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控制室 “假人”值班被处罚
2021-11-14
近日,江苏南通某公司消防控制室用假人值班,引发了社会关注。
南通市如东县消防救援大队,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某公司的消防控制室,立了一具“假人”模特值班。
消防控制室里现假人?真是让人大跌眼镜。从现场录像画面中可以看到,当执法监督人员走进该单位的消防控制室时,发现消防控制室无人值班值守,并且立了一具“假人”模特,坐在消防控制室大屏幕前,这具模特还“像模像样”地,穿着值班人员的制服,戴着一顶假发,从背后來看具有一定的迷惑性。
该单位行为违反了《江苏省消防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按照消防技术标准设置消防控制室的单位,应当落实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确保及时发现和正确处置火灾报警。依据《江苏省消防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设置消防控制室的单位未按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经过调查取证、集体议案、法律审核、处罚前告知等程序后,如东大队对其处以2000元罚款的处罚。
与此同时,大队监督执法人员利用相关案例,以案说法,耐心指出该单位存在的违法行为,进行说服教育。同时,要求该公司立即组织员工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学习培训,加大自查自纠力度,确保消防控制室24小时双人持证上岗值班。
该单位负责人表示,在今后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将严格落实消防法律法规要求,不断提升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消防控制室值班时间和人员要求
实行每日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通过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持有初级技能以上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
每班工作时间应不大于8小时,每班人员应不少于2人,值班人员对火灾报警控制器进行日检查,接班、交班时应填写《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表》的相关内容。值班期间每2小时记录一次消防控制室内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及时记录消防控制室内消防设备的火警或故障情况。
正常工作状态下,不应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烟排烟系统和联动控制的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设置在手动控制状态。其他消防设施及相关设备如设置在手动状态时,应在火灾情况下迅速将手动控制转换为自动控制。
针对消防控制室值班的行政处罚
应急管理部《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于8月1日施行,在法律责任一章中明确,消防控制室未按照规定落实值班制度、值班人员无证或证不符合要求的情形,将受到罚款处罚。针对消防控制室值班的行政处罚:违反本规定,未按照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或者安排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值班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提醒设有消防控制室的社会各单位: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需持证上岗;
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消防设施理论、实操水平;
切实发挥消防控制室防控初期火灾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