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富裕 两新有为
2021-11-06徐曼丽
非公有制企业党建 2021年10期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发布,赋予浙江推动共同富裕示范探路的新使命。
何为共同富裕?为何选中浙江?如何进行示范?浙江成了众人瞩目的焦点。
《意见》发布后,2.5 万字的《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2025 年)》制定出台,全面细化落实发展目标。不仅如此,浙江确定了首批28个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试点,涵盖六大领域,分别是缩小地区差距、缩小城乡差距、缩小收入差距、公共服务优质共享、打造精神文明高地、建设共同富裕现代化基本单元。同时,浙江把推动山区26县跨越式高质量发展,作为示范区建设突破性抓手,聚焦重点、精准施策。
共同富裕是全民共富,全面富裕,共建共富,逐步共富。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实现共同富裕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政府、企业、社会组织、个人等各方携手、共同奋斗,各尽所能、各尽其责。
在新的赶考之路上,浙江两新组织以党建为引领,在履行社会责任、加大科技创新、赋能乡村振兴、参与山海协作等各方面积极作为,勇当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实践者、贡献者和受惠者。
一起来看本期策划,关注“浙”里的共同富裕“新”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