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县域商业银行反洗钱工作的制约因素与解决对策

2021-11-17贾艳花汪昌银

今日财富 2021年33期
关键词:县域犯罪商业银行

贾艳花 汪昌银

反洗钱是维护国家金融安全的重要手段,是防范金融系统性风险的重要制度安排,在遏制洗钱及上游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具有特殊的战略地位。本文立足于当前制约县域商业银行反洗钱工作的主要因素,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对策,以期裨益。

根据我国《反洗钱法》规定,洗钱是指将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等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通过各种手段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使其在形式上合法化的行为。反洗钱因洗钱而产生,指政府通过立法措施和执法力量,调动与洗钱活动相关的组织和商业机构,识别可能的洗钱者和洗钱活动,惩罚相关机构和人员,处置洗钱涉及款项,阻止犯罪目的的监管行为。

近年来,随着金融国际化的纵深发展和科技水平的迅猛提高,洗钱的国际化、专业化、集团化、信息化特征更加明显,洗钱犯罪更加隐秘、复杂,增加了反洗钱的难度。商业银行作为社会资金流动的主要介质,一方面,经常面临着被犯罪分子利用洗钱的风险,另一方面,商业银行为客户办理业务,能够在第一时间接触洗钱分子及其清洗的犯罪收益,具有发现洗钱犯罪活动的便利条件,因此,商业银行成为了国家立法实施预防和监控洗钱行为的关键部门,其反洗钱的成效决定了我国反洗钱工作的整体水平。

一、洗钱的基本程序

随着金融产品创新步伐的加快,特别是以计算机为代表的信息技术兴起,洗钱犯罪的手法越发多样化、智能化、隐蔽化,但不论洗钱分子的手法如何诡秘,洗钱的基本程序通常包括三个阶段:

(一)放置阶段。放置阶段是洗钱过程的起始阶段,指洗钱分子将犯罪收益投入清洗系统,以便进行各种交易。该阶段是洗钱的最初阶段,与违法资金的原始形态最为接近,因此也最容易被金融机构或相关反洗钱部门以较小的监测成本发现。

(二)离析阶段。离析阶段是洗钱过程的中间环节,指洗钱分子为了消除犯罪收益的痕迹,通过错综复杂的金融交易,反复、频繁地转移资金,扰乱人们的视线,掩盖犯罪收益的去向,混淆犯罪收益的性质,最终把犯罪收益变为形式上的合法收入。在该阶段,由于违法资金逐渐与原始的环境或来源隔离,反洗钱机构在监测和识别违法资金时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以及时间成本进行识别确认。

(三)整合阶段。整合阶段是洗钱的最终环节。犯罪收益在离析阶段后,已基本不再具有非法收入的特征,资金被转移到似与犯罪组织或个人无明显联系的合法组织或个人账户后被重新归集用于合法的商业活动,犯罪收益便可以自由支配,犯罪收入即完成了它的全部清洗过程,从而披上了合法外衣。在该阶段,由于违法资金脱离了其本来面目,反洗钱机构很难辨别违法资金与正常资金,反洗钱的难度增大。

二、洗钱犯罪的主要方式

伴随经济全球化和高新技术在金融系统的广泛应用,洗钱犯罪的手段也在不断翻新。当前,县域商业银行面临的洗钱犯罪方式主要有以下类型。

(一)利用境内外银行过渡账户洗钱。犯罪分子利用一些国家和地区宽松的金融环境与制度,勾结特定利益关系人持因私护照提前在这些国家和地区开立个人账户,作为非法资金转移的过渡账户,掩盖其非法活动,逃避境内监管部门的关注。

(二)利用地下钱庄洗钱。地下钱庄往往利用账面“对冲”平衡境内外两地资金,在无实际跨境资金流动的情况下,实现资金的跨境转移,逃避针对外币的反洗钱监测措施。

(三)利用现金交易洗钱。犯罪分子利用当前我国公众反洗钱意识的不足,控制大量的洗钱账户进行现金交易,人为割裂资金链条,消除交易痕迹,掩盖非法行为。

(四)利用银行支付结算体系洗钱。犯罪分子使用多种金融工具和金融服务,比如网上银行、掌上银行、通存通兑等转移资金,特意逃避银行的关注,达到洗钱目的。

(五)设立企业洗钱。犯罪分子通过开办企业作为非法资金的“中转站”,将非法所得投入企业的合法经营中,从而达到洗钱的目的。此外,有的不法分子大量开设空壳公司,通过频繁复杂的转账交易转移赃款,掩饰其来源和去向。

