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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探析

2021-11-22王爱伟王思雨

北方经贸 2021年11期
关键词:跨境知识产权电子商务

王爱伟,王思雨

(辽宁对外经贸学院国际经贸学院,辽宁大连 116052)

如今是科技的时代,信息技术快速发展,日常生活中我们就会运用到各种各样的科技手段,这些科技也影响着我们的生活。[1]跨境电子商务已经逐渐改变了我们生活,随着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在全球比重的增加,各大电商平台和企业之间的竞争也更加激烈。在跨境电子商务中,传统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维权水平已跟不上跨境电子商务蓬勃发展的趋势,域名与商标的冲突,著作权以及邻接权的侵权问题都受到全球的挑战,如何适用知识产权法律成为了世界各国面临的突出问题。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完善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尤为重要,因为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涉及国内经营者的国际形象和维持跨境电子商务健康的发展。杭州作为发展跨境电子商务的重点城市,近年来蓬勃发展的电子商务给城市提供了经济发展的动力。但近几年,杭州跨境电子商务并没有注重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受到了严重制约,如何完善知识产权的保护,为跨境电子商务保驾护航已迫在眉睫。

一、跨境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侵权的表现方式

(一)商标权侵权

对商标权侵权,商标权人有权禁止他人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在跨境电子商务中,商标权侵权的问题最为严重。商标权侵权的表现形式主要有:适用侵权、销售侵权、标识侵权、反向假冒侵权和其他侵权等。这些商标权侵权的形式随着时间的推移,从一开始的单独的出现,到现在的同时出现,随着跨境电子商务的深入发展,商标侵权也会以更多形式出现。跨境电子商务主体在从事商品流通、服务提供、广告宣传等商业活动的过程中,会涉及对他人商标权的使用。另外,跨境电子商务主体除了自身商标权的开发、使用和保护之外,还会涉及他人商标权的使用,这些都可能成为商标权的侵权主体。

(二)著作权侵权

著作权侵权常见的表现形式是经营者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销售未经著作权人允许的出版物、在电子商务平台中使用并没有经过授权的产品等等。由于网络的开放性,任何地方、任何人在任何地点,都可以通过网络下载数字信息,享受数字产业带来的服务。侵权人没有付出体力劳动或智力劳动,就能利用网络享有著作权的作品进行网上盈利,这就侵犯了原著作权人的权利。

(三)专利权侵权

跨境电子商务专利侵权行为主要表现为未经专利权人授权,假冒、销售专利权人的产品;未经权利人许可,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制造他人享有专利权的产品;未经权利人许可,利用专利方案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专利产品,等等。以2015 年的“平衡车事件”以及美国婚纱业协会事件为例,起因是我国商家涉嫌销售侵犯专利权人产品,相关权利人及平台均对我国超过上千家商家采取了平台产品全线下架、卖家PayPal 账户资金冻结的措施,且这些商家还要面临着高额的专利侵权赔偿。

二、跨境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面临的问题

(一)对侵权行为的认识不足

近年来,因为国内食品安全问题以及媒体的过度宣传等原因,人们越来越迷信国外产品,对国外产品有着较高的信任度,国外商品的需求量也逐渐增大,但并不是所有的国外商品都符合知识产权的相关规定。国外商品也存在侵权行为,也有假冒伪劣产品,对于这种情况,杭州的跨境电商经营者普遍认识不足。因为我国电子商务行业起步相对较晚,经营者缺乏知识产权的保护观念,对于保护他人知识产权和保护自身知识产权的意识非常薄弱。

(二)对侵权行为缺乏监管或惩罚力度不够

由于我国现行的监督管理体制相对落后,在具体证据收集过程中难以确定主体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电子商务市场已成为知识产权盗窃的高发领域。[2]跨境电子商务的交易是以数据信息的形式来完成交易的,不同于传统交易,跨境电子商务是通过互联网进行的一场范围非常广的国际商业活动。跨境电子商务一般会涉及的交易主体和交易环节有境内外的电商平台、商家、支付平台、仓储、物流等等,跨境电子商务交易的结构既复杂又形式多样。跨境电子商务侵权行为最难界定的就是电商平台的侵权责任问题,比如电商平台的审查义务。由于缺乏系统的监管,相关部门对于电商平台的侵权行为的审查以及取证束手无策。由于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而各国的法律法规又不尽一致,导致跨境电子商务买卖双方的国家在监管方面存在着一定困难。[3]在跨境电子商务运行中,商品多为快递小件,价值偏低,即便海关检查出来,也只能采取代为收缴的方式进行处理,不能使用罚款或其他更严厉的惩罚措施。

