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斋笔记
2021-11-11
小序
四方斋是我新书房的名字。
我现在的枕边书是孙犁的《云斋小说》、冯骥才的《俗世奇人》、汪曾祺的《晚饭花集》。每天晚上临睡前,随手翻,随意看,翻到哪篇是哪篇,都不知看过多少遍了,还是放不下。另外,我还看苏轼的《艾子杂说》、蒲松龄的《聊斋志异》、纪晓岚的《阅微草堂笔记》,有时看着看着笑了,有时看着看着就忧伤起来。我总拿着书里的人物比自己,觉得自己活的不干净,脏,干过很多猥琐的事,为另一个更为清醒的自己所不齿。人生多么的不容易啊,为什么就纵容自己呢?大师们小说里的人物就像一面面镜子,对应着我的心。
我是一个写小说的人,总想让自己笔下的人物干净起来。这个干净包含两层意思,一个是让他们从命运的泥淖里爬出来,好好洗一个澡;还有,就是让他们的心理和生理都真实一些,别委啦巴屈的。以前写小说时,总认为生活里有许多故事,只要我们认真观察,细心体验,就能把那些故事挖掘出来,于是,扛着一把铁锹东奔西跑,恨不得把每个人的心都挖出来看看。我扎在老人堆儿里,听他们纵横古今,评述人生,叹谓过去,论说长短,如果找到一个线头儿,马上死揪不放,不拽出血丝绝不罢休。是呀,我找到了很多故事,也把它们升华出来。后来,随着年龄的增长,我越来越发现,用故事去装点小说有的时候会让小说的叙事有气无力,它像一条绳索,把小说死死地捆住了。小说没有了呼吸,故事就死了,像一个“瞎话儿”,初听虚张声势,冷静下来,“瞎话儿”就是“瞎话儿”,当不了真。
于是,我尝试着白描生活,用还原法,真实地记录下自己在某一个时间段的所见所闻,不夸张,不修饰,像绘画里的素描,而不是写意。我学习小说的时候,正值西方现代思潮大量涌入中国,文学中的各种流派也乘风来袭,我是很受了一些影响的。那时年轻,接受新事物的能力强,模仿自在情理当中。跌跌撞撞一路走来,一直没有好好反省自己,如今自查,才觉得要学习要扬弃的东西实在很多。我要求自己重新学习现实主义的表现手法和风格,脚踏实地地一个人物一个人物地考量,在他们的身上找出命运的走向,对正生活的真谛,从灵魂深处救赎人生的污点,在精神层面上释解他们外化表现的合理根据。这是一个很艰难的工作,但我想坚持下去。
我说自己不干净,根由就在于从前欲念太强,这些欲念中包括一心要写出“最好的”小说,包括跻身某某前沿、某某高地,这是自私的想法。文学的意义在于真实地记录,大到一个社会、一个时代,小到一间房子,一个微不足道的小人物。之于生命本身来讲,坦陈是伟大的。前段日子,我给《短篇小说》杂志的高老师寄去一组“小东西”,在这些文字的开端,我也写了一段“题记”:“这些小说都是我几十年前写的,没怎么正儿八经地发表过,二十世纪九十年代的时候,我在广西民族出版社出版了一个小册子,为了‘凑’篇目,把它们都收了进去;现在看来这样的做法是很不成熟的。但是,那时年轻,可以原谅。近几年,我一直在收拾这些‘破烂儿’,能修则修,能补则补,创作新东西的时候,有些残次品可以当‘小件儿’添进去,为新作踮脚、弥缝儿,我就欣喜成什么似的,好像老来得子,自是一番别样的心态。去年的时候,我有一个想法,想把自己写的小小说通盘地整理一下,分门别类进行编辑,算是‘自选’的一种吧。整理的过程中,必然绕不开这些旧作,只是再读的时候,明显感觉到它们存在着种种不足,有的差一个感觉,有的差一句话,有的差一个标点,反正就是不舒服,一定要上手掰一掰,拧一拧,举得远远的,上上下下瞄几遍,大体能立住了,这才长长地出一口气。就是这样。自己生的孩子,总要出门见见人,不一定是要别人夸赞怎么好,只是别把人家吓一跳,自己就心满意足了。”这也是一种坦陈,更是我现下的真实心境。
这部小说里的人物都是真实存在的。
我也想用这些真实的人物对应一下自己的心啊。
老赵哥
去北京学习,一下子就认识了老赵哥。老赵哥喜欢喝酒,喜欢胡说,喜欢写小说,喜欢忘记一切不愉快的事情,所以,总体上来看,他是一个快乐的人。我有一个在别人眼里不成立的“悖论”,快乐的人本质上是善良的。
我和老赵哥是老乡,有了这层关系,彼此贴近实属正常。
到京的第一个周末,一起来学习的学军就建议说,去京郊看朋友。不知为什么,我那天的心情有点莫名的糟糕,从坐地铁开始,便说什么也打不起精神来。学军看出我情绪的变化,便一遍遍给老赵哥打电话,借着问路的只言片语,向我传递他心底的关心与安慰。
换乘,换乘,再换乘,我们的目的地终于到了。
老赵哥在那里接站,我们在秋风中握手,互相介绍,就算认识了。以为马上可以吃饭,结果又约了其他朋友,去更远的地方就餐。学军说,老赵嫂看得紧,老赵哥的口袋里永远不会超过一百块钱,听了这话,老赵哥只是笑,并不多做解释。老赵哥话多,跳跃性强,一般的思维跟不上他。
请客的是当地文联的朋友,大家除了常规的礼貌性的交流,彼此言谈都很拘谨而小心。
老赵哥向在座诸位介绍我时,有点夸大其词,话语间可以感知他对我的创作经历和作品的不了解,但他一再强调,我如何如何“厉害”,为了显示我的“厉害”,还把我们老家几个“不厉害”的角色提出来,大肆贬低一番,使得我们之间的“熟络”和亲近连他的老朋友学军都要大大地吃惊一番。
吃过饭,天已大晚,回去的地铁一定是没有了,老赵哥执意不让我们住宾馆,直接把我们拉到女儿空置的房子里,一人一张床,借着酒劲儿得了一夜安睡。老赵哥的女婿是开酒厂的,家里有许多好酒,学军要打开一瓶喝,他找百般借口不让,而是跑到楼下超市,自己买了一打啤酒,就着花生米和蚕豆喝了。
他说:“那不是我的,我不能拿给你们喝。”
就是这个细节,让我对他的小气有了一份尊重。
第二天早晨,我起得很早,推窗望去,不想却被窗下的柿子树吸引住了。正是九月中旬,枝头的柿子已有了一圈红晕。
我说:“老赵哥,等柿子熟了,给我留两个。”
他凭着阑珊的酒意说:“什么一个两个的,给你一箱。”
这当然是笑话。
又一次去京郊,已经是“十一”之后了,学军因为生计的事,颇有一点闹心。就提议再一次去看老赵哥。他说,和老赵哥认识二十几年了,属于见面烦,不见面还想的那种朋友。他比我们大,却一点也不担事,小时候,一起打架,他怕事情闹大,竟跑到派出所“投案”去了,不但“投案”,还把警察领去我们家,作为他立功赎罪的决心和佐证。
“完了呢?”我问。
“按治安条例,罚款呗。”学军回答。
我说:“我是问老赵哥作何解释?”
