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保险发展趋势探讨
2021-11-09呙燕
呙 燕
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广东 广州 510000
一、科技保险发展概述
现今人们的生活早已无法离开各种现代科技。科技保险的出现,既展现了现代科学技术的合理应用,也为传统保险行业带来了创新与变革。科技保险是国家科技部与保监会在2006年末推出的一项以保险服务于高新技术企业的活动,第一批险种包括高新技术企业产品研发责任保险、关键研发设备保险、营业中断保险、出口信用保险、高管人员和关键研发人员团体健康保险和意外保险等六个险种。科技保险作为智慧金融的重要分支之一,早已于2015年就迎来了第一轮的融资狂潮。但由于当时的科技保险还处于起步阶段,在监管政策的建立和行业体系的完善方面都存在着较大的问题。自2006年6月相继出台了《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强和改善对高新技术企业保险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及《关于进一步支持出口信用保险为高新技术企业提供服务的通知》等相关政策,国内保险机构推出了一系列高新技术企业专属保险产品,部分公司探索专业化运营,成立科技保险专营机构,为高新技术企业财产保全、产品创新、融资并购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供应链等方面提供保险支持,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科技保险在我国仍属于新生事物,尚处在起步阶段,发展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障碍。加之中国保险业相对传统,在推进应用科技的节奏时较为保守,因此科技保险相较于科技领域的其他分支,例如支付、信贷等,发展速度较为缓慢。幸而现今越来越多的保险公司正在努力将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将保险产品结合在一起,互联网保险公司纷纷迅速建立,更有不少互联网金融服务企业与保险公司强强联合,将科技保险作为其未来的重要发展战略。从保险行业的体量、地位以及其对其他行业的影响来看,科技保险的未来发展空间十分广阔。相信在未来的保险市场里,科技保险必将遇到大量的优质投资,并成为一个厚积薄发的行业重要组成部分。
二、科技保险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完善
随着信息技术和计算机技术的蓬勃发展与广泛普及,蕴涵着无限商机的互联网保险开始茁壮成长。[1]近年来,我国对于保险行业法律法规的重视程度也在不断提高,并相继出台了《财产保险合同条例》、《保险企业管理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此加强对于保险行业的监管与保护。虽然这些法律法规对于保护保险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解决可能出现的保险争议、推动保险行业的发展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但仍存在着不少不够成熟、不够规范之处。原本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带有较为明显的计划经济体制所留下的烙印,且无论是在范围还是内容上,都已经无法适应保险业自身发展以及市场经营环境的变化,无法满足社会发展的实际需求。相较于世界上其他国家尤其是发达国家建立的完善的保险法律体系,我国目前在此方面还有着相当大的差距。对于科技保险,我国尚缺乏对应科技保险的法律法规,来带给此行业一定的规范作用。中国的科技保险市场如果想与国际接轨,就势必要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并出台推动保险行业发展、进步的政策。
(二)运营模式有待创新
在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创新是引领发展的根本性动力,要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鼓励更多的社会主体投身到创新创业中去。理论上,运营模式是以企业自身的战略性资源作为基础,继而结合实时市场状况和客户需求,为综合利益而设计的一种模式,其最终目的是实现企业的综合性盈利。对一家企业而言,运营模式的选择最能够体现其营销战略思维,也是市场营销决策的重要部分之一。如今,科学技术的应用早已经渗透到现代企业运营模式的各个方面,重新构建现有的运营模式,继而打造全新的、更适用的企业运营模式,可以有效地对消费市场进行开拓并促进企业的迅速发展。世界中充满了创新的机会,对于保险行业而言自然也不例外。就目前情况来看,如何将科技保险、科技企业发展更好的融合,打破“供需双冷”的困局还存在诸多需要完善的环节。
(三)参保积极性不足
