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发展的问题反思、治理策略与革新
——基于《八大行动计划》的分析
2021-11-23蔡敏,蔡艺
蔡 敏,蔡 艺
(湖南工业大学 体育学院,湖南 株洲 412007)
2009年6月,国家体育总局和教育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的通知》,成立了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标志着我国校园足球活动的正式开展。校园足球活动的开展不仅为我国竞技足球提供了后备人才,对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提高、身心全面发展亦有显著功效。2015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同年7月由教育部等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的实施意见》,校园足球活动上升至国家发展层面,旨在高速有效地推进我国足球人才培养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曾多次就我国校园足球活动开展工作做出重要指示,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好青少年足球的重要指示,深化落实《校园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等中央文件,巩固和完善校园足球工作制度体系,教育部等7部门于2020年9月11日联合印发了《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八大体系建设行动计划》[1]的通知(下文统称《计划》),标志着我国校园足球进入新的历史发展时期。本文旨在通过对《计划》的解读,剖析其出台的历史背景、释放的改革信号以及描绘的发展蓝图,助推校园足球健康发展。
1 反思:校园足球的问题分析
1.1 校园足球推广区域布局失衡
普及校园足球特色学校是校园足球推广的基层任务;选建校园足球试点县(区)、改革试验区是深化校园足球推广的有力保障;招收高校高水平足球运动队是承载校园足球推广步入正轨的重要使命;建设“满天星”训练营是鞭策校园足球推广取得胜利的关键导向。“五位一体”的校园足球立体推进格局是我国足球事业发展的科学举措。然而,校园足球在推广与普及中却忽略了区域均衡布局。首先,《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明确提出,校园足球推广以扶持特色带动普及,对基础较好、积极性较高的中小学进行重点扶持,在全国中小学现有5 000多所足球特色学校的基础上,力求2020年达到20 000所[2]。截至2019年12月,我国足球特色学校已经达到27 059所,超额完成2020年的创建目标。但当前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出现七大区域布局失衡问题,其中华东地区足球特色学校占全国足球特色学校总数近三成之多,且增长趋势平缓上升,而西北、东北、华南地区的足球特色学校总体占比低,上升趋势慢。2018年教育部对全国各个省份下发了2018—2025年内校园足球特色学校的创建名额,其中华北华中地区派发名额充足,而西北和东北地区派发名额却不尽人意,校园足球特色学校的普及无论是区域动态分布还是静态分布都严重失衡[3]。其次,校园足球试点县(区)建设速度过快,2015年提出到2017年创建30个左右试点县(区),结果仅2015年就创建了38个,至2017年创建总量高达102个,且连续两年出现多省份超额创建,这与规划布局产生了极大差距,《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试点县(区)基本要求(试行)》中明确指出区域内的足球特色学校数应占本地区中小学总数的60%以上,多个试点县(区)并未达到此要求。从区域布局看,试点县(区)与校园足球特色学校的区域布局大致相同,以华东地区为主导,数量高达40余个,与东北、西南地区形成鲜明对比,区域布局严重失衡[4]。
