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传奇爱情小说中女性形象探析
2021-11-13唐芳
唐芳
一、唐传奇爱情小说中的女性形象类型
(一)“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女性形象
《霍小玉传》中的女主人公霍小玉曾经和李益相爱时便意料到她自己“一旦色衰,恩移情替”的下场,因此“极欢之际,不觉悲至”。憧憬与恋人共度八年的美好时光,之后任其“秒选高门,以谐秦晋”,她却情愿削发为尼。然而,当时的社会现状却不能成全她的美梦,让其连这样一个微不足道的心愿都成为了奢望和幻想。背信弃义的李益回到故乡便答应了父母为他安排的婚姻,把对小玉“死生以之”的誓言抛之脑后。明知“自古多情空余恨”,小玉还要义无反顾地去争取自己向往的爱情,这是对爱情的忠贞,还是渴望冲破礼教的樊篱来获得人们对人性的认可?
霍小玉作为中国古代社会典型的弃妇,在中国古代文学史上有着一席之地。她用稳重的理性去思考和追求爱情,来代替中国古代社会女性逆来顺受的传统,同时痛斥了负心汉的背信弃义、见异思迁,控诉了门阀制度。小玉对爱情的执着与忠贞无形中表现出对现实不公的不屈不挠,对腐朽的社会制度的不屑,她也正因为有这样的精神而在中国文学史中得到了永恒。
(二)“有情人终成眷属”的女性形象
“高门情节”使她们没有底气,低声下气地请求他人的屈尊相爱,殊不知放低身价并不能使她们真正地获得幸福。《李娃传》中的女主人公李娃面对被世人唾弃的荥阳生,为这个“枯瘠疥疠,殆非人状”的昔日情人倾其所有,助其走向辉煌。当面对这个一起寻欢行乐过的男人时,她难免心生怜悯同情之意和悔恨内疚之感,不觉“前抱其颈”“失声长恸”,并与鸨母分清界限,倾尽全力照顾荥阳生,却在荥阳生恢复健康且功成名就之后提出了分手。从相识到相知,他们的每分每秒都来之不易,但理性的她认为配不上与其心心相印的荥阳生,给对方以重新选择婚姻的自由。这种超人的理性、睿智、坚强和练达,构成李娃性格中最具特色的闪光点。他们最终走在了一起,荥阳生浪子回头,其婚姻重新得到家庭认可,但这并不能削弱李娃自身的思想性。李娃是一个拿得起放得下的人,这一性格特征充分地体现出她对自由恋爱的向往。李娃与霍小玉相比,她比小玉更理性,为了对方的幸福,她可以承受被抛弃的痛苦,但“有情人终成眷属”照样是每个古代女性对爱情的期待,亦是对古代婚姻制度的抗争。
(三)“红颜祸水”的“尤物”形象
商周以后,在文学作品中对年轻貌美的女性总是冠以“红颜祸水”“祸国殃民”的名号,自周厉王“烽火戏诸侯”以后,这些词便成为了女性的代名词,无论她们如何倾国倾城,在历史的长河中也未必有其光鲜亮丽的独立人格。
《莺莺传》中的女主人公莺莺年轻貌美,并成为了张生优先猎取的“猎物”,但倾国倾城的美貌并未成为她抓住爱情的优越条件,相反成为她为“红颜祸水”的有力凭证,亦成为被张生抛弃的原因。“大凡天之所命尤物也,不妖其身,必妖于人。”就这样,张生很体面地把莺莺给抛弃了。小说中的结局让人始料未及,但这也拜古时礼教所赐。莺莺在开始自己的初恋时,为了张生她不顾一切礼教的束缚,但正因为她这样不顾一切,才让她成为礼教毒害下的牺牲品,那样的社会是不能容忍莺莺和张生“白头偕老”“生死相依”的。莺莺在诗中这样说:“弃置今何道,当时且自亲。还将旧时意,怜取眼前人。”莺莺最后的决绝也说明了她对现实的认命,对当时社会的妥协,最终也被贴上“红颜祸水”的标签,从而也成就了“时人多许张生为善补过者”。
二、贵族女性与底层女性形象的差异
(一)贵族女性的矜持自重
