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忠”“义”尚武精神之流变
——基于《任氏传》的解读
2021-11-22王稳
王 稳
吉林化工学院体育教学部,吉林 吉林 132000
《任氏传》,唐代传奇小说,由沈既济所撰,是最早的借狐仙写人、写现实生活的作品,在中国文言小说史上独具价值,尤其是在志怪小说、狐精小说发展史上具有重要地位。从数据库中的文献梳理来看,现有《任氏传》的研究特点多体现于研究的点被置于作品本身的框架之中,其中以人物形象的研究居多,重点是以“狐妖”和“爱情”为方向的研究为主。笔者试图以真实背景及相关历史事件为基本脉络,再结合文本中任氏的人物性格所潜藏出“忠”“义”内涵来深入挖掘小说中唐朝当时尚武精神迷失的主旨意蕴。
1 “忠义”本原:《任氏传》隐喻新解
梁启超提倡以小说证史,即以文证史和以史释文,文史进行互证。[1]因此,我们基于一般性的社会背景和人物关系的解读,还应继续遵循真实的历史事件来进一步揭示《任氏传》原作者所要隐喻的思想内涵。傅敬踪先生也曾提出“让史学与文学相互渗透和沟通”这一方法,就是通过勾勒社会风貌来呈现文人的心态,并通过文人的心态来理解文学,这也是文人通过文字表达来消解现实矛盾和痛苦,化解现实冲突,从而取得社会认同的重要渠道。因此,深入对任氏、郑六、韦崟等人物性格分析和当时真实历史事件的解读也就显得非常必要。本部分通过对作者创作缘起之追述、历史事件之还原的相关分析来一步步接近作者的创作意图。沈既济的创作意图并不在于描写“狐”的忠贞爱情与标榜任氏的“忠义”行径, 实质则隐喻着一种“假忠”“假义”之为。鲁迅在《中国小说的历史变迁》一文中提到,对唐朝小说“唐人大抵描写时事”的评论。[15]而在《任氏传》对任氏、郑六、韦崟的人物关系描写视乎与上述真实历史事件的人物关系描述有极其相似之处,这也印证了鲁迅的观点。文本中任氏、郑六与韦崟人物关系的梳理印证了在“建中二年”这个重要时间节点中历史事件中主要人物的特殊关联,在那样的社会大背景下,毎个人都怀着对仕途顺利的希冀,渴望有一个有势力的朋友或大家族的辅助,这也就顺理成章地被看成了一种“有情有义”的表现。这也体现出沈既济对当时人们在唐朝社会风气中极度重视“忠义”与“恩情”的一种隐喻表达,但这种“忠义”与“恩情”又表征出因私利而引起“假忠”“假义”的道德困境。
2 “忠义”当先:尚武精神的呈现
作者为什么要隐喻“忠义”与“恩情”的背离,这似乎影射了作者本人对“忠”“义”的推崇。我们知道,唐朝对武艺、技艺的崇尚表现出比以往任何朝代都强烈,也可以说是全民尚武,这种尚武精神更是体现了一种对“侠”的向往,对“忠”“义”的崇拜。因此,无论是作者本人,还是作者所刻画的人物任氏,都对尚慕勇武气质之人的爱慕,如:与“武人”的郑六、“豪俊有义烈”的韦崟之间的人物关系及感情纠葛,以及文本中凸显任氏为他们二人尽“忠”、尽“义”的情感也为唐朝时期尚武精神的体现提供了社会文化环境和素质条件。
2.1 尚武“忠”“义”源