(三)国际上缺乏跨境电子商务知识产权解决机制

1.司法管辖权认定困难

跨境电子商务的支撑载体都是通过互联网进行,买卖双方很可能身处不同的国家甚至不同的管辖区域。跨境电子商务的本身性质使得每一次买卖行为都是跨国交易,产生纠纷时,很难判断侵权行为发生的时间和确切地点,这使得司法管辖权难以认定。

2.国际立法差异大

国内与国外的相关知识产权立法保护问题存在着很大的差异,在国际上没有统一的立法指导。每个国家乃至地区都根据自身的情况采用了不一样的立法标准。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因为起步较晚,在知识产权的立法保护方面还缺乏统一有效的指导,使得各地有很大的分歧,进一步加大了知识产权保护的难度。

3.国际维权困难

以曾经轰动跨境电商行业的全球第三方支付平台PayPal 针对中国跨境电子商务封收款账号、冻结资金、封网站为例,美国的买家采取钓鱼诉讼的方法向中国的跨境电子商务卖家购买假冒伪劣商品,并将双方的聊天记录交给相关的品牌商,随后相关品牌商在美国凭借聊天记录起诉中国的跨境电子商务卖家,因为涉及跨境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诉讼,而且是跨国诉讼,参加诉讼的成本过高,大部分的商家并没有选择积极应对诉讼,导致中国的跨境电子商务卖家全部败诉,数以千计的中国跨境电子商务卖家的PayPal 账号被冻结、网站被封杀,让中国卖家损失累计近10 亿美金。在杭州跨境电子商务中,也有不少的商家因为此次事件,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杭州电子商务涉及的大量中小企业,甚至是个人,在面对高额的国际诉讼费用时,都会出现尴尬的局面,应诉需要巨额的费用,不应诉则会造成不小的经济损失,造成了维权困难的局面。

(四)缺乏跨境电子商务人才培养

现如今,跨境电子商务的特征,就决定了其对于行业人才有着较高的要求,其不仅要掌握跨境电子商务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还要具有较高的外语能力,且拥有一定的营销和管理能力等。[4]随着电子商务的不断发展,使得越来越多的企业加入其中,但是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超过了人才供给的需求。多数企业都无法聘到符合跨境电子商务发展需求的复合型人才,大多数的从业者都是单方面如电子商务、国际贸易等专业的毕业生,在面对趋于复杂的跨境电子商务业务时,不能作出正确的研判。电子商务专业在我国各大高校建设得较晚,缺乏系统的教学方案。众多高校只能在一个专业下进行培养,因此目前出现在电商企业的大学生,多为电子商务、国际贸易等单个专业的学生。但跨境电子商务企业需要的人才包括销售人员、客服人员、物流人员、运营人员等等,甚至在知识产权保护上还需要对法律有相关了解的人员,这就使得对跨境电子商务人才的培养相当匮乏,不能满足企业的需求。

三、促进跨境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的对策

(一)提高对侵权行为的认识

如上所述,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并未重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跨境电子商务企业的维权意识和通过法律解决争议的意识较为薄弱。对于他人故意的侵权行为,大部分商家或者个人不选择通过积极的法律手段保护自身合法权益,这使得越来越多的人敢于铤而走险,逍遥法外,肆意侵占他人权利为自己谋取经济利益。因此,提高跨境电子商务侵权行为的认识势在必行。对于侵权行为的认识应该双管齐下,对于被侵权的经营者,应鼓励他们积极地通过法律的方式维权,惩处不法经营者,不要因为经济损失较小就放弃维权。另外,经营者应该树立良好的守法意识,对于侵权行为有着正确的认识,凡是侵权的行为,积极检举,提高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视程度。跨境电子商务中的知识产权保护兼顾个人利益和公共利益的平衡,以确保公众能够享用这些知识产权客体,并力求排他性权与限制控制权二者之间实现一种平衡。[5]

