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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院校学生法治教育机制的三维构建

2021-11-24彭志允

法制博览 2021年18期
关键词:法治法律院校

彭志允

(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福建 福州 350007)

2014年10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指出“坚持法治教育从娃娃抓起,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在2020年11月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我们党正式提出“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教育作为高职院校教育当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在现实中却极其容易被忽略。大学生因为“校园贷”圈套被骗;大学生倒卖银行卡、倒卖个人信息锒铛入狱已屡见不鲜。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时发现高职院校在法治教育过程中存在的弊端,全面提升高职院校的学生的法律意识,对于培育和打造高水平职业院校具有紧迫的现实意义。

一、法治教育的理论探讨

法治教育是以“法治”为核心内容的教育,利用教育的方法将“法治”的知识、理念、价值等传递给受教育群体,使得受教育群体形成法治认知、情感和意向。[1]法治是人类向往的政治理想,从古至今,为无数的思想家、政治家所研究探讨,但是对于“法治”的概念却没有公认的准确定义。西方的《牛津法律大辞典》主要从政府的角度出发,认为法治主要是针对政府,而不仅仅是人民,从而形成了与“人治”的对立。我国春秋战国时期的法家大力提倡“法治”,奉行以法治国,如韩非子认为“明主之国,令者,言最贵者也;法者,事最适者也”。新中国成立后,我国法治的特征也愈发的明显,张文显认为:“法治是一个融汇多重意义的综合观念,是民主、自由、平等、人权、理性、文明、秩序、效益与合法性的完美结合。”形成了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治教育是以培育公民法治品质为目的的教育,包括法治知识、法治意识、法治能力等方面。[2]本文认为,法治教育是利用教育手段将社会发展所要求公民所必需的法治品质传递给受教育者,形成正确的法治知识、法治意识、法治能力,最终推动受教育者将法治认识转化成法治行为。

二、高职院校法治教育的认知、情感和意向

根据中国网报道2020年我国有高职(专科)院校1468所,在校的专科大学生几千万人。高职院校学生违法犯罪现状屡见不鲜,不仅有高职院校法治教育的不足,更有大学生内在因素,高职院校大学生对法治教育的认知、情感和意向体现如下:

(一)高职院校学生对法治的认知特征

高职院校学生当中很大一部分学生,对违法成本的认知不足。除去北京政法职业学院等十余所高职院校有开设政法类专业外,国内剩余的上千所高职院校在校生几乎均未接受过专业的法治教育。高职院校通常注重于技能教育,理论教育不足,开设法律选修课的也非常少,多数学生因为法律知识欠缺,导致缺乏违法成本的认知,也导致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不知道通过何种途径来寻求权利救济。

(二)高职院校学生对法治的情感和意向特征

高职院校当中多数学生认为法律是高高在上的,由大量条条款款构成,学习难度大,即使学校开设法律课这样的必修课或者法律类的选修课,通常挂科率也较高,更有甚者建议取消法律类选修课。从情感上,难以认同法律文化以及法治价值,部分高职院校的学生对法律的学习具有较强的畏难情绪,从而不愿意去学习法律。在不良因素的引导下,部分大学生没有形成遇事找法、解决问题找法的意愿,幻想通过找关系、找门路去解决法律争端,社会的一些负面消息也进一步冲击了部分大学生的法律信仰。[3]

三、高职院校法治教育缺失的多维审视

(一)法律责任的认识不足

任何组织和个人均负有遵守法律、维护法律尊严的义务。法律责任同违法行为是紧密联系的,实施了违法行为必然要承担违法责任。目前大学生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主要原因之一就是对法律责任的认识不足,缺乏对国家强制力的认识,存在侥幸心理,认为自己的越线行为对自己生活和学习没有影响。其中典型例子就是2016年著名的“掏鸟案”,郑州职业技术学院的一名大学生缺乏对法律责任的认识,随意掏了一窝小鸟,却没想到掏的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最终付出了十年有期徒刑的惨重代价。

(二)缺乏相关法律课程教育

高职院校当中,除去专业性的政法类高职院校,几乎没有开设法律专业课程或相应的选修课。虽然全国高校均有开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但该课程仅最后一章涉及法律知识,且该课程主要从课程育人的角度并非从普法的角度出发。[4]大学生是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因部分高职院校的学生法律知识匮乏,极其容易受不良因素的影响,走向违法犯罪的深渊。

(三)法治教育教师队伍的建设不足

具备高素质的法律素养的教师是开展校园法治教育工作的源头,其能够将法律知识、法律思维传递给学生。高职院校当中专业法律背景的教师在教师队伍中的占比极低,校园法治教育活动往往由校团委、学生处等部门开展,在开展法治教育过程中,非法律教师专业难以更好地推动学生形成良好的法治思维。另外高职院校当中,法治教育与社会法律实践的脱节也阻碍了部分法治教师的成长。

四、高职院校法制教育的三维构建

(一)知:加强法治理论学习

强化高职院校大学生法治思想的重要途径在于知行合一,知是行的前提,大学生只有知悉相关的法律理论,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才能更好地遵守法律。高职院校大学生学习法治理论离不开课堂教学与法治文化的熏陶。法治理论的学习既可以通过《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样的显性课程,也可以通过相关的法律类选修课。[5]高职院校当中形成良好的校园法治文化氛围对于法治教育的开展至关重要,可以学生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包括普法征文、法治小品、普法演讲团、法治志愿者服务团队等,让法律能够真正地融入到学生的认知体系当中。

(二)情:强化法律的价值认同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法治属于重要组成部分,法律价值的认同会自觉地将自我行为融入法律规范中。大学生学习法律不是简单的了解法律条文,更重要的是学习法律条款,理解其背后的法治价值,让大学生个人职业发展建立在国家法治道路上。强化法律价值的认同离不开良好的校园法治氛围,正确发挥守法榜样的示范作用,形成带动的力量,推动校园形成遵纪守法的良好氛围。法治价值的认同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要尊重每个学生的个体差异,可以通过兴趣、家庭环境等不同,进行分班,让学生主动参与法律价值的学习,主动形成法律价值的判断。“学高为师,身正为范”,教师应当是法治教育的楷模,教师应当要有高度的自觉性,不断提高自我法律修养,做践行法治的先行者,做学生法治理念的引路人。[6]

(三)意:强化学习法律的意志品质

意志是支撑每个人完成确定目标或任务的精神动力,坚强的意志品质能够激发人们成功的欲望。大学生学习法律知识需要与社会实践活动紧密相连。课堂上学习的法律知识,要通过校外实践,才能从感性认识上升为理性认识。大多数高职院校开展社会实践主要有三种方式:公益劳动、志愿者服务和社会调查方式。高职院校大学生可以通过组建志愿者宣讲,进入中小学、社区、街头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在服务的过程中,培养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感,高度自觉将法治理念贯彻落实于实践当中,在实践中进一步培养法治思维和法治观念。

综上,高职院校学生的法治教育属于法治中国建设领域的重要内容,通过“知”:加强法治理论学习;“情”:强化法律的价值认同;“意”:强化学习法律的意志品质;从三个维度出发,才能更好地开展高职院校的法治教育,从而促进大学生的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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