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背景下农业产业化对农民收入的影响研究
——基于S省M县调研数据
2021-11-17邢成举陈子晗
邢成举, 陈子晗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人文社会发展学院,陕西 杨凌 712100)
20世纪90年代后期,“三农”问题成为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难题。如何解决“三农”问题,成为政界和学界共同关注的话题。对于这类问题,不仅要依靠非农措施,更要立足于农村、农民和农业,从“三农”内部寻找解决“三农”问题的思路,因此农业产业化成为有效地解决农业发展、农民增收以及农村经济发展问题的有效途径。在农业产业化过程中,必然伴随着大量技术、资本和政策的投入,这些投入能够使得农民有目的性地开展农业活动,还能够将农民组织起来,改善农民收入结构,由以前的单纯农业收入转变为“合作社分红+农业收入”模式,从而使得农民收入提高。然而产业化的成功与否,取决于农户个人禀赋和外部环境。在政策环境方面,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共中央先后共发布近百份涉及我国农业产业化改革的方方面面的重要文件,如2008年至2015年连续8年发布的中央一号文件,并且在2010年的一号文件中将农业产业化纳入政策扶持范围,不仅增强了农户产业化意识,同时增加了产业化带来增收的可能。同时,在2017年10月的十九大中,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乡村振兴战略,意味着首先要使农业经济协同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因此推动农业产业化尤其是加快产后环节在农村地区发展的步伐,不仅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农民收入问题,还可以促进农村整体经济发展。
然而现今农村金融体系的不够完善与融资约束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农户的产业化。且即便农业服务业、职业农民培训等技术性工作已在农村有序开展,现实状况却依旧不容乐观,一些农户虽成功参与产业化,但基本上集中于产前和产中环节,对于具有高附加值的产后环节参与较少,因此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农民收入问题。在M县调研中笔者发现,这一情况尤为突出。M县以种植发展猕猴桃为农业产业化特色,由于农民参与的产业化环节不同,导致农民的收入增长特征出现差异。总体来讲,参与产后环节诸如将猕猴桃进行深加工、依托农村旅游业开展猕猴桃采摘旅游等的农民,其收入比只参与产中和产前环节的农民普遍高,且增长速度相对较快。因此,对此地区农户参与产业化行为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且在我国具有明显农业特色的地区构建一个多元化、竞争性的产业化体系,已在政府和学术界达成共识。同时,必须根据地区特征对症下药,要切实了解农户自身情况,以农户行为作为切入点,全面、准确地认识农民对待产业化环节的意愿和农民参与产业化行为的影响因素,构建真正服务于农户生产生活、提高农民收入的产业化体系,以期为农业产业化经营是否改善农民收入问题和农业经济的发展提供依据和新思路。
因此,在乡村振兴战略日益精进的背景下,农业产业化是否为出现收入问题的农民提供有效的解决路径和方法成为本研究的主要关注点,本文将借助在M县的调研数据,揭示参与农业产业化不同环节对农民收入的影响。同时本研究也对从根本上解决农民收入问题、实现乡村振兴从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实际意义。
一、文献回顾
