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刘勰对汉乐府的批评
2021-11-13牛永峰
牛永峰
“乐府”本是古代的音乐官署,汉武帝设“乐府令”负责采集民间创作的歌诗,进行音乐创作及演奏,以此来“观风俗、知厚薄”。后来,人们将“乐府”机构里搜集整理的诗歌也称为“乐府”。随着乐府的影响日益深远,后人多模仿乐府的风格,仿照乐府格式,用乐府旧题进行创作,故“乐府”又被专指一种诗歌题材。齐末沈约在《宋书》中才开始用“乐府”称谓乐府诗。刘勰十分重视乐府,他在《文心雕龙》里的《文体论》中对“乐府”进行专门的研究,且次序排在第二,紧随“明诗”篇后。刘勰的《乐府》篇是研究乐府理论的开山之作,其对乐府的批评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刘勰对乐府的乐曲、乐辞、乐府的教育作用、发展历史以及曹氏父子的乐府创作均作了深刻的论述,表达了自己“声诗俱正”的乐府观,表现了极为正统的儒家思想。
一、刘勰批评乐府注重“声辞合一”
刘勰所论的乐府是指有音乐的歌词。《乐府》篇开篇即曰:“乐府者,声依永,律和声也。”所谓乐府就是用五声依照歌辞的内容而咏唱,又用十二律配合五声所演奏的乐章。乐府是声、辞一体的,它们共同对接受者产生作用。“诗官采言,乐盲被律”描述的是乐府的采集过程,即由诗官采集歌辞,乐官记录乐谱而产生乐府。可见,乐府的采集是歌辞和乐谱双向收集整理的过程。最后,人们的情志和气质通过金石、丝篁的韵律和恰当的歌辞得以表现出来。“是以师旷觇风于盛衰,季札鉴微于兴废”,晋国的师旷从南方歌声里觉察到了楚国士气的衰弱,吴国公子季札也能从有配乐的《诗经》里看出周朝和各诸侯国的兴废。乐府产生移人效果和教化作用,是通过音乐与歌辞一起产生的。总之,音乐与歌辞有着非常紧密的联系。
刘勰一再强调“声”和“辞”二者是不可分割的关系。“故知诗为乐心,声为乐体”,诗辞是乐府的核心,声律是乐府的形式。核心和形式有机结合才能产生感人至深的乐府,二者缺一不可。刘勰认为“凡乐辞曰诗,诗声曰歌,声来被辞,辞繁难节”,声与辞需要相互配合,繁略得当,这样乐府才有发挥好的效果。他列举汉高祖的《大风歌》、汉武帝的《李夫人歌》词句简约,音乐很容易配合歌辞达到好的效果。而曹植和陆机虽有佳篇,却没有配上曲调,民间认为是歌辞违反了音乐配乐的规律。虽然刘勰不全然认同这种民间的说法,但足见乐府的歌辞与曲调配合与协调的重要性。
在《乐府》篇中,刘勰批评了《桂华》《赤雁》这样的作品。《桂华》指代《安世房中歌》,相传为汉唐山夫人所作。作品辞藻华丽,内容是对汉王朝的赞美和祝颂。与刘勰同时代的班固批评这样的作品“未有祖宗之事”“又不協于钟律”“皆以郑声施于朝廷”。这也是刘勰批评《桂华》和《赤雁》的原因,他认为“秦燔六经”以后,“中和之响,阒其不还”。在《乐府》篇最后的“赞曰”中写道:“八音攡文,树辞为体。”可见“声辞合一”是刘勰批评乐府的主要标准。
二、刘勰对歌辞注重“雅咏温恭”
刘勰的乐府观除了“声辞合一”,对乐府的歌辞与声律都有严格的要求:“乐体在声,瞽师务调其器;乐心在诗,君子宜正其文。”声律为乐府的形式,那么乐师务必须要调整他的乐器;而诗歌是乐府的核心所在,那么文人君子就要端正他的文辞。这里表达了刘勰要求声与辞都需典雅端正的态度。
刘勰对辞的论述远少于对声的关注。但在《乐府》篇中依旧可以看出他正统的儒家思想,要求辞需雅正。开篇刘勰即写道:“夫乐本心术。”起到非常重要的教化作用,“故能情感七始,化动八风”。所以“先王慎焉”,采取的态度和措施是“务塞淫滥,敷训胄子,必歌九德”。这里包含着对诗歌内容的要求。他批评《郊祀十九章》中的《桂华》和《赤雁》:“靡而非典,丽而不经。”这里不仅指所配音乐,也包含他对歌辞的态度,即要达到“典”和“经”的标准。他批评曹氏父子的诗歌“志不出于淫荡,辞不离于哀思”,不满他们诗歌内容中酣歌宴饮与哀叹蹉跎的部分。与之作对比的是后来提到的傅玄,他“创定雅歌,以咏祖宗”,内容雅正端庄,符合刘勰心中对歌辞的要求。