(六)投资活动洗钱。主要指犯罪分子将非法资金投资于银行理财产品、证券、期货、基金、保险、房产、贵金属、收藏品等,使非法资金合法化。

(七)赌博洗钱。近年来,贪污腐败分子豪赌的案件屡见不鲜,事实上,赌博活动是一种重要的洗钱方式。此外,洗钱分子也经常利用合法博彩活动进行洗钱。

三、县域商业银行反洗钱工作的制约因素

我国商业银行反洗钱工作起步较晚,成功的反洗钱案例和有效的治理经验相对缺乏。现阶段,受个人信用体系不完整、官员财产不透明等外部因素的影响,我国至今尚未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洗钱风险识别体系,导致商业银行对客户风险等级分类、可疑交易监测等工作难以做到精准识别。实际工作中,县域商业银行虽然在反洗钱过程中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但往往是为了迎合监管部门反洗钱要求而做的形式上的“合规”,反洗钱工作的实效性不足,存在一些亟待破解的制约因素。

(一)缺乏分工合理与协调有效的内部机制。反洗钱工作涉及商业银行内部各业务条线、各业务环节,需要彼此的支持与相互配合。从目前县域商业银行的实际来看,反洗钱工作比较分散,不同部门之间的数据难以实现有效传递、分享与整合,导致同一客户信息有可能在不同系统中反复录入,浪费了人力资源。同时,反洗钱的大量基础性工作主要由柜面人员完成,而这些人员承担着繁重的柜面业务、客户维护与产品营销等工作,根本没有足够的时间、精力对可疑客户严格按法律法规要求持续追踪和反复识别,尽职调查形式化。再加上反洗钱部门在商业银行内部的地位比较弱势,难以推动其他业务部门按反洗钱需求及时调整、统一信息标准,导致商业银行内部反洗钱信息整合效率及质量相对低下。

(二)缺乏敏锐性强、专业素养高的反洗钱人才。洗钱犯罪从出现至今,其手法不断地在翻新。当前,洗钱犯罪已由从传统方式发展到“高智商”阶段,洗钱分子利用计算机等高新技术和衍生金融工具提供的复杂金融服务,隐蔽和掩饰犯罪收益。而我国反洗钱工作起步较晚,积累的成功经验少,整体上看,我国县域商业银行现有反洗钱从业人員的监测、分析技能较弱,敏锐性不强,发现案件线索的专业素养不高,影响了反洗钱工作的效率与质量。

(三)缺乏对非柜面业务客户身份识别难题的解决途径。随着以计算机为代表的信息技术广泛应用,商业银行非柜面业务得到了迅速发展。非柜面业务具有高效便捷的优点,能满足客户自主服务、无时空约束、安全高效的需求,但这种新型服务模式使犯罪分子可以避开与商业银行工作人员的直接接触,致使商业银行无法对影响可疑交易分析以及风险分类工作的客户信息做出全面核实,比如客户的真实职业、常住地址、资金用途、资金来源、受益人等信息,也就无法确保关键信息的真实准确。犯罪分子可以轻易利用ATM、掌上银行、POS机和网上银行等非柜面业务操作,迅速转移资金,实现洗钱的目的,给资金监测、侦查以及冻结带来困难。

(四)缺乏合理的反洗钱补偿与激励机制。我国相关反洗钱法律法规对商业银行反洗钱违规行为制定了较为严厉的处罚规定,仅2019年,人民银行依法处罚反洗钱违规机构525家,罚款2.02亿元,处罚个人838人,罚款1341万元。同时,商业银行内部对反洗钱违规行为也有相应的处罚措施。而与严厉的处罚相对的却是我国商业银行的反洗钱成本得不到任何补偿,反洗钱一线工作人员在客户身份识别、客户资料交易与保存、数据补录、大额和可疑交易分析与监测等过程中投入了大量精力,但这些付出并未给本人带来现实经济收益,影响了商业银行及反洗钱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不利于反洗钱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

(五)缺乏良好的外部支持环境。现阶段,县域商业银行识别客户身份所需的关键信息分属不同的部门和主体掌握,比如,自然人的所有身份信息基本上由公安部门掌握,企业经营信息基本上由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掌握,企业和自然人的开户情况和征信信息由人民银行掌握,目前,这些部门之间没有搭建起科学有效的信息共享交互平台,增加了商业银行客户身份识别的难度,影响了反洗钱合力的充分发挥。

