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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词同题与自是一家

2021-11-24张宏生

古典文学知识 2021年6期
关键词:常山冯唐苏轼

张宏生

李清照在其著名的《词论》中曾说苏轼等人的词是“句读不葺之诗”,虽然带有批评的意思,却也说出了苏轼词创作的一个重要特点。事实上,这正是苏轼自己的主观追求,最明显的就是他写了一些回文、栝、集句词,确实是把诗歌的一些表现手法移植到词里来了,尽管也不一定是他的首创。

清人刘熙载在其《艺概》中曾评价苏轼:“东坡词颇似老杜诗,以其无意不可入,无事不可言也。”这可能有点夸张,但是在苏轼的心中,可能真的就曾经想过,能用诗写的题材,应该也能用词来写。他在密州知州任上的那次打猎给我们留下了两篇同题作品,一篇是词《江城子·密州出猎》,一篇是诗《祭常山回小猎》。前者鼎鼎大名,已经众口传诵,后者则知者较少。不妨先看一下:

青盖前头点皂旗,黄茅冈下出长围。弄风骄马跑空立,趁兔苍鹰掠地飞。回望白云生翠,归来红叶满征衣。圣明若用西凉簿,白羽犹能效一挥。

作品写于熙宁八年(1075)十月,当时是“祭常山回”。常山在今诸城市南二十里,山上有神祠,是逢到干旱祈雨之处。常山之得名,即与此有关,苏轼在《雩泉记》中就记载说:“东武滨海多风,而沟渎不留,故率常苦旱。祷雨兹山,未尝不应。民以其可信而恃,盖有常德者,故谓之常山。”

诗的首句写阵容之盛。知州出行,有其特定仪式。青盖,青色的车盖,宋代官员乘车时所用。据北宋高承《事物纪原》卷八:“今天子用红黄二等,而庶僚通用青。”青盖旁边又有皂旗簇拥,尽显威风。次句写围猎的地点:黄茅冈。冈在常山东南,势稍平。苏轼和叫黄茅冈的地名颇有缘分,三年之后,他离开密州,改知徐州,就和好友王巩等游于云龙山畔的黄茅冈,因酒醉不支,便随意卧在一块大石上,余兴未尽,作诗一首:“醉中走上黄茅冈,满冈乱石如群羊。冈头醉倒石作床,仰看白云天茫茫。歌声落谷秋风长,路人举首东南望,拍手大笑使君狂。”可能就是“黄茅冈”这三个字让他想起了三年前出猎的狂放,因而才这样脱略形骸。三四两句写围猎情形。马跑得很快,好像御风而行,腾跃之间,似乎蹄不点地,恍然立于空中。趁,追逐。这是写围猎之时,兔子受惊,满地乱跑,放出苍鹰,掠地而飞,可以想见,一番追逐,苍鹰攫起兔子的英姿。五六两句写围猎结束,胜利而归。回头再看刚才的驰骋之地,只见常山上飘浮着朵朵白云,一片祥和,而秋色正浓,红叶飘飞,片片落在军服上,好像红花点缀,油然生出自豪感。三四两句写得有气势,节奏快,气氛紧张,而至五六两句则舒缓下来,形成鲜明对比,同时也使得作品更有意蕴,所以不少批评家都很称赞这两句,如方东树《昭昧詹言》卷二十:“五六境象佳。”纪昀:“五六写得兴致。”(王文诰辑注《苏轼诗集》卷十三引)对于有追求、有抱负的士大夫来说,打猎的意义往往不限于打猎本身,这也是操练身体、磨砺意志、表达理想的一种特定的方式,所以末二句就从这个方面落笔。圣明,指皇帝。西凉簿,指晋朝西凉主簿谢艾。《晋书·张重华传》载,重华据西凉,以主簿谢艾为将军,进军临河,攻麻秋。艾冠白,踞胡床指麾,大败之。白羽,白色的羽毛扇。谢艾本是书生,作为一个儒将,被重用后,不断打胜仗,成为苏轼仰慕效法的对象,所以用这个典故,表达自己希望被朝廷所用、有所作为的愿望。张重华作为西凉的首脑,擢拔谢艾,多次取得对后赵的胜利,而苏轼生活的年代,宋朝的西北边疆常有战端,想起这些,苏轼不禁也有所希冀。

对于这次围猎,显然苏轼的印象非常深刻,因此不仅写了一首诗,而且又写了一首词:

老夫聊发少年狂。左牵黄,右擎苍。锦帽貂裘,千骑卷平冈。为报倾城随太守,亲射虎,看孙郎。  酒酣胸胆尚开张。鬓微霜,又何妨?持节云中,何日遣冯唐?会挽雕弓如满月,西北望,射天狼。