此外,全国有181所高校具备高水平足球运动队招生资格,纵观此类高校地理位置分布,其区域布局主要集中于华北、华中、华东一带,西南地区布局最少,使得西南当地校园足球人才升学受阻,这不仅挫伤了学校、家长对足球人才培养的积极性,而且严重阻滞了当地专业足球师资队伍建设。校园足球改革试验区、“满天星”训练营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均有分布,从全国已建成的38个校园足球改革试验区、80个校园足球训练营来看,显然在资源配置上比例失衡,华北、华东地区的校园足球特色学校数量与校园足球参与人数明显高于西南、西北地区,而改革试验区与训练营配比却相差无几,致使华北、华东地区的学生入选“满天星”训练营难度极大,且参训人数与参选人数的比例极低。纵观“五位一体”的校园足球推进格局,区域布局严重失衡,推动力量局限于当地财政收入,推广工作过于依赖政府主导。
1.2 教学重心与理念偏移
自2009年《关于开展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的通知》下发,我国校园足球活动开展已有11个年头,校园足球的推广也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然而校园足球发展历程中,我国足球后备人才始终青黄不接,校园足球教学质量提升缓不济急,校园足球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墨守成规,偏离了新时代校园足球育人理念。当前校园足球课程教学目标、内容与方法普遍着重于学生足球竞技能力的快速提升,模糊了各层级教学对象的培养重心。首先,在幼儿足球教与学过程中,学生普遍关注于享受足球运动乐趣,对基础技能学习淡然处之,而当前足球特色幼儿园教学目标以足球基础技能的掌握为中心展开,教学内容以足球操、正式足球比赛和“小学化”足球训练为主,教学方法过于专业化,使得幼儿一开始就对足球运动兴味索然。其次,在小学足球课堂中,通常将一到三年级、四到六年级划分为一个层级,其教学目标、内容、方法也以一个层级为单位进行过渡。在小学第一层级中,课程教学目标对足球基础技能掌握的要求逐渐增加,同时转向于学生竞技能力的培养,教学内容中脚内外侧接传球等基础技能练习占比急迅增加,教学方法亦从游戏法转向传统教学方法,学生的足球兴趣培养部分随之压缩。小学第二阶层随着足球比赛的规模化,要求学生加速具备竞技能力,相应的足球技能掌握要求也有所提高,学生的足球兴趣培养亦提前结束,使得这一层级的足球人才流失较大。此外,初中层级足球联赛逐步丰富,众多学校为短期提升学生足球竞赛能力,提前安排学生负重练习,教学内容过分强调力量和耐力训练,过早开发学生的身体天赋,忽略了该阶段精细技战术能力的培养。高中面临升学考试,而当前足球人才主要通过足球高水平单招考试或体育高考进入大学,单招考试单纯考查学生的足球竞赛水平,而忽视对学生的综合素质审查,体育高考着重考查学生的足球技术动作,对学生的竞赛能力并不做要求,进一步加剧了学校“体教分离”,导致校园足球的人才培养却始终高速而低效。
现阶段校园足球人才培养将其定位于提升中国足球成绩,是角色和功能的错位[5]。中国足球人才断层,对足球竞赛人才需求愈发强烈,在校园足球人才培养道路中着重于学生竞赛能力的养成,忽略人才的全面发展。学生对足球的认知有限,足球教学不仅要提升学生的技术能力、培养战术素养、提升竞赛水平,学生的体质健康、运动乐趣、人格塑造、意志锻炼等方面也应当融入足球教学之中。
1.3 竞赛形式落于窠臼