学军叹了口气说:“他的解释倒是合理,他说,我就这么一个女儿,还小,我要是出点什么事,她不就完了吗?”
我没有再说什么,心里却多少有些明白,上次在他女儿家里,他为什么不喝女婿存的好酒,他是害怕女婿看不起自己,从而连累了女儿。
是不是这么回事呢?
我愿意在心底肯定自己的这种假设。
老赵哥是典型的酒疯子。第二次我们去京郊,一出地铁,他就站在一家小店的门口招手呢。我们要了三个菜,一瓶“绿二”,听他一个人吵吵闹闹地对应着下午的时间。晚上约好一个朋友吃火锅,现在去早,他便自作主张地先摆了一桌“间餐”。一杯白酒下肚,他便一个劲儿向我道歉,说,上一次见面,说话口无遮拦,有的也说,没得也说,真是得罪了。今天说的是真话,你的小小说我看了,整整一本,全看了,好,真好,服了。我把目光投向学军,学军点点头,肯定他这一次说的全是真的。
老赵哥说:“还有,上一回说人别人的作品不好,也不对,没必要那么损人家,不管怎么说,都是写东西的,不应该,不应该。”
我和学军都忍不住笑了。
那天吃完饭,我们直接打车往十渡走,走的天都黑透了,才看见一片小区外的马路上有几处灯光闪烁。请客的朋友早到了,并点了一桌吃食,大家点点头,报了姓名,便毫不客气地胡喝起来。请客的是一位名人之后,快六十了,玩写字,玩画画,玩唱戏,昆曲唱的十分了得,而且是反串,眉眼、身段均一丝不苟,可圈可点;坐陪的是一位“海龟”画家,六十岁,画油画,喜欢格列柯,对色彩有异常的敏感。我们喝酒,什么时候喝高了,不知道,第二天早晨醒来的时候,还在酒桌上,只不过火锅店转成了小吃铺,怎么来的,怎么又喝上的,不知道,只记得老赵哥不停地说:“都不是一般人,可惜一生就这么过来了,都没什么大成就,但就一点,活成了自己,和别人活的不一样。”
想一想这话也对。
我和学军在北京的学习时间是半年,转眼新年过了,我们结业的时刻也到了。有一天,老赵哥风尘仆仆地跑来看我们,见面就说:“带钱了,带钱了,今天谁也不许张罗,全我来。”
虽然不是惜别,但愁绪还是在一点凝聚的,我们找了一家街边店,先白酒后啤酒,末了,又是人仰马翻。这中间,老赵哥离席了一段时间,回来时,手里拎了一塑料袋冻柿子,他说:“家窗下的柿子是物业的,咱不敢动;这个是我买的,兄弟随便吃。”塑料袋放下,又身体后缩,紧紧地一扯,说:“刚喝完白酒不能吃,容易得结石。”
他一脸的真诚,半点玩笑的意思也没有。
我对学军说:“等哪天,你把老赵哥的小说找两篇我看看呗,他应该写的不错。”
登枝
我结婚的第七天,喜子来了,我们在一起吃酒,看月亮,然后,他对我说:“没车了,回不去了。”
我说:“去我家睡。”
他也没说什么,站起身,跟着我走。
到了家,小睿正在洗头,喜子打了一个招呼,之后,就一头扎在地毯上,呼呼熟睡。他横在地中央,我们每次进屋,都得绕着他的身子走。小睿问我:“咋回事呀?”对了,小睿是我的妻子,那一年我们才二十三岁。我说:喝多了。说完这句话,我也趴到床上,沉沉地进入梦乡。
第二天凌晨四点,我和喜子几乎同时醒来,阳光照在我们的脸上,刺痒痒的。我们坐起身,见小睿一个人,盘膝坐在床上,一脸倦容地看着我们。喜子的脸红了一下,说:回了。不等我说话,一个人穿上鞋,扑通扑通地下楼去了。
这是1989年的10月,喜子还不到三十岁吧?
