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枝麻点病田间防治药剂筛选及评价
2021-11-12凌金锋彭埃天姜子德等
凌金锋 彭埃天 姜子德等
中图分类号:S 436. 671 文献标识码:B DOI: 0.16688/j.zwbh.2020188
荔枝麻点病(litchi pepper spot disease),俗称为鸭头绿、黑点病、青鸡头;该病在荔枝品种‘桂味上极为常见,具该病状的病果也被称之为胡须桂味。该病分别于2002年和2017年在澳大利亚和我国台湾被鉴定报道,但均没有病原菌接种田间荔枝果实且表现出与自然发病症状相同的文字描述。在我国大陆地区,该病虽普遍发生于不同的荔枝产区,但病原菌致病性直至近年才被本研究团队通过田间果实接种得到确定,故正式报道荔枝麻点病为暹罗刺盘孢Colletotrichum siamense Prihast,L.Cai&K.D.Hyde引起的一种真菌病害是在2019年7月。该病侵染荔枝果实,一般先在果蒂、果肩部位形成褐色至黑色芝麻点状小斑点,斑点直径约1mm或更小,随着病情的发展,麻点状小斑点逐渐增多,聚集成大块黑斑,严重时几乎遍布整个果面,极大地影响荔枝果实外观和商品价值。由于荔枝果实处于转色期或成熟期时,病斑周围果皮常不转色而保持一定的绿色,故产区常称之为“鸭头绿”或“青鸡头”。通常果实背地面斑点比向地面斑点多,树冠下部果实比树冠上部果实发病重,内膛果实比树冠表面果实发病重。
由于该病只危害荔枝果实表皮形成黑点,不引起果实腐烂,一直以来未引起果农足够重视。近几年消费者对荔枝果实外观品质的要求越来越高,荔枝麻点病果的售价因此受到影响。病果售價比正常果实低10%~50%,发病重的果实甚至无人收购,给果农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这才引起果农对荔枝麻点病的重视,急切希望有一种能够防治该病的方法。然而,针对该病的防治,仅见澳大利亚有报道,在荔枝非生产季节(冬春季)采取了几种化学防治措施,但防效不明显;在我国大陆地区,由于对该病病因没有定论,尽管果农通过加大农药使用剂量、增加药剂种类或施药次数来进行防治,但防效不理想,不仅无法有效控制病情,还直接导致防治成本和农药残留风险的增加。因此,本研究团队在对该病作出初步诊断后,于2012年—2018年先后进行了多次高效低毒防治药剂的田间筛选,并对防效高、有推广前景的药剂处理后的果实进行了农药残留安全性评价,以期为实现该病的绿色防控、助力荔枝产业绿色发展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1材料与方法
1.1试验材料
供试荔枝品种为‘桂味,供试药剂见表1,施药器械为Matabi Supergreen 16型背负式喷雾器,西班牙盖世堡公司生产。
1.2试验方法
1.2.1药剂初筛
分别于2012年、2013年和2015年开展了药剂初筛。
2012年,试验地点设在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道群爱村百花林果园,荔枝树龄13年,种植密度约为40株/667m2,供试药剂及剂量设置见表2。分别于2012年5月14日(小果期)、5月31日(中果期)和6月11日(膨大期)各施药1次,共施3次药,喷药液量以喷湿整个树冠至叶片欲滴水为准(下同),于第3次药后16d(6月27日,成熟期)调查1次。
2013年,试验地点设在3个果园:1)深圳市南山区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深职院)荔枝园,荔枝树龄23年,种植密度约为12株/667m2,供试药剂及剂量设置见表2。分别于2013年5月15日(小果期)、5月28日(中果期)和6月9日(转色期)各施药1次,共施3次药,于第3次药后9d(6月18日,成熟期)调查1次。2)湛江市廉江市新民镇李氏果园,荔枝树龄8年,种植密度约为30株/667m2,供试药剂及剂量设置见表2。分别于4月22日(小果期)、5月3日(中果期)、5月12日(膨大期)和5月22日(转色期)各施药1次,共施4次药,于第4次药后12 d(6月3日,成熟期)调查1次。3)湛江市廉江市吉水镇梁氏果园,荔枝树龄17年,种植密度约为40株/667m2,供试药剂及剂量设置见表2。分别于4月25日(小果期)、5月6日(中果期)、5月15日(膨大期)和5月27日(转色期)各施药1次,共施4次药,于第4次药后7d(6月3日,转色期至成熟期)调查1次。
