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逻辑分析
2021-11-19包头市委党校白海燕
◇ 文/包头市委党校 白海燕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党的十八大以来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重大创新和发展,是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民族工作的“纲”。2014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提出牢固树立“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随后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强调要“积极培养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写入党章,之后多次强调要加强民族团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2019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强调,“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做好各项工作”。2021年8月,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指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纲”,所有工作要向此聚焦。这为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指明了方向。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提出并不是出于凝聚共识的政治需要而进行的主观构建,正如“铸”字所传达出的涵义,是要通过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让作为客观实在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更加团结统一、坚不可摧,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有其所遵循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与现实逻辑。
一、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历史逻辑
中华民族是包含着56个民族在内的大家庭,中华民族作为自在的民族实体,几千年来随着各民族的交往交流交融而渐进形成。一部中国史就是一部各民族交融汇聚成多元一体中华民族的历史,就是各民族共同缔造、发展、巩固统一的伟大祖国的历史。在2014年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民族共同开发了祖国的锦绣河山、广袤疆域,共同创造了悠久的中国历史、灿烂的中华文化。我国历史演进的这个特点,造就了我国各民族在分布上的交错杂居、文化上的兼收并蓄、经济上的相互依存、情感上的相互亲近,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谁也离不开谁的多元一体格局。”这是对我国民族结构的凝练概括,是中国共产党关于“中华民族历史观”的重要阐释。
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完整概念是费孝通于1988年受邀在香港中文大学做演讲时首先提出的。为了避免现实中的政治争论,费孝通特别指出这一概念中的“中华民族”用来指中国疆域里具有民族认同的各族人民,中华民族包含着50多个民族单位,因此是多元的,但也是一体的。费孝通总结归纳了历史上各民族交往、嬗变的历史,得出重要结论:“中华民族作为一个自觉的民族实体,是在近百年来中国和西方列强对抗中出现的,但作为一个自在的民族实体则是在几千年的历史过程所形成的”“许许多多分散、孤立存在的民族单位,经过接触、混杂、联合和融合,同时也有分裂和消亡,形成一个你来我去,我来你去,我中有你、你中有我,而又各具个性的多元统一体。”中华民族作为一个自在的民族实体,是客观存在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近代以来,面对亡国灭种的空前危机,各族人民共御外侮、同赴国难,在百年抗争中共同体意识逐渐增强,中华民族实现了从自在到自觉的伟大转变。“中华民族”这一概念的提出表明中国人开始意识到中国疆域内的各民族是一个休戚与共的命运共同体。梁启超首先提出了“中华民族”的概念,从构建民族国家出发,他主张将中国“本部”18行省的汉族,与“属部”的满、蒙、回、苗、藏诸族化成为一个大民族,称为“中华民族”。辛亥革命后,原本主张反满的孙中山也接受了“中华民族”的观点,提出“五族共和”,他在就职临时大总统的誓词中明确提出:“民族的统一在于和五大族于一人,领土的统一在于合中原与少数民族为一国。”这表明,近代以来知识分子已经开始思考在中国构建出一个具有现代意义上的“国族”,强化内部认同以应对边疆危机、民族分裂的危险。
中国共产党成立后从反帝反封建任务出发,立志于追求民族独立和解放。在抗日战争时期紧随形势调整民族政策,提出坚持民族平等,团结各族人民一致抗日。在陕甘宁边区及根据地推行民族平等政策,宣传抗日思想,团结起了最广泛的抗日力量,各族人民在团结一致并肩作战中进一步强化了“中华民族”意识。学界关于中华民族自我意识形成有很多研究成果,但学界普遍认为,“‘中华民族’观念为全国各民族人民普遍认同、并成为中国境内各民族之共同称谓,是在‘九一八’事变之后,尤其是华北事变和‘七七’事变之后。”
1949年,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人民经过艰苦卓绝的斗争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自此在政治上确立了多元一体的民族国家结构,并建立了各族人民一律平等的制度,国家成为各族人民共同的归属和依靠,中华民族作为政治共同体、利益共同体、命运共同体、文化共同体、情感共同体的特征更为凸显。
一言以蔽之,中华民族的历史就是一部各族人民筚路蓝缕、开拓创新的历史,就是一部各族人民交往交流、共建文明的创造史,中华民族从自在到自觉是一个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历史演进过程,历史造就的多元聚于一体的民族结构是一笔宝贵的历史遗产,各民族在地域上的交错杂居、文化上的兼收并蓄、经济上的相互依存、情感上的相互亲近,是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的内在优势,各族人民共同培育、继承、发展起来的中华民族精神,已深深融进了各族人民的血液和灵魂,成为推动中国发展进步的强大精神动力。历史经验也证明,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增强与政治宣传、政治制度以及政策推行有很大关系。新时代民族工作强调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动各族人民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认同,不断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也是循着历史的逻辑,以期通过宣传、教育、引导,强化各族人民的民族观、国家观和身份归属,激发各民族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的责任心和使命感。