(二)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和监管制度

2017 年3 月1 日,杭州正式发布了《杭州跨境电子商务促进条例》,它也是中国首个由地方制定的跨境电子商务法规。但是这部法规内容不多,更多涉及的是杭州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管理体制、发展规划、平台服务、体系建设和促进措施等内容,并没有专门对如何保护知识产权进行规定。因此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知识产权的相关法律并不健全,各种各样的侵权行为层出不穷,相关政府部门,如海关、工商、检验检疫、税务、外汇管理等监管部门应当做好监管,帮助商家和电商平台适应新时代的需求,建立相应的跨境电子商务的监管体制。对于市场上存在的侵权行为及假冒伪劣产品进行有效的检查和监管。依托海关监管机构和行业协会形成自律的方式,通过电子商务认证中心、社会信用评价体系等,健全完善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的信用体系和信用管理机制,使得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得以进一步完善。建立良好的信用管理体系,能够有效地对侵权和销售伪劣产品的商家进行打击,杜绝侵权行为接连发生。同时,由海关制定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规范保护程序,减少海关工作人员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执法困难的事情发生,降低工作人员的执法难度。借助电商平台做好信息采集的工作,将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上的产品种类、品牌、知识产权等系统归类,纳入信息后台。针对以往容易出现侵权行为的商品,进行分析和比对。尽快出台电子商务的稽查方式,弥补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不完善、不严谨的情况。加强产品在电商平台的后续流向监管,从各个方面弥补监管漏洞。

在跨境电子商务经营过程中,对于侵权行为一直处于一个缺少法律监管的状态。因为我国电子商务起步较晚,法律并没有及时出台相关的规定,即使在2019 年1 月1 日实施的《电子商务法》也没有详细规定跨境电子商务的内容,更没有直接规定如何进行跨境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所以,当务之急是制定专门的法律法规对跨境电子商务知识产权进行保护,对于合法的跨境电子商务进行鼓励,而对于侵权行为要进行及时取缔,使合法行为和不法行为得到明确的界定,减少因为没有明确法律规定而导致的跨境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发生。只有积极完善法律法规的规定,使得经营者明白侵权的严重性,才能让跨境电子商务健康积极地发展。

同时,对于跨境电子商务平台的监管应该加以重视。如海关执法单位应该加强与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信息的对接,利用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对商品信息流进行管控,做到及时地监控。同时海关部门应该要求跨境电子商务运营者积极地提供采买清单,对商品的来源和去向进行详细的登记,明确货物来源,保留样品和证明货物的材料,以备不时之需。以2017 年12 月15 日杭州海关与网易集团等7 家跨境电子商务企业签署知识产权合作备忘录为例,双方将在跨境电子商务企业知识产权风险防范、海关执法协查、跨部门协作以及教育培训等方面开展合作,共同推动跨境电子商务行业的规范、有序、可持续发展。通过备忘录的签署,杭州海关帮助电商企业建立并完善企业内部知识产权风险防范体系,在采购、物流、供应链等多环节融入知识产权管理;电商企业则为跨境电子商务领域的知识产权海关保护采取协查配合措施,提供数据、技术等支持与共享。在此基础上,双方共同推动跨部门协作,及时对跨境电子商务领域的侵权犯罪线索进行排查与处置,保障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顺畅衔接。

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也应该做到自身的管理责任,对于交易前、交易中、交易后进行严格的监察。事前积极审查、事中全程监控、事后推动买家和卖家进行侵权维护,跨境电子商务平台都应该为保护跨境电子商务知识产权贡献自己的力量。

由于缺乏法律管制、也没有有效的监管体系,跨境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只有商家或个人自我发现,并申请法律仲裁才有可能得到解决。这种被动的解决方式对于目前跨境电子商务来说无疑是消极的,只有进行积极的法律管制的完善,将跨境电子商务纳入到法律管制范畴,才能及时地制止跨境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侵权的行为。同样,不仅是法律管制,监管体系也应该及时建立、完善跨境电子商务标准体系,建立跨境电子商务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体系,引导企业或商家积极融入法律管制范畴。

