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体育社会组织治理探析
2021-11-22王方意天津体育学院体育经济与管理学院
王方意 天津体育学院体育经济与管理学院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要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夯实“中国之治”的基石。这要求我们要走符合中国国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之路,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体育社会组织作为以发展群众体育为目的的非营利性质的组织,成为了人民群众和政府之间的纽带和桥梁。它既可以承接政府方对于增强人民体质、培育体育人口、促进全民健康的部分具体任务,又可以满足人民群众对于运动健身、休闲娱乐、强身健体的迫切需求。这就凸显了体育社会组织在天津市体育领域所起到的重要作用。而天津市体育社会组织治理过程中的潜在矛盾主要是政府职能不能有效地转移给社会,其存在明显的单向输出性;社会组织主体不能有效发挥自身主体地位;人民群众自发性的草根型体育组织缺乏合理引导和管制等问题。因此对于天津市体育社会组织的发展模式出现的问题和综合性、现代化治理的新思路的探析是十分有必要的。
一、天津市体育社会组织
据天津市民政局的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底,天津市体育类社会组织共有123个,其中市级单项体育协会:66个,民办非企业单位:55个,基金会:2个。应该说,随着《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健康中国2030》等国家战略的提出,天津市体育社会组织迎来了又一个春天,其中典型的就有:(1)天津市体育局和天津市体育总会联合发出的《关于创建居民健身会村民健身会的指导意见(修订版)》旨在通过各区体育行政部门指导、天津市各体育社会组织执行联动的方式,筹办以城乡社区为主体的村民和居民健身会。初期,全市预计创办400个村民、居民健身会作为示范点,到2020年健身会力争做到天津市社区体育健身全覆盖。[1](2)近两年,天津市排球协会不断主办市民身边的排球运动会和体育界,例如,“体彩杯”市民运动会、天津市青少年排球比赛、沙滩排球全民健身中国行(天津站)等竞技性和对抗性强的比赛项目,以及以“哪吒体育节”为代表的一系列趣味性和体验性足的体育活动节。其比赛形式和组织形式多样,满足了不同年龄段、不同社会阶层、不同兴趣爱好、不同排球运动水平的市民对于排球运动的需要。[2](3)天津市拳击运动协会则是积极联合民营拳击俱乐部联合开展拳击教练员培训班,帮助教练员开阔专业视野、掌握现代竞技训练方法和手段、丰富和更新竞技训练和完善理论知识,提高创新能力和执教水平。所以如何合理地通过引导、控制和规范体育社会组织为我市体育领域乃至市民体质健康作出最大贡献,成为了我市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天津体育社会组织的困境
(一)政府主导的“单向性”强,体育社会组织缺乏自身主体性
天津市大部分体育社会组织,比如“天津市体育总会”作为体育社会组织的主要代表是由体育行政部门和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扶持而生的,长期由政府主导进行各种重要活动的组织。值得注意的是天津市的许多体育社会组织其主要负责人员是政府行政人员,他们在组织中大多担任协会主席等要职,这就给体育社会组织社会化和实体化的发展带来了隐患和弊端。在这种情况下,政府部门出台的政策以及扶持力度的变化成为了很多体育社会组织兴衰的直接且主要的原因。体育社会组织内生性的优化趋势反而不再成为其发展的直接动力。在天津市,体育社会组织还处于发展阶段,缺少发展完备、自主性强、成熟的体育社会组织。体育社会组织自身也缺乏自然成长以及发展壮大的合理内部机制。
(二)政府干预过多,准入门槛高
天津市的体育社会组织的成立不仅需要市、各区县主管机关的批准还需要到各区县的民政局进行登记有些还要再反馈到市民政局进行报备,看似审批流程自下而上、井井有条,但实则增加了体育社会组织进入运行阶段的时间和经济成本。这种严格的体育行政部门管理方式在保证体育社会组织质量的同时却提高了体育社会组织的准入门槛。这样的情况又会反作用于政府,使政府对于这些有一定规模但仍不在册的体育社会组织在监管和引导过程中难以运用统一规范加以治理。在社会高速发展、社会组织形式急速转型、市场经济不断发展并与世界接轨的大环境下,社会力量参与到社会建设中并成为中坚力量已经在世界范围内形成趋势。显然在这种大环境下,政府“既办又管”的模式是不合时宜的。
(三)天津市的体育社会组织正外部性发挥不足
