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警察遇袭防御技击套路实战应用解析
——基于疫情期间暴力袭警案件频发的研创
2021-11-19□赵华
□赵 华
(山西警察学院,山西 太原 030401)
一、全民抗疫下的暴力袭警案件频发
2020年初,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在全国人民举家团圆的春节期间突然爆发,全国公安机关、广大公安民警第一时间投入到疫情防控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各项紧急工作中。在这场艰苦卓绝的抗疫战斗中,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正确领导下,全国人民齐心协力、共克时艰,广大公安民警无私无畏、英勇奋战,“舍小家,为大家”“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信念在全体公安民警身上得到了充分的体现。他们始终与医务工作者并肩作战,在社区村组执勤封控,昼夜坚守为民服务;在交通要塞设卡查控,防止疫情不断扩散;在国门口岸严防死守,阻绝境外疫情再度输入。
疫情发生以来,绝大多数群众都能够依照法律规定,自觉配合和支持有关部门依法采取的疫情防控措施,为阻断病毒扩散作出了重要贡献。但个别地区也出现了抗拒疫情防控措施的现象,[1]如已经确诊或者疑似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人员拒不服从隔离治疗措施,或者曾经进出疫情高发地区、已出现发热等感染症状的人员,仍刻意隐瞒甚至进入公共场所等。他们不能够理解,不愿意配合,不服从管理,不听从劝阻,公然对抗公安机关及相关防疫部门的管控及执法活动,甚至还出现了袭击人民警察及防疫人员的恶性违法及犯罪行为。
2020年2月2日,中宁县违法行为人撒某、田某、刘某、陈某围殴执勤民警,造成民警身体多处软组织挫伤;2020年2月7日青海省化隆县一村民酒后冲卡,袭击民警,殴打派出所所长;2020年3月,济宁火车站葛某某拒不配合车站防疫工作管理规定,并持菜刀将民警秦某某砍伤,导致其左肩胛骨骨折,全身多处刀伤,同时造成车站工作人员多人轻伤。此类行为性质极其恶劣,严重伤害了广大抗疫工作者的抗疫热情,并对疫情期间社会治安产生了十分严重的消极影响。极大地阻碍了疫情防控工作的正常开展,给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和抗疫工作的进行带来了极大的风险。管中窥豹,可见一斑。这些事件的发生是目前一线民警执法现状的一个缩影,是民警实战训练缺乏、实战意识淡薄以及防御制服能力不足的具体表现。因此,公安线民警有效掌握遇袭防御技术非常重要。
二、遇袭防御技术的有效掌握是人民警察履行职务的必要保障
“国家安危公安系于一半”,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肩负着捍卫政治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安宁的神圣使命。而警务实战活动是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依照法律法规的授权,以履行职责为目的,以强制手段为主要形式的对抗性执法活动。[2]这就要求人民警察必须具备一定的单警作战能力以及警务实战技战术素养。然而在近些年来,人民警察在执法过程中遭遇对抗、袭击的事件层出不穷,由此受伤乃至牺牲的情况也屡见不鲜。笔者通过分析民警遇袭的案例,发现该类案件难以有效预防和规避的主要原因在于暴力袭击的突发、突然性,而遭遇袭击的实质根源则在于人民警察自我防护意识的缺失、携带装备意识的薄弱以及单警格斗、防御技术能力的不足。公安机关针对袭警案件频发的现状也不断地开展实战练兵活动和各类专项训练,但由于训练模式、训练内容、训练强度以及训练量方面的局限性,收效甚微。
近年来,尽管对民警执勤执法佩戴警械具的要求越来越严格,但是受限于现实执法环境的多样性和复杂性,民警往往不能够时刻携带并充分利用警械,而徒手执法就成为一线实战活动的最常态。我国目前针对预备警官、在职民警的警务实战技能、战术训练,在徒手格斗、防卫、控制训练等方面多沿用武警部队及解放军部队的擒敌拳、格斗术,但由于战斗目的及执法性质的不同,导致军用擒敌拳、格斗术的技击方法与民警的执法活动不相适应。另外,公安机关指定的相关徒手实训教材,内容虽然全面,但在有限的训练时限内往往只能做到流水式的了解,填鸭式的介绍,“课后即忘”成为了常态。