喜子矮胖、黑、眼睛大、牙大、说话声音大。他的家在营城——那时还是一个未被废弃的矿区,产煤,煤质曾经很好。上世纪70年代,如果谁家能够买到纯质的营城大块煤,那在邻居之间是颇可炫耀几日的。
他是一个矿工,或者说,是一个矿工的后代,因为喜好文字,所以被安置在矿部工作。
1982年,我未通过学校的高考预考,所以提前离开了校园,在社会上游荡期间,认识了喜子。那时,我已经发表了两首小诗,所以,颇像一个诗人一样四处行走。那是一个遍地都是文学青年的时代,无论你走在哪里,都会有“诗人”、“作家”主动跳出来请你喝酒。
我去营城的时候,也是一样。
阳光洗白了斑驳的马路,我和思宇——一个诗人,沿着长长的铁道往营城走,二十几里路,一眨眼的时间就到了。电话昨天就打了——那时,营城的电话还是三位数——今天中午就是去吃午饭。过弯道,上坡——这里有一个邮局,再转弯,就是文化馆。喜子和张云卿坐在办公室里等我们。张云卿也是一个诗人,刚刚获得煤矿行业的一个奖,牛的不得了,他吸烟,手指弯成半个圆。我们一见面,就大谈特谈徐敬亚、王小妮、吕贵品、北岛、舒婷、顾城。那时,诗人太多了,每个省成名的诗人就好几十,所以,我们有说不完的话题。
唠到中午,吃饭,在大食堂——矿区特有的那种——用票买啤酒,一个个把肚子灌得溜圆。
一只苍蝇在飞。
云卿用筷子去夹。
喜子也用筷子去夹。
苍蝇飞走了,他俩互相摇着头,叹息说:多好的一道菜呀,可惜飞了。
一个小小的细节,让我无限领略了诗人的风采。
喜子家旁边有一个灯光球场,那是我最喜欢的地方。我和喜子以后的交往中,多次与灯光球场有关。坐在月华如水的台阶上,他给我讲结婚的快乐和苦恼,总觉得自己是一个文人,内心有无限的锦绣,可是,家人都不理解。那是,我还没有恋爱,所以,他说的这些我不懂。
我是一个孩子。
可是,他已经是一个成年人了,而且,有一个小女儿。
因为熟了,去他那里非常频繁,每次去,都下馆子喝酒,喝多了,就去他家的小屋里睡觉。我不认为这有什么失当,朋友之间就应该如此。现在想来,这是多么幼稚而可笑的认知啊!简直愚蠢至极——连天真都算不上。我忘记了,喜子一个月才开几十块钱,他和嫂子的工资加起来,也不到一百块钱,上有父母,下有女儿,哪有那么多的闲钱请我喝酒啊。
两年左右,喜子终于挺不住了,但我依然看不出他脸上的难色。
又几年之后,我们的关系终于淡薄了,我十分不解,也从未在自己身上寻找毛病,而且,我还和许多朋友表示,喜子这个人变了,变得冷漠了,大不如从前了。
当然,朋友中有同意的,亦有未置可否的。
这一晃就是二十年过去了。这期间,每次坐火车从营城过,总会想起过去,也会想起喜子,想起灯光球场,想起月亮。但也只是想一想,从未动过下车的念头。
终于又见面了,是在诗人思宇的侄女的婚礼上。喜子来了,头发白了不少。很明显,他又恢复了我记忆中的热情,问我这么多年了,为什么不去;同时,也解释说,这些年生活压力大,和大家来往少了;不过,现在好了,他和嫂子都退了,女儿也大学毕业工作了,突然非常思念这些旧日的朋友,所以,今天就赶来了。
我问自己:你今年多大了?
我自己回答说:四十七岁了。
近半百的人了,也终于明白,生活是多么艰辛的事啊,如果我们每个人都能为对方多考虑一点,那么彼此的压力都会减轻不少吧?对亲人如此,对朋友如此,对同事如此,对陌生人,更应如此。
喜子,我们还是好朋友!
稻子
最近一段时间眼睛不好,视物不清,总是发花。正因为如此,想起一个朋友,名字叫马文武,家在九台住,具体哪个乡我记不清了。他现在在广州,开了一家盲人按摩院,用一种全新的方式,演绎着自己的生活。
我们交往的时候,我十九岁,刚刚去吉林省作家进修学院读书,利用休息日和寒暑假,常往九台去寻朋友玩耍,当然,也交流一些与文学有关的问题,但是,那时的交流实在是太肤浅了,几乎没有读过世界文学巨匠的著作,凭借着几本古典小说和百余首古典诗词,极为夸张地撑着自己的门面。
年少好啊!什么都不害怕。
对文武记忆最深的事情有两件。
一件是他结婚,我们一帮朋友约好了去参加婚礼。初冬的季节,大地已经收割完毕,田野变得宽敞明亮。我们坐汽车到乡上,然后,等待文武家的拖拉机来接我们。由于起得早,脚下踏着薄霜,树枝还没被空气冻硬,有风吹来,依然能够柔软的歌唱。树枝的歌唱很简单,要么轻轻的,要么重重的,你很难分辨哪一种是快乐,哪一种是忧伤。
拖拉机来了,我们欢呼雀跃起来,争先恐后地爬到车上,一律面对着寒流。我们唱歌,想象着一会儿的酒菜,以及酒后的放肆的欢愉,整个身心变得无比自由。
文武家的院子支起了棚子,许多人在里里外外地忙碌。在文武父母的眼里,我们是上等的客人,要上炕,而且坐头一悠。“头一悠”是东北话,第一轮的意思。我们吃完了,还有二悠,二悠过后还有落忙的,结婚放的是流水席,热闹着呢。
那一天,自从我们上了桌,就没有下来过。落忙的人都散了,我们还在喝酒,一直到深夜,一直到每个人都醉了。
文武和媳妇住里屋,我们住外屋,肩挨着肩五六个人,盖的都是新被褥。
迷迷糊糊中,感觉文武出来了,他上了我们这铺炕,一声不响地躺在我的身边。他的衣服已经脱了,可他为什么出来了?我听见他悠悠地叹了一口气,但不知道他叹息的原因是什么?
天亮了,我们走了,文武依依不舍地送出很远。拖拉机已经走了二里地了,文武还站在那里挥手。不知是起得早的缘故,还是天气有点阴,我们依旧站在车上,依旧面对着寒流,但那种倔强的快乐一下子就流失了,大家的心里都有了一些压抑。
我问自己:那个晚上,在文武和他新婚妻子之间究竟发生了什么?
再次去文武家是几年后,突然看到他在《吉林日报》上发表的一篇散文。文笔朴实又不失清丽,读后让我倍感亲切。突然决定去看看文武,就冒冒失失地去了,还是约了上次的几个朋友,风尘仆仆地赶到文武的家里。
是秋天,刚刚割了稻子,许多稻田地里的稻草人还没有拔去。麻雀成群的在大地上飞落,叫声单调,却有着格外的执着。
文武家正在打稻子,整个前园子已经平整成场院,脱粒机在轰鸣,空气里尽是稻草的气味。文武围着一条围巾,脸上只露出一双眼睛,但那双眼睛失去了最后的光泽,也很难查询曾有喜悦。对于我们的到来,他很木讷,没有表示过多的热情,但是,从他的举动也能看到惊讶,只是,他好像被什么东西牵引着,完全一副身不由己的模样。
这时,他的弱视更加严重了。
终于,我们还是被让到了屋里,并且他去柜盖上找烟。我本想和他说一说散文的事,但是,看见他抖抖地在柜盖上游走的双手,我的欲望被莫名的忧伤又一次遮罩了。
我们只坐了一会儿,便告辞了。
这一次,文武只送我们到门口,便止住了脚步。
回去的路上,我又一次问自己:这些年,在文武的身上发生了什么?
一晃又是十年,听朋友传来的一则消息,说文武离婚了。至于什么原因,谁也说不清楚。偶然的机会,知道文武去了广州,后来开了一家盲人按摩院;又是偶然的机会,和文武通了一次电话,在电话里,文武的声音很平静,也略略感到一点充实。
但他已经彻底失明了!
