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地构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体系
2021-11-12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研究员莫纪宏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莫纪宏
2021年9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国法学会会长王晨同志在中国法学会、人民日报社共同举办的“习近平法治思想论坛”上发表的主旨演讲中强调指出:要深化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理论体系、话语体系、教材体系的研究,推动法学法律界和全社会自觉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当下,对于法学界来说,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内涵、抓住核心要义,关键是要通过全面系统地研究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内涵,科学地构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体系,牢牢掌握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宣传教育和社会传播中的话语权,确保习近平法治思想能够有效地贯彻落实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努力彰显习近平法治思想所具有的政治、理论、实践和世界意义。
构建科学的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体系,必须要遵循科学理论体系创建的理论逻辑和内在规律,具体说,应当着重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理论体系构建的几个基本理论要素以及由理论要素构成的具有内在严密逻辑联系的理论体系结构,包括:
一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科学的法治理论所要解决的主要社会问题是什么以及相关的问题领域有多大。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公报强调了两个方面的问题,即新时代为什么要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新时代怎样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内涵必须紧紧地围绕着这两个问题有效地展开,要抓住习近平法治思想关注的理论问题要点,切忌将研究对象理解得过泛或过窄。
二是要解决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研究方法论问题。具体有两个层次:首先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所具有的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其次,三个“相结合”的具体方法,也就是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公报所讲的“历史和现实相贯通”“国内和国际相关联”“理论和实际相结合”的方法。
三是科学地表述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内涵必须要高度重视各种理论观点之间的内在逻辑联系,要注意各种理论要素之间的逻辑层次,可以表述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核心要义以及理论视野四个层次。指导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的基本原理;基本原则是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十一个坚持”;核心要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理论视野可以延伸到对世界法治文明、人类命运共同体所作出的理论贡献和中国方案。
四是确立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具有发展和开放性特征的理论体系,从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制度逻辑和实践逻辑相统一的高度,展望习近平法治思想理论体系建设未来的发展方向,进一步强化习近平法治思想理论体系自身的自我发展和自我完善的法理能力。
总之,只有坚持科学的理论思维和运用科学的研究方法,才能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理论体系构建的客观规律和内在理论逻辑,才能在构建和发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理论体系的过程中,保持理论自身内在逻辑的一致性和统一性,防范各种可能出现的理论风险,有效地抵御和对抗各种非马克思主义法治学说和主张提出的挑战和质疑,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科学和有效的法治理论学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