我们常说:以练为战,以战促练。随时紧跟一线实战需求,不断对警务实战训练模式进行改革创新,才能够使公安队伍永葆战斗力,铸就新时代的公安铁军。将一线民警在执法过程中的遇袭防御技能进行有机整合,精选部分相对实用的技术动作串连成“遇袭防御技击套路”,形成简单干练、行之有效、便于实训、易于记忆的技击套路,不失为一种更加有效且省时省力的便捷方法。
三、遇袭防御技击套路技术动作的实战应用简析
“遇袭防御技击套路”是人民警察在警务实战活动中,遭遇到突发的暴力袭击事件时,根据人体关节的活动规律和要害部位的生理机制,以徒手的方式,采用快速多变、实用有效的技术方法,防御、制服、擒获犯罪分子或制止其违法犯罪行为的专门防御技术,是人民警察保护自己、打击违法犯罪者的精选防御技击动作串联套路,由十二个防御、反击、控制动作组合而成,每一个动作都极具实战技击意义,[3]该套路的创编旨在为人民警察遇袭防御及反击、控制方面的实战活动及训练提供更易操作的实践依据和理论指导。
(一)撞格控距
在遭遇到突然袭击时,快速地使用左臂格挡防御,对我头部形成保护的同时,右臂以小臂及肘关节向对方肩锁部位实施撞击,使对方后退,控制与对方的安全距离,形成戒备。(图1、图2)
(二)冲拳顶摔
当对方向我头部实施攻击时,快速下潜躲闪的同时,右手向对方胸腹部冲拳,而后上步贴进,双手搂抱对方双腿膝窝,配合肩部前顶的动作向后拖拉,将对方摔倒。(图3、图4)
(三)格挡膝攻
当对方向我头部实施攻击时,双臂向左前格挡,对我头部形成保护,而后左手顺势抓握对方攻击手臂的手腕部,右手向外搂夹对方头部,双手协力向下按压对方上体的同时,起右腿向对方胸腹部实施膝攻撞击。(图5、图6)
(四)挑臂压肩
该动作与上一动作连接,系防御反击后的控制技术,膝攻完成后,左手向对方腋下前插而后上挑,右手搭握左手手腕,配合重心下降,双手合力向下回拉对方大臂,压制对方大臂及肩胛部位,对对方肩臂形成控制。(图7、图8)
(五)搂击挑摔
主要针对横向的腿法攻击,我左手由外向内搂抱对方来腿,同时向对方面部冲拳攻击,而后配合勾踢对方支撑腿的动作,右手按压对方胸腹部向下,将其摔倒。(图9、图10)
(六)挡打前蹬
当对方横向向我头部攻击时,以左臂向外格挡,对我头部形成保护的同时右手向对方面部冲拳,而后右腿向对方胸腹部蹬踹,使对方后退形成安全距离,并恢复戒备。(图11、图12)
(七)双格卷肘
当对方横向向我头部实施攻击时,双臂向前、向左实施双臂格挡,对我头部形成保护,而后迅速通过两小臂的向内折叠和前后卷动对对方手臂形成卷肘控制。(图13、图14)
(八)架马背摔
当对方由后双臂搂抱我腰部时,快速下潜的同时两臂上架外撑,解脱对方的搂抱后,左手快速抓握对方右小臂,右臂搂抱对方右大臂,而后配合右腿后插于对方体侧的动作左后转体将对方摔倒。(图15、图16)
(九)切击抡掌
当对方抓扯我胸前衣物时,左手切击固定对方手腕,右臂由外向内再向外以肘关节领先顶制对方肘关节部位,最后通过右小臂向外、向上并向左下的抡插掌动作对对方肩肘关节形成控制。(图17、图18)
(十)拿腕压肘
当对方由正前方向我实施直线型冲拳攻击时,右手由内向外做搂手抓腕动作,抓握对方攻击手臂腕关节部位,而后上左步的同时回拉其手臂至我体前,并用我左小臂压制对方肘关节部位向下,对对方攻击手臂形成控制。(图19、图20)
(十一)推掌前踢
当对方快速向我逼近时,双手向对方胸部做推掌技术,而后起右腿向对方腹部或裆部做弹踢动作,最后再次向对方胸部实施推掌,使对方后退,控制安全距离。(图21、图22)
(十二)挑掌压颈
该动作属于主动控制技术,由后接近,双手经对方双侧腋下上挑,在对方颈后双手搭扣,右脚撤步的同时重心迅速下潜以单膝着地,双手向下、向后拉压对方,使对方坐于地面形成控制。(图23、图24)
四、结语
2021年7月21日,犯罪嫌疑人李某(男,38岁,重庆石柱人)在石柱县车管所车辆查验现场,打砸一出租车公司正在办理上户业务的车辆,并持随身携带的尖刀刺伤该公司员工陈某。为保护群众安全,车管所民警冯中成立即上前制止,在与犯罪嫌疑人李某搏斗的过程中,被李某刺伤腹部,经抢救无效牺牲。民警崔嵬、邓兵等奋勇上前,与现场群众合力将李某制服,控制过程中,崔嵬、邓兵背部、手部受伤。
人民警察具备基本的防御、控制能力是暴力袭击事件发生之时减少伤亡、降低风险、保护自身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必备条件,也是基础条件。对于公安民警来说,警服是荣誉、是责任,但不是盔甲,身着警服仍是血肉之躯。当人民警察遭遇突然袭击身处危险境地,呼叫增援不能及时赶到时,其自身的防御、对抗、控制能力就成为了安全执法的最后保障。所以,提升民警自身的防御制服技能水平,是保障民警自身安全,顺利完成任务的必由之路。与此同时,切实增强民警个人安全防护意识,提升对于警力优势及携带装备的觉悟,强化实战活动中的对抗能力、处置能力、控制能力,才能更加有效地预防和规避不必要的伤害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