2015年,试验地点设在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道群爱村罗氏果园,荔枝树龄8年,种植密度约为40株/667m2,供试药剂及剂量设置见表2。分别于5月12日(小果期)、5月27日(中果期)、6月5日(膨大期)和6月15日(转色期)各施药1次,共施4次药,于第4次药后9 d(6月24日,成熟期)调查1次。
1.2.2药剂使用剂量筛选
根据药剂初筛结果,分别于2014年、2016年和2018年开展了药剂使用剂量的筛选。
2014年,试验地点设在阳江市阳西县儒洞镇华翔果园,荔枝树龄10年,种植密度约为33株/667m2,供试药剂及剂量设置见表3。分别于2014年4月28日(小果期)、5月12日(中果期)和5月23日(膨大期)各施药1次,共施3次药,于第3次药后15 d(6月7日,转色期至成熟期)调查1次。
2016年,试验地点设在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料坑村曾氏果园,荔枝树龄15年,种植密度约为40株/667m2,供试药剂及剂量设置见表3。分别于2016年5月11日(小果期)、5月23日(中果期)、6月7日(膨大期)和6月18日(转色期)各施药1次,共施4次药,于第4次药后10d(6月28日,成熟期)调查1次。
2018年,试验地点设在东莞市大岭山镇大岭山森林公园内阿吉果园,荔枝树龄22年,种植密度约为15株/667m2,供试药剂及剂量设置见表3。分别于2018年5月11日(小果期)、5月29日(中果期、膨大期)和6月10日(转色期)各施药1次,共施3次药,于第3次药后11d(6月21日,成熟期)调查1次。
1.2.3田间试验设计
每处理4个重复/小区,每重复/小区根据树的大小选1~2株树,小区随机区组排列,试验过程中除栽培措施和害虫防治措施按当地常规操作外,试验处理区所用杀菌剂及其施药方法均按本试验的要求进行,于病害发生前或发病初期开始施药。
1.2.4调查方法及药效计算方法
参照农药田间药效试验准则GB/T 17980.1002004稍作修改,每小区调查1株荔枝树,每株按东、南、西、北、中五点取样,每点调查果实不少于30个,记录总果数、各级病果数,计算病情指数及防治效果。
病果分级标准:0级,无病;1级,病斑占果实表面积11%以下;3级,病斑占果实表面积11%~25%;5级,病斑占果实表面积26%~50%;7级,病斑占果实表面积50%以上。
病情指数=Σ(各级病果数×相对级值)/调查总果数×最高级值×100
防治效果=对照区病情指数-施药病情批数/对照区病情指数×100%。
1.2.5农药残留安全性评价
分别于2016年和2018年试验调查结束后,从各处理区随机摘取2 kg新鲜荔枝果实,当天即送广东省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公共监测中心/农业农村部农产品及加工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广州),并委托其对相应杀菌剂有效成分进行农药残留量检测,具体参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4和GB 2763—2016)进行。将测定结果与荔枝中相应药剂最大残留限量进行比较,若测定值小于或等于最大残留限量,则判定农药残留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1.3数据分析
