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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度起伏纤检路 砥砺奋进续新篇

2021-11-21祁同星

中国纤检 2021年11期
关键词:纤维制品纤维检验

文/祁同星

衣食住行、衣被天下,民以食为天、文明以衣为先。纤检工作关乎国计民生,与经济社会发展、与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改善和提高密切相关,是国家市场监管的组成部分。

一、历经起伏,纤检工作厚积薄发

(一)我国“纤维检验”工作历史悠久,发展历程曲折。政府性质的纤检工作始于1902年,当时清政府应棉花进出口贸易需要,在上海设立棉花检查局,专门取缔棉花掺水行为。

新中国成立后,1950年1月,经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批准,在纺织工业部设置“纤维检验总所”。1952年1月,更名为“纺织工业部纤维检验总局”。1963年10月5日,经国务院批准,纺织工业部、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下发《关于加强纺织纤维检验工作的通知》[(63)国纺字第667号],明确:中央和棉花主产省、市、县成立纤维检验机构;国务院委托纺织工业部领导中央纤维检验机构和工作(名称“纺织工业部纤维检验局”。1969年6月,受“文革”冲击工作停滞)。

1979年8月18日,根据国务院领导的批示,国家经委、国家计委、国家科委联合下发《关于全国纤维检验机构的隶属关系及任务的通知》(经标〔1979〕236号),决定恢复“纤维检验局”,归国家标准总局领导。同年9月24日,国家标准总局纤维检验局正式成立。

1985年7月11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加强专业纤维检验工作的通知》(国发〔1985〕92号),国家标准局纤维检验局改称中国纤维检验局,作为全国最高纤维检验管理机构,由国家标准局领导,属事业单位。

1989年、1994年、1995年、2001年、2008年原人事部、中编办分别发文,明确“中国纤维检验局”单位名称和隶属国家技术监督局、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家质检总局的直属事业单位,列入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2018年11月中央编办下发《关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批复》(中央编办复字〔2018〕118号),中国纤维质量监测中心是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直属事业单位(公益一类)。

(二)应运而生,勇挑重担

1.纤检职能和基础建设不断加强。特别是2001年国务院发布《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后,主要职能得到空前扩展,包括:制订纤维检验事业发展规划及有关的规章、制度;负责组织实施全国纤维及纤维制品质量监督检查、行政执法和专项打假,国家纤维质量公证检验及其监督抽验,纺织纤维标准化、计量、质量认证、科研、信息化、统计等工作;组织省级及以下专业纤维检验机构的审查认可和验收工作等。在确保纤维产品质量安全的同时,也为棉花等国家重点储备物资的国家安全提供了坚强保障。基础建设稳步提升,包括:法规制度体系日益完善,包括1部法规、5部规章和69个规范性文件,共同构成纤维产品质量监督法规制度体系,覆盖了棉花、桑蚕干茧、山羊绒、绵羊毛、生丝和麻类纤维的监督检查、国家纤维质量公证检验及其监督抽验,以及絮用纤维制品、学生服、纺织面料的质量监督和专项打假。质量标准体系逐步健全,现行纤维国家标准共有107项,其中,棉花标准31项、毛绒标准36项、茧丝标准5项、麻类标准23项、基础通用标准12项。此外,还有国家纤维标准样品24个。技术基础能力不断增强,地方共有各类实验室总面积约16万平方米,其中纤维公证检验实验室150余个、面积超9万平方米,检验能力逾1000万吨,位居世界首位,覆盖了棉花与非棉主产省区。此外,建立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32个,检验能力覆盖了纤维、纺织、服装、家纺、土工布、医疗用纺织品等产品大类。纤检系统较强的基础能力,有力支撑保障了国家纤维质量公证检验和纤维产品监管工作正常进行。

2.纤检工作与国家经济建设休戚与共,不同阶段的职责任务与国家经济发展不同阶段遥相呼应,具有鲜明的时代特点。1950年1月,经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批准,纺织工业部纤维检验总所的职责和任务为:组织并领导有关纺织纤维之统一检验;制订纺织纤维检验标准和实物标准;办理纺织纤维检验与公证;防止与取缔纺织纤维作伪;进行纺织纤维检验宣传与教育;研究改进纺织纤维检验方法与设备;培养纺织纤维检验技术人才等7项。

