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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审计信息公开工作的现状及对策探讨

2021-11-21李娜

审计与理财 2021年9期
关键词:公告公众监督

■李娜

一、政府审计信息公开工作的现状

1.审计厅(局)微信公众号建设初具成效。

目前,“互联网+”已经与我们的生活普遍联系在一起。国家也在推崇政府部门与互联网的联系。而微信公众号作为一个被社会公众广泛使用的新媒体工具,在信息传播时效性与广泛性有很强的优势。微信平台不仅拥有数以亿计的用户量,而且每月的活跃用户可以高达8.09 亿,各个省级审计机关纷纷通过开通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众普及审计知识,公开审计结果,同时宣传自己的工作成果。

通过调查,目前全国34 个省级行政区域的审计厅(局),已有22 个建立了微信公众号平台,开通率高达64.71%,并且都有微信平台认证的政府官方平台标志。以江苏省审计厅的公众号为例,江苏省审计厅在2016 年2 月完成了微信认证,至2021 年共有1.2 万粉丝量。公开内容分为审计动态和通知公告两个栏目,到2021 年7 月11 日总计发布了5302 条审计信息。

2.主动公开数量与质量逐年提升。

政府审计信息的公开方式通常有主动公开与被动公开两种。目前审计厅(局)公开信息依旧是以主动公开为主,且数量与质量主动公开的信息都在逐年增加。2008 年之前公开信息的目的更多是为自己的工作增加可辩护性,所以公开的数量并不是很多,但是在《条例》颁发了之后,审计信息的公开变成了一种法定义务,政府审计信息公开的数量增加是一种必然趋势;其次,公开的范围也越来越广,从开始的审计结果公告慢慢地丰富为通知公告、审前公示、审计动态、审计法规与政策解读等。尽管各审计厅(局)的公开内容模块各有不同,但是以上所列举的几项是最基本的公开信息,个别审计厅(局)还有审计案例分享,或者新的审计技术手段讲解。总之,政府审计信息公开的数量与质量都有极大的增加。

3.依申请公开次数波动大。

在审计厅(局)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板块中,依申请公开是重要的组成部分。近几年,审计厅(局)收到的依申请公开的数量波动较大。以北京市审计局、山东省审计厅为例,北京市审计局在2015 年开通了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网上办理功能。当年共收到4 件依申请公开信息,2016~2020 年收到的依申请公开信息依次为17 件、29 件、66 件、15 件、15 件。而山东省审计厅在2016~2020 年依申请公开的信息数量则分别是13 件、78 件、6 件、7 件、20 件。可见,在2017 年审计厅(局)依申请公开信息的数量达到高峰值是一种普遍状态,并且相关部门的回复率均达到了100%。同时通过统计分析申请人申请的内容,可以进一步了解社会公众对审计信息的需求。

二、政府审计信息公开中存在的问题

1.公开方式单一。

在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社会公众从新媒体获取所需信息已是一种常态,因而各个政府部门都借助新媒体来公开信息。郑小荣认为我国审计信息公开的渠道单一,应将新媒体融入到审计信息公开中。审计厅(局)的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比较完善的是相应的门户网站,但仅此是远远不够的。微信公众号也是信息公开的平台之一,审计厅(局)应该尽可能达到100%的开通率,丰富和规范微信公众号公开,给下属审计单位做信息公开的好榜样。同时探索其他的新媒体平台,例如微博,一个互动性非常强且信息公开信息成本低的平台。

2.信息公开的范围界定不清。

政府审计信息公开的范围边界不清晰是上至审计署,下至县级的审计机关在信息公开都会面对的挑战。在审计厅(局)的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板块是固定的四部分,分别是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以及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依申请公开。审计信息大多在主动公开内容里边包含,但是审计厅(局)公开的范围各有不同,部分审计厅(局)该板块公开的审计信息仅包含审计结果与审计通知,审计动态、其他的信息在门户网站的首页。但是有些审计厅(局)会把所有需要公开的审计信息全部归纳在该目录下。

