稷山县:将处分决定『一张纸』变成『一堂课』
2021-11-15
支部建设 2021年18期
为进一步规范纪委监委机关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工作,切实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稷山县纪委监委扎实开展处分决定向本人宣布工作,加强对受处分人的思想教育,做实做细案件“后半篇文章”。
在开展处分决定向本人宣布工作准备阶段,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起草制定了《党委(党组)通知受处分人员注意事项》《受处分人、旁听人员进入宣布场所注意事项》《审理人员宣布处分注意事项》等规定,以更细措施推动处分决定宣布规范化。经委领导同意,确定处分决定向本人宣布场所,按照《规程》要求,参照省纪委监委宣布场所进行布置,悬挂党旗和国旗,整体风格庄重、肃穆、简洁,增强处分决定宣布工作的仪式感和严肃性。对处分决定向本人宣布工作进行提前演练,针对发现的问题进一步细化流程,确保整个宣布过程流程顺畅、效果良好。处分决定向本人宣布工作中,全体人员起立,宣布人宣读处分文件;宣读完毕后,受处分人在宣布处分专用文书上签写意见;处分决定现场宣布工作完成后,随后开展二次审理谈话,通过处分决定现场宣布形式、流程、气氛的严肃性与二次审理谈话“教育、疏导、感化、挽救、激励”的“真诚相待、换位思考”形成鲜明对比,让受处分人感受到组织的严管和厚爱,切实把压力转化为动力,充分发挥二次审理谈话的惩戒和教育意义。
截至目前,县纪委监委已对10 名受处分人员开展了现场宣布处分决定工作,均按照制定的有关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