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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农就业、基本社会保险选择对宅基地流转的影响
——基于2017年CRHPS追踪调查数据的实证研究

2021-11-05许恒周邢新泽

中国农业大学学报 2021年10期
关键词:新型农村新农宅基地

许恒周 邢新泽

(天津大学 管理与经济学部,天津 300072)

中国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加速了农村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的转移[1],非农就业人口数量快速增加伴随着农村常住人口减少以及农村宅基地资源限制与低效利用等问题[2]。近年来,国家为规范宅基地使用、提高农村宅基地利用效率出台了一系列的宅基地管理政策。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完善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政策、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拓展改革试点,丰富试点内容,完善制度设计,这其中宅基地制度的改革主要有三点:一是明确在“一户一宅”基础上新增“户有所居”规定,这是对传统“一户一宅”政策的重要补充。二是下放宅基地审批权限。三是允许已经进城落户的农民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但是不得强迫其退出,并且明文规定鼓励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及住宅。但从实际情况上来看,我国农村宅基地流转市场尚未建立,农户宅基地流转积极性较低[3]农户是宅基地流转的决策主体,宅基地流转与否还是要取决于农户本身[4]。有学者从农户的个人因素、家庭特征、理性预期、生存预期以及农户的社会性行为等影响宅基地流转的一般性因素进行研究[5]。也有学者从对农村宅基地流转的认知和意愿入手研究对农村宅基地的影响[6]。但以上研究的角度主要从农户的主观特性出发而并没有考虑客观条件对农户宅基地流转意愿的影响。随着城镇化的推进、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教育水平的提高扩大了农民的分化程度,也有学者基于农民分化的视角研究第一代农民工与新生代农民工对宅基地财产属性和附带价值的认可度与依赖度的差异[7]、分化农民对宅基地福利的认同差异[8]、农民分化的程度和类型所导致的农民对宅基地功能诉求的差异等[9]。但非农就业作为导致农民分化的重要原因之一,却少有研究深入探讨非农就业对农户宅基地流转的影响;尽管钱龙等[10]发现发达地区非农收入比例的提高会促进农户参与宅基地流转,已经在城镇购买住房的农户有着更高的宅基地流转参与率。但由于研究区域的局限化以及此类研究并没有对不发达地区非农收入比例对农户参与宅基地流转的影响进行研究,因此研究的说服力有限。

此外,宅基地对于农民而言不仅提供居住、生活等功能,还可提供基础保障功能。随着宅基地流转政策的不断放开,宅基地流转数量逐渐提高,政府也同样出台了相应的促进宅基地流转、规范宅基地流转市场的规章制度。从当前发展趋势来看,宅基地流转的市场化倾向于将土地部分能提供的保障功能剥离出来,转向由社会保障加以替代,各地不同形式的“宅基地退出换保”政策层出不穷[11]。学术界关于社会保障以及宅基地流转的研究主要集中于保障农户的具体措施分析以及宅基地流转对农户福利测度分析[12-13]。此类研究关注的是宅基地流转以及其他政策措施对于农户的影响而并未关注农户的选择对宅基地流转的影响。基本社会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在基本社会保险与土地之间关系的研究当中,大部分学者重点关注农户参加医疗和养老保险的影响因素、医疗和养老保险制度的效用评价以及医疗和养老保险对土地流转的影响。例如赵光等[14]对养老保险与农村土地流转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实证分析,研究结果表明建立健全农村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制度体系有助于促进土地流转。胡芳肖等[15]从参保农民视角研究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满意度现状和影响因素。但以上研究重点关注基本社会保险对于农户进行土地流转的影响而并没有关注基本社会保险对宅基地流转的影响。也有学者指出农民退出农业生产或从事非农工作的主要原因是希望获得更好的医疗保险等社会福利[16]。此类研究说明了非农就业与基本社会保险之间是存在联系的,但是只论证了基本社会保险影响非农就业的单项关系,并未考虑非农就业是否会对基本社会保险产生影响。但少有学者研究城镇医疗或城镇养老保险对于宅基地流转的影响以及非农就业、宅基地流转和城镇医疗或城镇养老保险这三者之间的关系与作用机理。