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研究起源于20世纪90年代,且不断深化研究,尤以如何经营农业产业化为甚。其成型于山东等地。在对山东经营模式的观察中发现,大部分经营模式包括“公司+农户”、“公司+大户+农户”、“公司+合作社+农户”、“公司+租赁农场”等组织形式[1],且随着时间推移逐渐衍生出“公司+家庭农场”、“公司+社会组织+农户”、“合作社+合作社”、“现代农业产业联合体”等新兴农业产业化组织形式。在经营农业产业化时,首先需要因地制宜地加快全国各地区农业主导产业的发展,发展合适的特色农业生产。其次是积极培育专业农户,并为其提供资源、技术、市场信息以及资金等物质条件[2]。再次,在做好这些后,应开始进行产业化的推广阶段。一些学者认为在多数情况下此时龙头企业发挥的作用显著[3],如在当地自身实力雄厚的大公司可以连带着某一地区做好支柱产业,从而产生第一产业集群的现象,不断帮助第一产业的发展,也连带着扶持了农民;且由于它是产业化经营的代表,更能推动农业技术和科研成果方面的转化。最后,有学者认为在产业化的监管方面也应加强完善,如建立完善体系,为产业项目的申请、考核、验收与监督等提供制度标准等[4]。
农民作为生产主体,在参与农业产业化时需要关注各个方面。首先应关注农用物资。由于农村是熟人社会,农户与农资零售商贩之间的“被动信任”关系持续存在,即农户心中认为无法完全信任农资零售商贩,但他们除了对其选择信任别无他法[5]。其次是合作社方面。它是需要农民特别关注的另一方面,如在我国农业产业化之初经济组织形式较少,只有合作社与“龙头企业+农户”[1]。因此有必要推进新的组织形式——两者结合或后者与生产大户结合以解决问题。所以近年来一些学者[6-7]对此提出了解决方案,如认为应以专业社为主力,综合社为助力,且需健全农业专业合作社各种合作制度。除了以上两种外部措施,针对农民的职业农民培训也具有重要作用,当前要做的就是促进“农民”由身份向职业转型,增大农民发展空间。许多学者[8-9]均对当下农民存在的问题如总体素质不高、结构不合理、农民职业转型面临能力不足和保障缺乏等问题进行了分析并针对这些共性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在此期间,一些表现是只存在于新型职业农民中,如他们会追求农业的利润最大化、能够充分进入商品流通市场以及农民这一职业上的稳定性等[8]。要解决这些问题,就应适当加大对农民职业教育的支持包括人力、物力、财力等,政府出台并逐步完善一些政策、教育培训机制等一系列措施[10]。
农民收入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重点,国内外许多学者对如何提高农民收入进行了多角度、全方位的实证分析。首先是产业融合方面。如有学者通过关注海南省各县产业融合与农民增收的互动性作用,依据中介效应模型揭示了产业融合能够显著促进农民收入[11],表明三产融合发展是我国农业现代化进程中的重要形式。另外,在尝试探索六盘山集中连片区农村的非农就业能力与农村产业融合及农民增收之间的关系中,有学者通过调节效应分析发现非农就业能力在农村产业融合与农户增收之间发挥着显著正向调节作用[12],证明非农就业能力不仅是农村产业融合带来的结果,而且更会加强其与农民增收之间的联系。其次是机械化方面。结合2000-2018年研究农业机械化对农民收入的作用机制的中国31省份面板数据,通过构建动态短面板数据模型得出农业机械化对农民收入有正向影响效果的结论[13],揭示了农业机械化作为产业化的一部分,在全国范围内对农民收入依然有提高作用。在国外研究中,与国内研究一致,农民增收问题与农业产业化息息相关。Manuel Toledo-Hernndez等在印度尼西亚的调查中发现加强可可人工授粉,即加强农业产业化和集约化管理能够带动农民收入的增长[14],表明在其他农业国家,农业产业化依然是提高农民收入的最佳方案。
通过梳理相关文献,多数研究立足于如何改进农业产业化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如何进一步横向创新农业产业化,但并未过多讨论如何促使产业化向纵深发展,以保证农民能够有效利用农业产业化生产带来的各类资源,提升农产品附加值促进收入的增加。因此,本文就农业合作社这一组织形式,将农业产业化划分为产前(个人技能)、产中(如职业农民培训等)和产后三个阶段,着重分析农业产业化的三阶段尤其是产后环节是否对农民增收存在显著影响。一般而言,产后阶段包括但不限于农产品销售,还存在其他形式,如农产品深加工等。
