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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大型体育场馆政策演进历程、特点与展望

2021-11-22孙成林

天津体育学院学报 2021年3期
关键词:体育事业体育场馆竞技

孙成林,孙 洁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这使得在全国范围内发展人民体育成为可能[1]。伴随新中国体育事业的扬帆起航,我国开启“举国体制”背景下以竞技体育为首发展体育事业,通过竞技体育以彰显我国综合国力,并提升新中国的国际地位,形成适合新中国体育事业的发展之路。70余年来,在新中国竞技体育实现历史性突破和历史性跨越的发展历程中,大型体育场馆是我国竞技体育辉煌成绩的见证者、忠实记录者和直接产品[2],而大型体育场馆政策则随我国竞技体育发展战略的调整而不断发展。本文基于对我国大型体育场馆政策整体,以“时间轴、内容轴和变化轴”为政策分析框架[3],在全面梳理新中国成立以来大型体育场馆政策演进历程的基础上,分析政策内容的发展变化和政策类型的数量变化,并在此基础上归纳出政策演进的特点,旨在为我国大型体育场馆已有政策的贯彻落实和新政策研制提供理论参考。

1 大型体育场馆政策演进历程

新中国成立之时,百废待兴、百业待举,在“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12字方针指引下,新中国开启竞技体育事业发展的奠基之旅。我国竞技体育发展从无到有、从弱到强,经过70余年的风雨兼程,实现新中国竞技体育的历史性突破和历史性跨越。伴随新中国竞技体育事业所取得的辉煌成绩,顺应其发展战略的调整,在纵向上以时间为依据,梳理1949—2020年我国业已颁布的大型体育场馆政策,在时间轴上厘清政策的演进历程;在横向上以政策内容为依据,根据政策文本的相关内容,在内容轴上分析政策内容的发展变化和政策类型的数量变化,并归纳政策演进的特点;在变化轴上以政策目标、政策价值理念、政策工具和政策措施为依据,综合分析70余年来我国大型体育场馆政策发展变化的全貌。结合《中国体育通史》《中国体育思想史(现代卷)》和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竞技体育发展的重大事件,大型体育场馆政策演进历程可分为以下5个阶段。

1.1 萌芽阶段(1949—1978年)

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审议通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提出体育为人民服务[4]。新中国体育事业扬帆起航、迈出第一步,国民体育经常化、普及与提高相结合,工厂和企事业单位工间操、学校课间操以及推行的“劳卫制”等是国民体育的主要表现形式。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前,我国体育发展战略、计划、措施往往通过领导人讲话、党和国家体育政策性文件等体现出来[5]。此间,我国竞技体育事业发展战略是“提倡国民体育的基础上侧重发展竞技体育,为国争光、为提高新中国的国际地位服务”。

(1)政策目标。第十五届奥运会提升了国人对竞技体育的认识,体育的政治功能被开发且渐趋突显,确立省级以上体委侧重抓提高(发展竞技体育)的政策目标。(2)政策价值理念。发展体育事业突出其紧迫性、现实性和重要性,尤其是发展竞技体育以提升新中国国际地位在政策决策层达成共识,并形成发展新中国体育事业的资源侧重向竞技体育配置、兼顾发展群众体育的“兼顾公平”政策理念。(3)政策工具。采用强制性政策工具,国家通过行政指令,指导大型体育场馆建设工作。(4)政策内容。国家体委党组《关于体育运动十年发展规划的报告》中提出,计划在1959年9月举办第一届全国运动会;对体育场地提出“从1958年起到1967年止,全国省辖市以上公共性体育场地将由1957年预计的434个发展到1 023个,省辖市以上城市均将具有可供竞赛使用的体育场地一个以上”[1]的要求。该文件中隐含了对服务于竞技体育场馆建设的目标要求,可被视为新中国第一个大型体育场馆政策。(5)政策措施。采用政府行政措施,在借鉴前苏联体育发展模式的基础上,采用“以城市、学校为重点,逐步向工厂、农村推广”的方式发展新中国体育事业。由于发展竞技体育符合当时的需要,通过政府行政指令举措集中建设了一批服务竞技体育的场馆。此间由于历史原因,新中国体育事业发展受到严重影响。