诗词对读,很显然,其中有一些描写可以互相印证。如“千骑卷平冈”其实就是“黄茅冈下出长围”“弄风骄马跑空立”的意思,只有在地势平缓的地方,才能这样跑马,否则像苏轼在《百步洪》中所写的,“骏马下注千丈坡”,就基本上是不可能的。“圣明若用西凉簿,白羽犹能效一挥”,也就是词中所表达的:“会挽雕弓如满月,西北望,射天狼。”只是有直白和含蓄的不同。

苏轼的这首诗虽然写得也还不错,但在他的作品中,特色并不突出,和同一题材的词相比,影响力更是不可同日而语。主要原因在于,在诗歌创作的传统中,这样的表述方式已经耳熟能详。乾隆在《唐宋诗醇》中就评价说:“此似规摹右丞‘风劲角弓鸣一诗,马立鹰飞,宛然‘草枯鹰眼疾,雪尽马蹄轻之句也;‘白云‘红叶亦是‘千里云平遗意。”(卷三十四)宋人对王维此篇非常赞赏,像梅尧臣在仁宗庆历年间就径直写有《拟王维观猎》一诗:“白草南山猎,调弓发指鸣。原边黄犬去,云外皂雕迎。近出长陵道,还看小苑城。聊从向来骑,回望夕阳平。”梅尧臣是苏轼非常尊敬的前辈,对苏有知遇之恩,当年苏轼在开封应试,作为参评官的梅尧臣对其《刑赏忠厚之至论》非常欣赏,曾大力向主考官欧阳修推荐,以至苏轼最后获得了第二名的好成绩,因而感慨“向之十余年间闻其名而不得见者,一朝为知己”,并在《上梅直讲书》中表达自己“遇知梅公之乐”(储欣《唐宋八大家类选》卷九)。他追随梅尧臣,对王维《观猎》有所学习,也很正常,至于在诗中表现出的希望受到赏识,有所作为,效力疆场,建功立业,在苏轼之前的古典诗歌中早已屡见不鲜。所以,将苏轼这首诗放在诗歌的传统中,就显现不出过人之处。

同样是写这次出猎,词就不同了。首先,无论是题材还是风格,这篇作品在词的发展历史上都别具一格。众所周知,从晚唐到北宋,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词的创作环境与酒筵歌席有关,词的创作内容与美人爱情有关,正如五代欧阳炯在《花间集叙》中所说:“则有绮筵公子,绣幌佳人。递叶叶之花笺,文抽丽锦;举纤纤之玉指,拍按香檀。不无清绝之辞,用助娇娆之态。”这种词适合怎样演唱呢?南宋的王灼在《碧鸡漫志》卷一中曾有总结:“古人善歌得名,不择男女……今人獨重女音,不复问能否,而士大夫所作歌词,亦尚婉媚,古意尽矣。”他认为竞唱“婉媚”的词,失去了“古意”,实际上,也确立了另一种传统。他所描述的现象得到了一些批评家的印证,如南宋王炎在其《双溪诗余自序》中说:“长短句宜歌不宜诵,非朱唇皓齿,无以发其要妙之声。”元代陶宗仪在其《南村辍耕录》卷二十七更指出演唱时的禁忌:“男不唱艳词,女不唱雄曲。”从这个角度来看苏轼的这首词,就可以看出作者是主动突破传统,刻意为之。他创作了这篇作品后,非常得意,写信给友人鲜于子骏说:“近却颇作小词,虽无柳七郎风味,亦自是一家。呵呵!数日前猎于郊外,所获颇多。作得一阕,令东州壮士抵掌顿足而歌之,吹笛击鼓以为节,颇壮观也。”(《与鲜于子骏》)他说自己的这篇作品可以“令东州壮士抵掌顿足而歌之,吹笛击鼓以为节”,仅此一点,就可以看出是多么与众不同。七年之后,苏轼谪居黄州时,作有《念奴娇·赤壁怀古》,可谓这种风格的又一次尝试。文学史上流传的那一段他和幕僚的著名对话,颇可加以对照:“东坡在玉堂日,有幕士善讴,因问:‘我词比柳词何如?对曰:‘柳郎中词,只好十七八女孩儿,执红牙拍板,唱“杨柳岸晓风残月”;学士词,须关西大汉,执铁板,唱“大江东去”。公为之绝倒。”(俞文豹《吹剑续录》)“绝倒”就是大笑,和前面他自己忍不住得意而写出的“呵呵”,这两次笑,在词史上意义重大,因为他已经自觉意识到,自己“指出向上一路,新天下耳目”(王灼《碧鸡漫志》卷二),开创了词的创作的新境界。