二、数据、变量与方法
(一)研究数据
本研究对S省M县12个村展开问卷调查。由于该地区农业产业化程度较高,在选取样本时依据每村农业产业化及农民特征进行随机抽样调查,一共收回316份调查问卷,对收回问卷进行处理,剔除10份无效问卷,剩余306份有效问卷。
(二)研究方法
在研究分析阶段,根据可得数据特征,试采取多分类变量Logistic模型,通过建立并拟合广义Logit模型,对自变量的系数进行估计,对影响农户收入提高的因素进行分析。
构建Logit模型如下:
lnP/1-P=β0+β1X1+…+βiXi+μ
其中,P代表农户参与产业化收入提高的概率。
Xi(i=1,2,…,k)代表模型中的自变量,βi(i=1,2,…,k)代表模型中待估参数,μ为随机扰动项。
本文运用SPSS 23.0进行数据分析。为了防止出现多重共线性和序列相关,在回归之前对数据的多重共线性和序列相关进行检验,均通过检验。
(三)研究变量
1.控制变量
根据对农户基本信息的分析,综合考察农户的实际情况,结合上述结果,假定农户在产业化过程中对收入的影响受如下几个因素影响:
(1)农户的个人禀赋:主要包括户主的个人特征及农户的家庭特征。户主的个人特征主要包括户主的年龄、性别、文化程度、风险承受能力、外出打工经历等。家庭特征主要是由家庭的年务工、务农收入以及家庭人口数组成。
(2)政府政策:假定激励的产业化产后环节政策会激发农户参与产业化的热情进而对收入有正向功能。
2.核心解释变量
根据文献梳理,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核心方式为农业合作社的建立,且根据调研可知M县农业产业化程度较高,农业合作社发展较为成熟,但农民参与合作社产后环节不足。因此本文将农民参与农业产业化生产的三个环节分别作为核心解释变量,即产前环节——是否拥有某项技能(包括猕猴桃育种技术、防治病虫害技术、嫁接技术及其他相关技能),产中环节——是否参与产业化培训以及产后环节——是否参与重点项目作为核心自变量,并做出假设:拥有某种技能、参与产业化培训以及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或者农业协会以及相应的农业合作社产后重点项目的建设会对农户的产业化产生积极影响。
3.被解释变量
根据前期文献梳理,被解释变量为农民增收情况,其中增收=1,未增收=0。变量赋值见表1。
表1 农业产业化对农民影响分析变量选取与赋值
三、实证分析与讨论
(一)样本特征
1.个人禀赋信息
以调查的男户主为例,户主的文化程度在初中及以下的占84.96%,高中占14.16%,大专及以上占0.88%。家庭总人口平均为5人,老人人数和读书子女人数平均为1人,子女中读大学的人数平均为0.22人;家庭劳动力数量平均为3人,仅从事农业劳动人数平均1.5人,仅外出务工人数平均0.9人,农业与外出务工兼备平均为0.6人。家庭平均年收入在30000-50000元。户主拥有一项技能的农户有170户占51.2%。将农户的风险承受能力分为非常弱、较弱、一般、较强、非常强五个等级,其中风险承受能力非常弱的农户有82户,占27.1%;风险承受能力较弱的农户有92户,占30.4%;风险承受能力一般的农户有77户,占25.4%;风险承受能力较强的农户有39户,占12.9%;风险承受能力非常强的农户有13户,占4.3%。由此可见,所调查村整体教育程度普遍偏低,大多数家庭以务农为主辅以务工,且该村农民风险承受能力普遍较弱。
2.农业产业化经营规模及环节
(1)经营农业方式:对经营农业方式的调查,即对参与产业化经营程度的调查表明,有16.39%的农户为一般农民,即单一化自行生产;28.69%的农户为种植大户,即已经形成了规模生产;38.52%的农户参与合作社生产;16.4%的农户与农业企业合作进行猕猴桃种植。从上述数据看出,农户经营农业方式主要为合作社生产,一般农户占比最少,农业产业化程度较高。