1.2 探索发展阶段(1979—1991年)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新中国体育事业重回健康发展之路;1979年恢复新中国在国际奥委会的合法席位,这使得竞技体育成为展现我国体育事业发展新貌的重要平台。这一时期,我国竞技体育事业发展战略是优先发展竞技体育的“为国争光”战略。

(1)政策目标。由侧重发展竞技体育转为优先和重点发展竞技体育,并形成发展竞技体育的“奥运战略”目标,为这一时期我国竞技体育事业发展确立了发展基调。(2)政策价值理念。发展竞技体育被提高到突出位置,提出“重点抓提高”的工作思路,并形成发展新中国体育事业的资源优先配置竞技体育领域的政策理念,且突出和强调竞技体育在凝聚中华民族热情、激发民族自豪感和扩大新中国国际影响力的独特作用。“奥运战略”的提出以及服务奥运战略的全运、省运和亚运战略,弱化了以往发展群众体育“兼顾公平”的政策理念。(3)政策工具。采用强制性政策工具(包括行政指令、规定、通知、办法等),政策决策层(中共中央、国家体委)颁布行政指令,指导我国大型体育场馆的建设工作。(4)政策内容。突出服务于竞技体育的场馆建设工作,如《国家体委关于加速提高体育运动技术水平的几个问题的请示报告》《国家体委关于进一步开创体育新局面的请示》等均提出在重点城市、有条件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有计划地逐步建成承办全运会和国际比赛的体育场馆;亦关注大型体育场馆的运营管理工作,提出体育场馆要改善管理、提高使用率,要讲究场馆的经济效益,积极创造条件,实行多种经营,逐步转变为企业、半企业性质的单位,如《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体育工作的意见》《国家体委关于体育体制改革的决定(草案)》等。这一时期,通知类、方案类(或草案类)等指导性政策文本居多,政策内容在重点关注大型体育场馆建设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场馆的运营管理,体现探索性和发展性。(5)政策措施。依旧采用政府行政措施,将发展体育事业的体育资源优先向竞技体育倾斜。过行政指令,颁布有关通知或决议,采用集中力量发展优势项目,并设置对接奥运会的全运会项目,全面实施“国内练兵、一致对外”的举措,在思想一盘棋、组织一条龙和训练一贯制的基础上构建了发展新中国竞技体育的“举国体制”,且竞技体育发展“全国一盘棋”格局业已形成。

1.3 市场化发展阶段(1992—2000年)

1992年,中国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确立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经济体制改革目标。同年,全国体委主任召开“中山会议”,提出我国体育事业发展在体制上存在的深层次问题和矛盾,并明确提出“以足球改革为突破口”来探索新中国竞技体育的改革道路,这为新中国体育领域改革明确了方向和目标。由此,新中国体育事业由“单纯的国家办”转向“国家办和社会办相结合”,并走上“产业革命”的发展道路。这一时期,我国竞技体育事业发展战略贯彻实施“缩短战线、突出重点、优化运动项目结构、合理配置资源以保证重点,并以奥运会摘金夺银为最高层次”的发展战略。