3.公开信息内容不统一,不完整。

从目前各个审计厅(局)已经在公开信息平台上公开的信息内容来看,普遍存在公开内容范围各异、不完整的问题。例如审计机关信息公开都包含审计结果公告,有的公告只会提及查出来的问题,即审计结果,只有部分会涉及审计过程。大多审计结果公告不包含审计整改的内容,不过近两年审计机关逐渐在关注审计整改的情况,因而在审计公告中有的会提及审计整改。还有审前公示的公开,即使是审前公示做的比较好的审计厅(局),也主要是关于经济责任审计,其他类型审计审前公示的信息并不多见。审前公示与审计结果公告应该是相互对应的。不仅如此,由于审前公示的要素没有统一的标准,审计公示的内容也都是各具“特色”。

4.信息公开的及时性不强。

浏览各审计厅(局)信息公开的时间发现,审计信息公开时效性弱十分明显。审计机关的审计动态与审计项目的进度基本是吻合的,但其他审计信息,尤其是审计结果公告,会出现审计公告间隔期很长的情况,两条审计公告公开的时间相隔三四个月,与审计公告中审计项目的时间差距更是相差8 个月以上。这是因为部分审计厅(局)会选择在第二年综合公布第一年同类型审计项目的结果,即使两个项目的实施时间有所差异,少部分审计厅(局)仍然会选择根据审计项目来公布审计结果。还有可能是在某一天集中公布一段时间审计结果公告,这种处理方式导致的审计项目与审计结果差异尽管小于前两种,但仍然不可忽视。

5.专业人员的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通过调查,各审计厅(局)信息公开的年度报告中,认为本部门缺乏专业信息公开人员的问题连续的、大范围被提及。首先,是专业人员的工作能力有限,满足不了信息公开的工作硬性要求,包括编写信息公开目录,保证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十分熟悉地运用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等。其次,是审计厅(局)信息公开的专业人员数量与单位规模不匹配。审计厅(局)信息公开人员构成包含专业人员与兼职人员两部分,并且普遍来看兼职人员的占比往往高于专业人员。兼职人员在专业能力,工作时长等各个方面的不足都影响了审计信息公开的效果。

三、政府审计信息公开出现问题的原因分析

1.制度缺陷。

我国审计机构实行“行政型”管理,在工作时要接受双重领导,因而其在信息公开的制度建设上会受到局限。第一,尽管2019 年《审计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中提及了审计公告制度由“可以”调整为“应当”,但是2020 年修订了的新《审计法》中仍然是审计机关依法公告审计信息,所属授权性的法规,法律层面的强制性仍然不足,其他与审计信息公开相关的部门规章,甚至层级更低的文件,其执行力度远远不够。第二,审批程序模糊。由于存在审计机关要接受双重领导,在公开审计信息时,尤其是审计结果公告,本级人民政府要同意,并且出于各种因素的考量有权利干涉公告的内容。除此之外,例如经责的审计结果还要被审计领导干部本人同意才可以公告。这些原因都导致了审计信息的质量缺陷。

2.审计工作的固有限制。

审计工作的专业性比较强,对于非专业的人而言,其中大部分人并不能很好的理解审计结果公告类型的审计信息。现在审计结果公告与其相关解读基本能一一对应,但这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审计结果公告专业性强的问题。这也就导致了为什么审计厅(局)不同类型的信息浏览量的差异巨大,类似审计动态的内容就像新闻通知一样被大多数人可以轻易地理解接收。

