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和船舶突发污染事故趋势分析
2021-11-10段君雅任利利
段君雅 任利利
摘 要:随着世界航运业发展,海上安全形势严峻,水上交通事故时有发生。本文调研分析了近几年国内万吨级以上危化品泊位、船舶和危化品吞吐量,国际和国内部分地区的船舶事故情况。结果表明:水上交通事故呈现减少趋势,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并趋于好转,但是港口和船舶突然污染事故的危害性越来越大,水上安全形势应引起高度重视。
关键词:船舶;石油;污染事故;水上安全
中图分类号:X5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編号:1006—7973(2021)10-0124-03
1引言
近几年,海洋货物运输逐年递增,负担着全球70%~80%的货运量[1]。随着石油资源的不断开发,海洋水体油污染问题日趋严重,石油是海洋环境最普遍的污染物之一[2]。目前世界上每年因突发性溢油事故流入江河、海洋的石油为300万~500万t[3],是人类其他活动泄入海洋石油量的数十倍[4]。据统计,全世界溢油事故在港内的占92%,海上的占8%[5]。国际油轮防污染联合会统计(ITOPF)表明:2010-2017年发生53起7吨以上溢油事故,溢油事故约50%发生在内陆或受限制区域(如港口)。水体污染损害除会造成极大的社会和经济损失外,还会造成不可挽回的生态环境损失,2010年墨西哥湾溢油,有50万吨原油泄漏入海,造成1600km2海滩污染,英国公司赔偿260亿美元。
为了降低水体油污染的危害,分析港口和船舶突发污染事故的风险趋势,为管理决策者提供数据依据。本文对港口发展水平、船舶活动水平、近期国内外的港口和船舶突发污染事故数据进行了调研对比分析。
2港口和船舶突发污染事故趋势分析
2.1 港口船舶数量变化分析
交通运输部发布的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统计公报[6]显示,2020年年末全国港口生产用码头泊位22142个。其中,沿海港口生产用码头泊位5461个,占比24.66%;内河港口生产用码头泊位16681个,占比75.34%。2020年年末全国港口万吨级及以上泊位2592个,其中万吨级以上的原油泊位87个、成品油泊位147个、液体化工泊位239个,合计万吨级以上危化品泊位473个,占总数18.25%。2016-2020年万吨级及以上危险化学品泊位数目呈现每年递增的趋势,平均增长率3.89%,详见图1。
2020年年末全国水上运输船舶12.68万艘,净载重量27060.16万吨,全国港口完成货物吞吐量145.5亿吨,其中石油、天然气及制品13.10亿吨,占比9%。2016-2020年危化品货物吞吐量逐年攀升,年均增长率8.94%,随着船舶大型化发展,船舶总数量逐年下降,年均下降率5.66%。详见图2。
基于船舶签证和查验数据统计显示,2017年进出港船舶共计7171211艘次,国内航行船舶占绝大多数。其中国内航行船舶6692822艘次,占进出港总数的93.3% ;国际航行船舶478388艘次,占进出港船舶总数的6.7%。进一步分析,海船3352485艘次,占国内航行船舶总数的50.1%,占2017年进出港船舶总数的46.75%;内河船3340337艘次,占国内航行船舶总数的49.9%,占2017年进出港船舶总数的46.58%。
2017年13个省市的进出港船舶平均艘次为55.16万。其中广东省进出港船舶数量最多,达到219.26万艘次;其次是江苏省,117.18万艘次;其余省份的进出港船舶艘次都低于100万艘次,其中黑龙江省进出港船舶艘次最少,2017年全年进出港船舶1万余艘次。
国际航行船舶艘次最多的是广东省,占全年国际航行船舶总艘次的比例是23.03%,其次是深圳、江苏、福建、上海、浙江和山东,占全年国际航行船舶总艘次的比例分别是16.23%、12.48%、11.72%、11.72%、11.31%和10.07%。
2.2溢油事故趋势分析