(三)加强国际合作

1.明确跨境电子商务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司法管辖权

很多跨境电子商务平台自身并不销售自营商品,所以他们认为自身分担责任和义务较小,甚至没有设置知识产权保护规则。经营者将抢占市场份额看做最重要的事情,往往忽视了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所以就更需要各国法律和司法的支持,制定符合跨境电子商务侵权行为的司法管辖权。

2.完善并修订跨境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

杭州商务、海关等有关部门应该积极地与其他国家共同推进跨境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规则以及法律条约等的探讨和制定。杭州人大常委会应深入贯彻落实知识产权保护条例,有重点地开展宣传,加强执法力度,建立不文明行为监督惩处长效机制,持续推动条例的贯彻落实。对于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认定、产品如何监控、产品的溯源机制等等,进行明确的法律规范,建立跨境电子商务合作机制,为杭州跨境电子商务创造合法并安全的条件,积极帮助跨境电子商务商家保护知识产权。

3.增加国际化法律交流

WTO 等国际组织曾制定过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但国内的跨境电子商务经营者因为对其不了解,在国际市场有很多不利的情况发生,积极有效地帮助杭州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处理在世界上出现的知识产权纠纷,能够推动跨境电子商务市场健康发展,并带来积极的促进作用。

(四)加强跨境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人才的培养

在跨境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上,涉及方方面面,比如国际贸易、法律等等,不再是单一学科的人才可以解决的。在跨境电子商务中,涉及国外知识产权纠纷和诉讼,对于专业性要求很高,不仅需要对国际贸易有所了解,对于法律也需要有高水平的把握。作为经济较为发达的杭州,高校应该与企业共同努力,大力培养跨境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专业人才,给予他们足够的资源和空间,发挥人才在跨境电子商务知识产权过程中的能动性,为城市打造一支适用于各种跨境知识产权纠纷的专业人才队伍。相关机构应该加强对于精通知识产权保护的专业人才选拔,对于其中不仅精通知识产权保护又懂得跨境电子商务的专家,使他们能够在相应的岗位上对知识产权保护作出应有的贡献。

首先,应该明确跨境电子商务人才的培养思路和目标,要从专业人才培养的方向和定位入手,通过课程教学、专业团队、法律援助等完善跨境电子商务人才。在人才培养过程中,要寻求多方面合作,例如校企合作、电商平台合作,使跨境电子商务人才熟练掌握各项技能,共同完善杭州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开拓实践平台来,提高人才的实践能力,让所学能够运用到实践平台中来,重视实践平台的经验积累,为今后独立操作知识产权纠纷案打下坚实的实践基础。

其次,加强跨境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是跨境电子商务中尤为重要的环节,也是顺应国际竞争新趋势的重要举措。培养具有国际知识的高端复合型人才,不但能够加强企业的知识产权创造、使用和保护,帮助企业和国家保护核心技术,也能帮助企业了解所属平台领域的国际趋势,为企业保驾护航。并且当企业遇到知识产权纠纷案件时,能够保护企业利益,做出更好的应对。

最后,跨境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人才可以利用其专业和法律知识,帮助企业最终转化为现实生产力。跨境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人才可以利用知识产权与产业的融合发展,推动科技成果的产业化,带领企业紧追国际最前沿,提高企业核心技术创新力。

四、结语

由于电子商务知识产权立法工作相对滞后,电商经营者知识产权意识淡薄,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衔接不畅等原因导致跨境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经营案件频发,严重扰乱了正常市场秩序,阻碍了跨境电子商务行业的健康发展。[6]同时,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使跨境电子商务企业面临和承受着巨大的考验。我国电子商务起步相对较晚,人们对于保护知识产权行为没有及时清醒的认识,同时因为巨额的诉讼费,也使得企业面对境外知识产权纠纷不能积极应对,影响了中国企业的国际形象,这些都是国内对跨境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够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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