通过对《任氏传》作者沈既济家世的资料搜寻,发现其家族兴起就源于“军功”,在齐、梁之间,由武转文,逐渐在经学、文学、史学方面有所建树,尤其是沈氏家族历来就有尚武门风且尊崇儒学。[2]这视乎更印证了文章中作者对人物性格中所具有的“尚武精神”与“武侠道义”的刻画。自古儒学讲“儒有忠信以为甲胃,礼义以为干噜,戴仁而行,抱义而处。虽有暴政不更其所,其自立有如此者”。[20]也就是说,儒者把“忠信”当做甲胄,把“礼义”当做盾牌,时时刻刻都要谨守仁义,无论是出门在外或者即使受到暴政的迫害,也不改变自己的“道义”操守。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忠”和“义”之精神自孔子既有之。作为推崇儒学而且门风尚武的一代良史,作者本人自然有着尚武精神之天然的文化与血脉之联,“千古文人侠客梦”视乎更能解释作者本人对“忠”“义”尚武精神的理性追求。唐朝时期的文人普遍喜尚武艺,文武兼备可谓尽人皆知。唐朝时期的文人也一扫从前肤嫩骨脆的阴柔风格,如:李白的著名诗篇《侠客行》便记载了当时的尚武思潮与习武之风;唐朝诗人王翰“少豪荡,恃才不羁。喜纵酒,柄多名马,家蓄妓乐。翰发言立意,自比王侯。日聚英杰,纵禽击鼓为欢”;王之涣“少有侠气,所从游皆五陵少年,击剑悲歌,从禽纵酒。”等诗句中充分体现出唐朝当时生气勃勃、积极进取的尚武精神。这也是是唐朝“盛世”气象的生动体现,更是历史的进步。[4]当然,从大唐文人尚武的社会潮流,以及尚武之风所体现的一种豪爽、侠义精神,也正是作者借用“武人”特质来隐喻自己思想的一种表达,也为后文的人物关系、历史事件隐喻做了必要的铺垫。《任氏传》虽然是一篇志怪小说,但其中人物性格凸显唐朝全民尚武的社会景象中对“忠”“义”的崇拜与践行,这自然是作者本人尚武精神在文本之中的思想传递。
2.2 任氏“忠”“义”寻
2.2.1 为爱守忠
作者沈既济本人的尚武基因,当时社会潮流的尚武风潮,为文本中所凸显任氏“忠”“义”的尚武性格提供了依据。《任氏传》中有这样一段突出任氏“忠”的描述:“且公少豪侈,多获佳丽。遇某之比者众矣。而郑生,穷贱耳。所称惬者,唯某而已。忍以有余之心,而夺人之不足乎?哀其穷馁,不能自立,衣公之衣,食公之食。故为公所系耳。若糠糗可给。不当至是”。任氏的这番话意指“你韦崟有钱有势身边又不缺美女,但郑六却只有我一个,进而指责其‘以有余之心,而夺人之不足’,直白说来就是仗着有钱欺负穷人”。随后作者“韦崟豪俊有义烈”的表述非常独到,韦崟是豪爽讲义气之人,对朋友岂能做此等龌龊之事,自然韦崟也就弃了歹念。这进一步说明了当时唐朝人尚武对大众思想与行为规范的影响至深。侠者乃“强不执弱,众不劫寡,富不侮贫,贵不敖贱,诈不欺愚”[5]墨家的这段经典论述诠释了武之侠者身上一种美的生命方式。作者对这段文字的描写,一是完美诠释了任氏“忠”的内涵,表现出“一女不侍二夫”,对自己丈夫的忠诚。二是任氏的“忠”,维护了自己的人格尊严,刺痛了向来“豪俊有义烈”的韦崟,使他回到理性的世界中来。
2.2.2 为爱尽“义”
