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基于知识产权的行政法研究及其路径探寻

2021-11-24刘奇峰

法制博览 2021年3期
关键词:行政法行使纠纷

刘奇峰

(河南警察学院,河南 郑州 450000)

我国经济在发展的过程中知识的不断更迭和创新为经济的发展注入了活力,但在初期我国的版权意识不强烈,对相应的产业发展造成了困扰。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知识产权在争论中不断地前进、完善,法律体系和行政法保护一致并行。在知识产权的保护中,行政法保护是作为法律的重要补充和辅助,在维护知识产权人的权益中发挥重要作用。

一、知识产权行政法内容

行政法保护知识产权主要是国家的行政管理机关,根据法律上关于知识产权内容的相关规定,通过行使行政权力,在行政层面上开展对知识产权的合法保护。从法律的源头来追溯知识产权行政法的依据主要是《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等,通过划分相应的适用范围,作出法律层面上的授权、登记。由此可知,我国的行政法保护知识产权是有法可依的,在遵循合规的行政程序前提下,行使法律所赋予的知识产权保护的权利,是科学合理的[1]。

二、知识产权行政法特点

(一)以法律为依据

知识产权下行政法干预的过程中必须遵循法律相关的知识产权法的内容和规定,在行使法律所赋予的权利过程中要符合相关的流程,明确自己权利行使的范围。行政知识产权保护的内容可以分为行政实体法、行政诉讼、行政程序。在实体法中主要是确定国家行政机关在行使知识产权保护的过程中明确自身权利适用的范围,明确行政法在知识产权保护中的地位。行政诉讼是通过在知识产权双方发生冲突是按照相应的法规来解决矛盾。合法的程序是行政法在行使知识产权的重要依据,详细的操作流程能够方便行政法知识产权保护的执行,也使得整个的保护过程合法合规。

(二)公共性

知识产权的本身属性不完全是私有权利,他和公共权利联系广泛。我国在不断地完善知识产权的各种相关政策,这促进了知识的不断创新和发展,在公共属性上提高了我国的核心竞争力。知识产权保护是国家实施的公共性的政策。知识产权行政法是政府通过公共权利来维护个人知识产权的私有,体现了社会的公平性和行政法的公共性。

(三)带有明显的行政色彩

知识产权在行政法保护的过程中不管是保护主体、方式方法,还是最终的结果都带有非常明显的行政色彩。知识产权的行政法保护是由我国国家法律明确规定并赋予的行政法律权力。知识产权在诉讼的过程中相对来说比较漫长,不能及时中止侵权行为的继续发生,而通过行政法保护恰恰可以更加高效快捷的保护知识产权人的合法权益,降低产权人的损失。

三、在知识产权中行使行政法的意义

(一)产权保护是国家发展的需要

随着我国国家经济的不断发展,国家需要全社会在各个领域不断地进行知识创新,为我国技术改革提供帮助,为社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这就需要我国不断地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结合国内外关于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研究,我国根据国家的实际情况,制定了许多适合我国国家现有国情的相关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条文和相关的制度。随着人们知识产权意识的逐渐增强,人民法院接受审理关于知识产权纠纷的案件逐渐增多,通过人民法院的途径来解决矛盾在效率和效果上都比较迟缓,不利于我国知识技术的创新发展。因此,只有通过赋予国家机关行政的法律权力才能更加有效积极解决问题。

(二)行政保护的优点

我国实现知识产权保护的途径主要分为行政法保护和司法保护。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主要是集中处理社会的刑事案件和重大的民事案件,知识产权人维权意识的增加,造成案件数量的剧增,而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的容量是有限的,知识产权纠纷无法得到快速有效的解决,行政法就是对这一问题的有效解决。同时和司法保护相比,行政法保护在程序上更加简化,时效性高,成本更低,使产权人更容易维护自己的权利。在解决纠纷的过程中,国家行政机关在处理时对纠纷的内容调查更加详细,在保护产权的过程中考虑更加周详,合理的平衡纠纷双方的权利,最终达到和解的目的。

