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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大河小说”看袍哥在历史演变中的正面力量

2021-11-12陈万芳

文学天地 2021年7期

摘要: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的中国文坛以左翼文学鲜明的革命意识以及强烈的阶级话语占据文学界,成为当时的文学主流思想。以阶级划分正反人物形象的阶级对立叙事模式被中国作家广泛采用,直至建国后的十七年文学。之后的文革文学时期这一特点更为明显。在单一维度的文学评论体系下,作为拥有强大地方势力而存在的川地袍哥组织也在相应的小说作品中被普遍表现为具有负面影响的“恶势力”。然而,这种定性的评价在很大程度上遮蔽了四川袍哥组织及背后文化的全貌,甚至其中包含的优良品质与实际作用。因此,试图还原历史真相中的袍哥形象便要抛开对于袍哥组织的简单否定。本文以川籍作家李劼人的长篇“大河小说”三部曲作品为分析对象,力求回归到三十年代四川乡土文学文本中去探求袍哥组织从缘起到兴盛这一历史演变过程中的正面力量。

关键词:三十年代;乡土文学;袍哥;李劼人;大河小说

自宋代以来,传统中国社会治理结构是正式的官僚体制与非正式的乡村治理有机结合的制度模式。皇权不直接干涉基层社会事务管理,而被赋予公权力的地域社会中的精英们成为官民之间的桥梁,最终形成了中国乡土社会“公局—绅粮(粮户与士绅)”体制。而清代四川因边地开发出现的湖广移民重建使得四川地方多数士绅存在移民代数短、人口少、势力小的情况,绅权并未如其他区域一般强大。“四川绅士最无权势,民人无所顾畏,故得行其意”是当时一位外国人游历四川后的陈述。

士绅以往所仰仗的清政府在晚期日趋衰弱,权威的丧失无力保护士绅。加之四川边地开发与商业化日趋成熟促使众多“集镇”(费孝通语)的形成,客栈、酒铺、赌场随之而起,无论是热闹的集镇还是货物的销售都需要强有力的群体势力来保护,而涌入城镇的乡绅对政府的依附感降低。回归到李劼人笔下描写乡土四川的文本中,我们可以发现不论是在如“死水”一般的世俗日常生活,还是因社会上“两种恶势力(教民与袍哥)的相激相荡”而涌起的微澜历史都难以显见士绅的力量。他们不仅无法再以被赋予公权力而存在的社会精英身份继续维持地方道德伦理教化与治安秩序维护,并且开始自行找寻新的有效的保护力量。此时,之前湖广移民至四川所建立起的会馆,以及选举委任的乡约、客长的功能萎缩,代之而起的是超地域、超家庭、超血缘的互助性组织——袍哥。

袍哥会是清末民国时期四川(包括现在的重庆)盛行的一种民间帮会组织。其发源于清朝初期,盛行于民国时期,与青帮、洪门为当时的三大民间帮会组织。“哥老会组织在两湖两广称‘洪帮’,川、滇、黔則称‘袍哥’”。尽管有学者称:“袍哥与哥老会有鲜明的区别,前者是民间的恃力型互助团体,后者为反清的秘密组织。”但学术界对于袍哥是哥老会在四川的特定称谓,四川的哥老会的成员被称为袍哥是基本达成了共识的。关于“袍哥”的名称由来,有两种解释,一说是取《诗经·无衣》:“与子同袍”之义,表示是同一袍色之哥弟;另一种说法是“袍”与“胞”谐音,表示如同胞之哥弟。两种解释大致相同,都用以表达亲密与同袍同仇之意。

早在上世纪二十年代编撰完成的《邛崃县志》中就有关于川地袍哥滋生的缘由记录:“地方游侠以为人之易聚,财之易积也,遂生出聚敛钱之方法,而名之曰哥老会,即四川总督丁宝桢拿办之千子行是也。有人言千子行取钱会耳,为首者设词保险,而从之者亦乐得保身家,并无他意,丁督遂中止不办者,亦以为风俗也。今查哥老会,即俗称和而流其名。有光棍袍哥,行者为江,坐者为湖,又称江湖。其始也,烧香拜把联谱结盟,栽培牌行,提升牌数,一牌为拜兄,二牌为圣贤,三牌为恒侯,五牌为管事,六牌为闲,十牌为老么。掌公口者为拜兄,公口者犹官堆也,犹言大公无私也。”这段文字虽较为含糊,却为明晰袍哥组织的缘起提供了有益的线索——从乡村人与城乡变迁的关系中深入。