综上所述,非农就业与基本社会保险会对农户的宅基地流转行为产生影响,且基本社会保险作为农户从事非农相关工作时必须要考虑的因素对于农户的非农就业选择具有较大影响。非农就业包括本地非农就业以及外出务工,本研究中的非农就业特指外出务工;本研究提到的宅基地流转特指因常年外出闲置的宅基地。既有文献已经对有关农户主观意愿对宅基地流转的影响以及基本社会保险对土地流转的影响进行了深入研究,但有关非农就业与基本社会保险对宅基地流转的影响还值得进一步探讨,具体如下:非农就业与基本社会保险对宅基地流转的影响机理是什么?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的不同选择与宅基地流转之间存在何种关系?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选择与非农就业的交互项是否会对宅基地流转产生影响?迄今为止少有研究对以上问题加以具体分析,因此本研究利用浙江大学2017年中国农村家庭调查数据(CRHPS),验证了非农就业、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以及两者之间的交互作用对宅基地流转的影响,并深入分析其内在机理,为未来宅基地制度改革提供一些经验借鉴与政策启示,以期提高我国当前宅基地流转的效率,加速推进“三块地”改革进程,为构建规范的宅基地流转市场做准备。

1 理论分析与假设提出

1.1 非农就业与宅基地流转

非农就业并非是完全基于个人自身特点的抉择,而是在各方的条件限制下影响个人决策而做出的决定,从当前农民的生活现状来看,农民的收入增长主要依赖于非农收入而农业经营收入的增长也基本处于停滞状态[17],农民的经济收入对农村居民寻求非农业就业、全职非农业就业或在本县以外就业的决策中起到关键作用[18]。随着城乡二元体制对人口流动限制的放松,大量农村人口离开农村来到城市从事非农相关工作。虽然农村劳动力来到城市从事的工作种类为劳动密集型工作,但这种工作的收入与传统农业收入相比较而言差距仍然很大,这种收入差距在贫困地区尤为明显[19]。非农就业实际上是农户分享非农产业“经济蛋糕”的过程,农民在非农就业的过程中获得了更高的收入之后会投入更多的时间和精力从事非农就业,在以家庭或宗族为基本单位的农村之中,某一家庭成员非农就业取得收入增长对其他家庭成员具有吸引作用,进而其他家庭成员在羊群效应的作用下选择从事非农就业,农户家庭通过非农就业取得的收入在家庭总收入中的占比越来越高,这会进一步强化农户家庭的非农就业转移程度、刺激农户增加非农就业时间,从而使家庭中农业生产逐步走向兼业化、副业化,甚至完全脱离农业[20],从而降低农民对宅基地的依赖程度而促进宅基地的流转。

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伴随着机械化进程的推进,大量农业机械化设备应用解放了大量的农村劳动力变成了剩余劳动力,农村剩余劳动力大规模向城市非农产业转移,在过去30年间农业从业人员减少约3亿,且农村剩余劳动力跨区域转移呈上升趋势[21]。这是由于在改革开放初期,乡镇企业的发展为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提供了场所,农民在乡镇企业就业的同时仍然可以居住在自己的宅基地上,但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发展使城市对农村的吸引力越来越强,乡镇企业也渐渐退出了历史舞台,于是涌入城市地区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越来越多。农村剩余劳动力跨区域的非农就业使得农村人口老龄化、空心化问题严重,大量的宅基地被闲置。本研究将非农就业程度定义为农户家庭中从事非农工作人数与家庭总人数之比,随着农户非农就业程度的提高,宅基地对农户的保障作用也会逐渐下降,宅基地的重要程度在农户心理上逐渐通过归属感起到影响作用,这种效应在一户多宅的农户之中体现的更加明显,因此为宅基地的流转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另外,考虑到非农就业带来的收入增长可能引发财富效应从而抑制宅基地流转的问题,本研究认为非农就业给农民带来的收入增长是非农就业给农户带来的红利中的一部分,除去收入增长,非农就业还可以给农户带来更好的社会保险、更高品质的生活以及更高的个人追求。因此收入增长引发的财富效应对宅基地流转的抑制作用有限。这同样也是将非农就业与基本社会保险放在一起来研究这二者对宅基地流转的影响的原因,当下人们的生活水平逐渐提高,收入水平的高低并不能作为农民选择非农工作的唯一标准,基本社会保险作为保障农民工作期间以及退休后正常生活的重要工具,农民在挑选工作时势必要将基本社会保险考虑进去,因此考虑非农就业与基本社会保险这二者的共同作用对宅基地流转的影响具有重大意义。