我和他说起散文的事,也说起第二次去看他的事。他在电话那边沉默了一会儿,突然笑了,说:“我曾经觉得自己是稻子,可以让别人过上晶莹饱满的日子。现在,我不这么想了,我就是一个盲人按摩师。”
我沉默了,无话可说。
我查了一下词典,确切地知道:水稻是禾本木禾本科稻属植物,原产亚洲热带,在中国广为栽种后,逐渐传到世界各地。世界上有近一半的人口,都以大米为食。
不孤独
这一夜,读2011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瑞典诗人特朗斯特罗姆的诗歌,其中有一首,叫《孤独》。我特别喜欢“我长时间在冰冻的东哥特原野上行走/半天不见人影。”这一句,就是这一句诗,让我看见了东北大地上,白茫茫的雪野中,匆匆移动着的又瘦又黑又小的人影,那就是李淼。
严格意义上讲,李淼是个诗人,谁也不会想到,一个普普通通的农民,在他的体内,蕴藏那么大的对蓝天、对土地、对农作物的激情。
每次想到李淼,都会想起王凤立,我们都是极好的朋友,想起少时的友谊,处处都流淌着温暖和欢乐。记忆不差的话,和李淼结识,还是通过凤立,那时,他还是光棍一条,他的家,几乎成了我们的天堂。
李淼爱笑,一笑起来,原本不大的眼睛眯成一条缝儿,牙齿少见的洁白。
1993年的春天,我在《青年月刊》做记者,当时,编辑部主任交给我一项任务,写一篇关于“青年农民思想状况”的调查报告,为了获得第一手的资料,我没有走上层路线,而是直接去找了李淼和凤立,我们骑着自行车,迎着孟春三月的寒风,行进在乡间公路上。
这是我采访的第二站。
在此之前,我去过了另外一个县的几个乡,那里的农村青年正轰轰烈烈地闹一场“服装革命”,他们组成模特队,穿着“奇装异服”,开着卡车和拖拉机走乡串屯地进行演出,把东北农村当时穿衣戴帽的“灰、黄、蓝”的色调冲击得一塌糊涂。
我很兴奋。
当我把这些情况讲诉给李淼和凤立时,李淼的“眼睛一下子黯淡了许多,许多。”
他说:“还有另一面呢。”
他当时想去俄罗斯出劳务,种菜,乡里边统一组织,六个月,能剩三千块钱。他毫不犹豫地报了名,可是,他的举动受到了家里人的一致反对——包括后来带着他四处包工程的几个哥哥。原因很简单,三条,他当时刚刚有了孩子,此时出国,在当地人看来是抛妻弃子,出了国回不来怎么办?就算回来了,挣不到钱怎么办?
全家七八口人一天一宿轮番轰炸,让他的俄罗斯之行成了泡影。
李淼说:“这里边有一个问题,不是你没有想法,只要你的想法超越一点传统,一堵堵无形的墙就包围你了。你所见的,不过是我的一点家庭矛盾而已,但它有代表性。面对这样的一张网,我,我们许多人还都无能为力。”
他的这种“无能为力”的状态一持续就是十几年,直到大量农民工进城,他才得暂时地“脱离”土地。
就是他的这番话,促使我和他和凤立“三乡两县”的采访。
“三乡”是兴隆乡、纪家乡和朱城子镇,它们分别属于九台和德惠的两个县。
我们三个人,两台自行车,二载一,轮番骑车。乡间公路有许多又长又陡的上坡,每每这时,李淼都会主动跳下车,在后边用力地推车。有他的助力,我的脚下也轻快了许多,凤立往往被甩在后边,在风中一边挥汗一边大声呐喊。
雪野上有大群大群的麻雀,少的几百,多的上千,一飞起来,天都黑了。
这是多么难忘的采访啊!
我和李淼,凤立的骑车之行还有一次。那一次也是春天,雪已融化,大地泥泞不堪。林带的一棵棵杨树梢上,都抽出了浅浅的绿色。那时,在农村,毛衣都时兴直接穿在外边,李淼和凤立都穿着毛衣,只有我穿着四个兜的中山装。我们去接李淼的媳妇——他们刚刚闹了矛盾,媳妇跑回娘家了。东北农村的规矩,媳妇生气回娘家了,婆家是一定要去接的,不然,媳妇决不会自己回来,这是一个面子的问题。
我们到了他老丈人家后,他放下车子就抓鸡,抓到鸡,直接给宰了。他老丈母娘跑出来,一边跺脚一边问:“你这是干啥呀?”
他老丈人出来了。
李淼依然笑,一边笑一边说:“妈,来客人了,烧水去。”
他老丈人问:“你咋把鸡杀了?”