“空间叙事的场景设计,绝不是一种简单的景物描写,而是一个事关‘典型环境’的重大命题”。作为“小说的近代《华阳国志》”,李劼人将空间环境设定为“在成都与新都之间,刚好二十里处,在锦田绣错的广野中,位置了一个不算大也不算小的镇市”——天回镇。它不是鲁迅笔下封闭窒息的鲁镇,也并非新感觉派书写的现代都市上海,而是介于“乡”与“城”之间的“集镇”。

镇上的街,自然是石板铺的,自然是着鸡公车的独轮碾出很多的深槽,以显示交通频繁的成绩,更无论乎驼畜的粪,与行人所弃的甘蔗渣子。镇的两头,不能例外没有极脏极陋的穷人草房,没有将土地与石板盖满的秽草猪粪,狗矢人便。而臭气必然扑鼻,而褴褛的孩子们必然在这里嬉戏,而穷人妇女必然设出一些摊子,售卖水果与便宜的糕饼,自家便安坐在摊后,共邻居们谈天做活。

天回镇有着“城”的繁荣和热闹——成都市场上的“外国来的竹布、洋布”,“男子戴的瓜皮帽,女子戴的苏缎帽条”应有尽有。它却也保留着“乡”的状态。显然在“启蒙”或“革命”的话语标准下去衡量《死水微澜》的背景场域,是不符合宏大叙事的“典型环境”的。然而正如费孝通所认为的“‘城镇’这个名词用来指作为农村中心的社区,从字义上看,它似乎应当属于城的一方,而实际却是乡的中心”一样,作者李劼人在无意中向读者揭示了现代中国的历史演变无疑是从城市化开始的。二十世纪的中国社会是由“镇”到“城”发展迈进的,而曾经依赖传统农业生产方式以农村生活为中心的乡村人,在清廷新政(经济方面由重农抑商转向重商主义;意识形态方面废科举而兴办新式学堂)之后,出现了声势浩大的乡村人城市化浪潮。

正是由于形成了如天回镇一样的众多集镇,促成了经济交易的频繁和扩大,活跃了农村的商品经济。那么当乡村人进入集镇时,随着环境的变化,使得他们需要有个可依托的落脚地和保护人。从这一意义上来讲,袍哥组织起到了联系城乡的桥梁中介作用。另外,商品经济的兴盛,不仅丰富了集镇的功能,使其从单一的交易场所延伸发展成为兼娱乐、休闲乃至牟利为一体的综合地。这时,能容纳更多人口的集镇,不论从总人数而言,还是随之增加的流氓或无业流民的数量而言,都需要能适应环境,发挥规范交易、维护治安和管理场镇作用的人。于是,袍哥们烧香结盟,开立山堂,组建某字号袍哥,圈画一地盘,实施负责保护。这样,袍哥成为乡镇的权威,促进关系协调,维护地方秩序,从而成为特殊的“守更人”。

大众对袍哥的认识,往往戴着不同程度的“有色眼镜”,或者想象成劫富济贫的梁山好汉,或者看作挑战社会秩序的“秘密社会”或“秘密组织”。然而学者王笛发现,袍哥一点也不秘密,有资料显示民国七成四川成年男性都是袍哥成员。其影响力遍及乡村和城市的各个角落,填补了当时地方社会的权力真空。他们如同蜘蛛,通过联结社会方方面面的“蛛网”,成为当时四川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力量,也是清末革命中的有力支持。“我们所看到的袍哥,既是反清的政治团体,亦为打家劫舍的帮伙。……按他们自己的话来说,袍哥是正义的勇士,负有推翻清廷的使命;从政府的观点看,他们是叛乱者和犯罪团伙,因此必须毫不留情地予以镇压;而对一般民众而言,对袍哥的态度取决于他们自身的经历,得其保护和关怀者,当然心怀感激之情,反之则难免有愤恨之心。”

的确如此,作者李劼人的儿子刚满三岁时,就被一个兵痞子连长绑了票。李劼人辗转请托时任宪兵司令谍察的袍哥大爷邝瞎子多方说合,花费六百元赎金方才解救。李劼人也亲口承认是以邝瞎子为原型塑造了《死水微澜》中罗歪嘴这一人物形象。虽然有事实依据表明李劼人对这位眼睛本不瞎的邝瞎子充满感激,但作为在艺术上保持很大独立性的写作者,李劼人清楚地知道正是当时混乱的世道给了这位嘴巴本不歪的罗歪嘴很大的活动空间。