当前,我国校园足球竞赛普遍存在“重竞技,轻普及”的异化现象[6],中小学校园足球竞赛仍以区、县、市、省级赛事为主,且每所学校仅组建男女一支校队训练参赛,甚至有些学校未组建女子校队,训练参赛人数廖若晨星,这种“精英足球”竞赛模式严重阻碍当前校园足球竞赛人才的挖掘;其次,大多中小学参赛只为夺取优异名次以提高学校知名度,将学生的“足球价值观”拘泥于竞赛成绩,甚至部分学校将足球竞赛变相为提高学校升学率的工具,过度灌输学生功利性竞赛思想,这类学校所营造出的足球竞赛环境,对校园足球赛事推广亦是有害无益。此外,当前评价一所足球特色学校竞赛能力的高低,基本取决于足球特色学校所派代表队取得的区域竞赛成绩优劣,并未综合考察到学校学生整体的足球竞赛能力,不利于校园足球赛事普及的深化。
足球代表队确实能够反映出学校足球局部竞赛水平,但学校整体学生的竞赛能力未能得到体现,且与学校全体学生的足球竞赛能力开发与培养背道而驰。当前我国校园足球比赛以竞技性赛事为主,普及性赛事还处在地方自发组织、泛泛参与的层面。中小学足球校级赛事大多采取代表队参赛形式,对此学校对校内班级联赛、年级联赛、趣味性赛事的举办漫不经心,多数学校采取“精英足球”培养模式,仅需提前挑选学生集中训练,评估学生的竞赛能力,定位学生的足球天赋,此类竞赛培养模式为学校节省了大量资源成本,因此“精英足球”竞赛培养模式靡然成风。然而,普及性赛事缺失直接导致校园足球人才的埋没,校园足球文化氛围也始终无法得到全面改善。
1.4 监管主体职权分离
我国校园足球的监管主体是制定、组织和实施监管体系的各个组织和部门,总体包括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省(市)教育厅或体育局、各地级市教育局或体育局、各试点县(区)教育局或文体局。校园足球的监管客体是监管主体实施监控手段的目标,单纯就校园足球的监控客体系统而言,除了下级监管主体是上级监管的客体外,最终的监管客体是指校园足球特色学校[7]。当前监管主体对客体实施监管的主要方式包括:校园足球专项督查、审计经费使用情况、制定规章制度、惩戒违规现象、考核评价监测校园足球开展情况,对经费使用、联赛及活动开展、足球日常训练、政策执行、公共保障措施、场地设施建设实施监管。其中,教育与体育两大监管主体部门之间监管职权分离,各部门监管职责履行不力,教育部门掌握着学校内部足球发展事务的资源和决策权。然而,在“升学率”至上的教育背景下,教育部门对学校非考试性科目工作开展孰视无暏,校园足球监管缺乏体育部门的协助,导致校园足球资源缺乏。体育部门拥有除学校体育以外的全部体育事务的管理权,并控制着大部分足球专业资质教练、裁判、场地等优质资源[8],但监管缺少教育部门对校园足球的监管反馈,致使优质足球资源闲置浪费。
校园足球特色学校是校园足球监管的客体,客体成员包括足球学校的组织领导者、足球教师和广大学生。校园足球的发展离不开客体对足球事业的践行及对监管主体的反馈。但当前足球特色学校组织领导拙于校园足球工作,对待校园足球的考核评价工作亦是投机取巧;足球教师充当校园足球工作的实施者而非管理者,受限于学校领导指令,止步于校园足球的高层管理;广大学生忙于完成足球教师所安排的训练任务,缺乏发现学校足球发展弊端的能力,忌惮向学校足球教师或上层领导反映意见,与监管主体之间联系受阻。
1.5 校园足球支持力量不足
《计划》明确指出当前校园足球的价值在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学生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和奋发向上、顽强拼搏的意志品质,同时能够实现学校体育“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的目标。当前校园足球活动相关主体对足球活动的价值认知普遍停留于浅表层次,学校学生参与校园足球活动的主动性、自发性略显不足。政府在制定与监管校园足球政策的实施过程中呈现出低效、涣散的状态,政府职员对校园足球全面育人功能认知含糊。在应试教育大环境中,学校将影响升学率较低的体育科目排至发展序列末端。家长对校园足球的价值认知尚盘桓在“增强体质增进健康”的单一价值上,忽略了校园足球对学生完整人格和情感态度价值观塑造的隐性功能价值。受中国足球舆论消极影响,中国社会大众群体对校园足球关注甚微,将校园足球与竞技足球的价值等同。学生认知能力有限,在足球学习过程中缺乏足球教师的长期引导,对校园足球的深层价值认知欠缺。