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理论逻辑
正确处理“多元”与“一体”的关系,承认“多元”,尊重“多元”,更强调“一体”,这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遵循的理论逻辑。“多元一体”是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重要内容。费孝通先生对“多元”“一体”的内涵作了深入的阐述。他指出:“‘多元’是指各兄弟民族各有其起源、形成、发展的历史,文化、社会也各具特点而区别于其他民族;‘一体’是指各民族的发展互相关联、互相补充、互相依存,与整体有不可分割的内在联系和共同的民族利益。”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丰富发展了“多元一体”理论,他将其凝练地概括为四个“共同”,即“各民族共同开拓辽阔疆域、共同书写悠久历史、共同创造灿烂文化、共同培育伟大精神。”他强调,“中华民族与各民族的关系,是一个大家庭与家庭成员的关系;各民族之间的关系,是一个大家庭里不同成员间的关系。”中华民族作为一个大家庭,56个民族都姓中华民族,但各有各的名字,这是共性与个性辩证统一的关系。认同共性要建立在尊重个性的基础之上,尊重个性必然增强对共性的认同,做好民族工作、解决民族问题就是要协调、和谐这一辩证关系。
近代以来知识分子在“和合”“大一统”等传统政治经验基础上提出“多元一体”,并将其作为认识中国民族结构、解决民族问题的理论范式。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认为,无论是物质形态还是运动形态都是多样的,不是一元的,必须承认差异和矛盾,而且正是事物的矛盾运动不断推动事物发展。中国共产党人遵循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并积极吸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经过不断的发展,使这一理论具有了普遍的价值和意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就是基于这一理论提出的重要战略。
党的十八大以来,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部署民族工作,将增进共同性、尊重和包容差异性作为民族工作的重要原则,重点解决的恰恰是不同领域共同性与差异性辩证统一的问题。经济社会发展方面,以同步全面小康、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为目标推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共同发展,同时持续完善差别化区域支持政策;文化建设方面,强调正确把握中华文化与各民族文化的关系,全面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的同时,尊重和保障各民族文化发展的权利;民族交往方面,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推动实现各民族在空间、文化、经济、社会、心理等方面全方位嵌入,同时强调尊重差异,各民族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欣赏;民族事务治理方面,以公平公正为原则,强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同时实施差别化区域支持政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理念将各民族的价值追求凝聚到维护祖国统一和推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识中,切实推动了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同步实现全面小康,增进了民族团结,增强了国内各民族互相信任、相互扶持、彼此认同,进一步巩固发展了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对于抵御分裂极端思想渗透,防范重大风险发挥了重要作用。
多民族国家中能否正确处理各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之间的关系,影响着国家统一、政治稳定、社会和谐,当前世界上一些国家由于民族纷争导致的国家分裂动荡、社会矛盾冲突不断、民不聊生的现象比比皆是。国外经验教训对中国的启示就是片面强调民族局部利益,不重视国家意识的整合,就可能会滋生狭隘民族主义,分离主义意识。而中国在新中国成立以来成功构建起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就在于正确处理多元与一体的关系,在包容多元的基础上,重视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新时代,着眼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全局,提出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民族工作的主线,这是辩证唯物主义在实践中的进一步深化。在社会结构日益复杂、利益诉求日益多样、价值观念日益多元的形势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能更好整合社会、凝聚共识,对于实现伟大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现实逻辑
2021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深刻阐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维护各民族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是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必然要求,是党的民族工作开创新局面的必然要求,这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遵循的现实逻辑。