(2)参与产业化环节:从调查中可以发现,约有66.77%的农户产前育苗技术培训环节、产中种植环节和产后猕猴桃销售与深加工环节均有参与,但参与产后环节的农户仅占28.23%;而对于未参与产后环节的农户中有83.67%的农户只参与了产中环节。
由此可以看出该村农民的农业产业化成熟度主要集中于产前和产中环节,参与具有高附加值的产后环节的农民较少。
(3)猕猴桃加工程度(产后环节):在进行猕猴桃成果加工的85户中,有73户表示参与的是农业合作社收购加工,占样本的85.88%。这与大多数研究结果一致,绝大多数农产品的加工是依靠合作社统一收购集中化加工而非农户个体加工。然而在参与农业合作社收购加工的73户中,有44户是以低价售卖形式供给合作社,占样本的60.27%;剩余29户则是讨价后较高价卖给合作社,占样本的39.72%。由此可见,该地区猕猴桃产业化的产后销售环节仍有很大的参与空间,而对农户进行猕猴桃加工技术的培训也迫在眉睫,这样才能提高农民的收入和收入预期。
(4)猕猴桃销售渠道(产后环节):在被调查的农户中,就每年第一批成果作为研究对象,有26.23%的农户表示其收购来自政府组织人员收购,有34.49%表示其收购来自农业合作社和当地龙头企业,有39.28%表示农户会通过互联网或电话联系专人收购。当农户在丰收时,会首选以下销售渠道来满足自己的收入需求。其中,通过互联网或电话联系专人收购占57.4%,农业合作社收购占16.9%,自己拿到市场自营占13.6%;而在互联网或电话联系专人收购中,通过互联网占85.88%,电话联系专人收购占14.12%。调查发现,农户表示最近三年及以上通过互联网或电话联系专人收购的渠道占样本的63.61%;仅有115户表示自己拿到市场自营,占样本的36.39%。由此可见,在M县12个行政村内活跃的销售途径是建立在互联网基础上的“互联网+”销售模式,农业合作社与当地龙头产业作为线下渠道并驾齐驱,猕猴桃成果销售现象普遍存在,主要以满足自己的收入需求为目的。
由表2数据可以看出,被调查农户的平均年龄为53岁,其文化程度普遍偏低,大多是初中及以下;50%农户具有一定的专项技能,在对风险的承受上,农户大多数为风险规避型,在家庭的总收入中,务工收入占据大部分比重,50%农民为半工半农,以满足家庭支出的需要。在调查的样本中,参与过产业化培训的比重相对较少,50%农户了解到政府有相应的激励政策,很少有农户加入到合作社等组织。年龄越大的农民越不愿意从事风险较大的产业化活动;男性农民由于精力和风险偏好更强,其参与产业化意愿及参与产业化产后环节的意愿更强;文化程度越高,农民接受新事物和把握机会的能力越强,其参加产业化产后环节意愿也会越强;风险偏好越强,农民越愿意从事产业化产后环节这一项冒险活动;而良好的产业化产后环节大户如销售大户、深加工大户等榜样能激发农民的热情,增强他们参与猕猴桃产业化产后环节的意愿。由此,年轻男性、受过一定教育、风险偏好强以及受到产后环节大户地激励的农民,更倾向于参与产业化产后环节,同时也就意味着能够获得更高的收入的可能性。
表2 变量的描述性统计结果
(二)二元Logistic回归模型分析
模型回归结果如表3所示:
从表3所输出的回归参数估计结果中,可以更详细地判断出所选取的解释变量对农户收入提高影响力度及影响方向,从而给先前的假设以佐证或提供更多的信息将其修正。
在户主个人禀赋中,文化程度、风险承受能力、家庭务农、务工总收入都对农户参与产业化进而提高收入有显著影响。年龄有显著的负向影响关系,这是因为随着农户年龄的增长其参与产业化并提高收入的可能性也随之下降。文化程度与农户收入提高呈正相关,即当其文化程度每增加1个单位,其收入会增加2.578倍,这是因为随着农户文化程度的提升,其接受新理念的速度随之加快,并能对参与产业化并着重利用哪一环节进行理性选择,利于其通过参与产业化尤其是产后环节来提高收入。针对农户风险承受能力,在家庭总收入中,随着家庭总收入的增加,农户参与产业化、添置加工机器等劳动工具资金相对充裕,减少了向银行的借贷,而资金的充足能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其高效参与产后环节以提高收入的可能性,因此在回归中显示有显著正向影响,即风险承受能力提高1个单位,其增收的可能性会增加2.936倍。家庭务农与务工总收入对农户收入的增加有显著的正向效果,这是因为务农与务工是农户主要经济来源,尤其是在务工方面。具体来说,当其分别增加1个单位时,农户增收的可能性会分别增加1.859倍和2.841倍。家庭人口数与产业化成功提高收入呈负相关,家庭人口数越多,则其生活负担越重,家庭种种因素限制其收入的提高。
