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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推进成渝西部金融中心建设发展

2021-11-22吴豪声编辑章蔓菁

中国外汇 2021年9期
关键词:成渝金融服务跨境

文/吴豪声 编辑/章蔓菁

成渝共建西部金融中心,是中央确定建设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的重要内容。通过共建西部金融中心,有助于为双城经济圈建设提供高水平金融支持,实现经济金融良性循环。未来,成渝两地要以双城经济圈建设为契机,加快金融改革开放,不断增强金融资源集聚和辐射能力,充分发挥开放平台、开放通道的引领作用,加快西部金融中心的建设发展。

共建西部金融中心具有良好基础和广阔机遇

从经济金融总量和对外开放水平看,成渝地区在西部地区占据主导优势。1993年国务院定位成都为西南地区金融中心,2009年又明确重庆建设长江上游地区金融中心,多年来两地在经济金融建设和开放型经济发展方面成绩斐然。从经济金融总量看,“十三五”期间,四川重庆两地GDP合计31.6万亿元,占同期西部地区GDP总额的33.8%;两地社会融资规模增量7.2万亿元,占西部地区总额的34.7%。2020年年末,四川重庆两地本外币贷款余额11.3万亿元,占西部地区总额的33%。从开放经济角度看,“十三五”期间,四川重庆两地进出口合计5.5万亿元,占同期西部地区进出口总额的53.4%。

从金融机构体系建设来看,成渝地区在西部地区处于领先地位。根据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和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的统计,截至2020年年末,成渝地区共有银行、证券、保险业金融机构498家,其中外资金融机构33家。新型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私募性质金融、金融中介机构、金融服务外包等,均得到较快发展。部分全国或区域功能性金融机构,多家银行总行的后台服务中心、资产管理中心、消费金融中心、国际业务运营中心等相继在两地落户。不断丰富的金融机构体系,为西部地区提供了多样化的金融服务。

从金融创新程度来看,成渝地区已获批开展一系列金融创新试点。“十三五”时期,在人民银行、外汇局的支持下,成渝地区先后获批30余项外汇管理及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试点,同时陆续获批开展金融科技应用试点、金融标准创新试点、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数字人民币应用试点等,国家金融科技认证中心也落户重庆。一系列创新试点有效丰富和优化了金融政策供给,为切实推进贸易投资便利化、提升金融科技发展水平提供了有力支撑。

从金融对开放平台的支持力度来看,成渝地区金融支持开放平台建设也取得明显成效。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支持成渝地区开放的力度空前,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项目、自由贸易试验区、国家级新区、高新区、综保区等诸多开放平台在成渝地区相继落地。与此同时,金融支持开放平台建设也取得明显成效:中新金融双向开放程度日益加深,中新金融峰会搭建成为西部12省市与东盟10国金融互联互通的国际性平台;中新跨境融资通道已累计落地项目150个,实现融资131亿美元,平均利率低于境内1.03个百分点。四川、重庆两地自贸试验区实施十余项外汇管理改革创新试点,且大部分试点政策现已逐步推广至自贸区以外。

从打造国际物流枢纽建设的需要来看,成渝地区金融服务,特别是跨境金融服务体系发展机遇广阔。历经多年发展,成渝地区逐步具备了联通欧亚、统筹陆海的区位优势。向东,通过长江水道、沿江铁路可实现国际远洋出海出境;向南,缘起于重庆的西部陆海新通道上升为重大战略部署;向西,中欧班列推动成渝地区和欧盟更加紧密;向北,依托渝满俄、蓉欧北线联结中蒙俄经济走廊。2020年,在新冠肺炎疫情冲击下,成渝地区开放通道建设取得逆势增长:重庆开行中欧班列2603列、货值900亿元,同比分别增长70.8%、64.5%;开行西部陆海新通道班列(班车)4295列(次)、货值133.2亿元,同比分别增长91.2%、33.3%。伴随着西部陆海新通道、中欧班列等开放通道的不断扩展,成渝地区跨境金融服务体系将大有可为。

共建西部金融中心的未来实施路径

在看到成渝地区共建西部金融中心的良好基础与广阔机遇同时,也需要认识到,相较于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东部沿海地区,成渝地区在金融机构服务水平、金融市场体系建设、金融创新能力等方面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未来,成渝地区应积极对标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金融体系建设,结合自身区位优势和地方经济特色,锻长板补短板,推动西部金融中心建设迈上新台阶。