3.缺乏独立的监督。

政府部门公开信息,应当包含事前投入、事中控制以及事后的监督。然而就目前审计机关信息公开开展情况来看,事后独立的监督缺乏是普遍存在的。从宏观层面而言,目前没有设立专门监督政府信息公开的部门来对信息公开的效果与效率来进行监督。从外部监督来看,由于长久以来深入人心的阶层观念,公众的监督意识还是比较弱,相比主动获取信息,更情愿被动地接收政府部门公开的信息。并且对信息内容的客观性很少会产生质疑。从内部监督机制来看,监督与混乱并存,各个口径不一的监督并不能系统客观地对审计信息公开评价。反而会增加审计机关信息公开的工作量。

四、完善政府审计信息公开工作的建议

1.拓宽审计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

审计机关除了建设好门户网站之外,还应该关注其他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例如国家审计署已开通了专门的微信公众号与微博账号。有学者通过实证研究以及规范研究的手段分析了微信公众号与微博对审计信息公开的作用。认为其有很大的正向作用且成本低、互动性强的特色。其次,应该在平台建设的过程中注意信息公开的板块设计,若可以恰当的分区,如分为审计动态、审计公告,公告内部又根据审计类型细化等,便于大家检索所需的信息。最后,在信息公开的任何平台有提意见的通道,方便公众提出有效的改进意见,或者定期的发布问卷调查,把各个平台关注审计信息的粉丝力量利用起来,建立与公众的有效沟通。

2.统一信息公开属性的标准。

审计信息公开标准的统一对审计机构而言意义重大。哪些内容应该公开,哪些内容应该保密。公开目录下面必须包含哪些内容,可以包含哪些内容,不能包含哪些内容,目前的审计机关在这些信息上过大的自由裁量权导致了审计信息公开边界性各不相同,在2019 年修订的《条例》中进一步规范了不应该公开的信息内涵,把属于国家秘密的情况做出了列举等。但就审计信息而言该规定仍然需要细化,才会更加具有操作性。审计署应该首先进行规范信息公开目录的工作,然后进行试点,进而统一审计机构公开审计信息的标准,制定各种相关的政策法规等。

3.提高信息公开内容的质量。

审计信息公开一方面是为了满足公众的需求,另一方面是审计工作结果的展示。而审计结果公告是审计信息中专业性含量很高的文件。在审计结果公告的内容规范性上还需要进一步的提升,各个审计机构在公布审计结果公告时,应包含同样的信息要素,对审计过程信息该如何披露、审计整改意见应由哪些要件构成,都要有详细的规范。最后能够全面的将重要信息都进行公开。在此基础上,在依申请公开中拒绝公开的申请应给出具体的说明解释。避免公开信息“秘密化”的情况。在每年的审计信息公开工作年报中应当细化信息公开的内容,并将改进措施的可行性进行度量。

4.加强专业人员的培养。

加强信息公开专业人员的素质培养也是提高信息公开质量中必不可少的步骤。专业人员首先应具备审计基础知识,其次还要有过硬的计算机技能。审计机构可以再加大员工培训力度,让审计人员懂技术,技术人员懂审计,尽量减少兼职人员的比例。让专业的人员干专业的事。除此之外,可以在高校审计学生的教学中加入“审计相关的计算机”课程,从源头上培养专业人员。从法律角度考虑,可以设置相应人员的执业资格考试,实行“持证上岗”,通过提高就业门槛来保证信息公开人员的专业性。

5.健全审计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机制。

健全审计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机制由内外部两维度进行。内部监督应当明确对审计信息公开现有监督功能部门责任,解决多头管理的问题。将信息公开责任落实到个人,建立个人职业道德档案。并进行定期更新,制定相应的奖惩甚至问责机制,对违反职业道德的人员实施惩罚或追究责任,完善信息公开的监督评价机制。审计信息公开相关的职业道德包括及时处理依申请公开,无偿提供审计信息等。

外部监督主要是社会公众的监督。从根源上解决这个问题需要强化社会公众的监督意识。可以通过社区宣传、单位公司培训的方式来引导公众正视对政府公开的各类信息的看法,若有疑虑,应该通过恰当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知情权与监督权。同时,审计机关要保障公众咨询、反馈问题的信息通道通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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