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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诗记(八)

2021-11-12刘向东

海燕 2021年2期
关键词:狄金森詹姆斯约翰

文 刘向东

是的,这就是诗

刽子手……

充满了绝望神情的眼睛。

孩子在坑里恳求怜悯:

“叔叔啊,

别埋得太深,

要不妈妈会找不到我们。”

(王守仁译)

“这就叫诗?”

“和拉家常话似的……”

“说得你直想掉泪!”

我忘了多少次面对类似上述这样的问题。是的,这就是诗,是苏联诗人P·鲍罗杜林的《刽子手……》。

这首诗写的是第二次世界大战的一个历史片段。短小精练,朴实无华,没有一个多余的字,但几乎不同层次的人都能读懂,其差别是: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理解。头一句,“刽子手”加上一个省略号,写出了德国法西斯多少罪恶啊!而第二句则写出了德国法西斯在战争中注定失败的命运,同时也写出了苏联红军和世界人民不屈不挠的反抗精神。从第三句,我们不难感受到孩子的家园和校园已被战火摧毁。让人振聋发聩的是后三句:“叔叔啊,/别埋得太深,/要不妈妈会找不到我们。”“刽子手”一词,是成人对法西斯的称呼,而在孩子的眼睛里,他们是“叔叔”,与其他熟悉或陌生的青年男子有什么不同吗?“别埋得太深”,面对连孩子也不放过的“活埋”,在孩子眼里竟然如同游戏,几乎没有丝毫的恐惧。“要不妈妈会找不到我们”,作为读者,我们会产生这样的联想:孩子的妈妈哪去了?是不是已经被杀害了?也不见孩子的爸爸,那爸爸呢?或许早已牺牲,或许正在炮火连天的前线浴血奋战,或许多年没有回家,孩子已经没有“爸爸”这个概念了……诗的最后一个词是“我们”,显而易见,被推进土坑里的孩子不是一个,这就给了读者一个清晰的镜头:一群全副武装的德国鬼子,手里有刀枪和铁锹,正在把一群幼小的生命推进刚刚挖好的土坑里,而这个镜头的背景是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炮火连天、横尸遍野、一片废墟……

这不仅是诗的灵感使然

冬日薄暮

太阳落入清凉,没有伴儿,

没有为我们干完活后的责难。

它落下去了,心里一无信仰。

当它去后,我听到溪水跟踪而至的流声。

它从很远的地方带来它的长笛。

(桴夫 译 )

“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美国诗人默温却没有这种感伤,而是让接替出场的事物给我们带来了更为动人的光亮和音乐。太阳落了,溪水跟踪而至,并从很远的地方带来它的长笛……这不仅是诗的灵感使然,从更深层看,它也是人生智慧的呈现,是生命的回声。

这地方可能是一扇门的空间

我就站在这里

站在光亮中所有的墙壁之外

这里将出现一个影子

整天都存在

其中有一扇门

开在我现今站立的地方

我走后很久

会有人来敲门

敲这空气

而另有一个生活

将为我把门敞开

(汪剑钊 译)

这是一首玄学味很浓的诗,触及的是永恒的主题,但诗人独具匠心,选取了一个具体的物——“门”来承载思考。

“门”的特殊性在于,它既是进口,又是出口,恰好可以作为生死转换之间的象征物。

在我现今站立的地方,将出现一扇门,符合“存在”从“虚无”中诞生的道理。但耐人寻味的是,那时,现实的我已成了过去,亦即由“存在”转为“虚无”。

跨过死亡之门,里面究竟有什么?这问题在古希腊就被提出,但迄今没有答案,因为去了那里的人没有一个回来。

出自人生最深切的体验也出自天启

小时候我有一次生病

小时候我有一次生病

带着饥饿与惶恐。我从唇上剥落

一层硬皮,并舔舔双唇。犹记

它的滋味,咸咸,冷冷。

而我始终行行又行行又行行。

于台阶前我歇坐取暖,

恍恍惚惚我的步履如若舞蹈

循着捕鼠人的曲调,踱向河畔。蹲坐

于台阶上取暖,浑身上下瑟瑟哆嗦。

阿母伫立着频频召唤,视之仿若

近在咫尺,却又遥不可及:

我向她靠近,她离我七步伫立,

呼唤我,我向她靠近,她伫立

离我七步并呼唤我。

我觉得懊热,

解开领口,我躺下,

旋即号角齐吼,光辉四射

直捣我的眼睑,众马奔腾,阿母

飞翔于道路上方,召唤我

旋即飞离……

而如今我梦见

一家医院,冷白于苹果树下,

以及白色床单在我颌下,

以及白色医生向我俯瞰,

以及白色护士立我足畔,

振摆其羽翼。而伊们仍然伫立。

而后阿母进来,呼唤我——

旋即又飞离……

(陈丽贵 译)

俄国诗人阿尔谢尼·塔可夫斯基的《小时候我有一次生病》,是一首感人的诗篇。

我只能说,这样的诗出自对人生最深切的体验,也出自天启。

它也让我想起小时候生病,我也带着惶恐,从唇上撕下一层硬皮,并舔舔双唇,我至今记得那滋味。就是这样的细节,让那早年瞬间的生命经验全回来了。也正是在那惶恐中,在病中,我们才如此需要母亲。

我已经年过半百,但我至今仍是一个孩子,一个病恹恹的孩子,在对母爱的渴望中,我有时会因为病痛或醉酒呼唤妈妈。

好在我的妈妈,此刻就在我身边,正在给我缝制鞋垫,足够我行走一生的鞋垫。

只看到现象还不是“生活”

奥地利诗人埃里希·傅立特的《什么是生活》,表面上与我们初学写作者随手写下的诗句差不多:

生活

是我澡盆里的

温暖的水

生活

是我的嘴唇

贴着你敞开的胸怀

生活

是一腔愤怒

对世界上的不平

只是温暖的水

还不够

我要在水里戏耍

只是把嘴唇贴在你怀里

还不够

我要把它亲吻

只是对不平发出愤怒

还不够

我们要寻找根源

并采取行动

对付它

这才是生活

(马文韬 译)

生活是什么?是澡盆里的温水,是对着嘴唇敞开的胸怀以及对不平的愤怒。诗人选择了三种经验回答生活。但只写到此,太单一,太直接,诗思显得浅淡。多罗列几种比喻或意象如何呢?不行,平行推进会使诗篇变得肤浅而又累赘。傅立特笔锋回转,以“还不够”给“肯定”加了一层“否定”:还得在水里戏耍,在怀抱亲吻以及找出愤怒的根源。犹如针灸,于扎针之后再“捻一捻”,起到了递进、深化、强化的作用,使诗感膨胀起来。

只看到现象还不是“生活”,还得寻找现象发生的根源,采取行动,对付它,这才叫完整的生活。

诗人以一种积极的人生经验和态度,向人们阐释了生活的含义。

率尔天成

读现在的新诗,有时感到很累。繁复的意象,须在自己的脑海中组接;摸不透的意蕴,须思之再三。类似的诗篇,体会的到诗人苦心的营构,营构中独见匠心,不能说不是好诗,但读多了着力乃至刻意创作出来的作品,常想换换口味,读一读那些率尔天成的“神品”。

英国诗人艾伦·亚历山大·米尔恩的儿童诗《窗前》就是我期待中的“神品”:

我的两个小雨点,

等在玻璃窗上面。

我在等着看它们,

哪个赛跑得冠军。

两个雨点俩名字,

一个约翰,一个詹姆斯。

詹姆斯先开了步,

我的心里望它输。

约翰怎么还在等?

我的心里望它赢。

詹姆斯跑得渐渐慢,

约翰像是给阻拦。

约翰终于跑起来,

詹姆斯步子加快。

约翰冲下窗子一溜烟,

詹姆斯的速度又在减。

詹姆斯它碰到一点灰,

约翰在后紧紧追。

约翰能不能追上?