任氏身上也体现出一种“义”,她虽为女子,但社会尚武风潮自然也对任氏产生了影响,懂得“知恩图报”。这是因为她和郑六的一饮一食都由韦崟提供,文中的任氏也就想尽办法来对韦崟报恩。她知道韦崟好色,就投其所好,主动提出帮韦崟找(但从文本中解读视乎就是一种“诱骗”)美女供其取乐。从伦理道德上看,任氏的这种行为难以令人接受,有悖伦理道德。但作者真正要表达的并非这种伦理纲常的冲突,而是要隐喻现实生活中人对“义”的重视及真实史事的隐喻(上文已经有分析)。因此,我们在理解任氏的这一行为时,一定要还原到真实的历史事件的语境之中。小说之所以花较大笔墨去展开任氏如何诱骗美女的故事,其实很大程度上是凸显以“义”报恩的真实表达。甚至在最后,任氏明知西行难逃一劫,但她没办法去说服郑六与韦崟,最终她只能选择为“爱”殉情,这也恰恰是为了表现任氏对“义”的追寻。任氏为爱尽“义”,体现了“滴水之恩,须当涌泉相报”的尚武精神之内涵。“义”在尚武及侠客盛行的唐代社会,自然是社会普遍认同的价值观念,也是一条不言自明的人生信条,也进一步说明了当时尚武思潮对人们价值观念的影响。
3 “狭风”盛行:尚武精神的流变
3.1 虚情假“义”:尚武精神的背离
3.1.1 虚“情”
从文本叙事来看,开篇就对“郑六,不记其名。早习武艺,亦好酒色。贫无家,脱身于妻族。”的描述,看不出来作者对“武人”郑六有何好感,与其说这篇小说有赞美任氏的某种隐喻,不如说是一种直接对“武人”郑六否定的表达,“徒悦其色而不征其情性”就体现了作者对郑六全面否定的题外延展。作为“丈夫”(一个武人)而“不能庇一妇人”,作者在文中也描绘郑六“贫无家,托身于妻族”,优质资源不足以来解释他“不能庇一妇人”的根本原因,而是郑六 “徒悦其色”与“止于赏玩风态”,只求任氏“容色”而不去关注任氏的“情性”,不懂把握“任氏”的情感世界,重色的郑六只是将任氏当“玩物”,而不去真正的怜惜她。尤其是借“武调”而求“专其夕”之欢,“心尝存之不忘”的仅是对任氏“殆非人世所有”的“悦色”,而非真情;最令人感到不耻的竟是与其入室夺爱的韦崟“相视哈乐”,明知“盎日与之游,甚欢”,非但不心生嫉妒,且却能听之任之;尤其是最后对任氏“傥巫者言可徵,徒为公死,何益?”的拒行,非但不从情感上认真对待,居然还“岂有斯理乎”的肆意嘲讽,只顾自己“勤想如是”而不顾任氏的吉凶祸福。基于以上分析,我们无法做出任氏与郑六之间忠贞的爱情,而我们看到的却是作者沈既济所持有的鲜明而强烈的对郑六批判态度,这种批判是对其“虚情”道德与人格的缺失而令人不齿,更难配上一个“武人”的身份,这也进一步明晰了为什么作者沈既济开篇对郑六“武人身份”的明确。自然,作者对郑六“武人”身份的凸显与其“虚情”揭露,为作者揭示“尚武精神”的迷失埋下了伏笔。
3.1.2 假“义”
在儒家文化看来,一切美的价值都确立在真之上。“任氏,女妖也。”作者开篇这第一句话,就隐喻了任氏“假”的开端,也就体现出作者想表达出伪装的“人”用伪装的“美”行“多诱男子偶宿”来换取“愿终己以奉巾栉”的“名分求取”行为是非常不合乎道德的,动机的不纯包藏着伦理冲突,即使任氏身体上忠诚于郑六,但与韦崟又有剪不断理还乱的复杂暧昧关系,这种忠诚实属“假义”。尤其是对韦崟的报恩,任氏不择手段使得看似重“义”报“恩”的任氏堕入了一个粗鄙龌龊的境界,以致沦落到“尽美矣,未尽善也”的处境,这种假义行径也就注定了她的悲剧人生。当然,韦崟对任氏和郑六的帮助也是建立在一个非道义的名分之上,韦崟深知任氏是自己亲戚郑六的女人,还对任氏“爱之发狂,乃拥而凌之。”即便任氏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言辞刺痛了韦崟的“豪俊有义烈”的神经,也是建立在任氏对其“或有姝丽,悦而不得者,为公致之可矣。