(1)政策目标。1995年《奥运争光计划纲要(1949—2000年)》颁布实施,这将新中国竞技体育“为国争光”的功能和作用进行了再重申、再明确和再强调,并以奥运会有希望获奖为主要政策目标。(2)政策价值理念。竞技体育“为国争光”的价值定位得以再明确,《奥运争光计划纲要(1949—2000年)》和《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的颁布实施,使得我国体育事业资源呈现协调配置,竞技体育和群众体育“协调发展”的政策理念被重提,同时,在竞技体育领域体育资源的配置则呈现重点项目重点保障的“二重”理念。(3)政策工具。采用强制性政策工具(包括法律、行政指令、规定、通知和意见等),全国人大、国家体委等部门通过颁布法律和行政指令,指导大型体育场馆的建设和运营管理工作。(4)政策内容。强调服务竞技体育的大型体育场馆建设工作,如《体育产业发展纲要》《奥运争光计划刚要(1994—2000年)》《2001—2010年体育改革与发展纲要》等;突出大型体育场馆的运营管理工作,政策内容关注场馆的体制机制改革,并探索场馆的企业化、半企业化发展,场馆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以及“以体为主、多种经营”等成为政策内容的高频词,如《国家体育委关于深化体育改革的意见》《国家体委关于培育体育市场、加速体育产业化进程的意见》《国家体委关于加强体育市场管理的通知》《国家体委关于公共体育场地向群众开放的通知》等;政策内容的法律化,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简称《体育法》)颁布实施,大型体育场馆建设、管理和运营有了法律保障。在通知类政策文本的基础上,出现法律类、刚要类等决定性(或决议性)政策文本,并成为这一时期政策文本的亮点,大型体育场馆政策具备了刚性、权威性和不可抗性。(5)政策措施。采用政府行政措施和法律法规措施。通过政府行政举措,优化竞技体育运动项目结构,重新调整和确定奥运会的重点项目,竞技体育资源优先配置在18个国家重点投入项目中重点布局的大项和小项,并明确要求对奥运会重点项目在资金、物资上予以重点保障和重点建设,发展竞技体育的“举国体制”得以进一步加强;继续扩大国家拨款的主渠道,在国民经济逐步增长的基础上逐年增加对竞技体育的资金投入;设立中央和地方后备人才培养专项经费,实行“先投入后评价或部分投入、评价后再投入”等的拨款方式,加强对各体育训练基地的建设工作;通过法律措施,规范体育场馆的规划、建设和运营管理工作,并充分运用科技手段,发挥科技在奥运争光中的关键性作用。

1.4 科学发展阶段(2001—2008年)

2003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6]。2001年北京申奥成功,新中国体育事业发展紧紧围绕筹建和备战“2008奥运会”展开,我国竞技体育事业发展战略是继续保持在奥运会等国际大赛中排名前列,改善项目发展结构和布局,进一步深化体育体制改革,促进体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并开启新中国大型体育场馆政策的奥运窗口期。

(1)政策目标。“2008奥运会”的成功申办与备战,进一步凸显竞技体育“为国争光”的作用,“奥运战略”目标得以进一步强化。(2)政策价值理念。勇攀竞技体育世界高峰,在重申为国争光“奥运战略”的基础上体现科学发展观,竞技体育和群众体育“协调发展”的政策理念进一步发展。(3)政策工具。采用强制性工具(包括条例、规划、刚要等),通过行政指令、部门令等形式指导大型体育场馆建设、运营和管理工作。(4)政策内容。进一步加强大型体育场馆的建设工作,如《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体育工作的意见》《奥运争光计划刚要(2001—2010年)》等对奥运会传统优势项目、曾在奥运会取得奖牌的潜优势项目和奥运后备人才项目基地加大经费投入,用以改善场馆条件;政策的法律化进一步细化,在《体育法》的基础上国务院颁布《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条例类和规划类文本,尤其是奥运窗口期的刚要类文本是这一时期政策文本的亮点,政策内容在关注“2008奥运会”场馆建设的同时关注场馆的科学发展。同时,《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的颁布实施,对大型体育场馆建设、维修、管理、经费和场地功能进行“法”的规范。(5)政策措施。采用政府行政措施和法律法规措施。通过政府行政举措,继续实施“奥运战略”和奥运项目重点布局,重点投入和改善国家队经常训练共建基地的场馆和设施硬件条件;理顺奥运会、亚运会、全运会和城运会之间的关系,并形成奥运争光激励机制;全面实施奥运科技行动计划,进一步完善和发展竞技体育的“举国体制”;实施“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程”,进行重点投入、重点扶持和优先建设,夯实竞技体育可持续发展基础;盘活和扩大场馆资源,加强场馆无形资产的开发与保护,引导和规范职业体育发展,促进区域特色体育产业发展;通过法律法规措施,促进大型体育场馆走上依法建场、依法治场的可持续健康发展道路。

1.5 体系化发展阶段(2009年—至今)

“2008奥运会”我国竞技体育实现历史性跨越,我国体育事业发展进入后奥运时代;2014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颁布,“全民健身”上升为国家战略[7];2015年,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和共享的“五大”新发展理念[8]。这一时期,体育事业发展目标为建设“健康中国”和体育强国,新中国体育事业迈上新台阶,竞技体育事业发展战略是深化体育重点领域改革,促进群众体育、竞技体育、体育产业和体育文化等各领域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由体育大国转向体育强国建设,竞技体育发展进入新时代发展阶段。

