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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妻状告亡夫:请把生育权还给我!

2021-11-10新月

分忧 2021年11期
关键词:前夫遗嘱生育

新月

和再婚妻子协商要孩子,

对方一反常态闹离婚

2020年9月的一天下午,柴磊兴高采烈地回到位于郑州经开区的家。他打定主意,晚上要向妻子吴静说出深藏已久的意愿——要孩子。

柴磊和吴静是二婚,婚龄5年,吴静再婚时有个年幼的女儿,柴磊一直没提生孩子的事儿。这次,他受到一个特殊人物的鼓励,这个人就是吴静前夫的妹妹,她的前小姑子郝萍。

几天前,柴磊接到一个陌生女人的电话,她自我介绍叫郝萍,是吴静的前小姑子。见面后,郝萍告诉柴磊,哥哥去世后,她心里一直很难过。经过几年的调整,她走出了心理阴影,相信哥哥在天之灵也想让嫂子和侄女过上幸福生活。

柴磊把自己和吴静认识、结婚的经过以及继女现在的学习情况,向郝萍做了介绍。郝萍夸赞柴磊是个好人,并直截了当地问柴磊:“你们有没有打算要孩子?”柴磊摇摇头,郝萍说:“我侄女已经10岁了,你可以考虑和吴静再要个孩子!”

柴磊比吴静小两岁,和吴静认识的时候,父母都表示反对,柴磊觉得吴静贤惠顾家,善解人意,坚持和她结婚。就这样,柴磊、吴静、继女一家三口生活在一起,柴磊对继女视如己出,一直没想过生孩子的事情。可自从和郝萍谈话后,他也觉得该有个自己的孩子了,便决定和妻子认真谈一谈。

柴磊做好晚饭后,吴静带着女儿回家了,一家三口和和美美地吃了晚饭,吴静辅导女儿做作业,柴磊忙着收拾家务,女儿上床入睡后,夫妻俩才有空坐下来说话。柴磊看着吴静,用恳求的口吻说:“咱们生个宝宝吧!”

一听这个话题,吴静表情立刻严肃起来:“现在这样不好吗?”柴磊点头道:“好是好,但我父母都六十多岁了,几年前他们催我生孩子。以前总想着顺其自然,今天是郝萍提醒了我!”

听到“郝萍”的名字,吴静眉头立刻皱了起来,柴磊把他们见面的情况告诉了妻子。吴静听后,起身烦躁地对柴磊说:“天不早了,我去睡觉了!”说完,径直进了卧室。

柴磊看到妻子表情那么严肃,不好意思再追问下去。第二天早上,女儿上学走后,吴静对柴磊说,我昨晚认真想了一下,为了不影响你,咱们还是离婚吧!

面对妻子突然提出离婚的要求,柴磊一天都心神不宁,他实在想不通这是为什么?

晚上下班回家,柴磊一进门,就感到异常,吴静和女儿都不在家,娘儿俩个人物品都不见了。

柴磊急忙给吴静打电话,问她们在哪儿?吴静冷冷地说:“你不用管了,想好后咱俩就去办离婚!”说罢,就把电话挂了。

柴磊再打电话,吴静不接,发短信不回。当天晚上,柴磊辗转反侧,一夜没睡,他始终想不明白,吴静为什么要离婚?

尴尬丈夫约见“是非人”,

妻子怒斥前小姑子

吴静坚持要离婚,该怎么办?柴磊十分苦恼,突然,他想到了吴静的前小姑子郝萍。于是,柴磊马上给郝萍打电话,约她见面。两人见面后,柴磊苦笑着讲出事情经过。郝萍问柴磊:“你同不同意和吴静离婚?”柴磊摇着头回答:“肯定不同意了!”郝萍笑道:“但吳静爱的是钱,而不是你!”

据郝萍所说,吴静和前夫感情很好,前夫病危时,由于女儿尚幼,前夫怕女儿吃亏,就亲笔写下遗嘱,婚后家庭财产都是他创造的,吴静在他去世后,可以继承财产,也可以再婚组建家庭,但不能生育,否则不能继承遗产,已经继承的也要退回来。

郝萍说,吴静知道自己是个全职母亲,所以,当时就向她的哥哥承诺,即便再婚也不会生育,现在她果然选择继承财产,说明她爱的是钱而不是柴磊。

听了郝萍的话,柴磊失望极了,也很愤怒。和郝萍分手以后,他立刻给吴静发微信,说自己已经知道她不生孩子的真正原因。吴静回复说:“你同意离婚了?那咱们见面谈谈!”