对于政府政策或项目,政府的种种激励政策和正在实施的项目对于参与产业化农户来讲,体现在资金的支持与政策的鼓励。从回归结果来看,政府政策或项目对农民是否增收具有显著影响,有此支持的农民增收可能性是无此支持农民的2.457倍。且根据魏纪芳[15]的研究可知,有无政府政策或项目支持并不直接作用于农户增收,而是通过农业合作社这一载体产生影响,即从农户参与产业化的环节来看,农户越是参与政府所提倡的延长产业链等产后环节,越有可能获得收入提高的可能。
对于产业化的三个环节,在对农户个人技能的调查中,有技能如猕猴桃育种技术、防治病虫害技术、嫁接技术的农户大多根据自己的特长参与相应产业化环节,且通过回归分析可知有技能的农民与无技能的农民相比有2.563倍可能性得到实质性的增收。产中环节的农户参与产业化培训能够提升其产业化农业操作技能,且通过回归可知该变量对收入增加的影响是显著正向的,参与产业化培训农民的增收情况是未参与培训农民的3.636倍,这说明在农业产业化的产中环节干预农民生产行为并为农民提供一系列的培训以提高农民的生产效率,会更有效地提高农民收入。针对产后环节,是否参加合作社尤其是产后项目也对解决农民收入问题有显著影响,且参加产后项目的农民增收几率是三个核心自变量中影响效果最显著的一个,即参加产后项目的农民增收可能性比未参加此项目的农民高57.283倍。这更直观地说明作为农业产业化的形式之一,合作社与产后重点项目会促使农民增收。
总体来看,在M县,其农业产业化对该地农户收入存在正向影响效果,参与农业产业化的农户收入比未参与的农户增收可能性高,也验证了学者的一系列观点[16]。在农业产业化的产前、产中和产后三个环节中,通过调研和分析数据可知,这三个环节的作用呈上升趋势。具体而言,相比其他环节,参与产前环节并不能对农民收入有更明显提高,其影响也并不非常显著,这是因为产前环节是农业产业化三个环节中各类投入最多但最易受损的一环,如有恶劣天气,只参加产前环节的农户无法获得保障。参与产后环节则在提高农户收入中具有最显著和最大的影响效果。究其原因,主要因为产后环节能够延长M县猕猴桃生产的产业链,提高猕猴桃即农产品的附加值,从而能够提高农户收入。
四、结论及对策建议
(一)结论
通过对农户基本情况与参与产业化环节的实地调研以及数据分析,得出关于农业产业化过程中农民收入问题的如下结论:
首先,增收可能性更多地存在于参与农业产业化生产的农户。这是由于在产业化过程中,农民可以利用技能培训等所学知识,有针对性地进行农业生产,提升其生产成功率,从而有效降低生产成本;一方面是农民能够通过产业化培训如职业农民培训等逐渐转变其思想和行为,从而能够科学化生产,进而提高其收入;另一方面则是在农户改善生活的迫切需要以及公共产品价格居高不下的情况下,农户纷纷转向产业化链条中最具高附加值的产后环节。产后环节具有持续的潜在回报,使得农户的预期收入加大,从而使得农户更易转向产后环节,形成良性循环。
其次,大多参与产业化产后环节的农户年收入较高且增长显著。这是因为产后环节能够提高猕猴桃成果附加值,如通过互联网或联系专人销售、自行加工、依托乡镇中的猕猴桃示范产业园区等,进而使得收入提高并进入较高水平。而相对较低收入且增长缓慢的农户则限于产前和产中环节,基本无法通过该环节提高猕猴桃的附加值进而增加收入。在这种局面下,产后高附加值环节需要对产前产中低附加值环节进行替代,从而使农户加快进入产后环节,实现三环节协调发展、着重发展产后环节的猕猴桃产业化的良性循环发展,从而解决一部分农民的收入增加问题。
再次,农户个人禀赋与政府激励政策对其增收影响显著。这是因为农户个人禀赋越高,其社会资本越雄厚,在社会资本的影响下就越有能力提高其收入、改善其生存状态;当政府激励政策出台后,各类农业合作社兴起且有政策保障,能够切实保障农户的收益和利益,因此农户收入会有所增加。
最后,互联网或电话联系专人收购是本地区选择最多的产后环节形式。这也是满足农户提高收入需求的主要形式,是因为“互联网+”为基础的销售渠道,绝大多数不需要农户提供资金成本;另外,通过农业合作社和当地龙头企业进行销售的以供需关系形成的销售渠道大多适合于猕猴桃种植规模相当大的农户。因此,以这两类方式进行产后销售的农户大多具有较高收入和较快的收入涨幅。