根据ITOPF统计,过去半个世纪以来,油轮溢油量超过7吨的统计数字显示出明显的下降趋势,如图3所示。2010年代记录的年平均泄漏量为1.8次,不到1970年代记录的平均值的十分之一。在2010年代,7吨及以上的油轮泄漏造成约164000吨石油损失,自1970年代以来减少了95%。
据ITOPF统计,1990年代,共有358起7吨及以上的石油泄漏事故,造成1134000吨石油损失;其中73%是在10起事故中泄漏的。在2000年代,共有181宗7吨及以上的石油泄漏,造成19.6万吨的石油流失;其中75%是在10起事故中泄漏的。在2010年代,有63次7吨及以上的石油泄漏,造成164000吨石油损失;其中91%是在10起事故中泄漏的。一次事故造成了大约70%的石油泄漏。事故石油泄漏量越来越多的集中在大型溢油事故中,说明随着船舶大型化,严重泄漏事故的泄漏量也在逐步攀升。
我国是航运大国,海上安全形势严峻,水上交通事故频发,海上污染事故相对较少,但是仍偶有发生,防治船舶发生污染事故的工作依然重要。据统计,进出港艘次最多的广东省,2016-2020年共发生水上交通事故1222起,年均24.44起。交通事故数目呈现平缓波动趋势。如图4所示。
进一步对2016-2020年事故成因进行分析,发现以碰撞、搁浅、自沉、机损为主要原因,统计结果如图5所示。
部分地区的水上交通数目逐年下降,根据漳州海事局事故资料,2013-2017年,漳州辖区共发生水上交通事故62起,平均每年发生12起。近年来漳州辖区海域发生船舶污染事故次数极少,仅2017年,在漳州沿海发生1起污染事故,溢油量不超过100升。经主管部门及时处理,事故未造成严重影响。近几年,厦门辖区水域水上交通事故数呈减少趋势,2010-2019年厦门辖区水上交通事故95起,事故逐年分布如图6所示,辖区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并趋于好转。其中,港口和船舶突发污染事故9起,平均每年0.9起。
3结论
本文调研分析了近几年国内万吨级以上危化品泊位、船舶和危化品吞吐量,国际和国内部分地区的船舶事故情况。结果表明:我国万吨级以上危化品泊位数目和危化品吞吐量呈现递增趋势,说明污染事故风险不容忽视;然而我国船舶数目逐年减少,说明船舶具有大型化的趋势;2017年我国船舶进出港船舶达700万余艘次,其中广东省达200万余艘次,其余省份都低于100万艘次,国际航行船舶最多的也是广东省,其次是深圳、江苏、福建、上海、浙江和山东,说明我国国内外航运主要集中在东南沿海地区。国际溢油事故数据和国内水上交通事故数据表明,水上交通事故呈现减少趋势,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并趋于好转。其中,广东省每年水上交通事故频发,以碰撞、搁浅、自沉、机损为主要原因,总体数量呈现平缓波动趋势,厦门和漳州港口和船舶突发污染事故也偶有发生。总体来说,水上安全事故呈现下降趋势,但是随着危险品船舶的专业化、大型化的趋势日益显现,港口和船舶突然污染事故的危害性将越来越大,水上安全形势应引起高度重视。
参考文献:
[1] 秦志高. 船舶油污染与防治对策[J]. 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07, 6(4):77-77.
[2] 陈贵峰, 杜铭华, 戴和武,等. 海洋浮油污染及处理技术[J]. 环境保护, 1997(1).
[3] 陈尧. 中国近海石油污染现状及防治[J]. 工业安全与环保, 2003, 029(011):20-24.
[4] 刘天齐. 环境保护概论[M]. 北京: 高等教育出版社, 1997.
[5] 孙守镇. 锦州港溢油风险评价及应急管理研究. 大连海事大学, 2009.
[6] https://xxgk.mot.gov.cn/2020/jigou/zhghs/202105/t20210517_3593412.html
[7] https://www.itopf.org/fileadmin/data/Photos/Statistics/GlobalTankerSpillTrend2020_ITOPF.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