着力提升金融机构服务水平,不断增强金融资源集聚能力

成渝地区日渐丰富的金融机构体系,为西部地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了多样化的金融服务,但同时也存在三方面的突出问题:其一,竞争与服务同质化问题依然严重,个性化的特色服务创新不足;其二,地方法人机构资本实力不足,缺乏有影响力的全国性银行机构,参与国际竞争更是十分有限;其三,相关政府配套机制不完善,风险释缓、贴息贴费、地方征信等与沿海发达地区差距明显。

针对上述问题,未来在共建西部金融中心过程中,需要不断完善顶层设计和机制建设,紧扣区域实体经济特色,着力打造金融特色服务。具体可从以下几方面展开:其一,增强培育先进产业集群的金融服务。增加对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的资金支持,推动高层次产业开放合作,形成一大批具有区域辐射带动作用的产业集群。其二,增强对科技创新的金融服务。依托西部(重庆)科学城、西部(成都)科学城、中国(绵阳)科技城,着力服务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多渠道引进境内外金融资源,支持科技创新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其三,增强对基础设施建设的金融服务。创新投融资模式,拓宽投融资渠道,重点支持交通、运输、物流、通信、能源等重要的基础设施建设。其四,增强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的金融服务。支持本土优质企业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支持大型跨国公司在成渝地区设立区域总部及研发、结算等功能机构。强化关键性外资项目引进,建设高质量外资集聚地。其五,增强支持外贸新业态的金融服务。持续优化小微跨境电子商务结算服务,助力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探索更高水平的贸易结算便利化创新,支持离岸转手买卖、委托境外加工、第三国采购货物、境内仓单转卖等新型国际贸易的发展。其六,夯实政策支持体系。不断完善财政、金融、税收、产业等政策联动机制,形成富有地方特色、高效运转的政策支持体系。

加快完善金融市场体系,持续提升金融资源的辐射能力

相较于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发达地区,成渝地区目前尚缺乏全国性或区域性具有影响力的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同时成渝地区之间及其与西部其他地区之间的金融开放合作联动也仍显不足。未来,应着力加快两地金融市场体系建设和开放,带动西部地区金融开放的发展。具体可从以下三方面展开。

其一,优化区域多层次资本市场服务。联合全国性金融要素交易市场,探索在成渝地区打造面向中西部的综合性服务窗口或业务分中心;推动成渝地区股权交易平台联合展业和创新,探索适合科创企业和科技成果转化企业的挂牌交易规则,推动科技成果的市场化估值和转化融资;探索数据资源产权基础制度、标准、交易规则,形成数据资源产权交易市场;探索成渝地区共建西部环境资源交易中心,在碳排放权等方面深化跨省跨区交易合作;壮大产业投资基金实力,支持设立成渝协同发展投资基金;探索建立西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服务平台,打造西部股权投资基金发展高地;积极开展QDLP、QFLP试点,丰富适应市场需求的跨境投资途径。

其二,增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服务能力。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壮大资本实力,提升金融服务能力和区域渗透能力;推动成渝两地中小银行组建区域联盟,共享银行网点、清算网络等资源,共同改善金融服务能力和水平,争取获得更多全国性业务资质;规范有序地推进直销银行、消费金融、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等机构的发展,开发适应新消费需求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金融机构“走出去”,通过设立分支机构、争取更多境外金融牌照等方式,增强在“一带一路”和“南向通道”金融开放合作中的参与度和影响力。

其三,深化境内外金融市场互联互通。在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架构下,研究建立资金和产品互通机制,创建中新跨境融资通道,辐射带动西部企业通过跨境发债、国际商业贷款等方式跨境融资;探索利用区块链技术在成渝地区搭建跨境金融服务基础设施,增强成渝地区在跨境结算和融资方面的服务能力,并逐步辐射至“一带一路”和“南向通道”的相关区域。

持续探索高水平改革开放,有效激发金融创新活力

相较于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地区,成渝地区在承担首创试点方面还有差距。未来,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探索更高水平的改革开放,不断提升金融创新能力,为西部地区乃至其他地区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其一,探索金融改革政策试点区域化模式。建立成渝地区金融改革开放政策自动复制推广机制,即其中一方已有的创新政策可在双城经济圈另一地自动适用,以此拉平补齐成渝两地政策差异,实现两地金融开放创新政策的统一运用和有效合作,扩大政策红利覆盖范围,缩短试点政策推广期限。