(1)政策目标。努力争取奥运会运动成绩的领先地位,积极推进体育场馆管理体制改革和运营机制创新,引入和运用现代企业制度,探索大型体育场馆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推行场馆设计、建设、运营和管理一体化模式,增强场馆复合经营能力,打造城市体育服务综合体。(2)政策价值理念。体育大国向体育强国转化,使得我国竞技体育发展方式发生改变,大型体育场馆政策亦重新进行顶层设计,创新、绿色、协调和共享发展成为场馆政策的理念,且竞技体育服务于体育强国建设的功能明确。体育场馆在满足竞技体育功能的同时,突出其在全民健身、健康中国建设中的社会公益性表达,政策追求竞技体育和群众体育的协调发展和共享发展,政策呈现新发展理念。(3)政策工具。多种政策工具(包括权威性工具、激励性工具和象征与劝告性工具)并存,对我国大型体育场馆规划建设、管理运营进行规范和指导。(4)政策内容。关注大型体育场馆体制改革、机制创新和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如《国家体育总局等八部门关于加强大型体育场馆运营管理改革创新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的意见》《体育发展“十三五”规划》《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等;关注场馆在全民健身中作用的发挥和场馆公益属性的彰显,如《国家体育总局财政部关于推进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的通知》《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足资金管理办法》《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等;关注场馆建设对绿色、人文和科技的探索,如《体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等;关注场馆的标准化、规范化运营管理工作,《体育场馆运营管理办法》对体育场馆经营内容、服务标准进行统一规定;关注场馆信息化建设工作和场馆服务管理新模式的探索,如《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大型体育场馆信息化监管系统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进一步促进体育消费的行动计划(2019—2020)》《体育场馆信息化管理服务系统技术规范》《全民健身信息服务平台数据接口规范》等。这一时期,大型体育场馆政策从我国体育事业发展政策中分离出来,并形成专门性政策,且通知类、规划类、激励类和评价类等大型体育场馆专门性政策相继颁布,对场馆建设、管理、运营、服务规范、对外开放、体制机制改革和信息化建设进行规定,我国大型体育馆政策步入政策体系化建设轨道。(5)政策措施。综合运用财政税收措施、政府行政措施、公共设施保障措施和信息化管理措施等,推动我国大型体育场馆设计、建设、运营和管理“一体化”建设。

2 大型体育场馆政策发展变化

伴随新中国竞技体育事业的蓬勃发展,大型体育场馆政策随我国竞技体育发展战略的调整而变动发展,政策的导向、激励和促进作用得以有效发挥,并有力推动新中国大型体育场馆的建设发展,我国现已颁布有关大型体育场馆政策共计41件(见图1)。

2.1 政策数量变化分析

70余年来,政策发展经历了平稳发展期和快速发展期2个时期(见图1)。(1)平稳发展期(1949—2012年)颁布大型体育场馆政策20件,年均0.32件,政策平稳发展。其中,“一法一条例”的颁布实,即《体育法》和《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大型体育场馆政策具有了“法”的效力和执行刚性。同时,重大体育事件的发生(如1979年恢复新中国在国际奥委会上的合法席位,2001年成功申办北京奥运会等),政策聚焦服务于大型竞技性体育赛事的场馆建设工作。此间,在我国体育事业发展规划中虽然涉及大型体育场馆的相关内容,但大型体育场馆政策尚未从我国体育事业发展政策中分离出来,形成具有专门性和独立性的政策。(2)快速发展期(2013—至今)颁布政策21件,年均2.63件。《国家体育总局等八部门关于加强大型体育场馆运营管理改革创新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的意见》的颁布,开启我国大型体育场馆专门性政策发展,大型体育场馆政策从我国体育事业发展政策中分离出来,成为独立的、专门性政策,进入自身体系化发展阶段。

