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反欺诈防冒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讨
2021-11-22黄翠平
文/黄翠平
随着人口老龄化,退休职工人数快速增长,待遇水平持续提高,老年人流动数量增加,死亡职工家属瞒报继续冒领养老金现象不断发生,进而影响养老保险基金安全运行。如何有效地防控经办风险,防范重复领取和死亡冒领现象的发生,保障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和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已成为各级社保经办机构防冒领工作的重要内容和当务之急。
一、冒领养老金的形式及现状分析
冒领养老金的形式多样、手段先进,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是离退休职工离世后,其家属不按规定期限及时向社保经办机构及原单位报备,继续领取其退休金;一些无力参保及高龄未参保退休人员死亡无丧葬费及抚恤金,家属不及时上报或隐瞒不报职工死亡情况,故意冒领养老金;一些离退休人员被判刑、失踪,直系亲属隐瞒不报,冒领其养老金。
二是弄虚作假骗取退休待遇。比如虚构劳动关系、伪造档案材料、冒用他人的档案材料,涂改档案材料中的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特殊工种等,为不符合退休条件的人员办理退休,骗取社会保险基金。
三是利用管理、政策和技术上的漏洞,欺诈冒领养老金。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尚未实行全国统筹,还处在省级统筹阶段。一些企业、职工利用此漏洞,在不同省份、不同统筹地区重复参保领取双重养老金;一些职工利用曾用名、15位身份证号码等漏洞,在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三种不同险种中重复领取养老金待遇;一些死者家属通过利用人脸识别系统无法精准识别、区分双胞胎的漏洞,长期替双胞胎兄弟姐妹认证,长期冒领其退休金;伪造死亡医学证明、虚报死亡时间,骗取养老金、遗属抚恤金和丧葬补助费。
二、冒领养老金现象的原因分析
冒领养老金的行为不但违背诚实守信的道德要求,更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出现冒领养老金现象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家属受利益驱使,侵占养老金。一些人法律意识淡薄,对冒领养老金现象的严重性认识不足,认为冒领亲属的养老金不是什么大问题,即使被发现了退回就完事了,殊不知其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无力参保及未参保高龄退休人员死亡无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家属不及时报告死亡情况,导致追讨困难。
(二)防冒领制度不健全,有漏洞可钻。防冒领反欺诈的政策、手段、措施滞后,管理人员认识不足,制度执行不到位,审批流程不规范,受理、经办、审核、审批一人经办到底;冒领事件需要多部门配合进行追讨调查,部门之间缺乏协作规程,人社部门无取证执法权限,调取证据困难。
(三)技术支持不到位。多数地区已建立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制度,离退休人员需按要求办理认证,通常每年认证一次,认证周期即存在养老金被冒领的风险;全国死亡信息共享系统不完善,各部门比对系统信息更新不及时,无法准确掌握退休职工死亡信息;对部分定居国外的离退休人员无法通过先进的技术手段实现人脸识别认证,依旧通过邮寄认证材料的方式认证,认证材料容易伪造,一旦发生冒领事件,追讨工作难以开展;法院等案件信息未与社保系统共享,无法及时得知离退休人员被判刑信息;我国部分偏远山区尚未实行火葬,土葬人员死亡时间不明确。
三、养老金防冒领工作的对策
(一)人防
1.强化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宣传。防范冒领养老金是社保基金管理的重要方面,更是防止社保基金流失的一项重要工作。针对长期以来的冒领养老金行为,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宣传,增强冒领人员的法律意识,让其充分认识到冒领行为的严重性,一旦出现冒领行为,其将承担严重的违法责任,及时纠正其侥幸心理,具体可通过广播电视、宣传栏、用人单位、退休人员活动中心、社区、乡(镇、街道)保障事务所及各相关养老金发放直联银行网点广泛宣传,张贴骗取社会保险基金宣传海报,公布骗取社会保险基金举报热线,营造全民打击恶意骗保的氛围。