《死水微澜》中的罗歪嘴是川地袍哥的代表,作者李劼人用大量笔墨勾画此形象。耐人寻味的是,不同于将袍哥组织描写为中国社会“匪化”与“流氓化”的封建帮会、秘密结社的作品,李劼人笔下的袍哥显露出了极其浓厚的仁义道德感。例如他对包养的妓女刘三金说:“你仍可以做零碎生意,只是夜里不准离开我。”又例如表弟蔡兴顺知道罗歪嘴与自己的媳妇蔡大嫂私通后,向罗歪嘴表示“如其嫌他在中间不方便,他愿意简直彰明较著地把老婆嫁给他”时,罗歪嘴又愧疚道:“傻子,你真是好人,我真对不住你!可是我也出于无奈,并非有心欺你,你放心,她还是你的人,我断不把她抢走的!”作者甚至通过安排以罗歪嘴为首的袍哥群体在青羊宫勇救成都半官半绅的赫达三的女儿赫香芸一节来表现袍哥组织对传统道德的身体力行。不仅如此,这一短暂的交锋也将权势力量大小的对比显露无遗。袍哥作为“民间恃力型的互助团体”不只在群体力量上具有优势,似乎也成为了传统道德的代言人。于是,渗透传统道德、依靠群体力量的袍哥组织在这一历史变迁中占尽上风。

虽然在“大河小说”第二部《暴风雨前》中,袍哥文化的正面书写几乎没有,但依然可以通过小说人物尤铁民的一段话窥见袍哥的力量:“他(孙中山)又说,四川有的是哥老会,也和三点会、天地会差不多远。说起他的历史根源,都是从明末顾亭林、黄梨洲、王船山一脉相传下来的排满复汉的秘密结社。在太平天国时,它虽没有起过作用,到底势力很大。假使我们能够多费点力,把佘竟成这样有志趣的袍哥,多多联络几个,我们一定可以起事的。……中山先生又说,四川各地巡防梁子上的袍哥势力都不小,假设能够照联络佘竟成的办法,分头联络起来,我们更可以收事半功倍之效的。所以他同黄克强都极力主张四川学界的盟员们,都应该想办法参加到袍哥和兵营中去。”李劼人通过书中人物的转述,不仅对袍哥在推翻满清封建统治的革命中所起到的重要作用给予了正面的评价,而且也真实地再现了辛亥革命前同盟会对袍哥力量的重视,以及力争联络、努力引导和改造之事实。

袍哥是如何在四川保路运动和辛亥革命中作出历史的贡献的,这一点在李劼人“大河小说”的第三部《大波》中有了较为详细的叙述,对于袍哥所具有的革命性进行了充分的肯定。作为近代四川民间最富有反抗精神的地方社会势力的袍哥组织,因其宗旨是“排满兴汉”,故而能够接受同盟会“驱除鞑虏,恢复中华”的主张,并被其引导和改造,成为一支重要的革命力量。文章着重刻画了吴凤梧这一袍哥人物形象。当他听到楚子材介绍争路事件后,马上回应道:“借了外国银行的钱,拿我们的铁路去抵,自然该反对。”在这里,把他的民族自觉意识和反帝国主义立场表露无遗。为此,吴凤梧还亲自去新津游说袍哥首领侯宝斋参加保路运动。袍哥主要是民间社会底层游民的组织,代表了民间的伦理观念和价值诉求。李劼人在《大波》中对吴凤梧进行刻画,是希图以一个普通袍哥人物去折射整个袍哥群体,呈现在那个历史变迁时代袍哥文化的独特风采。

袍哥组织与生俱来的经济寄生性、暴力依赖性等弱点注定此群体对社会正常政治、经济秩序具有一定的破坏作用。辛亥革命后,随着袍哥参政,四川乡土社会形成了地方军阀、袍哥、基层政权、地主四位一体的联盟与对抗交织的利益体。这时,袍哥群体逐渐匪化。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到了民国时期,四川每个城市和乡村都有袍哥力量存在,尤其是上世纪四十年代,地方政府要收税、征兵或者推行一些政策,如果没有袍哥群体的参与便根本无法实现。例如在成都金堂,袍哥首领贺松低价承包屠宰税等捐税,然后用招标方式高价转包。作为一个理论上被政府禁止的组织,他们竟然可以成为地方政府和乡民之间的中介,帮助地方完税并从中渔利。可见,袍哥在近代川地社会的历史发展中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

李劼人站在巴蜀“史传传统”的创作基础上,抛弃了传统历史哲学的“英雄史观”,较为冷静地、客观地、真实地再现了袍哥群体对近代四川的影响。他并不遮蔽袍哥群体文化自身的负面效应,也绝不否认袍哥文化中的某些优良品质,以及其在历史进程中起到的实际作用。他努力将一个较为完整的川地袍哥文化精神内涵呈现在读者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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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陈万芳(1990),性别:女,民族:汉,籍贯:四川射洪,职称:助教,学历:硕士研究生,单位:四川传媒学院,研究方向:中国乡土文学、女性文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