(二)对策建议
1.助力提高农民个人禀赋,夯实产前产中环节
应该对农户加强专业技术培训,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为其参与产业化产后环节的开展打下良好理论基础与技术知识储备。培育新兴职业农民就是要加强对农民的专业技能培训和科技培训,提高其科学文化水平和加工销售能力,令其成长为综合型、实用型的专业人才。并根据农户本身的需求与能力,有意识地对农户进行分类培训和针对性培训,与此同时,需普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等知识,并提高其对金融、销售公司、加工等机构的认知力。多层次、多方面培养的农村人才,通过提高其自身所拥有的社会资本改善其收入贫困的困境。
2.形成良好外部政策环境,保障产业化环节顺畅
在上述的实证研究中,可以发现政府提供的政策支持对农户参与产后环节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首先,通过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规范农户的产后行为,并鼓励农户参与产后环节,让越来越多的有参与产后意愿的农户更愿意去参与产后环节,提高他们的收入。同时,相关村委会也应当做好模范带头作用。在政府大力支持农业产业化产后环节并给予农户一定的优惠政策与扶持力度的同时,积极引导农民与时代接轨,顺应时代发展的潮流。其次,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地方政府需加强中小型基础设施建设,如修建农村道路等,并统筹考虑与产业化产后环节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同时优化农村公共服务体系,为农户提供法律法规等咨询服务,简化其产后环节行政审批申报等相关手续流程。
3.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纵深发展,提高农民增收几率
根据调查发现,M县的猕猴桃产业化及其对农民收入提高的过程中,面临的不仅仅是增加产后环节的问题,还有该乡猕猴桃的产后环节应该如何定位、如何配合。解决好这些问题才能有效满足农户的收入提高需求,并且改善、引导该地区农户有序合理的产后行为,从而达到乡村振兴、维持农业生产、促进农业经济综合协调进步和可持续发展的目的。因此,有如下几点具体措施:
首先,从合作角度出发,加大农民与合作社、当地龙头企业的合作发展力度。从上述研究看出,有超过三成的农户会通过以上两种方式进行猕猴桃的产后销售, 这为合作社和龙头企业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也有利于打造当地的猕猴桃品牌。因此,发展以专业生产为依托的合作社、龙头企业更符合当地的现实状况。这种相辅相成的发展模式,不仅会激励农户参与产后环节,还会加大合作社、龙头企业的社会影响力,吸纳较大规模的农户,从而为提高农民收入提供安全的产业化产后模式,以促使农民收入的提高从而解决其收入贫困问题。
其次,从政策角度出发,加大扶持产业化产后环节落后地区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力度。通过对上述农户收入提高几率的研究可发现:当地农户面临的主要问题为参与产业化的环节附加值的高低问题,而导致这种现象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公共产品的价格居高不下。
最后,由于农户的年龄对农户行为有着显著的负面影响,对于年纪较大的农户来说,其进行产后活动就更为不易。因此,农业发展银行在现行政策下,更应关注该地区陷入“产业化未富”的制度陷阱的农户,对农村的建设及改革项目发放专项贷款,从而达到减轻农户负担,改善农户收入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