国家统一、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福祉,是各民族根本利益所在。历史证明,任何一个多民族国家,如果没有共同的身份意识,没有共同的民族认同和国家认同,国家统一就没有保障。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宗教观,引导各族群众深刻认识国家统一是各民族最高利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保证国家统一和长治久安的重要基础。只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构建起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坚固思想长城,各民族共同维护好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才能有效抵御各种极端、分裂思想的渗透颠覆,才能不断实现各族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才能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各民族根本利益。
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近代以来中华民族最伟大的梦想。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团结、带领各族群众为争取民族独立、人民解放浴血奋战,新中国的建立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奠定了重要基础。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各族人民齐心协力克服了重重困难取得了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成就。党的十八大以来,无论是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第一线,还是在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的最前沿,各族人民始终休戚与共、众志成城,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取得了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斗争重大战略成果、脱贫攻坚战的全面胜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历史性成就。各族人民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实现了中华民族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新时代新起点,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仍然需要传承优良传统,需要各族人民手挽手、肩并肩,共同努力奋斗。只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才能有效应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过程中民族领域可能发生的风险挑战,才能为党和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提供重要思想保证。
良好的民族关系是衡量民族工作的重要指针。新中国成立以来,从中华民族这个利益共同体出发,将民族地区和其他地区纳入一体化发展进程,统筹推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共同发展,形成并发展了良好的族际互动关系,平等、团结、互助、和谐成为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真实写照。但是,这种良性的民族关系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在内外力的作用下,仍然存在失衡的风险。比如,局部存在的大汉族主义或地方民族主义的问题,各民族交往过程中出现的经济利益纠纷、风俗信仰磨合不佳、政策领会错位的问题,境外民族分裂、极端思想渗透的问题等都可能破坏当前良好的族际互动。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需要从强化共同体意识入手,只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才能增进各民族对中华民族的自觉认同,夯实我国民族关系发展的思想基础,推动中华民族成为认同度更高、凝聚力更强的命运共同体。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立足民族工作实际,积极应对民族领域风险挑战,推动党的民族工作开创新局面的必然要求。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征程中,民族工作领域存在诸多风险与挑战。从国内看,随着城市化进程加速,东西部之间双向人口流动加剧,各民族之间交往越来越频繁,城市民族构成趋于多元化,民族关系趋于复杂化,民族频繁互动成为常态,由于各自文化、习俗不同,交往中可能会增加摩擦。当前中国社会处于社会转型期,社会矛盾多发,各地区发展不平衡,民族地区仍然相对落后,这些因素也可能会波及民族关系,影响民族团结。从外部环境看,中国所处的国际环境严峻复杂,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讲,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际格局处于大震荡、大变动时期,多元思潮激烈碰撞,极端民族主义思想抬头,民族领域意识形态安全面临严峻挑战。我国民族地区主要分布在祖国边疆,边疆还存在很多跨境民族,边疆地区具有独特的战略地位和文化特点,一直以来就是敌对势力进行意识形态渗透的重点地区。今天,随着中国综合国力、国际竞争力、影响力全面提升,西方敌对势力更是加紧对中国打压,他们以其惯用的西化、分化手段,试图对中国从战略上围堵、发展上牵制、形象上丑化,遏制中国的发展,这一挑战不容轻视。
应对民族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关键。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文化认同是最深层次的认同,是民族团结之根、民族和睦之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就是要深化文化认同、汇聚民族力量,要通过强化共识教育,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不断增强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只有顺应时代变化,按照增进共同性的方向改进民族工作,做到共同性和差异性的辩证统一、民族因素和区域因素的有机结合,才能把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做好做细做扎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