1979年8月,国家经委、国家计委、国家科委联合下发《关于全国纤维检验机构的隶属关系及任务的通知》(经标[1979]236号)明确,纤维检验机构的任务是:制定纤维检验事业发展及有关的规章制度;制修订棉(包括棉短绒)、毛、麻、丝、化纤等纺织原料的技术标准;制造、更新、仿制和保存实物标准;监督、检查标准执行情况,开展纤维检验、复验和仲裁工作;负责进出口纤维的检验工作五项等。

1985年7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专业纤维检验工作的通知》(国发[1985]92号)明确,中国纤维检验局的主要任务是:制定纤维检验事业发展规划及有关的规章、制度;制定和修订棉、毛、麻、蚕等纺织纤维的国家技术标准;制造、更新、仿制和保存各种纤维的实物标准;对地方专业纤维检验机构开展的质量检验、监督检验和复验仲裁工作加强领导。

2001年8月,《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授权,中国纤维检验局负责组织实施对棉花、毛、绒、茧丝、麻类纤维的监督管理工作。一是组织实施对收购、加工、销售、承储(国家储备)4个经营环节的监督检查,并行使查封扣押、行政处罚等行政权力。二是组织实施国家纤维质量监督公证检验及其监督抽验,并对数量、质量出具公证检验证书。

2016年2月,原质检总局发布《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178号令),中国纤维检验局负责对絮用纤维制品、学生服、纺织面料组织实施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职能实现从纤维到纤维制品的跨越。

2019年8月,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印发了《中国纤维质量监测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市监人[2019]43号),明确了以质量监测为主要内容的职责,主要有: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国纤维质量监测业务发展规划、管理制度、技术标准和规范,开展纤维质量监督制度研究工作。负责组织建立纤维质量监测、追溯体系,负责纤维质量监测技术能力验证工作。承担纤维质量公证检验工作,并对公证检验实施监督抽验,开展纤维及纤维制品的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实施纤维及纤维制品质量调查、质量评估、风险监测、质量提升工作。承担纤维及纤维制品执法办案的技术支撑等相关工作。组织实施纤维标准化工作,承担纤维国家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承担纤维标准样品的制作、更新、仿制、保存工作,开展纤维国家标准实施情况评估、研究分析等工作。参与制定纤维国际标准相关工作。承担纤维计量技术规范的制修订工作,承担国家纤维专业计量标准的建立、保存和使用并组织量值传递,组织实施纤维专用计量器具检定和校准工作。组织开展纤维质量监测技术研究,承担纤维质量监测技术保障、技术咨询、推广应用和科普工作。负责纤维质量监测信息网络和大数据平台的建设、管理及维护工作,承担纤维质量监测信息公布工作。开展纤维质量监测相关宣传、培训及国际合作交流工作等,体现职责从“质量监督”向“质量监测”转变,纤检的工作方向调整为“提供技术支撑等相关工作”。

二、砥砺奋进,纤检扬帆再起航

2019年1月正式挂牌。2019年8月,按照中央编办通知精神和国家构建“大市场、大监管、大质量”的整体部署,市场监管总局对中国纤维质量监测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进行了规定,并且明确中国纤维质量监测中心以“质量监测”为主要内容,纤维质量监测正式开启。