在爱情的世界里,每个女性都向往着幸福和自由,面对门阀制度,她们都“以身试法”与礼教思想进行有力的反击。元稹的《莺莺传》,凄婉哀怨地描写了男女主人公的恋情。张生与莺莺相见、相识、相知,最终以张生的“始乱终弃”成就了这部爱情悲剧,形象生动地凸显了莺莺独特的人格尊严和深刻的社会现状,成功塑造了一个敢于冲破礼教对女子的束缚、争取自由恋爱权利的典型女性。面对复杂的人际交往,莺莺表现出来的是“久而乃至”“双脸稍红”,随后便是“凝睇怨绝”,一副羞涩害臊的模样是她与张生近距离接触的表现,她所表现出来的是一个名门闺秀的端庄、羞涩和娴静。这是一个青春骚动、向往自由恋爱,同时又被礼教束缚令其犹豫不前的情窦初开的青涩少女。她渴望爱情又怕被抛弃,使她在爱情方面畏首畏尾,以至于她对张生的态度时而热情、时而冷淡。后来莺莺成婚,张生以表哥的身份出席,莺莺拒绝接见,她在诗文写道:“还以旧时意,怜取眼前人。”表现出了她的善良与宽容,衬托出张生背信弃义的丑恶嘴脸,与此同时,亦表明了莺莺用理性战胜感性,赢取了爱情上的最后一点儿尊严。
(二)底层女性的屈尊索爱
从以上的论述中,我们不难看出以莺莺为代表的贵族女性和底层女性对待爱情有许多的不同。贵族女性比较矜持和自重,面对追求者能够理性地去应付。而对于底层女性来说,她们只会屈尊求爱,为了获得幸福,她们甚至自荐枕席,向追求者或者是被追求者投怀送抱。当然,面对古时的婚姻制度,以莺莺为代表的贵族阶层,她们遵从礼教,遵从所谓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虽然她们向往自由的爱情,但她们始终摆脱不了婚姻制度的束缚,不能彻底地与婚姻制度决裂。但以李娃、霍小玉等为代表的社会底层女性,不屈服于命运,不甘于被婚姻制度束缚,勇敢地与婚姻制度做斗争。她们面对爱情时不会像莺莺犹豫不决,她们可以牺牲自己而成就对方,亦可以与对方撕破脸进行报复。莺莺出于名门,拉不下她名门贵族的面子,在维护礼教的前提下谈情说爱。
在古代社会,女性几乎没有追求自由恋爱的权利及独立的人格。但这些都在唐传奇的爱情小说中一一被打破,如:莺莺的敢爱敢恨、霍小玉的自荐枕席、李娃的矢志不渝。
三、唐传奇爱情作品中女性形象分析
(一)特殊的历史背景为女性的思想提供了实践基础
经历了魏晋南北朝数百年的民族大融合而建立起来的唐王朝,其宗室本身就夹杂着胡人的开放血统,并具备强烈的自我意识。因此在唐朝,女性的贞洁观念极其淡薄,受边塞风气的影响,唐朝两性关系比较放纵,以至于才有了未婚女子自荐枕席,有妇之夫另觅良缘。因此莺莺等女性的“闺门失足”在当时是司空见惯的,亦不足为奇。在虚拟的小说世界,著者可以尽情地挥洒笔墨,把自己的不满寄托于小说人物,从而达到“托人寄情”的效果。不管是生活在上流社会的贵族女性,还是身份低微的底层女性,她们在生活中都有许多的不如意:生活在古代社会没有接受教育的机会。然而,当时的大部分文人与女性,他们的境遇有着相对契合之處,可以说他们“同是天涯沦落人”。失意之人总会产生愤世嫉俗的心理,而这种心理也会微妙地主导着著者的创作心理,唐王朝时期政治开明,人们的言论相对自由,但文人雅士也不至于会大张旗鼓地宣扬自己对朝廷的不满,这会对自己以后从政有所影响,只能利用小说中的人物来阐明自己的想法和不满。
(二)当时的社会思潮为女性的思想提供了理论依据
唐朝相比于其他朝代是相对开放的,对人们的思想控制也有所放松,这为一些讽刺文学提供了温床。唐朝言论自由,文禁松弛,这些都是产生大量讥讽达官显贵,真实反映底层大众心声的作品的有力保证。唐朝的文人雅士就在这样开明的政治背景中进行创作。这也就不乏以女性为主人公,大肆宣扬自己对社会的不满以及愤懑之情的相关文学作品的出现。
宗教对人们的行为规范也影响较深,佛教在宣扬“因果报应”等宿命论的同时,还注重宣扬“众生平等”的思想。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蕴含着对礼教制度和男女不平等现象的一种否定。道教与儒家禁锢人性的特点恰恰相反,道家在修炼养生之术的同时,还主张个性的解放和自由。宗教解放了人思想,一定程度上为女性自由恋爱、婚姻自主提供了理论基础。
无论是身为寒门千金的崔莺莺,还是处于社会底层的李娃和霍小玉,她们都没有良好的社会背景,正因为如此,她们的个人意识开始觉醒,其行为具有强烈的反抗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