2.2 政策文本类型分析

现已颁布的大型体育场馆政策中,法律类和条例类各1件、各占政策文本总量的2.44%,规划类5件、占总量的12.20%,刚要类7件、占总量的17.07%,方案类2件、占总量的4.88%,意见类7件、占总量的17.07%,通知类16件、占总量的39.02%,请示类和办法类各1件、各占总量的2.44%。我国大型体育场馆政策文本中含有坚持、增加、应当、加强、加大、推进、进一步加强(或推进)等核心词的文本27件,占总量的65.85%。可见,规定类和导向类政策文本占比较大,呈现较强的指导性、规定性和可操作性。同时,规划类和意见类政策文本12件,占总量的29.27%,呈现探索性、创新性和发展性,政策处于不断发展和自我完善之中。

2.3 政策工具类别分析

我国大型体育场馆政策现已具有权威性工具(如《体育法》《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2件、占总量的4.88%,激励性工具(如《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政策》《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33件、占总量的80.49%,象征与劝告性工具(如《大型体育场馆基本公共服务规范》《大型体育场馆运营管理综合评价体系》《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监督检查和评估工作通知》等)6件、占总量的14.63%。可见,大政策工具体系业已形成,并有权威性政策工具(《体育法》)予以保障,政策执行绩效显著。我国大型体育场馆数量已超过6 000个,在数量和规模持续增加的基础上,场馆建设呈现丰富多彩、彰显现代化气息的多元发展局面[9],并呈现出与城市间良性互动的发展态势[2]。

3 大型体育场馆政策演进特点

70余年来,在新中国竞技体育事业实现历史性突破和历史性跨越的进程中,大型体育场馆政策绩效显著,充分发挥其服务竞技体育的应然功能,并贡献出大型体育场馆建设发展的“中国智慧”。

3.1 政策表现形式由隐性包含到显性专门

新中国成立伊始,民弱国穷、体育场馆凋敝[10]。赫尔辛基奥运会使新中国竞技体育与国家地位紧密联系在一起,竞技体育发展水平对提升新中国国际地位具有不可或缺和不可替代的作用,在国家国力十分有限的现实条件下,优先发展竞技体育成为可能,服务竞技体育的大型体育场馆建设成为“刚性需求”。到1979年,全国体育场馆已达到约30万个[11],体育场馆建设基本满足我国竞技体育发展的需求。虽然,大型体育场馆建设实践业已先行,但关于大型体育场馆建设的相关政策尚未出台,政策处在孕育阶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我国体育事业重新走向健康发展道路,《体育法》《奥运争光计划刚要》《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体育事业发展的“十一五、十二五”规划等的颁布实施,有力促进我国大型体育场馆的建设。然而,大型体育场馆政策交融在体育事业发展政策之中,未形成独立的、专门的政策,政策具有隐含性和依附性。

“2008奥运会”之后,我国体育事业发展进入新阶段,体育事业发展目标和竞技体育发展方式转变,面对体育强国、健康中国、全民健身等新时代的新要求,大型体育场馆进入新的发展时期。2013年10月,《国家体育总局等八部门关于加强大型体育场馆运营管理改革创新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的意见》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大型体育场馆政策由隐性包含走向显性独立,并成为专门性和独立性政策。之后,《大型场馆运营管理办法》《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政策》《体育场馆信息化管理服务系统技术规范》《全民健身信息服务平台数据接口规范》等的相继出台,大型体育场馆政策走向自我发展、自我完善和渐成体系的发展道路,政策由隐性包含走向显性专门。

3.2 政策目标由服务单一到服务多元

为了扩大新中国国际影响力,为了振奋民族精神、提升和凝聚民族热情,在新中国国情实际的基础上,在重大体育事件(新中国奥委会合法席位的恢复、成功申办08北京奥运会、筹备和备战08奥运会等)推动下,大型体育场馆政策目标呈单一服务竞技体育、为国争光,场馆建设与发展优先保证在奥运会取得奖牌,竞技体育资源优先配置在18个国家重点投入项目和奥运后备人才培养工程的基地建设。“2008奥运会”之后,我国体育事业发展方式发生转变,由体育大国转向体育强国;体育事业在“后奥运时代”向群众体育回归[5];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以人为本、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全民健身”上升为国家战略和《“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的颁布实施,共建共享成为全民健身、健康中国建设的基本路径。在新时代背景下,大型体育场馆政策目标关注场馆在满足竞技体育成绩领先地位的基础上,开始关注体育服务、推动全民健身和改善民生,关注场馆赛后运营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关注场馆体制机制和运营管理改革,关注场馆公共服务水平提升和场馆公益性表达,关注场馆信息化建设等,我国大型体育场馆政策目标由单一走向多元。