科技保险作为一个新兴险种,大部分人民群众对其尚存疑虑,故而导致了群众参保积极性不足的现象。首先科技保险的投资风险较大;科技保险作为高科技企业风险保护的方式之一,其高风险自然而然需要背后的高投资作为支撑与依靠。而许多科技公司在这方面的投入预算有限,其往往将大部分资金投入到企业的产品设计与开发方面,而没有充足的资金投放到对于科技保险的投资上。其次,科技保险给保险行业带来了新的活力与生机,调整了市场结构的同时,新兴技术的使用也必然会带来无法规避的新风险。譬如互联网作为科技保险的重要载体之一,其稳定持续的运作势必需要一个安全的网络环境作为保障。互联网在不断颠覆着传统产业,现在已经蔓延到金融业,所以保险网络化发展是不可阻挡的趋势。[2]而网络设备往往存在着其不可避免的安全技术问题,一旦出现漏洞或者缺陷,就极有可能在运营过程中发生无法预测的突发状况,继而给保险公司与投保者双方都带来无法逆转的巨大损失。与此同时,科技保险在利用互联网运营时还面临着病毒传播的风险,网络运营者无意中的疏漏或者网络黑客恶意的攻击,都有可能造成病毒对于科技保险系统的攻击与破坏。加上操作系统风险、在线支付风险等方面的问题,虽然保险公司已经在科技保险的安全性方面作出了不少的努力,但其安全性仍旧相对薄弱,这也导致了大多数参保者对于科技保险的信心与信任还尚且无法完全树立起来。基于此情况,群众的参保积极性自然也无法很好地被调动起来。
三、科技保险发展趋势研究
(一)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目前我国科技保险的相关法律法规发展相对滞后,与当前科技保险的发展现状无法相匹配。这导致了许多消费者对于科技保险信息系统的不信任,也很大程度上阻碍了科技保险市场的长期发展。因此,要想改变这种现状,我国亟需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来对科技保险领域进行完善,并增强在政策方面的支持力度。健全完善的法律法规,统一规范的法律标准,再加上科学合理的互联网基础建设,可以为我国科技保险的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技术环境与规范制度。我国科技保险采用的就是“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政策性科技保险发展模式,自2007试点以来,对科技保险的政策激励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税收优惠政策,允许企业购买科技保险的保费支出按150%进行税前扣除。二是保费补贴。大多数试点地区按照险种不同提供保费补贴。各地补贴比例一般都在50%左右,北京曾一度高达70%。同时,我国保险行业还可以借鉴世界上其他发达国家在保险监管方面所建立的法律法规体系,并适当结合我国国情,对其进行必要的调整与改善。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时,要改善监管的权限与范围,对于互联网保险交易之中存在的非法行为给予严厉打击,进而推进相关监管部门与科技保险行业的良性互动,产生一种相互的监督与制约效果,最后共同确保科技保险市场的良好发展。
(二)优化创新运营模式
对于保险公司来讲,建立一个科学合理的营销运营模式是至关重要的。故此要鼓励保险公司针对科技型企业的特点与优势,为其量身制定出最为合适的保险产品和风险保障方案,以此更好地满足科技型企业在其各成长阶段所提出的不同的风险保障需求。并在此基础之上进一步充分发挥出科技保险的融资功能,大力推广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出口信用保险等新型保险产品,为各大科技企业在贷款方面提供有力的保障。
(三)加强有效宣传力度
建立实施科技保险制度是一个系统性的工程,只有在具备了完善的工作机制的情况下,才能够获得多方的交互。在完整的工作机制之中,有效的宣传是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宣传与发动是提高居民对于科技保险参保率的首要任务之一,尤其是在科技保险刚刚起步、亟待发展的关键时段,要建立更大、更有力的宣传力度。且在做好面向投保人对于科技保险解释宣传的原有工作的同时,应该要重点关注对科技保险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作出更全面、细致的解释说服工作,并不忘及时对宣传方式与范围作出具有针对性的相应调整。
四、结语
纵观当前国内外的经济形势,我国科技行业正迎来一个难得的发展机遇。经过数十年的发展,我国科技行业的改革正在向纵深推进,且不断转型中诞生出了科技保险。随着新兴科技的诞生和客户需求的改变,科技保险正在历经一个不断发展、更新的阶段。科技保险的出现与发展,为我国科教兴国以及相关战略的实施提供了有力的保障。虽然我国的科技保险行业现今还存在的一定的不足与欠缺,但相信在保险行业共同的努力之下,一定可以为科技保险开辟一个更加广阔、具有前景的市场。科技保险的发展,也一定能够为保险行业未来发展方向与前进趋势带来一个极具参考性的指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