(詹姆斯可给灰把路挡。)

约翰一下追过它。

(詹姆斯跟苍蝇拉呱。)

约翰到了,第一名!

瞧吧,窗上太阳亮晶晶!

这是著名儿童文学作家任溶溶先生翻译过来的。诗本是不可译或说难译的,可《窗前》表现的是很纯粹的童趣美、童心美。诗人作此诗时,已将自己儿童化了,彻底“忘我”了,所以不意之中有此“天籁”之韵味;人类的童心天趣是完全相同相通的,所以深谙儿童心理趣味的任先生也将此诗译得如此传神。因此,我以为即使从译诗看,《窗前》亦堪称“天籁之音”。

至于解释,对这样的诗篇纯属多余,就免了吧。

赋予抽象的“灵魂”以“选择”的主体性

美国诗人艾米丽·狄金森,终身未嫁,一生几乎足不出户,除操持家务之外,以写诗自娱。她的诗歌没有标题,题材广泛,用词新颖,句子浓缩省略,意象新奇突兀。

狄金森一生共创作了一千七百多首诗,生前只发表了八首,其余部分是在她死后三十年内由亲友们整理、结集出版的,大多经过编者的“加工”。她与当时的美国诗坛无关,与世界诗坛无关,但丝毫不影响她成为举世瞩目的大诗人。

我觉得最能代表狄金森的,是这首《灵魂选择自己的伴侣》:

灵魂选择自己的伴侣——

然后,把门紧闭——

她神圣的决定——

再不容干预——

发现车辇停在她低矮的门前——

不为所动——

一位皇帝跪在她的席垫——

不为所动——

我知道从人口众多的整个民族——

选中了一个——

从此封闭关心的阀门——

像一块石头——

(江枫 译)

有人认为这首诗是写爱情的忠贞不贰,也有人认为它是写狄金森执着的人生选择——成为一名诗人,还有学者认为,她弃绝社交,除了与爱情悲剧有关,也与诗有关。可见,这首诗的主题具有不确定性。

诗人赋予抽象的“灵魂”以“选择”的主体性。灵魂选择伴侣,尊重人的精神追求。“灵魂”一旦有所选择,便具有强烈的排他性和自主性,不为其他诱惑所动。

整首诗像是书信,或者说它本来就是书信,单纯、清新,将深邃的思想寓于浅显的表达中。

诗句后的诸多破折号,是艾米丽·狄金森的“专利”。

纯朴诗人与女儿的一个游戏

布朗文

如果我有机会富起来,

我将买下考德庄、雄鸡墩和公子沟,

玫瑰坪、热谷和饮水滩,

再把它们全部租给大女儿。

我要她付的租金,将只是

每年最早开的堇菜花,洁白又孤单,

最早开的报春花和玉凤花——

即是说,如果她见到荆豆开满花,

她可分文不付永远拥为己有,

考德庄、雄鸡墩和公子沟,玫瑰坪、热谷和饮水滩——

我会把它们送给大女儿。

(黄灿然 译)

这是英国诗人爱德华·托马斯的组诗《家庭诗》的第一首,布朗文是作者的大女儿。

作者是一个纯朴的男人,更是一位纯朴的诗人,忽然想起,要是有钱了,该做些什么?他要做的也纯朴得很,送给大女儿一些纯朴但名字奇特的地方。而他要女儿回报的,也纯朴得很,只是每年初开的几种花,就连最金黄灿烂的荆豆花,也要女儿自己留下。至于为什么不说把那些想象中的地方完全送给她,而说要租给她呢?这是一种父女间的游戏,就像父亲给了女儿几块巧克力,再向女儿讨回一块,女儿给了,他只不过做出吃状,最后还是给回女儿——不是吗?看,最后一句已把“租”改为“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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