从上述分析得出非农就业对宅基地流转的影响为正向促进效应,因而提出如下研究假设:

假设1:相较于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从事非农工作的农民会更倾向于进行宅基地流转。

假设2:农民的非农就业程度越高,其转出宅基地的可能性越强。

1.2 基本社会保险与宅基地流转

基本社会保险包括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基本社会医疗保险包括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3种,基本社会养老保险包括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养老保险。新农合与新农保分别于2016和2014年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进行合并,建立城乡统筹的基本社会保险制度,但由于合并的时间较短、城乡缴纳金额存在差距以及各地城乡统筹的基本社会保险制度推进程度不同,本研究将城乡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分开研究。当前我国的新农保具有较强的非携带性[22],当工作所在地与原户籍地不一致时,只有在工作所在地缴费满10 年才能享受当地养老待遇,否则养老关系需要返回原户籍地,而农民工很难在一个参保地连续缴纳10 年保费,当农民工到达一定年龄满足养老保险领取条件时,就不得不返回户籍所在地提出申领请求,从而增加流动成本。同时新农保转移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虽然在理论上可以将新农保个人账户储额并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但由于新农保原缴费额远远低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并入后缴费年数将大打折扣,难以满足15 年最低缴费年限和养老保险领取年限的要求,降低了农民工参保养老保险的预期净收益。基于上述分析新农保当前的制度设计将不利于宅基地流转,在一方面新型农村合作养老保险对于工作地与原户籍地的要求过于严格,且提出申请具有较高的流动成本;另一方面新农保降低了农户参加城镇养老保险的预期净收益,因此新农保会在一定程度上抑制农民的流动,对农民产生了一种锁定效应,这种锁定效应会抑制农户进行宅基地的流转。

当前我国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同样对农村劳动力的流动具有锁定效应[23]。根据新农合的政策规定,参与新农合的农民要在其农村户籍所在地缴费,并在当地卫生机构看病、报销。对于异地就诊的情况,大多数地方的新农合虽然原则上允许,却对其报销补偿设置了十分复杂的手续和许多不平等的机制,这样,新农合实际上对医疗保险的参加与赔付施加了地域限制,而且异地报销所需花费的额外成本使得农民的社会流动遭到抑制,形成一种“工作枷锁”效应[16]进而间接的抑制了宅基地的流转。相较于农村,城市的养老和医疗保险体系发展的时间更长,建设的更加完善。进行非农就业的农户不仅可以获得更高的收入,同样还可以获得更好的社会保障资源,因此参加城市养老或医疗保险可能会弱化农村宅基地的基础保障作用,使得非农就业的农民倾向于进行宅基地流转。基于以上分析,提出如下研究假设:

假设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养老保险对宅基地流转具有锁定效应。

假设4:相比新农合,参加城市医疗和养老保险的农民进行宅基地流转的意愿更高。

2 数据来源与变量说明

2.1 数据来源

本研究使用的数据来自浙江大学“中国家庭大数据库”(Chinese family database,CFD)和西南财经大学中国家庭金融调查与研究中心的“中国家庭金融调查”(China household finance survey,CHFS) 该数据库包含了2011—2017年 4 轮中国农村家庭的追踪调查数据 (China rural household panel survey,CRHPS),涉及中国农村家庭比较完整的信息,以及中国基层单位(村委会)的基本情况。该问卷采取PPS抽样方法,抽取262个县、市、区;并在每个县、市、区抽出4个社区(村、居委会);之后在每个社区内随机抽取20~50户家庭,采用计算机辅助调查系统(Computer assisted personal interview,CAPI)进行入户访问。2017年的数据覆盖全国29个省份(自治区、直辖市;统计数据未含新疆、西藏及港、澳、台地区),家庭样本40 011份,个人样本127 012份,社区样本608份。通过匹配CRHPS的农户家庭、个人以及社区数据,提出核心解释变量和被解释变量的缺失值后得到有效问卷数据1 563份。