3.3 政策内容由重场馆建设到重赛后运营

新中国成立伊始,全国仅有体育场馆26个、游泳池89个。1950年前苏联男篮访华期间,北京找不到一个适合比赛的场地[12]。为了解决竞技体育对体育场馆的刚性需求,政策内容重点突出和强调服务竞技体育的场馆建设工作。经过30年的努力,我国大型体育场馆得以初步发展,到1979年业已建成基本满足竞技体育发展所需的体育场馆。2008北京奥运会的成功申办,在筹建和备战奥运期间(2001—2007年),我国大型体育场馆政策内容重点关注、优先保障竞技体育,大型体育场馆进入快速发展阶段。“2008奥运会”之后,我国已具备承办国际大型体育赛事所需的体育场馆,场馆在建设方面秉承“非必要不新建”,并进行科学论证,场馆赛后运营、场馆体制机制改革、场馆基本服务规范、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和场馆信息化建设等成为政策内容关注的焦点。注重如何彰显大型体育场馆的公益性属性,如何通过体制机制改革和信息化建设提高场馆的运营管理水平以及场馆的使用率与开放率。可见,大型体育场馆政策内容由重场馆建设转向重赛后运营。

3.4 政策措施由单一举措到多措并举

建国初期,基于对新中国现实条件的考量和未来形势的正确预判,我国选择优先发展重工业的经济发展战略[13],经济紧运行致使国家干预经济的职能被强化,并进一步制度化,国家包办体育是新中国体育事业发展的主要特征。大型体育场馆政策亦如此,采用单一政府指令的政策措施指导场馆建设工作。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确立了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开放逐步深入,《2001—2010体育改革与发展纲要》《国家体委关于深化体育改革的意见》、1992年11月召开的“中山会议”、《国家体委关于培育体育市场、加速体育产业化进程的意见》《体育法》等,从顶层设计对竞技体育、体育产业和体育场馆逐步转为企业、半企业性质单位进行定调,政策措施由单一政府行政措施到政府行政措施和法律措施并举。“2008奥运会”后,《全民健身条例》《体育总局办公厅大型体育场馆信息化监管系统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规范化管理的通知》、全民健身上升为国家战略、体育强国、健康中国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是加快建设体育强国的两个重要方面”[14]的重要论述,使得大型体育场馆政策顺应我国体育事业发展战略的转变和新时代特点,法规措施、财政措施、税收措施、投融资措施、场馆保障措施、体育人才培养措施和场馆信息化管理措施等表明,政策措施由单一走向多元,且多措并举,用以提升我国大型体育场运营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

4 结 语

新中国成立以来,大型体育场馆政策随我国竞技体育发展战略的调整而变动发展,政策始终处于积极的探索、创新和自我完善中,政策工具体系业已形成,且政策绩效显著,这有力促进我国大型体育场馆建设与发展,并贡献出大型体育场馆发展的“中国智慧”。进入新时代,展望大型体育场馆政策的未来发展,能否在完善城市功能、推动全民健身、服务和改善民生、建设体育强国和健康中国进程中发挥其应然作用,取决于政策目标制定的导向性,取决于政策关注竞技体育发展和群众体育需求的自觉性与兼容性,取决于鼓励政策目标实现的体制与机制构建,取决于对政策理念、政策目标和政策价值偏好的认同感、融合度和支撑力。在建设体育强国和健康中国国家战略顶层设计以及“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的引领下,大型体育场馆政策研制在关注场馆自身发展近景、中景和远景目标过程中,政策设计应突出对公平、公正和场馆公益性表达的明确性,突出大型体育场馆资源对服务竞技体育发展和满足群众体育诉求的兼顾性,突显竞技体育与群众体育的协调发展、共享发展和新发展理念。至此,符合中国国情、体现民情民意、迎合新时代发展需求、具有战略意识和战略布局的大型体育场馆政策必将应运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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