当前校园足球活动发展动力主要由政府提供,从政策鼓励、价值宣传、资源分配、监管保障对校园足球发展多向支持,而政府的单方支持对校园足球的全面高效发展略显乏力。其中,学校作为校园足球发展最重要的环境场域一直缓不济急。学校以升学率为先,校园足球开展优劣对学校发展见效不著,学校各学科教师备受升学压力而无法全力支持校园足球活动开展。家庭支持是校园足球高效开展的关键因素,家庭经济状况与家长支持直接影响学生对足球运动参与[9]。然而,当前我国众多家庭仍存在“重文轻武”的教育观念,经济条件因素也制约了家长培养学生足球兴趣的想法。以俱乐部为主的社会支持作为学校足球发展动力的有力补充,在场地器材、师资力量等方面能够弥补校园足球的空缺,而我国足球俱乐部的开展不容乐观,校园与俱乐部之间关系疏远,校园足球的社会有力补充无法及时有效输入校园。
2 完善:校园足球的治理策略
2.1 夯实推广体系,普及与提高并重
2020年9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文化卫生体育领域专家代表座谈会上对“五位一体”的校园足球立体推进格局取得的阶段性成就提出表彰,特别强调“青少年校园足球现在开始推广和普及起来,还要久久为功”[10]。2020年是校园足球“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同时也是“十四五”规划布局之年,《计划》出台之目的在于深化校园足球推进工作,要求各级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组织管理,坚持普及与提高并重,精准推动地区、城乡和男女青少年校园足球优质均衡发展。一方面,要统筹治理全国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对已完成建设的27 059所足球特色学校进行严格审核。另一方面,要按照七大区域的人口数量、国内生产总值、地域面积精准分配余下的22 941所足球特色学校名额。此外,要加强对校园足球试点县(区)的全面审核,把控校园足球试点县(区)的建设速度,根据各区域现实情况适当调整校园足球试点县(区)的创建指标,对薄弱地区和贫困地区展开精准扶持。要将高校高水平足球运动队建设深入各区域大学校园,利用高校足球高水平运动队带动当地校园足球发展;继续深化校园足球改革试验区和“满天星”训练营建设,根据各区域校园足球参与人数与校园足球特色学校数量,切实保障改革试验区与“满天星”训练营的区域均衡布局。
针对校园足球推广力量单一的问题,《计划》强调当前单纯的政府发力限制了校园足球的可持续发展,校园足球普及质量的提升需从国际足联和社会力量入手,依托国际足联赞助我国校园足球的发展资金,缓解校园足球推广资金紧张;定期选派优秀足球教练员、裁判员提升我国足球教师、裁判员的足球教学能力与执裁水平;参照国际足联丰富的校园足球推广经历,分析其成功、失败案例,吸取校园足球推广经验与教训,为我国校园足球推广路线的制定提供一定参考;利用现代互联网技术拓宽我国足球特色学校与国际足联的交流渠道,组织学校体育教师、足球教练线上学习最新的足球训练方法、裁判规则,全面提高我国校园足球的普及质量。集结社会力量参与校园足球的推广工作,通过新闻媒体对校园足球联赛加以报道,对校园足球的价值功能加以宣传,广泛吸引社会群体的关注,吸引企业投资赞助,将校园足球市场化,逐渐形成以政府为主导,社会群体积极参与的校园足球推广体系。
2.2 健全教学体系,凸显健康第一的教学理念
教学改革是校园足球高效优质发展的关键。《计划》在科学吸纳中国足协青少年训练大纲内容的基础上,促进了教学内容、教学条件和线上线下教育资源等衔接配套,形成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因材施教的校园足球教学体系。根据“按需教学”的要求,将足球教学深化改革移至幼儿园,开展以培养兴趣为主的足球启蒙教育,严格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特点,把握幼儿足球发展规律,保护幼儿的好奇心和学习兴趣,持续、科学推进3~6岁儿童足球活动。