(三)行政法保护适应社会发展

随着我国经济和全球经济联系日益紧密,产权法的内容已经无法跟上经济发展的步伐。因此,我国在开展知识产权保护的过程中需要积极探索出新的路径来保护知识产权。面对日益复杂的经济环境,知识产权受到侵犯更加的隐秘,如果仅仅靠人民法院保护那是远远不够的。因此,需要通过行政法保护来补充和完善知识产权的保护。

四、行政法保护知识产权的方法

(一)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需要互相配合

由于我国市场经济不断深化,而且市场也越来复杂。我国国家行政机关在行使知识产权保护的过程中,遇到了一些新情况与挑战。面对这些问题,国家的行政机关势必积极主动和司法机构沟通,整理在行使权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汇总分析,提交给司法机构,让司法机构针对这些问题对相关的法律条文进行优化和修改。司法机构在对产权法保护的相关法律条文修改时要注意和行政法执行的过程衔接起来,使修改后的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法更易于执行,更加符合知识产权人的利益,更加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2]。

(二)提高国家行政机关人员的法律水平

行政法在保护知识产权的过程中不仅仅缓解了司法机关受理案件的压力,也能更好地维护知识产权人的利益,减少产权人因为侵权而造成的损失。在行政法保护知识产权的过程中,出现问题是不可避免的。国家机关在行使权力保护知识产权的过程中,合法合理的方式方法对于知识保护的最终效果起到决定性作用。但在实际的行使中,国家机关的一些行政人员应当加强法制意识与责任意识,杜绝在解决纠纷的过程中充当和事佬。有时候,看似解决了双方的纠纷,但实际上产权人的权利并没有得到很好的保护,助长了侵权人的底气,这对于我国知识产权的保护是非常不利的。因此,我国的行政管理机构需要加强对人员的培训工作,让工作人员充分了解知识产权保护的知识和相关法律条文,积极地开展纠纷案件处理的复盘工作,总结经验和手段,同时也要加强人员法律意识,增强工作人员的责任心。只有这样,才能使行政法保护知识产权不浮于表面,使得行政法在知识产权的保护中发挥自己最大的优势[3]。

(三)完善执法程序

知识产权保护在审理的过程中虽然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认可,但在最终双方执行的过程中还是会出现不同的问题。国家机关行政人员在最后的执行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最终的处理结果执行,才能在保证知识产权人权益的同时,使双方都能够满意。但在最终的执行过程中,少数行政人员在执法时,时常会出现错误或者处置不当的现象,这给最终的法律执行带来了困难。这就需要国家行政单位在执行的过程中不断完善执法程序,加强对执法过程的全程监管,如可采取录音、录像等形式,保留证据,这样可以避免行政人员在执法的过程中出现权力范围超标的现象,减少在执行过程中和双方当事人发生冲突的风险,最终使得整个的执法过程合乎法律规定。

五、结束语

现如今,我国社会经济发展迅速,人们在追逐利益的过程中难免因为巨额的利益铤而走险,不顾道德和法律的约束,破坏正常的市场经济运行。而知识产权在这里面表现得尤为突出。这也是近年来知识产权纠纷的案件不断上升的原因之一。我国人民司法机构主要的工作是承担刑事案件和重大民事案件的审理,为维护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平稳运行而努力。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力有未逮。因此,行政法保护知识产权是对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补充和完善。虽然在实际的实践中,行政法保护知识产权出现了很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但是我们也不能抹杀它在知识产权保护中的积极作用。

猜你喜欢

行政法行使纠纷
邻居装修侵权引纠纷
暂停行使金融合同提前终止权的国际实践及其启示
逾期清税情形下纳税人复议权的行使
行政法上之不利类推禁止*——以一起登记收费案为例
署名先后引纠纷
用“情”化解离婚纠纷
纠纷
行政法上的双重尊重
《行政法论丛》稿约
巴西行政法50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