李淼说:“姑爷进门,小鸡儿没魂,爸,我是来接陶红的。”
还能说啥!进屋,上炕,回腿——东北话,盘膝坐下的意思,卷烟,一切都变得顺理成章。
等我们吃饱喝足,驮了陶红一出村子,陶红就在车子后座上一个劲儿地捶他:“刚开裆的鸡,妈不得心疼死。”
春天了,小鸡都开裆下蛋了。
2008年的初冬,李淼从他包工程的敦化给我打电话,说:“哥,我写了一篇小小说,我想给你读一读。”
我说:“读吧。”
他就读——一个半大孩子,在工地打工,因为工友挨了欺负,帮着去打抱不平,结果,他被打死了,却没有一个工友出来为他负责……
这应该是真事儿。
说实话,这篇小说写的一般。
但,电话那端,李淼读着读着,竟泣不成声。
我沉默了半晌,说:“给哥寄来吧,哥给你发表。”
这篇小小说就发表在《最适合中学生阅读的2008年小小说年选》上。这是李淼的第一篇小小说,我想,一定不是最后一篇。
写李淼的同时,我也想起了凤立。这些年,我们闹了一些矛盾,我固执,失了宽容,他偏狭,略有一点自私。这么多年过去了,我真心希望我们都有进步,像李淼一样,为了新的一天努力改变自己。
祭台
前年的这个时候,我一个“大哥”死了,年仅四十五岁,这个“大哥”是我的同学,按年龄,他的岁数应该比我们小——印象中如此,现已不可考,考也没有什么意义了——但却成了我们的老大。
我曾经就读的那个高中班,是一个大班,有八十几人,却只有十几个男生,男生少,便显得势单,于是,几个人自然而然走得很近。人一近了,就会发生感情,日子长了,几个男生磕了头,拜了把子,成了兄弟。报生辰的时候,老大抢先报的,于是,“抢”了一个老大。
我一直这么认为。
老大这个人,自小就淘气,你越不让他干什么,他越干什么;你想让他干什么,他偏偏不去那么干,处处显着他的权威性。他是一个万事通,什么事都能讲得头头是道,什么东西都能看出个机巧。可以说,他是一个热心人,谁有个大事小情了,找到他,他总会尽力,就算尽不上力,也会跟着你着急想办法。另一方面,他负责心又不怎么强,有时办事马马虎虎的,让人看着悬乎。他贪玩,四十几岁了,依然如此,像个永远长不大的孩子;他还好吃,对吃似乎很有研究,自己也吃得很胖,走路都有点移不开步。
说吃,有一件事。
老大曾在银行工作,经常去外地出差。出差前,他会准备好一个罐头瓶子,然后,生火架锅,切好葱、姜、蒜,备好花椒、大料,满满火靠出一瓶子炸过锅的荤油。有了这瓶荤油,不管他住多么小的旅店、招待所,都能吃上香香的一碗面条。
他就这么一个人。
几年前,老大突然把银行的工作辞了,自己开了一个酒店。这酒店说大不大,说小不小,找一帮朋友混混了半年多。他本来就不是一个善于管理的人,开酒店岂不是开玩笑——他想当然的劲儿又上来了,自以为是地认为自己是一个美食家,对饮食十分精通,开个酒店不是大材小用吗?他怎么知道,真正的美食家是不开酒店的,因为美食家只管理自己的胃口,从不管理酒店,也不会管理酒店!
酒店自然是赔了。
那以后,老大一直闲在家里,可能连东山再起的念头也没有了。
去年的这个时候,一天清晨,我去上班,刚刚走到解放大路,电话就响了起来。电话是四哥打来的,他也是我的同学,四哥说,老大没了,让电打死了。我心里一惊,因为就在头一天晚上,我做了一个梦,梦见一条蛇向我游来,游到近前,猛地一抬头,然后就没入水中不见了。我醒了,出了一身汗。老大属蛇,他是来托梦的吧?
老大遭电击的情况是这样。
他出事那天,天正下着濛濛细雨,本不是钓鱼的天气,可他偏闹着几个朋友去钓鱼。钓鱼也罢,就稳稳当当地钓吧,他偏不,他偏要到另一个溏子里去钓,那个溏子的上空有高压线,曾经打死过人,溏子的主人已经立了警示牌,可是,老大却翻过护栏,把自己的生命停止在护栏的那边。
如果他不去钓鱼,如果天不下雨,如果没有高压线,如果他听身边人的劝……若干条件里只要选择一条,结局可能都不是这样。
但,结局就是这样。
他一挥竿儿,便仰面躲在了地上。
老大的一生就这么结束了,我们的一生还要继续。我们一帮同学,男男女女去老大家看望他的父母及妻子,大家都陷入在极度的悲伤中。
从老大家出来,大家商量着去吃点东西,于是,到六哥打工的狗肉馆,点了菜,大家依旧说着老大的事,老大这样,老大那样,说着说着,话就变味了。其中,有一个女生,说话让我莫名其妙,她和老大曾是一个系统的,是个什么主任级的,说话语速很快,像一只喳喳喳喳叫个不停的灰喜鹊。
她说:“他刚升职的时候,我正好也升职,我告诉他,你现在坐的办公桌就是我坐过的。”
老大接了她的班儿?我弄不明白。
说到房子,一个女生说,她前几天相中了一套房子,才七十多万,后来没买。她马上说:“唉呀妈呀,唉呀妈呀,多便宜呀,你咋不告诉我一声呢,你不买我买呀。”
最后说到老大的妻子,她又说:“你看她颧骨多高啊,老大就是……“
我不知道她平时照不照镜子,其实,她的颧骨一点儿也不比别人低!
老大穷得连命都没有了,你何苦在这里一味夸耀自己呢?
我看不惯这种人这种事。
七天后,我和四哥、六哥给老大烧了一些纸,如果说这些纸真能化成钱,那祝老大在那边活得快乐一些。
老哥
又住院了,老哥的电话不断。
在电话里,老哥说,你别着急,我那时住院,情况和你一样:高烧、浑身出现紫癍,血小板降低,以为得了什么不好的病,其实就是病毒感冒。你的血小板不是已经上升了吗?上升就好,就说明问题不大。
老哥说,你怎么样了,好多了吧?别着急出院,既然来了,就好好查一查,查了,就放心了。
这院一住就是十天,老哥几乎天天来电话。
等到出院了,他的电话依然跟着。
早晨六点多一点,他打我的手机,说,我今天去双阳开会,你也跟着去吧,那里新开发了一个亚洲最大的温泉,泡一泡,祛祛病气。
心里很感动。
那一年,我还是一个十几岁的孩子,在《吉林科技报》当编务,受编辑部委托,往九台送订阅报纸的单子。是春寒料峭的日子,我一个人行走在早春二月的依然结冰的路上。在九台火车站,看见一个长长的书摊,书摊上杂志齐全,尤其是诗歌刊物,几乎一种不差。由于爱诗,便在摊前伫停,一本一本地翻看那些美丽的诗行。书摊后边的那个汉子,就是老哥,他看我对诗歌如此痴迷,便笑着说,喜欢看,拿去吧,随便拿。
怎么能拿呢?