采用Excel 2010软件对数据进行统计,计算各处理病情指数和防治效果;采用DPS 7.05软件进行方差分析,用Duncan氏新复极差法(Duncans multiple range test,DMRT)进行差异显著性检验。
2结果与分析
2.1药剂初筛
2012年、2013年和2015年在5个不同果园开展了田间药剂初筛,试验结果表明(表2):60%唑醚·代森联WG、250 g/L吡唑醚菌酯EC、250 g/L嘧菌酯SC和62%多·锰锌WP对荔枝麻点病的防效普遍较好,达到66. 20%~93. 60%,因此被选作下一步使用剂量筛选试验的候选药剂;虽然25%咪鲜胺EC在2012年防效不明显,但在2015年450g/L咪鲜胺EW却表现出较好防效,达83. 60%,因此仍将咪鲜胺作为候选药剂。
从防效的稳定性来看,不同年份不同果园之间,60%唑醚·代森联WG 600 mg/L的平均防效介于85.19%~90.46%,250 g/L吡唑醚菌酯EC 250 mg/L的平均防效介于87. 20%~93. 60%,两者的防效较为稳定;62%多·锰锌WP 1240 mg/L的平均防效介于71. 07%~84. 01%.250 g/L嘧菌酯SC 250 mg/L的平均防效介于72. 11%~86. 56%,两者的防效波动较大。
2.2药剂使用剂量筛选
2014年、2016年和2018年在3个不同果园开展了药剂使用剂量筛选,试验结果表明(表3):250 g/L吡唑醚菌酯EC 125~250 mg/L的平均防效介于74. 20%~92. 52%,250g/L嘧菌酯SC 166.7~333.3 mg/L的平均防效介于69. 70%~85.61%,供试咪鲜胺225~450 mg/L的平均防效介于63. 53%~92. 62%,60%唑醚·代森联WG 300~800 mg/L的平均防效介于74. 56%~88. 84%,325 g/L苯甲·嘧菌酯SC 162. 5~325 mg/L的平均防效介于70.60%~90.51%,62%多·锰锌WP688.9~1240 mg/L的平均防效介于59. 22%~84. 26%。
从2018年的试验结果还可看出(表3),在相同有效成分剂量前提下,不同有效成分总含量、不同剂型、不同生产厂家的药剂间防效差异不显著,如:吡唑醚菌酯250mg/L、嘧菌酯250 mg/L、咪鲜胺250mg/L和咪鲜胺450 mg/L。
从防效的稳定性来看,不同年份不同果园之间,60%唑醚·代森联WG 600 mg/L的平均防效介于83.06%~86.13%,250 g/L吡唑醚菌酯EC 250 mg/L的平均防效介于91. 83%~92. 52%,250 g/l_嘧菌酯SC(先正达)250 mg/l}的平均防效介于77.58%~81.92%,62%多·锰锌WP 1240 mg/L的平均防效介于79. 60%~84. 26%,此4种药剂防效均较为稳定,但综合药剂初筛试验结果(表2)来看,后两者防效的波动仍较大;450 g/L咪鲜胺EW(富美实)450 mg/L的平均防效介于74.11%~92. 62%,325 g/L苯甲·嘧菌酯SC 325 mg/L的平均防效介于75. 3296~90. 51%,表现出较大的波动。
2.3农药残留安全性评价
2年2地的农药残留分析结果表明(表4),在果实发育期田间施药3~4次后,根据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27632016),除代森联在荔枝上尚没有制定相应的最大残留限量而无法作出评价外(2018年该药剂未被检出),其他供试药剂实测值均低于国家标准规定的最大残留限量,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3结论与讨论