体育社会组织能否在其运行过程中带动周边市民参与其中,并且培育更多青少年体育爱好者同样是其正外部性发挥的最好表现。但天津市的体育社会组织其正外部性存在明显的发挥不足的现象。这种不足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1)天津市的体育社会组织存在明显的专业性不足的现象。体育社会组织中缺少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才同时志愿服务的队伍中具备专业技能的人员也占少数,天津市目前一些区县的体育公共服务部门的从业人员大多缺乏体育公共服务的专业知识,甚至之前的教育背景与体育毫不相干,这就导致其服务能力低下,无法为组织带来具体性、专业化的服务。王旭光等人对天津地方体育社团进行抽样调查显示:只有9.1%的社团自行购置了专门办公场所,且有部分社团因缺乏赞助和经济来源,处在解散的边缘。[3](2)体育社会组织发展与外部的互通性差,多数以局限于自身内部发展。在开展活动时,体育社会组织往往只进行内部团建,自办体育活动和比赛,缺乏与组织外部群众互动的桥梁和专门负责联系外部人员的组织者。同样的天津市的草根组织虽然发展迅速、组织数量多,但多数组织结构单一、规模小、发展过程中的经济和社会基础低下。这种草根体育组织往往只能满足市民自娱自乐的需求而很难成为对社会乃至群众具有正外部性的体育社会组织。这些体育社会组织缺乏与政府部门、周边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的合作,往往“闭门造车”使组织只存在“娱乐性”而缺乏社会性。天津市的体育社会组织缺乏应有的正外部性给天津市的社会以及对体育治理带来很大挑战。
三、天津体育社会组织治理的新思路
(一)转变政府职能,走政社合作的新模式
首先,天津市政府的体育行政部门要以服务型政府的标准来规范自身。具体来说,政府要把直接资助细化为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体育人才培养、优秀体育社团补助等形式,使资助可以更高效地利用在体育社会组织上,同时也可以侧面激励体育社会组织良性发展,促进其内部结构优化。政府部门还需要简化体育社会组织的审批流程,降低准入门槛,发展具有资质的体育社会组织同时在监管上加大力度,以防出现乱象。
其次,政府应该作为各个体育社会组织的桥梁和纽带。具体来说,政府应该在逐个细化治理体育社会组织的基础上加强其综合性治理,通过主导体育社会组织的交流论坛、建立常规化且制度化的沟通平台来增强“社社”与“政社”的交流,使组织间的优秀经验可以互相交流。体育社会组织自身的主体性地位也要明确,要充分利用自身群众基础和社会化资源进行转型,利用“中间人”的身份沟通政府与群众,及时反馈社会需要,为政府精细化管理以及政策合理化制定提供即时性建议。
(二)加强体育组织治理过程中的“人本化”建设
首先,政府要扩大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的力度,例如天津市的各大中小院校的体育场馆,普遍存在着利用率低下的情况,天津市政府可以借鉴一些先进经验,政府承担部分场馆维护费用,同时出资购买场馆课后时间的使用权,并且规定场馆对于市民开放的时间段和时长并以周为单位规划场馆开放的时长底线,同时可以把场馆一部分使用时间规划给体育社会组织使用,令其举办贴近民生的具有自身组织特色的活动,在满足人民需要的同时、又达到了宣传体育社会组织的功效。
其次,政府各个部门在收到任何关于群众对体育以及体育周边需求的反馈后应该在内部协调制定方案的基础上,把信息下放到体育社会组织让其在第一时间满足群众所需,例如社区街道办和城市建设部门收到群众反映,提出社区内健身用地不足、无法满足社区内居民在健身高峰时段同时使用运动器材和活动场地的需求,此时政府部门内部应该进行协调,在扩建条件不允许的情况下,体育行政部门应该牵头联系周边体育社会组织,用出资资助和带头引领的形式,令其在满足居民的体育运动健身需求同时还能为体育社会组织培植更多的会员,增加天津市体育人口数量。
(三)借助第三方机构,有效协调“政社矛盾”
体育的第三方机构顾名思义是指区别于体育社会组织和体育行政部门而独立存在的非政府性的第三方服务组织。在体育领域中最典型的存在就是体育中介机构,也就是体育经纪人和体育经理人办公的场所。体育中介机构已成为我国体育产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在天津市的“体育社会组织之间”以及“体育社会组织与政府”之间的矛盾处理上,政府和体育社会组织很少会通过第三方机构进行协调,这样大大降低了其办事效率,同时产生了不必要的争端。
四、结束语
随着经济平稳快速发展成为常态化,社会结构也面临了转型期,政府与社会之前的职能关系同样在逐步转型。政府部门简政放权以及社会组织主体化已经成为政社关系中的必然趋势。天津市在经济建设、社会化程度发展以及政府职能部门治理能力现代化层面上都走在全国前列,但在体育社会组织治理过程中仍存在“政强社弱”的社会现象且体育社会组织自身的发展乏力也成为问题,所以政府方应采取扩大购买体育公共服务且转变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多元化协同扶持体育社会组织发展、制定完备的监管和审查机制以及适当地扶持体育第三方机构等政策从而转变为服务型政府。体育社会组织方应该利用自身贴近群众的优势,开展多元化的体育活动,用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切实贴合群众的对体育需求、提高群众的体育兴趣和参与程度,不单纯地依赖于政府的管理和扶持转而从引进专业人才、提高专业化和服务精确化程度着手切实强化自身主体地位。只有运用这种治理的新思路,天津的体育社会组织治理才能与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号召相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