不好意思地笑笑,算是对他慷慨的感激。
有了这样温暖的开端,两个人便聊了起来,谁知越聊越投机,竟有相见恨晚之感。天近中午,老哥不让我走,让我给他看摊子,他一溜小跑地去了大市场。不一会儿,又折回来,怀里抱着一瓶酒,手里捧着一只红彤彤、油汪汪的烧鸡,笑呵呵地放在我面前。
那个中午,我们都醉了。
那以后,老哥的家几乎成了我的“行营”,有事没事就往九台跑。那时,老哥还吸烟,黄昏的时候,我们就坐在稻田埂上,一边吸烟,一边看落日。他总说,我们要是两个稻草人就好了。我不明白此话的意思。他又说,如果是稻草人,就什么都不用想了。说话间,一只麻雀从远处飞来,落在稻田里稻草人的手臂上,夕阳把它们的影子又投在稻穗上,风吹来,影子一歪一歪的,迷茫而又忧伤。
晚上,我们坐在炕头喝酒,吃老娘炒的圆葱和土豆片。那时,他家二哥正在市场卖酒,我们就趁二哥不注意,偷二哥的酒喝。用水舀子满满舀一舀子酒,然后往里对一舀子凉水。我俩喝得很香。市场上的人都骂二哥,说他往酒里兑水,伤天害理坏良心。二哥很生气,回到家一桶一桶地检查,我和老哥不敢吱声,悄悄地溜出屋去,往别的朋友家避难去了。
那一年,九台电大的一个女生爱上了我,我们很快纠缠在一起。那时,我在长春已经有了恋人,只是家人不同意,我们的事情一直不明不白地拖着。我和那个女生的暧昧关系引起了老哥的注意,他把我找到僻静处谈话。他说话很直接,问我,你能为人家负责吗?我哑口无言。当天,我用自行车驮着那个女生去小南山,在向阴的山坡上,和她说明了情况,女生很惊愕,突然就哭了,疯了一样奔下山去。
从那天起,我就再也没有见过她。
听说,她去老哥家找过我,想要我的地址,被老哥委婉地回绝了。
老哥的老娘,也是我的老娘,对我很好,家里有什么好吃的,总会给我留一些,咸肉、果、柿子、洋姑娘……有的时候都烂了,也不许老哥动。老哥谈过一次恋爱,对方家在外地,那女孩来看老哥,当天不能回去,就住在老哥家。老哥的屋里只有一铺炕,怎么住呢?老娘安排得好,女孩住炕头,老娘挨着她,挨着老娘的是我,炕梢是老哥,离女孩的距离最远。
那时年轻,加之喝酒,睡觉爱懵懂。睡到半夜,起来撒尿,撒完了,钻回被窝接着睡。睡到早晨,猛地睁开眼睛,才知道睡错了。原来在老娘的这边,起夜回来,睡到了老娘这边,老娘抱着我,一直到天亮。
我问老娘,要是老哥睡错了呢。
老娘笑了,张开没牙的嘴,说,给他打回去。
我也笑了。
那一年,老娘突然去世了,我事后才知道消息,心里难受得跟什么似的,情不自禁地去了九台老哥家。老哥的屋子里没了老娘,显得空荡荡的。老哥从柜盖上拿下来一包年糕,对我说,老娘给你留的。
我看那年糕,已经发霉了。
我鼻子一酸,眼泪落下来。
也许和老哥熟悉了,像亲兄弟一样,所以,从未想过要写他,去年年末的时候,写了一个《龙卷风》,讲他小时候的事;今天,突发感慨,又写下这一段段的文字,即将放下笔的时候,我给老哥打电话,问他,老娘走多少年了?
他说,二十年了。
二十年了,这二十年,我们又历经了多少欢乐和悲伤啊?!
老哥叫黄秀林,笔名思宇,是一个寄居在都市里的“农民诗人”。
二胡
小五有一把二胡,二胡很旧了,个别音儿不准。即使这样,这把二胡小五也舍不得丢掉,无论生活怎么变化,二胡一直跟着他。小五拉《扬鞭催马送粮忙》的时候,年龄刚好16岁,有一个叫黎的女孩给他打了一件毛衣,针角很粗,但他非常喜欢。小五没有母亲,他很小的时候,母亲就去世了。父亲拉扯他们姐几个,苦扒苦曳地过日子。他在家行五,所以有了小名,就叫小五。后来,小五的父亲再娶,小五有了一个后妈。后妈带来两个孩子,一男一女,和父亲又生了两个孩子,也是一男一女,眨眼之间,这个大家庭由六个人猛增到11个人。11口之家仅靠父亲的微薄的工资生活,日子可想而知。小五吃苞米面把胃吃伤了,一见苞米面就反酸,紧接着便吐,吐得昏天黑地。但是,他心里有希望,那希望就是小黎,他发誓好好学习,将来考大学,找工作,和小黎幸福地生活在一起。可是,这个希望很快就破灭了。那个小黎被她的数学老师诱奸了,前后三次,事情败露后,老师,不,不是老师,是畜牲,被判了八年,小黎也被迫休学了。小五去找小黎,但小黎不见他,经不住磨,见了,也不说话,只是哭。再后来,小黎得了忧郁症,住到精神病院里去了。
小五有一把二胡,二胡很旧了,个别音儿不准。即使这样,这把二胡小五也舍不得丢掉,无论生活怎么变化,二胡一直跟着他。小五拉“红柳子”的时候,年龄刚好20岁,他坐在劳动公园的小板凳上,给二人转艺人拉弦。一共三把弦,他是末把,好歹混口饭吃。小五已经结婚了,和后妈带来的妹妹。这没什么,他们之间没有血缘关系,二人结合,不违反常规与伦理。起初,家人不同意,兄妹二人就私奔了,他们在外边租了一间小房,置办了简单的炊具,一心一意地过起了日子。小五拉弦,每天能挣五块十块的,不多,但够两个人吃喝了。他们的日子很苦,但苦中也有乐吧。他们要了一个孩子,说是要,其实不如说是领养,本家不要这孩子了,他们看着可怜,就抱回了家。原来,他们也想自己要一个孩子,可是,要了很长时间也没有,以为不能生了,就把这孩子当亲生的养。养了一年多,孩子长大了,长胖了,也培养出感情了,正准备去办领养手续,上户口,谁料,本家反悔了,把孩子生生地硬要回去了。原来,这孩子生下来时,身体一直不好,本家以为养不活,便动了给人的念头。现在,看到孩子在小五家健健康康的,什么毛病也没有,就厚着脸皮登门了。孩子给抱走了,笑声不断的小屋一下子变得冷清了,夫妻二人暗自垂泪,心像被挖空了似的。夜深了,媳妇想孩子想得睡不着觉,小五就说:“咱们心好,老天爷会给咱们一个孩子的。”