2.2 变量说明

被解释变量。农村宅基地流转分为3项,已经进行流转、待流转和未流转。以2017年农村宅基地的变动情况指标来表示,其中Land1为虚拟变量,若进行流转或待流转,Land1取值为1,否则为0。

核心解释变量。1)对于非农就业的衡量一般会选取是否非农就业为代理变量,但非农就业行为并不是农户的个人决策行为,在以家庭或宗族为基本单位的农村,家庭内部从事非农就业的人数在家庭总人数的占比越高,整个家庭的非农就业水平越高,也就越倾向于进行宅基地流转;因此加入非农就业水平这一变量;非农就业的时间投入也会影响农户的宅基地流转决策,最终本研究引入3个非农就业测量指标,分别是是否非农就业(Nofarmw)、非农就业时间(Nofarmt)、非农就业水平(Nofarmd)。2)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等共同构成了现代社会的保险制度,且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是社会保险制度中最为重要的险种。基本养老保险主要包括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主要包括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本研究将上述两种基本保险按照参保对象的地区差异进行划分,最终分类得到4个保险测量指标,分别是新型农村合作养老保险(Insurance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Insurance2)、城镇养老保险(Insurance3)、城镇医疗保险(Insurance4),其中若被访农户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养老保险则对应记为1,否则为0,若农户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则对应记为1,否则为0;若农户参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或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则城镇养老保险记为1,否则为0,若农户参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则城镇医疗保险记为1,否则为0,若有农户同时参加几项保险,则在相应保险变量上都记为1。

控制变量。为保障模型结果的可靠性,本研究参考借鉴了相关文献中所选用的有效的指标,并结合了CRHFS2017问卷中所设置的问题引入了一些控制变量。其中个体控制变量包括性别(Gender)、年龄(Age)、受教育水平(Education)、健康状况(Health)、是否婚配(Marry);家庭控制变量包括家庭总收入(Income)和人均宅基地数量(Avehome);村庄控制变量包括农村集体资产总值(Fasset)。

2.3 描述性统计

农村宅基地流转以及非农农户个人及家庭基本情况。个体宅基地流转比例为37.9%,调查对象平均年龄为51.25岁,平均受教育水平为初中,2017年的家庭平均总收入为61 572.56元,村庄平均集体固定资产现值为2 175 710元。在调查的1 563户农户中,74.6%的人为男性,94.5%的人为已婚状态,被采访农户的平均健康情况为良好,人均宅基地数量为1.33套。可见被采访对象大多数为适龄中年人,受教育水平有限,且家庭收入水平相对较低。

非农就业与基本社会保险的情况。从事非农就业的农户占全体农户的20.6%,可见进行非农就业的农户数量有限,从事非农就业农户的平均工作时间为3个月,非农就业水平小于1说明每个家庭中不能平均到有1个人进行了非农就业。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养老保险的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比例分别为64.3%和86.8%。这说明国家扩大新农合和新农保的覆盖面积工作取得了不错的成效,但参加城镇养老保险和城镇医疗保险的农户比例分别为36.5%和30.6%,这说明农户难以得到城镇养老和医疗保险的保障。

3 模型与实证结果分析

3.1 模型设定

本研究由于被解释变量是离散的,因此在模型的选取上需要建立离散数据模型,离散数据模型主要有两大类:一是Probit模型,另一类是Logit模型。但是由于Probit模型要求随机误差项服从正态分布,而Logit模型没有这种要求,同时更易于理解,所以本研究选择构建非农就业与基本社会保险对宅基地流转的Logit模型。