当然,更主要的是这首词本身也写得非常好。

首先,词中塑造了一个生动的自我形象。这个形象给人的最直观的印象就是“狂”,不是一般的狂,而是“少年狂”,这可能和他的太守身份不符,但意气所至,能够冲决一切心灵桎梏,所以不仅左手牵狗,右手架鹰,招呼部众,沿冈疾驰,而且由于全城百姓的围观,更亲自上阵,显示身手。而这一切,由于酒酣,就更加被激发出来。但是,如果仅仅是一个饮多了酒,放飞自我,如杜甫所写的“裘马颇清狂”(《壮游》)的形象,虽然也可爱,但可能缺少内涵,而苏轼则将这个“狂”导向“会挽雕弓如满月”,导向“西北望,射天狼”,则意蕴就得到升华,而且与围猎这一行为本身就具有的指向有机结合起来了。

其次,全篇都展示出建功立业的追求和豪情。作者写这篇作品时,还不到四十岁,可是已经自称“老夫”。一般人可能认为,这是因为宋代的审美情趣追求“老苍”,但放在这里不一定合适。在这一篇中,苏轼自比孙权,而在前面提到的另一篇代表作中,则提到“遥想公瑾当年,小乔初嫁了,雄姿英发”,对周瑜作了热切地歌颂。在决定天下三分非常重要的赤壁之战中,领孙权之命出战的周瑜只有三十四岁,而东吴主孙权年龄最小,不过二十六七岁。苏轼在自己的这两篇代表作中这样写,应该不是偶然的。词的下片提到“持节云中,何日遣冯唐”,说的是汉文帝时,魏尚为云中太守,“其军市租尽以飨士卒,出私养钱,五日一椎牛,飨宾客军吏舍人,是以匈奴远避,不近云中之塞”。但是,“坐上功首虏差六级,陛下下之吏,削其爵”。冯唐认为这样的处罚太严重,不合原则,而文帝也欣然接受,于是,“是日令冯唐持节赦魏尚,复以为云中守”,同时,也“拜唐为车骑都尉,主中尉及郡国车士”(《史记·冯唐列传》)。这件事说的是汉文帝被冯唐说服,重新起用魏尚,和苏轼当时的太守身份也符合。不过,这里也提到冯唐。冯唐在汉文帝时只是个郎官,“景帝立,以唐为楚相,免。武帝立,求贤良,举冯唐。唐时年九十余,不能复为官”(同上)。所以,王勃在《滕王阁序》中有“冯唐易老”之叹。因此,从自然年龄来看,不到四十岁当然不能算老,但是,对一个祈求建功立业的人来说,当然可以算老,或者感觉上已经很老。苏轼在暗含着的对老去无成的忧虑和现实生活中的“少年狂”之间的书写,体现了很大的张力,因而也很容易打动人心。

所以,如果说到个性化,无疑词更能代表苏轼的独特气质,而长短句的跳荡灵动,配合着所写的内容,也显得相得益彰。这真是一个奇妙的现象:苏轼本来希望通过向诗歌靠拢,来开拓词境,但是写出来之后,成就却超过了他视为标的的诗。

要说用诗和词写同一题材,在苏轼集子中并不只有上面的例子,只是范围可以放宽一点,不一定限制在同时同地。

仍然是在密州知州的任上,熙宁九年(1076)中秋,苏轼在词创作中写了另外一个名篇:《水调歌头·丙辰中秋,欢饮达旦,大醉,作此篇,兼怀子由》,而两年之后,他在徐州知州任上,也是中秋的晚上,他又写了一组五言古詩,怀念弟弟苏子由。诗题为《中秋月寄子由三首》,其中提到友人赵杲卿的信正好今日到达,里面提到两年前自己的那首《水调歌头》,说明苏轼在写作这组诗时,心中有着《水调歌头》,事实上,里面的一些句子,如“三更歌吹罢,人影乱清樾”“悠哉四子心,共此千里明”“尝闻此宵月,万里同阴晴”,都能看到那首词的影子。苏轼和弟弟兄弟情深,常常形诸笔墨,堪称文学史上的一段佳话,这一组诗在这个系列中当然也可以占有一席之地,而且,思路跳荡,也很能见出苏诗的一些特色。不过,若是和《水调歌头》相比,还是有所逊色。尤其是,词中从深挚的手足之情上升到夐绝的宇宙意识,推及到人类普遍的情感,那又是一般作品达不到的境界了。

(作者单位:香港浸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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