小五有一把二胡,二胡很旧了,个别音儿不准。即使这样,这把二胡小五也舍不得丢掉,无论生活怎么变化,二胡一直跟着他。也许,他们的善举真的感动了上苍,小五的媳妇怀孕了。这个时候,小五最爱拉的是《我是个公社的饲养员》。他希望媳妇生一个儿子,这样,他就可以把儿子当小猪养。女儿却不行。俗话说,穷养儿,富养女。他不是不喜欢女孩儿,但就他这个家庭情况,养儿子似乎更合适。入夜,小五把耳朵贴在媳妇的肚子上,听孩子在里边蹬腿,每蹬一下,他的心里便被蜂蜜涂一下,厚厚的蜜把心裹住了,甜得透不过气。媳妇要临产了,他们选择了一家中档医院的妇产科——太低,怕对不起孩子;太高,出不起费用——安顿媳妇住下。媳妇也争气,只住了一天,就破水了。孩子降生的那天夜上,大雨滂沱,小五一个人在产房门外焦急地踱步,仿佛他的步子走急点,媳妇就可以少受一点罪似的。一个多小时的时间,产房终于传来嘹亮的哭声,小五从哭声里就能听出来,他的愿望实现了。要往产房去,却发现楼梯的阴影里坐着两个人,再仔细看,是父亲和后妈,两个人手里抱着饭盒和鸡蛋,正眼巴眼望地看着他。小五的眼睛湿了,随后泪水一对一双地落下来,离家三年了,没想到自己一直在父母的眼皮底下。
小五有一把二胡,二胡很旧了,个别音儿不准。即使这样,这把二胡小五也舍不得丢掉,无论生活怎么变化,二胡一直跟着他。小五拉《月光下的凤尾竹》时,总想一件事,那个叫施光南的音乐家死的太早了,不然,他还能写出多少好歌啊。这时的小五在一家饭店学徒,他要学炒菜,他要当一名好厨子,当厨子可以多挣钱,当厨子也能把最便宜的东西做成最美味的食物,那样,儿子和媳妇就能过上“锦衣玉食”的日子了,天天下馆子,多美呀。他就是抱着这样朴素的想法来饭店的,给师傅切堆儿,打下手,一点一点地积累着自己的烹饪经验。这一学就是三年,三年下来,他的手上、臂上布满了伤疤。终于,他可以上灶了,一般的菜都由他来掌勺,师傅手端一个大搪瓷缸子,一边喝茶水,一边踢他的屁股,他喜欢师傅踢自己的屁股,因为师傅一踢屁股,他的手艺就又精进了一层。他的工资也上来了,800元、1000元、1200元,挣到1200元的时候,他给儿子买了两样礼物——一个是小自行车,三轮的;一个是玩具琴,他想让儿子一生和音乐做伴。月亮升起来了,客人们开始闹酒了,这时,他会有一点闲暇,他坐在饭店门口的石阶上,琴弓一抖,凤尾竹的倩影便在他眼前摇曳起来。月光下的凤尾竹,那是多么美的景致啊……
小五有一把二胡,二胡很旧了,个别音儿不准。即使这样,这把二胡小五也舍不得丢掉,无论生活怎么变化,二胡一直跟着他。小五最后拉了一次曲子,名字叫《希望的田野》,拉完这个曲子,他的时间就完全被希望所占据了。他开了一个自己的小店,他上灶,媳妇当服务员,店不大,一共四张桌,经营炒菜和冷面。他没有时间拉琴了,有了时间就想睡觉。在梦里,他喃喃地说:“好日子快来了,好日子快来了。”
听了他的梦话,媳妇笑了,但眼里含的却是泪花。
小五已经是四十几岁的人了——按当年拜把子的排行,我应该叫他六哥。
余音
今天是清明节,想起两个人,一段话。两个人都是我的旧友,如今已不在世了。一段话是周作人的,他在《苦雨》的开头写:“伏园兄:北京近日多雨,你在长安道上不知也遇到否,想必能增你旅行的许多佳趣。”
朋友间这种“书信”交流是多么的温暖啊。
我那两个逝去的朋友,其中的一个叫李刚,我更习惯叫他李哥。他是属于当年“下海”比较早的一个。大概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初,他离开所在的单位,操持电子配件方面的生意,租了一个门面,挣了一点钱。那时我还在社会上浪荡着,对未来没有一个着实的想法。常往李哥的店里跑,一是因为有闲,一是因为到他那里,赶上饭口,总能混些吃喝。这当然是不立世的作法,现在回想起来,非常有惭愧之感。
也是一个雨天,我们几个人在店里大呼小叫,恰逢李哥从外边回来,脸上颇有些颜色,大概是缘于我们太不顾及商店的体面。现在想想,李哥的“教训”是有道理的,这多少让我觉醒了一些世间的道理。
又几年后,李哥便孤身南下,在深圳为台湾的一家大公司做经理,打理海峡这边的业务,所接触的人多为商业精英,整个人也有了大变化,身上颇多了一点儒商的味道。
他从南国回来,我们难免见面,不免说起各自的感慨。几天在一起交流,我又把我的书送给他,他才真诚地道出了自己的担心。他说下雨的那一次,他除对我们的行为有些不满,更主要的是怕我就此沉沦下去,将来一事无成,对于这样的话,我的内心是充满感激的。
李哥说:“你终归长大了,成熟了,也有了成就。”
我的脸有些发热。
李哥是去年的五月病逝的,原本一直答应他,等他能说话了,去陪他聊天,说一些高兴的事儿;可是,谁也没有想到,他却突然撒手人寰,无论是情感还是思绪,都让我们感到深深的失落。
李哥有病住院期间,家里举债甚多,他和嫂子虽然原本有一些积蓄,却难以应对这沉重的打击。朋友们也各自尽了绵薄之力,但隙中滴水,不解大用。于是,有人提出找媒体的关系试一试,也许社会的力量会帮了李哥的大忙呢。
我找了报社和电视台。
和人家怎么介绍李哥这个人呢?
上世纪九十年代的时候,李哥从深圳回来了一段日子,在这边自己又开了一个公司,具体经营什么,我不知道,只知道公司有一个大大的地下室,大到可以在里边捉迷藏。
有一天,李哥带嫂子上街,准备给她买一件衣服。他们去银行提款,然后去百货大楼和国贸商店逛了逛,事先商量过的款式因种种缘故没有看上,于是二人乘车回到公司。
这时已是下午三点钟。
李哥把取出的港币交给财会,让她们锁到保险柜里。
财会拿到钱,一下子愣住了,问他:“您取这么多钱干什么?再说,这么多钱放在保险柜里不符合财务规定。”
“多少钱?不就一万元吗?”李哥也愣住了。
“十万!”