荔枝麻点病是在我国大陆地区近期才报道的一种新病害,在国内尚未有针对该病的防治报道。在澳大利亚,有学者曾做过一些防治试验,但效果不明显。本研究团队7年的田间防治药剂筛选试验结果表明:吡唑醚菌酯和唑醚·代森联2种药剂防效較好且较为稳定,其次是嘧菌酯、咪鲜胺、苯甲·嘧菌酯和多·锰锌4种药剂,但不同年份不同果园间的防效波动较大;在果实发育期田间施药3~4次后,荔枝果实中各药剂农药残留量均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GB 2763—2016)。本研究同时还对其他一些三唑类或甲氧基丙烯酸酯类药剂单剂进行了田间防效试验,如苯醚甲环唑、戊唑醇、氟环唑、氟硅唑、腈苯唑、丙环唑、溴菌腈、醚菌酯等,但效果一般或不明显(数据未显示)。综上所述,防治荔枝麻点病建议在荔枝挂果期于该病发病前或发病初期开始施药,药剂首选250 g/L吡唑醚菌酯EC 125~250 mg/L和60%唑醚·代森联WG 300~600 mg/L,其次是250 g/L嘧菌酯SC166. 7~250 mg/L、450 g/L咪鲜胺EW 225~450 mg/L、325 g/L苯甲·嘧菌酯SC 216. 7~325 mg/L和62%多·锰锌WP 885. 7~1240 mg/L,相同有效成分情况下,不同剂型或不同厂家药剂均可使用。一般每隔10~15 d施药1次,连续施药3~4次,最后一次施药于采果前10~20 d进行,以保证果品农药残留安全。施药次数和施药间隔期可根据田间实际天气情况及病害发生程度作适当改变,如遇连续多雨天气、病害迅速发展期,施药次数应适当增加,施药间隔期则应适当缩短。施药时应尽可能将每穗果实都喷施到位,均匀着药,特别是当荔枝掉头后,部分果穗交叉重叠或聚集在树冠枝叶中,施药时应重点喷施。
在防治荔枝麻点病的同时,还应注意霜疫霉病及炭疽病的危害。霜疫霉病和炭疽病是目前荔枝上最主要的两大病害。研究表明,荔枝麻点病是炭疽病的一种,但并非所有荔枝品种均产生此种症状。本研究所推荐的药剂中,吡唑醚菌酯、嘧菌酯、唑醚·代森联、苯甲·嘧菌酯和多·锰锌具有兼防霜疫霉病和炭疽病的作用,咪鲜胺则不能兼防霜疫霉病,所以在使用咪鲜胺时还应搭配使用防治霜疫霉病的药剂。
在本研究中,嘧菌酯、咪鲜胺、苯甲·嘧菌酯和多·锰锌的防效波动较大,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可能是此类药剂受环境因素影响较大,如咪鲜胺250 mg/L,2012年最后一次施药至调查结果期间雨日超过lo d,2018年则仅有3d。另据文献报道,在荔枝上,施药后14 d,嘧菌酯的降解率达到81%~98%,咪鲜胺和多菌灵的降解率达到98%以上,反映了各药剂在荔枝上的持效性,从而导致防效波动程度的差异。
在实际生产中,部分果农或是不能准确识别病害,或是不熟悉药剂的防治对象,用药不对症;或是不了解病害发生规律,没有根据实际病害发生情况用药,防治不及时;或是施药方法不当,药液未喷施到位,施药不均匀、不彻底等等,导致防治效果不理想。
从农药登记情况来看,本研究推荐的药剂中仅60%唑醚·代森联WG、250 g/L嘧菌酯SC、25%咪鲜胺EC和62%多·锰锌WP有在荔枝上登记,部分供试药剂尚未在荔枝上登记,可选有效药剂偏少。因此,有必要进一步加强农药登记工作,避免在农药使用中产生违规用药问题。
吡唑醚菌酯和嘧菌酯同属甲氧基丙烯酸酯类药剂,具有高抗性风险。因此,在使用此类药剂时建议与其他作用位点不同的药剂(如咪鲜胺、多·锰锌等)轮换用药,或使用复配制剂(如唑醚·代森联,苯甲·嘧菌酯等),避免长期、单一使用甲氧基丙烯酸酯类药剂,从而降低此类药剂的抗性风险,延长其使用寿命。
关于荔枝果实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问题,由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 2763-2019)已于2020年2月15日实施,虽然该标准规定的最大残留限量值没有改变,但其测定部位已由果肉改为全果,因此,在实施GB 2763—2019后,本研究所推荐的药剂使用安全性仍有待进一步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