(一)秉承传统,责无旁贷

回头望,纤检工作有70年发展历程的积淀,广大干部职工取得了骄人的成绩,值得赞颂。往前看,全国纤维质量监测机构有153个,其中省级机构34个(含计划单列市和副省级城市),地市级机构112个,县级机构6个,有全系统近5000名肯吃苦耐劳的纤检兄弟,有市场监管总局和中国纤维质量监督中心的坚强领导,经过多年的奋斗和发展,形成了独有的工作特点:一是专业性。1950年成立后,几十年来一直专司“纤维检验”之责,是官方的“专门”“专职”“国家检验”的实施主体,非营利性质。棉花储备涉及经济运行、国家安全,在国民经济中具有重要地位,为提升国家储备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法律规定国家储备棉入库、出库都需要进行强制性数量、质量的行政确认,属中央行政事权。此外,纤维生产地域分布广、流通环节多,监管工作量大面广,政策性强、技术要求高,涉及农、工、商等交易各方利益,维护市场秩序的作用尤为重要。因此,多年来一直独立设置一支能够统一调配、权威高效的纤维质量监测队伍,代表国家履行职责,发挥了很强的专业性作用。二是特殊性。第一,地域性强,受地域环境和产业政策的影响,我国棉花等纤维资源分布严重不均匀,并且生产和使用过程复杂,局部生产、全国流通。第二,季节性强,天然纤维都有生长、收获的时节,对纤维收购、加工、销售、承储环节的监管呈现出较强季节性,以满足“季节生产、常年使用”的流通方式。第三,产业链条长,纤维生产是“千家万户”农业模式,纤维使用是相对集约的现代工业,因此,工作既有重点区域又要兼顾全国,既有集中行动又有日常工作。同时要兼负引导农民生产、保护农民利益、支持纺织工业发展等多方面的综合任务。第四,应急性强,国家根据市场供求波动,会临时启动收储、抛售等应急措施,来调控市场。公证检验是国家纤维原料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要求中纤局和地方机构要具备“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应急、机动工作模式。三是整体性。第一,1985年国务院文件明确了“业务上领导”的管理体制,并延续至今。全国纤维质量监测机构立足全国一盘棋,统筹安排各地专业纤维检验机构人员赴疆工作,每年都要组织超过1000人次入疆,开展国家棉花质量公证检验工作,出色完成摸清棉花数量底数、测算市场价格、发放棉农补贴、控制棉花质量、防控信贷风险等任务,为目标价格改革顺利推进提供重要支撑。第二,纤维属中间产品,监管工作要对生产、流通过程进行全面监督,维护交易各方的权益,维护市场秩序,各方面都发挥作用,才能保障纤维产业整体健康发展,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获得更多的优质纤维产品。四是普惠性。各级纤维质量监测(纤维检验)机构所承担的职责任务都是政府职能,具有职权法定、责任法定、工作经费财政保障,纤维质量监测是国家市场监管的一部分。

(二)薪火相传,任重道远

机构改革后,市场监管总局立足于大市场的需要,发挥纤维质量监测机构技术性等方面的作用,提供检验检测技术支撑等作用;立足于大质量的需要,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质量提升要一个产品一个产品抓,一个行业一个行业抓”的要求,提供专业性、权威性数量和质量数据;立足于大监管的需要,加强从纺织纤维、纤维制品、纺织服装实施全链条、全过程质量监测,实现事中事后监管,促进纤维产业高质量发展。

1.纤维质量监测工作要不断加强。

这是历史使命和现状决定的。过去的几十年,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专业纤维检验工作的通知》要求,在推进纤维市场化改革、严格执行纤维检验标准、确保纤维流通质量、稳定纤维市场秩序、保护农工商各方利益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按照《棉花条例》的要求,专业优势作用凸显,在监督纤维标准实施、确保纤维质量安全、实现价格市场调整、加强政府宏观调控,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纤维产品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和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实现资源配置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等方面,充分发挥了巨大作用。在国家建设市场监管体系的情况下,纤维质量监测机构将会得到更加完善和加强,在实施质量强国战略、纤维产品质量提升、纤维产业高质量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全国各级纤维质量监测机构开展了一系列重要工作,对纤维质量监测工作进行了实践探索:一是组织开展以棉花公证检验为主要方式的质量监测,促进当地加强良棉改进,促进新疆整体棉花质量提升,助力地方产业经济发展;二是组织开展茧丝质量公证检验,促进了地方优势农业良好发展;三是组织开展了全国学生服、絮用纤维制品、纺织面料的质量监测,社会各方反应良好,为今后更好地开展纤维质量监测工作积累了经验。

今后,要继续把各项职责任务组织实施好,通过开展公证检验、监督抽验、仲裁检验、监督抽查、监督检查、质量调查,分析市场和质量情况,发挥检验检测技术支撑、服务市场监管和社会需求、纤维和纤维制品数量与质量安全方面预警等三个方面作用,促进提高纤维及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有效性,通过监测质量、跟踪市场、引导消费,促进纤维产品质量提升。