愿持此以报德”帮其诱骗美色的承诺。因此,韦崟并非有真正的“豪俊有义烈”,实乃假“豪”、假“俊”、假“义烈”。最后,任氏死于非命,郑六、韦崟都难辞其咎,二人合谋劝说,使任氏走向不归,即使在任氏死后他们俩所表现出的“衔涕”“泫然”,不过是遽失美色的悲戚而已。如果把任氏、郑六、韦崟与其当时社会环境的依存关系视为本体,那么任、郑、韦之间根本就不存在“义”,更不存在正直的“报恩”,因为从开始的“一刹那”,这一切都是假的,体现的就是对“义”之尚武精神的违背。他们真正需要的就是围绕各自利益各取所需,形成了利益共同体,不是当时社会,以及作者沈既济所推崇的尚武精神。当在任氏希望融入人世的时候,并没有谨慎地“真情真意”地把握自我来掌握自己的命运,而是用一种“假义”去换取某种资本,以达到自己的利益所图。这种令作者唾弃的“义”,实为尚武之人所不耻,是对世人的警示,也为隐喻真实的社会现象提供了有力线索。
3.2 “狭义”之举:尚武精神的迷失
3.2.1 报恩异变:尚武精神的不正之风
在唐代侠客的行为观念中,“士为知己者死”是他们极为重要的一条行为准则,不惜生命来“酬知己”。[6]但这种恩报观念又常常局限在个人的狭小天地,甚至会偏离正义的价值因素。尤其是“酬知己”过程中突出“功名只向马上取” 的功利心理。[7]这一心理始终围绕着功名利禄,进而不断寻找自己的“明主”,而这个“明主”是否真正了解自己,是否两人有共同的价值取向,是否“道义”则没有进行辨析与取舍。而这样的“不分是非”而求得的身份、求得的功名和沈既济《任氏传》中任氏的图谋极尽相同。唐代文人把自己才能的发挥和政治理想的实现完全寄托于赏识重用自己的“明主”,因而这种“明主情结”与侠的冀知报恩观念一拍即合,通过前面作者背景的分析我们知道,作者深受儒家思想影响,从文中对任氏的一系列报恩描写,就是典型的儒家思想对“忠”“义”精神的崇拜,这显然与唐代的文学革新所指向的目标,即重建当时的思想文化秩序,恢复儒家思想的正统地位,肃清“异质”思想有着密切的关系。[8]然而,现实的状况却深深打击了作者,为什么会受到打击,我们又得回到作者提到的“建中二年”这个时间节点上,建中二年自己仕途遭遇坎坷,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状况,前文只是初步的还原了一个历史真相,自己是受到牵连所致。杨炎是元载所提携,杨炎“狭义”报恩元载,致使名相刘晏迫害,作者本人也因此受到牵连。杨炎一系列不明是非的报恩举动,与小说中任氏的“狭义”报恩何其相似,更与作者所推崇的儒家思想中“忠”“义”精神的严重背离。唐代尚侠风气的盛行导致了不可忽视的朋党之风,而结朋党之风、养客即尚武精神走入歧途之源。而这种朋党之风再扩展到相同的政治势力集团,各自利益集团要招其志趣相投的同党来争取政治地位之竞争,遂因此诸多的报恩行动出现异变,将社会带向不正之风。
3.2.2 “狭义”盛行:正义尚勇的不耻之为