3.1.1非农就业对宅基地流转的影响

首先考察非农就业对宅基地流转的影响,具体模型如下:

Land1=β0+β1Nofarmi+β2Zi+μi

(1)

式中:被解释变量Land1表示农户的宅基地流转情况。Nofarmi表示第i个农户的非农就业情况,包括是否非农就业、非农就业时间和非农就业水平3个代理变量。Zi为控制变量集合,μi为误差项。

表2报告了模型的回归结果,表中所报告的是变量的回归系数,而非边际效应,本研究之后的汇报结果都采用同样的汇报方式。汇报的结果表明,非农就业的3个变量均能显著正向的促进农户进行宅基地的流转。首先,非农就业促使农民由农村向城市转移,给农民带来最直接的收益就是经济收入的提高,相比于靠天吃饭的传统农业,城市之中劳动密集型工作给予的回报远高于从事农业生产工作,随着农户非农就业收入的提高,宅基地作为资产属性的重要程度在农户心理上会逐渐下降,从事非农就业的农户更倾向于进行宅基地的流转,由此假设1得到了有效验证;以家庭以及宗族血缘关系为主要联系的农村之中很容易出现羊群效应,非农就业水平逐渐提高的过程会通过羊群效应作用于农户周边亲属以更大程度的提高非农就业水平;另一方面,农户非农就业时间的增加会提高农户对各类非农就业工作的了解程度,而且农户会随着非农就业时间的增加积累工作经验并提高工作的娴熟度,因此倾向于更大程度的非农就业,从而降低农户回农村的欲望以及对宅基地的依赖度,进而促进宅基地的流转,这也就验证了假设2的观点。

表1 变量定义和描述性统计Table 1 Variable definitions and descriptive statistics

表2 非农就业对宅基地流转的影响Table 2 Influence of non-agricultural employment on homestead transfer

根据模型结果中所展示的控制变量对农户宅基地流转决策的影响,发现受教育水平、健康状况、以及家庭总收入对宅基地流转的影响并不显著。但性别、年龄、婚姻状况以及人均宅基地数量能显著促进宅基地流转,另外,村集体资产对非农就业水平指标显著;结果显示,农村女性倾向于进行宅基地流转,这是因为我国农村传统思维观念较为严重,男性在家庭中的地位较高,不易于其接受新鲜观念和新鲜事物,更有甚者认为宅基地是祖辈流传下来的不能轻易流转,且农活的大部分工作由农村男性完成,农村男性对宅基地及农村的生活环境依赖程度更高。年龄越大越不倾向与进行宅基地流转是由于高龄农村劳动力在非农就业市场上的竞争力很小,大部分高龄农户除了农业经营没有其他技能,且学习能力较弱,失去宅基地后难以找到赖以生存的途径,因此高龄农户不倾向于进行宅基地流转。人均宅基地数量于宅基地流转正向显著也反应了当前我国宅基地制度改革的成效,一户一宅的宅基地政策逐步在农村铺开,因此一户多宅的农户倾向于进行宅基地流转。

3.1.2基本社会保险对宅基地流转的影响

其次考察基本社会保险对宅基地流转的影响,具体模型如下:

Land1=β0+β1Insurancei+β2Zi+μi

(2)

式中:Insurancei为农户对于基本社会保险的参保情况,包括新型农村合作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城镇养老保险和城镇医疗保险,Zi为控制变量集合,μi为误差项。

表3中所展示的结果只有核心变量与表2不同,控制变量均相同,具体控制变量的显著情况除农村集体资产外与表2的显著情况不相同,说明模型具有较好的稳健性。农村集体资产与宅基地流转在1%的水平上正向显著,由于村集体的经济状况可以反映村集体组织的能力强弱,如果村集体可以通过有效途径给村子带来经济收益那么就能有效的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从而方便各种政策的推广,因此有助于推广当前的宅基地制度改革政策以促进宅基地流转。加入城镇养老保险和城镇医疗保险的农户对于宅基地流转的影响系数为正,有利于宅基地流转,且在5%水平上显著。这是由于城镇养老保险与城镇医疗保险的实际补偿水平相较于农村来讲要高出很多,因此会弱化农村宅基地对农户的社会保障功能,假设4也就得到了验证。加入新型农村合作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医疗保险的农户分别在10%和5%的水平上负向显著,这说明参加新农保和新农合的农户不倾向于进行宅基地流转,这就验证了假设3中新农保、新农合对宅基地流转的锁定效应,参与新农合和新农保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障农户的养老和医疗问题,从而抑制农户的跨区域流动,进而抑制宅基地的流转。在另一方面,新农保的非携带型以及新农合的异地就医问题会增加农户的经济负担进而抑制农户的转移以抑制宅基地的流转。

