农产品的价格基本上由市场决定。专业生产,大规模生产和农产品生产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但它们在中国经济发展中处于无敌地位。在中国农村经济中,仍存在许多问题和缺乏市场化。首先,农业市场化的发展是非常不平衡的,东部,中西部地区之间的发展差距正在扩大,中西部地区的市场化和开发程度明显地落后于东部地区。
三、农村合作社方面发展推动的有效策略
(一)对农村合作社方面的辅助与支持要加大
按照农民方面的合作社的要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立主要是为农民方面提供相关的技术和信息方面的服务。才可以增加农民的生产收入,而不是实现合作社的利润。因此,有人建议,政府采用各种政策和制度来减少农民方面合作社及其成员的纳税,这是财务部门的责任,认真落实农民财政和税收部门的规定专业合作社。因此,为可以确保农民的增加,政府方面首先需要进行加强宣传,通过媒体宣传农民的专业合作社法。同时在加强宣传引导的方面应当让更多的农民可以了解到了农民方面的合作社在增加农民方面的收入和相关的生产中的作用,充分的调动到了农民方面的相关的积极性。同时,有关人员应当要不断地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方面的组织体系,不断地推进农民方面的合作社的制度化,规范化,建立健全内部方面的相关的管理制度,这样才可以进一步地完善到了组织管理,财务管理,收入分配,合同制度等管理制度。组织和促进农民的专业合作社,中介组织购买和销售农产品和经纪人,规范工业法律法规,改进合同,并实施农业产业化管理标准,加工,包装和保存成千上万的农民农业产业化生产与龙头企业,以及收购中介组织和经纪人的储存,运输和销售。然后可以按照农产品的生产和工业化管理,生产农产品,发展农产品市场。
(二)加强合作社领导
政府支持在提高议员的生产能力和潜力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在调查中,作者发现,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生产技术水平往往不高,主要是因为分散农民通常使用经验生产管理,所以迫切需要提高生产技术,大多数农村合作社都是农民,拥有自己的企业产业,但他们的专业品质并不高。他们无法开展专业的管理和生产。他们一直在使用旧方法在生产行业中,不能提高生产效率。他们也是保守的思想和拒绝尝试新的方法和形式。对于一些新的方式,他们害怕风险,并一直伴当前观望的态度,他们敢于在别人取得成就的同时取得成就,他们缺乏信心,缺乏思想自主权,主观上影响了农村合作经济的发展,客观上影响了自身的发展,要加强对合作社的领导,为合作伙伴提供相应的服务,设立专门机构,建立规范的服务标准,为生产经营中的各种成员问题提供支持,要加强对合作社的管理,有效应对成员间的合作。合作社要求不同合作社之间交流生产技术或生产经验和技术经验,通过定期召开生产技术会议,组织成员交流生产和技术经验,提高成员的生产技术水平;我们还可以通过人才培养项目与农业院校合作,结合农业院校的技术水平,定期聘请农业院校专家进行生产培训,帮助农民学习理论知识,有效的解决到了在实际生产过程中可能会遇到的问题,满足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需要。合作社还可以通过选择潜在成员并通过对这些潜在成员的专业培训掌握生产管理、营销和其他技能,为合作社的发展提供指导。
(三)建立完善的产权制度
调查发现,成员对产权和责任的理解往往不明确。建议在参与股东时购买身份股份,确保合作社为成员提供全方位服务的原则,并避免培养大型家庭或龙头企业来控制合作社,这需要最大的控股股份数量;农民和龙头企业可以购买合作伙伴的资本股票,并参加合作社的项目投资。成员只能通过自己的股票参与合作社的管理和战略。产权制度是合作社的重要基础。只有通过改善产权系统并形成合理的内部控制系统,我们只能实现科学效益分布。我们可以通过增加股权参与来满足合作发展的要求。我们可以以土地,技术或建筑物的形式占用股票,并与土地,技术或建筑物签订相应的合同,并通过股息获得福利。例如,有些农民希望建立农业生产基地,但在大地合同中,农民可以将其土地投资于合作社的股票市场,并将其交给龙头企业或合作社,而农民可以在合作社工作以获得收入。
四、结束语
由上可知,当前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使得份打散农户在市场竞争中存在许多的问题,影响到农业经济的发展。农村合作社不仅是建设新农村的主要途径,同时也是能够有效推动到我国经济发展的渠道,为此有关人员应当增强到对农村合作社的重视,完善相关制度,为我国农业经济发展提供到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