《任氏传》伦常冲突的情节事实恰恰能够解析当时的社会形态。其一,韦崟和郑六姻亲,成全郑六与任氏的私情是否合乎逻辑?其二,郑六与韦崟因好酒色而“游处不问”,郑六又须“托身于妻族”才能生存,是否代表了某种利益集团?其三,任氏以介绍艳女的方式报恩,其行为合乎道德吗?其四,任氏教唆郑六借鬻马谋利,这以情谋私是否是侠义所为?“感君恩重许君命,太山一掷轻鸿毛”这就是当时“侠义”观念的直接表白。[9]当“侠气”进入以功利为中心的怪圈时,人们所认同的“侠义”精神就发生了“变异”,进而发展成为一种不真实的“侠义”,即“狭义”,就进一步变成图谋不轨之人借此“融人”与利用“侠义”最终由正义尚勇到轻薄狂放的“不耻之行”。因此,我们再回到安史之乱之后的建中二年,安史之乱后唐王朝国家命运多舛,由盛转衰,开边成为历史。[10]中国历史上每当社会动乱,统治黑暗腐败和易代之际,也就是“狭风”盛行之时。安史之乱及以后的藩镇割据尚武之“侠义”盛行视乎为这段动乱的历史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这种“狭风”也造就了一批“无赖恶薄”之人为某种政治军事目的服务,而一些为政一方的重相们利用“忠”“义”的尚武精神,引诱一些为了功名利禄而动机不纯的“狭士”们为己卖命,背离道德的报恩、不择手段的谋私,图谋不轨的利益集团等导致政局混乱,这既是当时唐德宗所倚重的刘晏、杨炎、窦参、陆贽、裴延龄等大臣之间倾轧不已的矛盾。这种“狭义”盛行,背离正义尚勇的不耻之行,视乎又在重蹈安史之乱。建中二年(公元781年)正月,魏博节度使田悦、淄青节度使李正己、山南节度使梁崇义为了他们共同的利益和李惟岳密谋联手,准备以武力抗拒朝廷;建中三年(公元782年)底,卢龙节度使朱滔自称冀王、成德王武俊称赵王、淄青李纳称齐王、魏博田悦称魏王,“四镇”以朱滔为盟主,联合对抗朝廷。[11]“狭义”的盛行,社会正义尚勇、忠义尚武等精神的背离,使大唐王朝再无安宁。
4 结语
通过沈既济本人因利益集团的捆绑遭贬,到探明杨炎报恩元载,复仇与刘晏的历史史实,都映射了与《任氏传》中人物刻画的相关情节。通过一系列分析,本研究认为相关历史背景下《任氏传》故事隐喻的本原是“忠”“义”尚武精神的迷失,从而影射了真实历史事件的错误报恩,狭隘报恩之行。但这种狭隘的报恩是有其来源的,唐朝的尚武盛行对当时社会人们对“忠”“义”的高度认同产生了极其重要的影响。但随着社会的变迁,人们对功名的无限向往,当以这种功利目的去寻求名分时,也就致使了“忠”“义”的尚武精神在当时这种普遍向往“功名”的社会语境之下发生迷失,以致“假忠”“假义”的盛行。沈既济创作《任氏传》不仅仅在于影射一段真实的历史,更发挥了文学叙事独有的道德隐喻功能,通过“忠、义”尚武精神之流变的道德隐喻转换,警示社会、警示后人、不迷失自我,无论何时都要坚持正直的人格,始终不渝。同时,这种迷失的尚武精神,忠义的背离,注定作品中的任氏、现实中的杨炎命运结果的悲惨,更映射出唐朝当时动荡的官场斗争,以致大唐的再无安宁,大唐“由盛转衰”已成必然。当然,这种“忠义”尚武精神背离的意识宣扬,并不能改变唐王朝走向衰败的命运,其思想表达只不过是像沈既济这种文人在唐朝逐渐走向“颓势”面前无能为力而聊以自慰的发泄罢了,也直接体现出唐朝文人在复杂的社会化大背景下对社会政治前景的担忧,暗含着其对国家未来的深深忧虑。最后,所有唐朝小说作品都有一个不容忽视的特点,就是它们的现实性。因为这些小说虽是虚构,但其创作基点却是十分现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