李哥一下子就明白了,工作人员把钱付错了——把一千面值的当做一百面值的付给他了,他二话没说,操起钱就往外跑,跑了一半又返回来,急急地坐到桌子前,千方百计地把电话打到银行,并找到了付款的小姑娘。
小姑娘当时就傻了。
李哥的想法是对的,他如果直接去银行,对小姑娘造成的影响一定不会小;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小姑娘不被开除,至少不会受到处分。
钱被悄无声息地退回到银行去了。
可是,李哥到死也不知道小姑娘的名字。
这件事如同夏日的微风,轻轻一刮就过去了。
有个别知情的人在若干年后还说李哥傻,李哥只是一笑了之。
其实李哥不傻,他知道,做什么事都要合乎“道”。
进入新世纪,李哥的公司不开了,他又要往越南去养虾。养虾是很辛苦的工作吧?至少很令人担忧。他住在广西,除了养虾,就看经营管理方面的书,有心得了,就打一个电话给我。有时,孤寂了,也打电话过来,我们相互排解一下,然后“哈哈”大笑着做“江湖”状。
我和他一下,很憧憬他的未来。
等虾出水了,我去广西看他,顺便坐在越南的海边吃虾,喝酒,听海潮,看月亮。
他总说:“这里的月亮和咱们家的一样圆。”
这是多美好的话啊。
可是,生活有时并不美好。这期间,他离开了广西一次,哪料想所有的虾都死掉了,厄运像一根绳索,总是在他的脚边晃来晃去。
“怎么办呢?怎么办呢?”所有的朋友都很着急。
李哥说:“还有时间呢,可以重来。”
想想李哥真就是这样一个人,从来没有向噩运低过头!面对生活永远保持着热情、积极、乐观的态度。
相逢
奇怪的是,妻子的外祖母去世后,我竟一次也没有梦到她。她生前对我很好,处处对我表示关心,亦时时表达喜爱,使我感觉她就像我自己的亲外祖母一样。可我为什么一次也没有梦到她呢?妻子常在梦里哭醒,醒来后便无限感伤而委屈地说:“我又梦见姥姥了。”
这让我的内心也很酸楚。
岳父岳母有三个女儿,妻子行二。她甫一出生,岳母便得了乳腺炎,东北俗称“闹奶子”,不能哺乳,便把她送到了外祖母那里。外祖母一个人在延边生活,彼时还身强力壮,带一个外孙女,应该是不吃力的。这一带就是十四年,直至妻子要上高中,才回到了父母身边。这时,外祖母的年纪也大了,被岳父岳母一并接来。
外祖母和妻子的感情近。
这是时间和命运的造化。
我见到外祖母的时候,她老人家已经快七十岁了,一头的白发,大大的眼睛,微胖,嘴角总留着笑意。她是满族出身,父亲是清朝的一个统领,民国后,成为张作霖手下的旅长,负责珲春、汪清一带的保境、平匪、安民诸事宜。所以说,外祖母是很有些家教的,身上依然有淑女气。
她十四岁出嫁,夫家是有名的大户,可惜,她的婚姻并不幸福,因为她的丈夫一直在外求学,并参加了革命,而且“婚姻自由”,和自己的同学早已订下盟好,至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说大了,是孝义的表现,说小了,便是应景文章。
所以,外祖母一生未育,没有儿女。
岳母,是外祖母夫家做主,过继过来的。
我和妻子结婚一年后,有了自己的孩子,外祖母坚持着要来家住一阵,说是要享一享外孙女的福,实际上是想帮我们带孩子。那时,妻子工作的单位远,我除了本职工作,又在外边兼了一份工,日子紧巴巴的,没一下能打到鼓点上。
妻子年纪小,又新作了母亲,孩子哭闹,她便无策,时不时地和我发脾气。每一次她发完脾气,外祖母总会在她出去的时候,小声地安慰我。
她说:“你不能和她真生气,气坏自己的身子是大事。”
她也说:“是我不好,把她惯坏了。”
她还说:“她不讲道理,可你是一个明理的人。”
我想,她背后一定也劝慰妻子吧,就算最无奈的时候(妻子有时也和她发脾气——这在她,是一种撒娇的方式),她也会笑着面对这一切,但眼睛里的忧郁是明显而突出的。
我害怕见到她这样的眼神。
我和妻子结婚几年后,妻子的妹妹也结婚了,家里住房条件差,外祖母的安置成为一个必须面对的问题。妻子和大姐都提出让外祖母和自己一起生活,这遭到了岳父和外祖母的极力反对。岳父的反对是出于自尊心——他不能让自己的儿女养活自己的岳母;外祖母的反对是出于对妻子的心疼——去大姐家,怕妻子伤心;到我家来,明显的不现实,一室的房子,十几米,暂住可以,长居是艰涩而困难的。
于是,外祖母自己做主,回延边了。
当然,以她的年纪,自己挑门过日子是不可能的,思来想去,她把自己交给了福利院。福利院在延吉的市郊,旁边是光荣院,背后是一道长长的大梁。
为了多了解外祖母的状况,我找单位的领导商量,把延边划成了我的分管片儿——那时,我在杂志社工作,每年春秋两季都要到包片儿的地区去跑发行。领导知道我的苦衷,欣然应允。这样,春四月,秋八月,我都能去延吉,忙完工作后,到福利院陪外祖母住两天。
我来,外祖母当然高兴至极。她到福利院外边的食杂店买牛板筋,买火腿肠,买牛肉丝,买小咸菜,买白酒,然后,坐在一边看着我吃喝。我喝酒,她劝我少喝;我不喝了,她又急得什么似的,抓住酒瓶给我倒,生怕我喝不好。
她会问妻子的情况。
我一一作答。
她也问孩子。
我便向她描述儿子的样子。
听得高兴了,她会笑,十分开心的样子,一口的假牙都露出来;觉得不好了,就皱起眉头,嘴巴紧紧地闭起来。
见面总是快乐的。
最怕的是分别。
每次我走的时候,外祖母都会送我出大门,走了一程又一程,直至郊线汽车从后边一辆一辆地赶过来。我最后一次去看她,是秋天,这一次她只送我到大门口,眼睛一直盯着我的脸,仿佛要把它刻下来似的。她说:“你再不会来了。”
我笑了,说:“哪会。”
我走出很远,她还站在那里,扯起大襟擦眼泪。
这是从来没有过的事!
就是那一年的冬天,外祖母走了,听到她的死讯,我才恍然明白她最后说给我那一句话的意思。我和妻子要去奔丧,可是福利院来电话,说,外祖母的意思,人已经炼了,不留骨灰。
“你再不会来了。”就算现在,夜深人静了,想起这句话,泪水仍止不住会流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