2.任务艰巨,使命光荣。

新发展阶段,纤维质量监测事业面临着良好的机遇,面临一些深层次困难和挑战,面临开拓创新的紧迫性更加突出,任务艰巨。新时期,纤维质量监测要建设纤维和纤维制品质量监测体系,建立总局主管、中心主导、地方参与、共建共享运行机制。助力纤维供给侧质量,提高纤维制品供给体系对国内需求的适配性,降低纤维交易成本,通过质量监测,在纤维和纤维制品产业方面形成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的更高水平动态平衡,开创发展新局面,建立统一、高效监测体系,领导和依托全国纤维质量监测机构建立纤维质量监测平台,包括数据平台、检验检测技术平台、科研平台,并以平台为纽带,构建统一的监测体系,推动纤维质量监测事业做强、做大,成为在行业内最具权威性的平台系统,并且不断满足不同需求,使纤维质量监测事业成为不可或缺的一项事业。

一是建立一个纽带,通过信息平台建设,规范质量监测数据的采集、加工、处理、公布等。抓好两个服务,服务市场监管、服务社会和群众需求。搭建三个平台,即检验检测、科研、信息三个平台。统筹四个层级机构建设,即中央、省、地市、县。规范五个统一工作要求,即工作范畴、工作任务、工作规范、技术标准、公布。

二是以“服务”为抓手构建质量监测工作机制。构建以“服务”为基本点和发展方向的工作机制:第一,服务市场监管。通过建立纤维质量监测和追溯体系、提升纤维检验检测技术等手段,为市场监管部门履行职责提供技术支撑,发挥质量、数量和质量安全的预警作用,服务政府扶优治劣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第二,服务产业发展。要充分发挥纤维质量监测机构作为政府与市场、企业之间桥梁纽带的作用,通过开展棉花等纤维公证检验、监督抽验、风险监测等工作,服务国家宏观经济调控,提高供给侧纤维质量,促进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第三,服务市场主体。要构建纤维质量监测机构和市场主体的新型关系,以计量、标准化为基础,发挥质量基础设施的引领作用,服务企业质量提升;建立纤维质量监测信息网络和大数据平台,服务市场主体生产经营。第四,服务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纤维质量监测要满足人民群众对高品质纺织服装产品的需求,通过组织开展纤维质量监测,完善监测信息公布机制,服务群众明白消费。

三是以“产品”为中心构建质量监测体系。质量监测要围绕纤维的质量和数量以及纤维制品的质量安全和整体质量状况下功夫,对纤维和纤维制品的整体情况要及时采集、科学处理、准确报告、精准公布。以人民群众生活必需品为中心,与市场、消费者、政府部门进行信息互通、共享,助力质量提升,发挥“互联网+质量”等智慧监管的作用,让质量监测“接地气、有人气”,成为市场监管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四是以“专业技术”为支撑打造新工作模式。基于纤维及纤维制品专业,依托检验检测技术,以纤维质量监测平台为核心,构建全新的纤维质量监测体系,做专做精,成为行业权威,做强纤维质量监测事业。

五是以信息化为纽带建立和完善机构体系。以中心为主导建立信息化平台,通过对质量监测数据的采集、加工、处理、公布,把全国纤维质量监测力量组织起来,形成覆盖全国网络化结构,发挥整体合力优势。

六是打造监测工作品牌。全面提升纤维质量监测宣传工作的引导力和影响力。以《中国纤检》杂志和微信公众号为依托,促进纤检系统宣传平台的自身发展。利用主流媒体系列报道与专题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线上线下联动推进,打造纤维质量监测工作品牌,为纤维质量监测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3.纤维质量监测大有可为。

我国正处在高质量发展阶段,实现纤维和纤维制品高质量发展,具有多方面优势和条件,“双循环”发展势头强劲,纤维质量监测事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时代背景,发展机遇广阔。 2019年,国务院全国质量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决定:“统筹建设国家质量统计监测体系,完善质量信息共享机制,强化信用约束,组织实施质量监测评价、考核激励工作。”为构建纤维质量监测体系指明了方向,要继续发扬成绩,开拓创新,履行好纤维质量监测职能,不断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对“衣”的高质量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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