针对小学第一层级学生采取以“游戏法”为主的教学方式,将足球基础技能等教学内容融入足球游戏之中,巩固这一层级学生的足球兴趣,小学第二层级安排一定足球战术课时,培养学生个人控运球意识以及小组、区域攻防意识,在强化学生足球基础技能同时,生动讲解难度技术动作要领,开展以游戏方式为主的足球竞赛课堂。初中是学生技战术发展的黄金时期,加强对学生的技战术能力培养,适当发展速度素质与耐力素质,通过小场比赛逐渐开发学生竞技能力。注重以各种形式的对抗强化高中生技战术综合运用能力,发展力量、耐力、速度素质,培养学生的竞赛分析能力,杜绝应试技能训练。大学采取“以赛促训”的训练方式,发挥学生个人特长,着重培养学生的位置技能,工细化培养学生竞赛能力。学生各层级教学培养重心的逐步过渡,能有效保护学生的足球兴趣、精细开发各层级学生的足球能力、避免学生足球天赋的提前透支。
《计划》要求以足球运动为载体,培养学生足球兴趣、足球技能、足球品德的同时提升身体素质,实现体育课程由单纯强调体能发展向实现学生体育核心素养全面发展的转变。《计划》强调足球技能学习应与文化学习相辅相成,校园足球课堂要贯彻课程思政思想,在提高学生足球运动技能、运动能力和足球技战术水平的同时,增强学生的规则意识、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精神。当前,校园足球的价值定位与目标定位就是让广大青少年通过足球游戏、足球训练和足球比赛等方式增进身心健康,享受运动乐趣,以及健全人格和锤炼意志。
2.3 赛事规模大众化,竞赛形式多样化
重视普及不等于否定竞技提高,实现足球人才的规模化成长是校园足球的重要目标之一[11]。足球竞赛人才选拔渠道单一,足球赛事普及度低,使校园足球特色学校的人才输出受限。对此,《计划》在深化建设“校内竞赛—校际联赛—选拔性竞赛—国际交流比赛为一体”的竞赛体系同时,着重强调校园足球特色学校要班班有球队,定期定量组织比赛,将校园足球的竞赛重心扎根校园。通过组织班级间比赛、年级间比赛,奠定校园足球参赛人口基数。校级联赛加大赛事规模,从选派校级代表队参赛的模式转变为年级代表队参赛,男女竞赛规模均等化。选拔性竞赛多轮反复进行,拓宽人才选拔渠道,增强人才选拔力度,在全国最佳阵容的基础上,形成各组别校园足球精英集训队选拔和建队机制,不断完善校园足球与青训体系同年龄组竞赛选拔机制。
竞技与普及相结合,是足球发达国家的共同经验[12],校园足球赛事推广与普及需提升足球赛事的参与感、体验感。通过教育部、体育局等部门的总体布局与顶层设计,在校园内开展游戏赛、男女混合赛、五人制足球赛等多种趣味赛事,号召学校全体师生参与足球竞赛,体验校园足球乐趣。同时,校外足球联赛采用多样化赛事组织形式,广泛招引学校参赛人群,扩充赛事参与人数,通过普及性赛事与竞技赛事的融合,为当前校园足球人才选拔提供丰富资源。此外,商业赛事的开发也必不可少,近几年校园足球大学联赛商业结合已经卓见成效,在原有的赛事基础上,围绕校园足球竞赛质量打造一系列品牌赛事,营造出校园足球与赞助企业之间互利共赢的环境,促进校园足球的竞技与普及赛事相辅相成。对此,中小学校园足球也应逐步转换竞赛发展思路,参照政府主导、企业支持的商业联赛模式,积极招纳企业投资,为赛事筹备提供资金保障,创新举办多样化足球赛事。
2.4 形成融合体系,统筹协调监管主客体
校园足球监管主体职权分离已严重妨碍校园足球的持续发展,《计划》对此提出教育、体育两大监管主体部门需进一步推进工作对接和资源共享,完善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例会制度,发挥各自优势,深化体教融合。首先,教育监管主体部门在履行自身监管义务的同时,还需主动投入校园足球建设之中。其次,发挥教育监管主体部门对学校教育整体监管优势。最后,提高体育监管主体部门在校园监管的决策权,对校园足球监管客体高效监管,利用体育监管主体部门的专职能力对校园足球客体进行监管。教育与体育两大监管主体是政府领导校园足球工作正向前进的左膀右臂。然而,政府监管时效性低,无法及时解决当前校园足球更新迅速的发展矛盾。因此,社会监管主体力量显得不可或缺,通过现代媒体监督、家庭监督、自律监督等方式对监管客体实时监管,能有效解决政府监管主体部门监管滞慢的弊端。