柴磊和吴静见面后,内心都百感交集。柴磊对吴静苦笑道:“我和郝萍又见了次面,才清楚我在你心里的地位!”不料,吴静一听郝萍的名字,情绪瞬间爆发了:“你为什么要和郝萍联系,以前你为什么不告诉我,你们联手想干什么?”

柴磊看到吴静误会他了,立马解释道:“吴静,你别激动,我和郝萍只见过两次面,而且每次见面的情况我都告诉你了,第一次她见我,是关心你过得好不好,这次她见我,是告诉我你为什么不想生孩子!”吴静冷笑道:“我倒要看看,她的阴谋是如何得逞的?”

随着吴静的讲述,柴磊终于弄清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

吴静和郝萍的哥哥结婚后,吴静在家做全职太太,生孩子后又做了全职妈妈,丈夫在外做生意,由于他脑子聪明,吃苦能干,财富积累得越来越多。人有旦夕祸福,吴静女儿一岁半那年,丈夫被确诊为癌症晚期。吴静既要抚养女儿,又要照顾病人,非常吃力,郝萍利用在医院照料哥哥的机会,游说哥哥留下遗嘱,吴静可以再婚,但女儿未满18岁之前不能生育,否则就丧失了继承遗产的权利。为了保证遗嘱的执行,哥哥指定妹妹郝萍为遗嘱执行人,保管他的全部财产,其中有100万元女儿年满18周岁后才能给吴静。

前夫去世后,财产由郝萍保管。郝萍一直劝吴静再婚,起初吴静以为郝萍出于好心,内心对她十分感激。前夫去世几年后,她和柴磊认识并结了婚。后来,当柴磊因为受郝萍蛊惑,和她商量生个孩子后,吴静就怀疑郝萍这样做别有用心,目的就是让她违反当时的承诺,好取消她继承财产的权利。

再婚妻子起诉亡夫,

请归还我的生育权!

听了妻子的话,柴磊恍然大悟,同时感到愤怒和不平。他对吴静说,这些钱不要也罢,只要咱们同心协力,日子过得不会差。吴静摇摇头说:“我现在弄明白了,前夫的钱是我们夫妻的共同财产,不管我出不出去工作,财产都有我一份。另外,咱们结婚后,你对我们母女一直很好,你想要孩子,我心里也很愧疚,但鱼和熊掌不能兼得,我既不能让女儿受苦,也无法面对你的爱,只得向你提出离婚,其实我内心也不想放弃你这么好的人!”

吴静的话让柴磊十分感动,他向吴静保证,以后不再提生孩子的事情,但是妻子与前夫遗嘱的事情,要想办法解决。第二天,他们带着前夫的遗嘱去了律师事务所,律师看了遗嘱,指出吴静前夫的遗嘱有违法的地方,可以申请法院确认遗嘱违法部分无效。听了律师的话,吴静决定全权委托律师处理诉讼。

很快,吴静聘请律师写了起诉状,将郝萍告上了法庭。吴静在诉状中指出,前夫所写遗嘱侵犯了她的夫妻共同财产权和生育权,违法部分应当无效,鉴于前夫已经去世,吴静将遗嘱执行人和遗嘱保管人郝萍列为被告,请求法院确认违法侵权部分无效,原告依法继承遗产。同时,亡夫用遗嘱约束她在女儿18岁之前不得生育,侵害了她的生育权,遗嘱有关生育的约定也是无效的,请法院依法判决遗嘱该部分无效。

2021年7月8日,法院开庭审理吴静状告亡夫及小姑一案。原、被告争议的焦点在于遗嘱的效力,原告代理律师认为,根据2021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财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的规定,原告前夫在写遗嘱时,没有分出夫妻共同财产中原告的财产部分,将家庭财产的全部处分安排,显然侵犯了原告的合法财产权。同时,我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妇女有生育的自由。吴静的前夫用遗嘱的形式限制她的生育自由,显然也是违法的。

最终,法院判决支持吴静的诉讼请求,吴静有权要求郝萍移交财产。

吴静的经历告诉我们,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学会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如果不是吴静依法维权,她可能错过下半生的幸福。另外,吴静前夫所立遗嘱,违法侵权部分宣告无效,也证明夫妻任何一方都不能把自己的意愿违法强加给另一方,否则这种行为将依法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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