表3 基本社会保险对宅基地流转的影响Table 3 Influence of basic social insurance on homestead circulation

3.1.3非农就业与基本社会保险的交互作用对宅基地流转的影响

非农就业与基本社会保险之间的关系不一定是相互独立的,也有可能具有调节效应,因此本研究通过建立模型(3)来验证非农就业与基本社会保险之间是否具有调节效应:

Land1=β0+β1Nofarmi+β2Insurancei+
β3Nofarmi×Insurancei+β4Zi+μi

(3)

式中:Nofarmi×Insurancei为非农就业和基本社会保险的交互项,β1、β2、β3和β4是要估计的变量的系数,Zi为控制变量集合,μi为误差项。为了节省篇幅,表4中未报告控制变量的系数。

表4 非农就业与基本医疗保险交互作用对宅基地流转的影响Table 4 Influence of interaction between non-agricultural employment and basic medical insurance on homestead transfer

根据模型的交互项可知,非农就业与新型农村合作养老保险的交互项对进行宅基地流转的影响为负,且影响不显著即在非农就业情况下农户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养老保险不利于农户进行宅基地流转,这可能是由于新农保制度的严格规定产生了农户的额外成本,从而对农户产生了一种锁定效应,该结果也验证了上述研究假设3。非农就业时间与新型农村合作养老保险的交互项与非农就业程度与新型农村合作养老保险的交互项对宅基地流转的影响均为正,但影响不显著,可见得到的结论与假设3完全相反,这可能是由于非农就业对于农户的影响程度要比新农保大的多,尽管新农保制度会对农户产生一种锁定效应,但一但农户开始进入非农产业,随着非农就业时间的增加和非农就业程度的提高,非农就业所取得的收益要远超新农保收益和从事农业生产收益的加总,进而降低对宅基地的依赖性以进行宅基地流转。模型中的非农就业变量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交互项对宅基地流转的影响方向与新型农村合作养老保险的完全一致,但非农就业时间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交互项显著为正,这进一步验证了有关于新农保的分析。

模型3中非农就业与城镇社会保险的交互项以及非农就业与城镇医疗保险的交互项对宅基地流转的影响方向完全相同。是否非农就业与这两类保险的交互项对农民宅基地流转的影响为正,说明在非农就业情况下农户参加了城镇医疗或养老保险有利于农户进行宅基地流转。这可能是由于农户在非农就业地点享受城镇医疗或城镇养老保险待遇可以减少农户的经济成本,而城镇医疗保险以及城镇养老保险的福利待遇比农村福利待遇要高很多且可以覆盖宅基地保障和农村保险保障之和,因此非农就业农户倾向于进行宅基地流转,该结论验证了假设研究4。但农户非农就业时间与非农就业程度与城镇保险的交互项对宅基地流转的影响均为负,且结果不显著,这可能是由于随着农户非农就业时间的增加以及非农就业程度的提高,对于保险政策认识更为清楚,一般农民就业稳定性差,流动性强,难以保障在非农就业过程在稳定享受城镇医疗保险或城镇养老保险,因此会倾向于持有宅基地。

