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畏自然
2021-11-13
“人定胜天”之说源于荀子,但荀子的“制天命而用之”并非以为人可以任意摆布自然,而是主张人要掌握自然规律,与天地配合,如果与天地争职分,就是犯糊涂。如果把人创造的文化比喻为一株参天大树,那么,是自然提供了大树赖以生长的阳光、雨露和土壤。
工业革命以来的近三百年,“征服自然”衍为主流意识,物本主义压过人本主义,更蔑视自然生机主义,“人类中心主义”得到病态扩张。
当下迈入后工业文明的信息化时代,物本主义的工具理性更趋发达,掌握了核裂变、人工智能、生物工程等尖端技术的今人,似乎可以得心应手地“改造自然”。但是,如果背弃自然法则,违背生命伦理,包括生物工程在内的科技创造,必招致自然铁腕的回敬。
地球上产生过千万计物种,唯有人类,特别是创制核武器和生物工程技术的人类,已经具备毁灭地球上生灵(包括人自身)的能力。
卡普拉在《转折点》中说:“我们第一次被迫面临着人类和地球上所有生命灭绝这样一场确确实实的威胁。”
这种威胁,并非来自毒蛇猛兽、地震火山,也不是天然病毒,而可能是自以为超越自然、左右自然的愚妄之人的逆天行为。我们必须时刻自警。
人类的生路是存在的,这便是遵从自然法则,复归人本精神和道法自然。
《易传》把天地人并称“三才”,天人协调是理想境界。北魏农学家贾思勰说:“顺天时,量地利,则用力少而成功多。任情返道,劳而无获。”这种人事不违天地规律、顺应自然使用人力的思想,是关于天人关系、人地关系的远见。
老子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此语中之“自然”,或解为形容词,“自”指本身,“然”指如此,合指本身如此。“自然”又解为名词,指物理性的大自然。“道法自然”无论作哪一解释,都包含天地人皆以自然为归依、为原本之义,自然是宇宙的最高范畴,是宇宙本身,此为千古卓绝之论。
理性的人类应当深怀敬畏——敬畏自然,敬畏生命,效法自然,善待自然。视万物为友朋,引人类为同胞。此即宋人张载所言:“民,吾同胞;物,吾与也。”执此之念,人类方有远大前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