2.部门支持,形成合力。一是对离退休人员的生存状况的跟踪,仅依靠社保经办机构是远远不够的,各级政府应加大对离退休人员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的资金投入,成立专门的部门,建立各部门协同办理机制,准确掌握其生存状况,及时停发、足额追讨。二是积极争取民政部门的支持,对各地殡仪馆死亡人员的火化情况进行调查与收集,将数据与系统进行比对。
3.改进认证服务。对退休群体进行细化,制定相应的认证措施,对高龄、行动不便的老人及居住在养老院、精神病院和偏远林区的退休职工,开展预约上门认证;对离休人员,积极与老干局对接,通过协查方式实现认证,让退休职工主动协助认证工作,将管理工作由被动变为主动。
(二)技防
1.狠抓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堵住漏洞。遏制冒领养老金现象,关键还是要抓好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工作,要从提高认证技术、优化认证服务方式等方面下手,做好社保待遇认证工作,力争在源头堵住漏洞。
利用“互联网+认证”认证信息化管理。积极推广微信公众号“福建社保”、闽政通、福建省12333等平台提供人脸识别认证。在各社区、乡(镇、街道)保障所和殡葬管理部门安装服务终端。同时,结合全国数据库和福建省共享系统信息,实现离退休人员认证全覆盖;做到一个不少、一个不漏、一个不错。
2.运用大数据,为防冒领工作服务。构建标准化信息服务和管理平台,充分发挥大数据技术的优势,对民政死亡殡葬、医保认证情况、法院判刑等信息进行科学的收集和整理,通过这一平台实现信息资源的共享,提升各部门配合效率,减少沟通成本;建立社保失信人员库,将冒领人员纳入社保失信人员“黑名单”。
(三)制防
1.不断建立健全社保风险防范制度,建立协查机制和监督举报机制,全方位、全流程监督管控,在社保经办机构内部加强对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的稽核。同时,严格按照《社保法》《社会保险征缴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大对以欺诈、伪造等手段骗取养老金的行为的惩处力度,使欺诈冒领人员主观上不敢作为,保障基金安全。
2.建立完善的企业离退休人员信息数据库。社保经办机构应当在退休人员申领退休待遇时同步更新、完善离退休人员家庭住址、联系电话、家属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构建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基本信息库,并采集照片、指纹等信息,完善数据库信息,并与全国数据库信息共享。
3.规范追讨流程,建立多部门协作机制。通过与公安、民政等部门建立信息沟通和重大问题协作机制,定期沟通,共享信息资源;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定期调查、摸排、核查,开展专项治理;制定防冒领投诉、奖励制度,鼓励广大群众对身边存在的欺诈、冒领养老金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投诉举报。
四、全力追讨,对拒不退还者加大事后处罚力度
(一)对冒领原单位养老金的工作人员,由原单位的相关职能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按照奖惩制度履行程序,并及时足额追讨;针对家属冒领行为,社保经办机构要准确核实冒领养老金情况,与公安、民政、社区等部门协同追讨被冒领的养老金,以起到警示、教育、惩处违法犯罪者的作用。
(二)协调相关部门开展追讨工作。因社保经办机构无权查询参保死亡人员的银行储蓄卡余额,可与养老金直联发放的代发银行签订协议,将死亡退休职工的银行卡余额直接扣回,将冒领金额逐步减少。
(三)对多次上门追讨无果的特殊、困难人群,联系扶贫挂钩单位,通过帮扶、慰问等形式一起帮助特殊困难人员解决实际困难,为其找到脱贫路径,争取早日完成追讨任务。
(四)人社、公安部门联手配合,组织开展打击社保欺诈行动,完善联合治理措施、建立联合打击机制,织密防控网。人社部门负责前期调查取证,公安机关负责受理移送案件,使社保欺诈难逃法网,并将拒不退还的人员上报上级部门,通过法院起诉依法强制执行。
综上,养老金冒领现象是社会保险工作中的重点、难点,是一项长期管理和监管的任务,风险管理永远在路上,反欺诈防冒领养老金工作任重道远。因此,防冒领工作要强化诚信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吸取工作经验教训,及时准确地处理问题,共同维护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