《计划》要求调动“师生家校社”参与足球运动的积极性与主动性,从意识层面疏通监管客体反馈通道,建立与形成学校领导、足球教师、学校学生之间相互督促的监管体系与反馈方式。强调校园足球的国家战略地位,引起学校领导对校园足球发展事项的重视。提高足球教师校内教学管理职权,鼓励足球教师发现、提出、解决学校足球开展现实问题。促进学生与足球教师、学校领导的直接沟通,增加学生与校外监管主体交流机会。此外,监管主体对监管客体反馈信息予以重视亦能提高监管客体的反馈积极性。
2.5 搭建新时代宣传平台,推动校园足球发展
通过宣传提升校园足球的价值认同,是校园足球发展的关键所在。为此,《计划》强调对校园足球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公共服务平台展开建设,依托全国校园足球暨体卫艺官方公众号建好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新媒体中心。通过新媒体宣传平台,向政府、学校、家庭、社会传播校园足球的育人价值,利用新时代互联网系统监管校园足球的开展状况,运用线上培训方式加强学校领导对校园足球活动教育价值的认识与学习。同时,《计划》鼓励利用现代媒体直播或转播校园足球赛事,向社会大众实时传达校园足球最新资讯。力争组织创作一批青少年喜闻乐见的动漫、纪录片及文学影视作品,将校园足球的多元价值融入其中。传播校园足球好声音,讲述校园足球好故事,弘扬健康向上的价值观,营造健康的校园足球文化氛围。
应将校园足球价值传导至各个主体之中,引导政府、学校、家庭、社会一同参与校园足球的建设,同时接收各个主体对校园足球活动开展意见反馈,结合反馈意见完善校园足球体系建设。一方面,可以借助足球升学通道提高校园足球在学校的地位层次。另一方面,通过对学校领导及教师开展足球全面育人的教育讲座。利用现代媒体改变家长的传统认识,拉动广大学生家长参与校园足球活动,引导其树立全面育人的正确观念。通过校园赞助等多种形式,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加以扶持。加强学校与社会之间的互动,打通校园足球与俱乐部足球之间资源共享的通道,鼓动社会广大足球爱好者投入校园足球活动建设之中,营建健康活跃的校园足球环境。
3 革新:校园足球的未来发展
3.1 打造校园足球样板体系,探索我国足球人才培养模式
《计划》出台标志着我国校园足球2.0时代的全面启动,针对以往校园足球的推广、教学、竞赛、监管、宣传问题做出有效完善,总结国内外校园足球的发展经验,结合我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深入贯彻体教融合与思政育人的教育思想,力争开创一条中国特色的校园足球后备人才培养道路。其中,通过体教融合与思政育人全面提升校园足球的教育价值,在保障学生身心健康的同时,改善学生机体的灵敏性、协调性、平衡性;促进学生的智力开发,培养学生的记忆力、观察力、创造力;塑造学生良好的身体形态,培育学生端正的审美观;加强学生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锤炼学生顽强拼搏的意志品质,以此培育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足球后备人才。在此基础上,选拔出优秀的足球竞技人才系统化培养,通过汇集优质足球教育资源,让学生在“原生态”的教育环境下开展足球训练与竞赛,稳步提高足球竞技水平[13]。