其二,争取承载全国重点领域的金融改革试点。成渝两地共同开展市场主体需求调研,联合争取更多既有市场需求又有创新性的金融外汇改革试点,探索与更高水平开放相适应的金融外汇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在成渝地区先行先试。积极落实RCEP“新金融服务”规则,并对标CPTPP规则,进一步探索与东盟国家在对等开放金融市场等方面的措施。两地联合在证券、保险、信用评级等方面开展研究,探索跨境金融业务创新,提升区域金融市场开放程度。

其三,深化金融科技、绿色金融等特色化金融服务。加快推进金融科技应用与监管试点成果转化,打造金融科技运用新高地,并将中新金融科技节打造为开放、领先的金融科技交流和战略合作平台。加快推进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完善“长江绿融通”大数据综合服务系统,深化绿色金融与绿色产业的融合发展;加强国际绿色金融标准研究及其实践,积极参与中欧、中新绿色金融合作。

其四,积极推进人民币国际化。鼓励成渝地区市场主体对外贸易合作中优先使用人民币计价结算,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规模。深化跨境人民币贸易投资便利化等试点,引导金融机构结合试点政策开发更多跨境人民币金融产品,提高人民币跨境流通使用的便捷性。完善跨境资金流动“宏观审慎+微观监管”两位一体管理框架,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

围绕开放平台建设,切实提升金融支持开放水平

下一步,可从三个方面进一步发挥开放平台体系在开放高地建设中的引领作用。其一,创新推进自贸区建设。高位对接最新国际投资和贸易规则,积极推进川渝自由贸易试验区协同开放示范区金融先行先试,扩大贸易投融资便利化试点区域,进一步释放自贸区改革红利。其二,探索在自贸区内构建适应高水平开放的账户体系。在川渝两地自贸区内争取自由贸易账户复制推广试点。在本外币合一银行结算账户体系试点基础上,提升本外币银行结算账户业务便利程度。积极争取高水平本外币资金一体化管理试点,探索允许优质境内机构更多汇兑便利,为资本项目可兑换改革提供实践经验。其三,持续深化中新金融双向开放。研究成渝地区金融市场与新加坡金融市场的互联互通体系,探索与新加坡开展符合条件的金融产品互认和双向投融资;探索成渝地区与新加坡之间债券、基金、理财等业务合作;支持成渝地区企业赴新加坡交易所上市融资,鼓励新加坡投资者参与成渝地区的金融市场建设。

充分发挥开放通道优势,精准对接国际物流枢纽建设对金融服务的需求

开放通道和内陆国际物流枢纽建设,需要金融服务的及时跟进。对此,成渝地区可从贸易新规则、跨境金融服务体系、增信服务体系、开放通道沿线重点产业培育以及境内外联通这五个方面展开探索。其一,探索陆上贸易新规则。目前,重庆已在全国首创陆上贸易结算单证和担保方式创新,铁路提单背书转让效力得到司法审判实践支持。未来,要持续推动物流金融等首创性差异化改革探索,促使铁路提单、运单国际信用证结算实现常态化,并扩大到铁海联运(即进出口货物由铁路运到沿海海港直接由船舶运出)“一单制”融资。其二,优化开放通道建设的跨境金融服务体系。整合成渝地区在西部陆海新通道、中欧班列等开放通道中的资源,不断拓展现有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包括西部陆海新通道融资结算应用场景)的覆盖区域,建立健全开放通道沿线省市金融合作机制,深化项目规划、风险管理、信用合作,支持金融机构提高服务通道全域的能力,合力打造服务开放通道的跨境金融服务品牌。其三,健全增信服务体系。建立支持开放通道融资的专业担保机构和再担保机构,降低风险信息搜寻与核实方面的成本。引入保险机构及互联网保险等新型保险机构,联合行业协会等,通过风险补偿和风险分担降低融资风险,提高金融机构融资创新积极性。引导银行等金融机构为开放通道沿线企业境外发债提供备用信用证、境外工程承包开具保函等增信服务及跨境担保服务。其四,强化对开放通道沿线重点产业培育的金融服务。建立西部陆海新通道联合授信机制,通过银团贷款、联合融资等加大对通道项目主体、通道关键领域、通道主枢纽和基础设施项目的资金支持。探索“产业+贸易+物流+金融”全流程金融服务体系,创新基于“物流园+产业园”的综合授信服务体系,服务好通道带来的贸易和产业集聚。其五,依托开放通道促进境内外联通。深化通道沿线地区境内外金融对接和市场联通,优化通道融资和保险服务,助力西部企业参与国际产能合作。发挥金融机构境内外联动优势,搭建基于西部陆海新通道、中欧班列的跨境贸易投资磋商活动平台,帮助成渝两地开展全球招商服务,打造通道产业、通道经济的新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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