基于这样的态度,刘勰将把汉乐府中描写爱情的诗歌,如《艳歌罗敷行》《白头吟》等都斥为“淫辞”:“若夫艳歌婉娈,怨志诀绝,淫辞在曲,正响焉生!”这反映了刘勰严苛的儒家思想,认为文学需要起到很好的教化功能。后来,古代文论中居主宰地位的“文以载道”的观念,从刘勰这里就已见端倪。“然俗听飞驰,职竞新异。雅咏温恭,必欠伸鱼睨;奇辞切至,则拊髀雀跃。诗声俱郑,自此阶矣”,从这句话中可以看出“俗听”“奇辞”“郑声”都是刘勰反对、排斥的,而“雅咏温恭”是他所提倡与肯定的。
然而在汉乐府中描写爱情的诗歌中不乏优秀的作品,这些作品“匹夫庶妇,吟咏风土”,正如班固所分析的汉乐府做到了“感于哀乐,缘事而发”,真实地反映了劳动人民的生产生活和情感气质。如被誉为“乐府双壁”之一的《孔雀东南飞》,是文学史上第一部长篇叙事诗,控诉了封建礼教对人性的摧残,歌颂了青年男女对美好爱情与婚姻自由的追求,不仅在中国文学史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在世界文坛上也可以和《罗密欧与朱丽叶》等这样的爱情名篇交相辉映,大放异彩。刘勰将爱情诗歌斥为“淫辞”带有一定的局限性,是不妥当的。
三、刘勰对声律注重“中和雅正”
从《乐府》篇可知像《韶》《夏》这样的先秦“雅声”符合“正声”的要求。舜帝、禹帝时期的雅乐,呈现出中庸典雅、“中和之响”的风貌,刘勰推崇先秦雅乐,不满汉魏俗乐,认为“雅声浸微,溺音沸腾”。秦朝烧毁《乐经》,汉朝时想恢复古乐,但效果不尽理想。“虽摹韶夏,而颇袭秦旧,中和之响,阒其不还。”“中和之响”是韶乐、夏乐的特点,即中正和平的古乐,这也是刘勰理想的音乐形式。
而“秦旧”是指秦朝音乐呈现出与旧时宫廷完全不同的曲风面貌。由于秦朝完成了统一大业,音乐形式中融合了来自各地、各民族不同风格的音乐,民间音乐对乐府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这些都有违于古代雅乐的风格。在《汉书·艺文志》中记述为“皆以郑声施于朝廷”,这些亦是刘勰所批评的。“郑声”是战国时期郑国的音乐,因为曲风活泼,热情奔放,多描写男女之情而被孔子批评为“郑声淫”。刘勰秉持着这一正统的儒家音乐观,主张音乐的雅正,反对“郑声”的音乐模式。
曹氏父子酷爱乐府民歌,共存130首乐府诗歌。他们利用乐府旧题写时事,如《薤露》《蒿里行》本是挽歌,但曹操却用来写连年战争造成的民生凋敝,以及为百姓带来的民不聊生的痛苦景象,因此他们的乐府也被后人誉为“诗史”“汉末实录”,呈现出质朴刚健的风骨。在《乐府》篇中,刘勰对魏三祖的诗歌是持批评态度的。曹氏父子虽然继承了乐府诗的现实主义传统,拓宽了诗歌题材,但是却打破了原来的声律要求,因此被有很深崇古情结的刘勰诟病为“宰割辞调,音靡节平”,“实韶夏之郑曲也”。虽然在《乐府》篇中刘勰对曹氏父子的乐府诗歌持批评态度,但在《明诗》篇中他又给予他们很高的赞誉:“慷慨以任气,磊落以使才。”实际上,这是针对诗歌内容和颇具风骨的诗风而言的,但是涉及音律部分,刘勰认为他们背离了中和雅正的雅乐传统,因此在《乐府》篇对他们的诗歌又是持批评态度的。
我国自古就有重视音乐教化作用的传统。早在《尚书·尧典》中就记载舜帝下令通过典乐去教化自己的子女,希望他们通过音乐的教化成为“直而温,宽而栗,刚而无虐,简而无傲”的人。孔子更是将乐和礼放在同等重要的地位:“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音乐具有移人的作用,将外在的理念潜移默化为内在自觉遵循的标准,从而由内而外地真正去践行“道”。刘勰推崇先秦雅乐,认为音乐的首要任务是有补于事,能教化人心。所以一切有违传统雅乐的音乐形式,都属于“正音乖俗”,有损音乐的教化功能。因而,面对当时清商新曲的盛行,刘勰一再痛心地哀叹雅乐的沦丧和俗乐的兴盛。总之,刘勰崇雅贬郑有一定的合理性,因为音乐确实能起到很好的教化作用,但对于当时新兴的音乐形式有些过于严苛,体现出他正统保守的儒家乐教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