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第四批高考综合改革启动
2021-11-23田文
田文
日前,黑龙江省、甘肃省、吉林省、江西省、安徽省、贵州省、广西壮族自治区七省份发布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全国第四批高考综合改革启动,从2021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
七省份新高考均采取“3+1+2”模式,“3”即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科目;“1”和“2”为选择性考试科目,其中“1”是从物理或历史科目中选择1门,“2”是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中选择2门。满分为750分。
黑龙江:改进招生录取方式,高考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考生志愿由“学校+专业(组)”组成,实行平行志愿投档,依据考生首选物理或历史科目的不同,分别编制专业招生计划,分开划线、分开投档、分开录取。自2024年起,本科段招生除提前批次外,实行同一批次录取。适当增加平行志愿填报院校数量,增加考生志愿选择和录取机会。
甘肃:自2024年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实行统一高考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相结合,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录取模式。合并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录取批次,按照首选科目物理、历史两个类别分别编制招生计划,分别划定录取分数线,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吉林:高考综合改革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纳入普通高校招生选拔体系,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合格考成绩作为高中学生毕业、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选择考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作为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自2024年起,统一高考招生录取按照物理、历史两个类别,分列招生计划、分开划线、分开投档录取。
江西:从2021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合格性考试按照普通高中课程安排随考随清,分别安排在每年5月末和11月末。选择性考试安排在当年6月份,与全国统一高考同期进行。
安徽:自2024年起,安徽高考使用全国卷,不分文理科,满分为750分。选择性考试科目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门。由考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结合自身特长兴趣,首先在物理和历史中选择1门,再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中选择2门。
贵州:自2024年起,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按物理科目组合和历史科目组合分列招生计划、分别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合并一本二本批次。考生志愿由“专业(类)+院校”组成,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实现“多元录取”。
广西:到2024年,基本建立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模式,普通高等学校按照新的考试招生模式录取新生,建立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監督有力的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长效机制。
(编辑 安思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