四、解决对策

人民银行近十年的反洗钱报告显示,90%的洗钱活动涉及商业银行,因此,商业银行已成为我国反洗钱的核心。当前,商业银行要客观认识自身的责任担当与反洗钱工作存在的问题,既要解决意识、认识方面的问题,也要解决体制、机制方面的问题;既要提高反洗钱工作的合规性,更要提高反洗钱工作的有效性。针对县域商业银行,笔者认为,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着重解决。

(一)建立合理有效的内部反洗钱组织构架。县域商业银行应结合其域内洗钱犯罪的风险特征和风险点,建立合理有效的洗钱组织构架。对组织构架实行分层管理,由支行主要负责人负责辖属机构的反洗钱工作,破解运营财会部难以推动反洗钱工作的窘局。组织构架中,设立专职反洗钱岗位,负责反洗钱工作的日常运行与管理;配备尽职调查员、交易监测员、数据分析员等,负责对所辖客户尽职调查、风险等级评定、可疑交易报告等;各营业机构、公司业务部、个人业务部作为组织构架成员,负责客户身份信息识别、信息补正、信息反馈等,用有效的组织构架破解客户身份识别、尽职调查等工作中的形式化问题。

(二)加强反洗钱业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反洗钱的成效取决于反洗钱人员的能力与水平,结合县域商业银行反洗钱工作的实际,反洗钱培训应以提高反洗钱人员反洗钱意识和履职能力为目标,使反洗钱人员能够熟知国家有关反洗钱的法律规定及反洗钱的内控要求,及时掌握洗钱犯罪及其上游犯罪的资金流动规律和可疑交易监测的方法,尽职调查的技巧与话术等,尤其对反洗钱关键岗位从业人员,要有常态化的培训机制,以保障反洗钱人员能够及时掌握洗钱犯罪的最新发展动态和不断升级的洗钱手段。

(三)借助大数据提高反洗钱的效率和水平。反洗钱大额交易和可疑报告要求商业银行能从海量的、不完全的、模糊的、随机的金融交易数据和庞大的资金流中甄别出可疑交易,这项工作如果完全依靠人工筛选与分析,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但随着经济和科技的不断发展,大数据在金融业中得到广泛应用,特别是数据挖掘技术已被各商业银行普遍采用,大大减轻了反洗钱人员的工作压力,使反洗钱人员能够做到及时发现重要且较为隐蔽的、碎片化的价值线索。今后,县域商业银行应及时更新软硬件设施,主动将新技术、新手段运用到反洗钱工作中,用科技手段提高反洗钱的效率和水平。

(四)建立利益分配与补偿的正向激励机制。反洗钱工作虽然是国家赋予商业银行的强制义务,但反洗钱需要耗损金融机构大量的内部和外部成本,如果这项工作长期得不到任何利益分配与补偿,商业银行反洗钱的积极性、主动性必然会受到影响。为此,建议反洗钱监管部门设立反洗钱专用账户,用罚没款收入和洗钱犯罪的罚金作为“基本金”, 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另行配备一定的“补充金”,该账户资金主要用于金融機构反洗钱费用支出、反洗钱耗损补偿、反洗钱工作奖励等。同时,在商业银行内部,把业务部门和营业机构的收益直接与反洗钱的成效挂钩考核,以提高员工反洗钱的积极性。

(五)搭建纵横交互的反洗钱平台。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人民银行是我国反洗钱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但反洗钱工作并不是哪一个部门或哪几个部门能独立完成的工作,需要多个部门共同协调和配合才能取得实效。为此,要以“六大合作机制”为基础,尽快搭建起纵横交互的反洗钱平台。一是信息共享机制。构建以可疑交易报告数据库为核心,以金融信息、税务信息、个人和机构身份信息、执法信息等为重要组成部分的信息网络。二是情报会商机制。评估金融情报价值,部署重大案件的合作调查方案。三是情报移送和反馈机制。对价值线索及时移送相关职能部门,各职能部门对处理结果及时作出意见反馈。四是联合办案机制。充分发挥金融专业人才与犯罪侦查人员在各自领域的优势。五是合作研究机制。通过对犯罪类型及发展趋势的分析,为立法机关和决策机关提供施政参考。六是专业人员互派机制。有利于实现情报体系与执法体系之间的有效衔接和不断完善。

(作者单位: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兴县支行;2.中共博兴县委党校)

猜你喜欢

县域犯罪商业银行
论提升县域环境质量的现状及治理思路
基于融媒体环境的县域媒体技术创新
2020中国商业银行竞争里评价获奖名单
Televisions
基于因子分析法国内上市商业银行绩效评
基于因子分析法国内上市商业银行绩效评
县域高中文科数学生态课堂的“三味”
2018中国商业银行竞争力评价结果
环境犯罪的崛起
国家十项举措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