其中“满天星”训练营是结合体教融合、课程育人教育模式且快速推进中国特色青少年足球后备人才培养体系建设的重要支撑,秉承“聚是一团火,散去满天星”的发展理念[14],经教育行政部门提供场地、经费、教练员等保障条件,通过选派高水平外教重点培训营区辐射学校的教师和教练员队伍,坚持每周两练一赛的模式,确保了校园足球“教学、训练、竞赛”体系的完整性[15-16]。此外,《计划》通过体教融合与思政育人的形式,基于国民教育体系,要求在全国各地建立多所省、市、区级校园足球训练营,对区域内拥有优秀足球潜质的学生运动员组织课余、周末和节假日高水平足球训练和竞赛。通过衔接校园足球特色学校与“满天星”训练营的人才培养计划,选拔各年龄段的优秀足球人才,定期组织全国性的集训与竞赛,建立与足协精英青少年训练营和职业俱乐部青少年梯队的合作、共建机制,组建多组别校园足球精英集训队,校园足球精英集训队的优秀球员积极参加中国足协组织的精英青少年训练营,最终形成“校园足球特色学校—‘满天星’训练营—校园足球精英集训队—中国足协精英青少年训练营—中国足协各年龄段国家队”的校园足球人才培养模式。
3.2 构建校园足球荣誉体系,优化校园足球保障制度
马克思曾说过:“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17],利益是贯穿社会各个领域的最普遍、最根本的问题之一。解决校园足球的发展问题归根结底是解决其中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利益诉求问题[18],《计划》对校园足球荣誉体系的构建亦是解决当前校园足球各利益主体对荣誉追求的问题。通过逐步完善我国校园足球各层级优秀学生运动员的升学政策,扶持全国各高校高水平足球运动队的建设工作,畅通校园足球优秀人才的成长之路,为品学兼优且有潜质的校园足球学生运动员提供国外培训和学习的机会,进而解决学生、家长、学校等利益主体的升学发展需求问题,鼓动此类利益主体加大对校园足球的精力投入。通过制定相应政策保障体育教师、足球教练在职称晋升、评优评先、薪资酬劳等方面的公平待遇,建立和完善校园足球教师和教练员超课时训练、带队比赛工作量认定机制,确保体育教师、足球教练的精力付出与物质回报成正比。
此外,提供专业足球运动员反哺校园足球的机会,教育部门适当放宽专业足球运动员入编政策,提升专业足球运动员受聘薪资待遇。同时,建立受聘专业足球运动员的监管评价体系,严格制定能力考核制度,综合考察足球教学、带队参赛等能力,将其能力考核结果与薪资待遇紧密联系。通过开展不同规模的校园足球年度工作总结,对相关政府、组织、企业和个人为校园足球发展做出的突出贡献进行认定及嘉奖,进而保障相关政府、组织的政策执行效率,吸引企业与个人积极投入校园足球建设事业。
3.3 搭建校园足球科研体系,保障我国校园足球建设科学性
展望未来,校园足球科研体系势必会成为未来足球发展的第一助推力,校园足球科研体系工作的主要意义和目标是为校园足球的实践服务,且提供科学依据与理论指导,进而帮助校园足球现代化、科学化发展,帮助我国竞技足球发展驶入快速车道。校园足球科研体系的搭建首先要培育具备科研能力与精神的科研人才,《计划》着重强化各学科间的交叉融合,针对校园足球的关键领域和重点环节,利用交叉学科的专业特点,从多领域多视角解决校园足球的关键问题,经过各交叉学科专家的汇集,组建校园足球智囊团,同时不断规范与强化校园足球智囊团的管理与建设,聚集智囊团的专业力量,协调教育、体育、足协等部门,借鉴国内外优秀科研成果,积极建设符合我国国情的青少年校园足球的教学、训练、竞赛、医疗保障等体系。
《计划》鼓励科研工作人员开展相关校园足球的基础性、前沿性、探索性的科学研究,加深我国校园足球文化底蕴,开拓校园足球的发展视野,提高校园足球创新发展的自主独立性。加强校园足球科研工作人员与体育教师、足球教练以及学生的深入交流,了解此类主体对校园足球发展的关注重点,通过反馈意见展开研究,进而快速高效解决校园足球发展的关键问题。此外,推动相关科研成果转化应用,及时解决校园足球发展的现实问题。通过政府主导监管,借助宣传体系的正向引导,广泛吸纳社会科研力量,建立合理的科研保障机制,形成结构完整、组织有序的高水平科研平台,最终在各个分支系统配合下逐步形成特色鲜明的中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科研体系。同时,科学、合理、规范的现代化校园足球科研体系的构建,不仅有利于促进校园足球科研工作有序开展,也将提高相关科研成果的转化效率,增强科学技术对校园足球发展的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