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恕的取舍
2021-11-12鲍鹏山
鲍鹏山
有一次:子贡问曰:“有一言而可以终身行之者乎?”
子曰:“其‘恕’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论语·卫灵公》)
可是,我们知道,就在这同一章中,孔子曾经对子贡说过,他有一个“道”一以贯之,而这一以贯之的道,曾子曾经明确解释过:“夫子之道,忠恕而已。”(《论语·里仁》)
“恕”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将心比心,你所不愿遭遇到的,千万别强加给别人。“忠”呢,是“恕”的积极的一面:你想要的,也要帮助别人达到,用孔子自己的话说,就是“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论语·雍也》)
可见,忠是积极的道德;恕是消极的道德。“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还是孔子核心思想“仁”的基本内涵。
那么,为什么在回答子贡的问题时,在自己的一以贯之的两个字里,孔子几乎是毫不犹豫地剔除了“忠”,而保留了“恕”呢?
我的理解是:首先,从“终身行之”的角度,“忠”是对别人做有益的事;“恕”是不对别人做有害的事。简化一下,“忠”是“做”;“恕”是“不做”;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要的只是一种品行;而“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是需要能力的。因而,“忠”不是人人能做、时时能做、事事能做的。
“忠” 和“恕” 的区别还不仅在此。
“忠” 的定义是“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这里面暗含着一个前提,那就是:人有共同的爱好与追求。
但问题是,人与人之间有相同的欲求,也有不相同的爱好。简单地以为自己想要的别人也一定想要,从而一定让别人要,就是强加于人。
更为值得我们警惕的是,忠,只是相对真理,它是一柄双刃剑,一不小心,它还会被坏人利用。
坏人假冒对我们“忠”,来代替我们选择和思想,从而奴役了我们的灵魂。
在中国古代,专制君主用暴力来压服人民,实行专制,是“强奸民意”。
用“忠”的借口,宣称君主代表人民的利益——宣称代表“集体”的利益,剥夺每一个“个体”权利;宣称代表“长远”的利益,剥夺人民当下的利益——言之凿凿,理所应当,从而让人民放弃对立而服从,叫“诱奸民意”。
强奸民意的时候,他们用的是法家的法、术、势;诱奸民意的时候,他们用的是儒家的“忠”。
商鞅指导下的秦国,李斯指导下的秦王朝,是强奸民意。
朱元璋的大明,康熙,乾隆的大清,是诱奸民意。
古今中外,哪一个专制君主,独裁者,不是声称代表人民的利益,从而冒充人民的代表,来实行独裁统治呢?
他们总是有两手:强奸民意与诱奸民意。
被强奸,我们反抗。所以,我们至今痛恨二世、赵高。
被诱奸,我们往往配合,所以,直到今天,还有那么多人为朱元璋康熙乾隆唱赞歌。
孔子,看出了这个潜在的危险,并且,在两千多年前就发出了预警。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恕”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信念,正是对“忠”的片面性的纠正,是对“忠”有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的预防,是对“忠”的历史的、现行的、潜在的罪行的控告、警告与反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