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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依法治安 在路上

2021-11-22包冬冬

劳动保护 2021年9期
关键词:强制性修正案法律法规

文/包冬冬

2021年9月1日,《安全生产法》(修正案)正式实施。这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安全生产领域十分重要的一件大事。新法的实施将为未来5年乃至更长时期,我国防范安全生产风险、破解安全顽疾、压实安全责任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撑,更将为安全生产走过爬坡过坎期提供强大动力。

习近平总书记讲,“法律是什么?最形象的说法就是准绳。用法律的准绳去衡量、规范、引导社会生活,这就是法治。”我国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到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明确“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法治建设的思路越来越清晰,定位越来越精准,举措越来越到位。可以说,全面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全面升级版”,不论在法治理念上还是战略部署上,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

这场深刻的国家治理革命,早已体现在了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领域。2016年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已经明确,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体制改革,完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

2019年11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我国应急管理体系和应急能力建设进行第十九次集体学习时指出,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高应急管理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系统梳理和修订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当前,系统梳理和修订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的工作,正在国家法治化建设的蓝图下,持续推进中。在坚持民主立法、科学立法、依法立法的原则下,以《安全生产法》(修正案)为主干,重点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法》《煤矿安全条例》等行业领域单行法律法规的制定工作,积极协调司法机关深入研究制定关于《刑法修正案(十一)》安全生产相关条款的司法解释,全面清理、修改安全生产部门规章,推动形成完善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与此同时,地方安全生产立法工作力度也在加大,在遵照地方应急管理立法的指导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围绕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先行先试,加快地方立法进程。

此外,继续加快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标准制修订,以风险监测预警、隐患排查、预案编制、应急演练、救援力量、安全生产责任等环节领域为重点,进一步健全完善危险化学品、煤矿、非煤矿山、尾矿库、冶金工贸和应急管理信息化等标准规范,提高标准的供给质量;对标“十四五”国家应急体系规划要求,推进完善以强制性标准为主体的安全生产标准体系,紧盯标准化工作重点领域、重要环节、重大项目,加快推进急需短缺强制性标准研制,有效打破强制性标准供给瓶颈,进一步建立完善以强制性标准为主体、推荐性标准为补充的标准体系。

全面依法治安,需要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安全生产法治体系支撑,而搭建起这样的体系,更需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系统谋划、统筹兼顾。下一步,先从《安全生产法》(修正案)落地着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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