3.2 地区异质性分析

由于位于西部地区的样本数量过少并没有将地区分为东、中、西3个地区,而是分为了东部和中西部2个地区。从不同地区非农就业对宅基地流转的影响来看,无论东部还是中西部地区是否非农就业均会正向显著影响宅基地的流转,东部地区非农就业时间正向显著影响农民进行宅基地流转,中西部地区非农就业时间正向影响宅基地流转但结果并不显著,中西部地区非农就业程度正向显著影响宅基地流转,但东部地区的非农就业程度符号为负,但结果并不显著。总体上来看尽管中西部地区的经济情况相比东部落后一些,无论东部还是中西部地区农户非农就业均倾向于进行宅基地流转。

从不同地区的不同保险对宅基地流转的影响来看,东部地区的新型农村合作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对宅基地流转的影响均为负向不显著,中西部地区的新型农村合作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对宅基地流转的影响为负向影响,结果在10%的水平上显著。东部地区城镇养老保险和城镇医疗保险对宅基地流转的影响为正向显著,中西部地区的城镇养老保险和城镇医疗保险对宅基地流转的影响为正,但结果不显著。这可能是由于相对于东部地区而言,中西部地区的经济情况比较落后,基本社会保险体系的建设不够完善,而且由于各个地区的实际情况不同,具体实施的新农合、新农保的政策也不同因此使得中西部地区的新农合和新农保对宅基地流转的影响为显著负向影响,体现了新农合和新农保的枷锁效应。而东部地区经济发达,城镇养老保险和城镇医疗保险保障的权益更完善,覆盖的范围更广,因此东部地区城镇养老保险和城镇医疗保险对宅基地流转的影响为正向显著。

3.3 稳健性检验

考虑到选取的模型可能会对回归结果产生影响,本研究进一步选取另一种方法进行回归,采取Probit回归方法,探究非农就业、基本社会保险对宅基地流转的影响,以进行稳健性检验。具体采用的回归模型与上述的回归模型相同,以探究不同的回归方法是否会使非农就业、基本社会保险选择对宅基地流转的影响产生差异。

表5 不同地区非农就业对宅基地流转的影响Table 5 Influence of non-agricultural employment on homestead transfer in different regions

表6 不同地区基本社会保险对宅基地流转的影响Table 6 Influence of basic social insurance on homestead circulation in different areas

表7显示,是否非农就业、非农就业时间和非农就业水平3个指标对宅基地流转的影响分别在1%、10%和5%的水平上显著,且边际效应为正,基本社会保险中的新型农村合作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城镇养老保险和城镇医疗保险4个指标对宅基地流转的影响分别在1%、10%、5%和5%的水平上显著,且新型农村合作养老保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边际效应为负,城镇养老保险和城镇医疗保险的边际效应为正。表7的估计结果与上述分析结果基本一致,且在表3中所展示的结果只有核心变量与表2不同,控制变量均相同,说明本研究的分析结果较为稳健。

表7 非农就业与基本社会保险对宅基地流转行为影响的模型估计结果Table 7 Model estimation results of the influence of non-agricultural employment and basic social insurance on the transfer behavior of homestad

4 研究结论与政策启示

本研究基于中国农村家庭追踪调查(CRHPS)2017年数据,通过建立Logit模型分析非农就业与基本保险对农地流转的影响,得到以下几点结论。

第一,农民从事非农就业工作有利于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进行跨区域转移,随着农民非农就业时间的增加、非农就业程度的提高,农民对宅基地的依赖程度会下降从而促进农民进行宅基地的流转。参加新农合或新农保的农民由于枷锁效应的存在会抑制农民进行宅基地流转。城镇医疗保险或城镇养老保险会提供更加完善全面的福利保障从而弱化宅基地的保障作用,因此参加城镇医疗保险或城镇养老保险会促进农民进行宅基地流转。

第二,非农就业与基本社会保险的交互项结果表明参加新农合或新农保的农民由于枷锁效应的存在会抑制农民进行宅基地流转,但随着非农就业时间投入的增加以及非农就业程度的提高,这种枷锁效应会被打破从而促进农民进行宅基地流转。参加城镇医疗保险或城镇养老保险的农民由于获得了更加完善全面的福利保障而倾向于进行宅基地流转,但随着农民对保险政策认识程度的增加以及农户非农就业不稳定等原因是农户倾向于持有宅基地。

基于以上研究结论,得出如下几点政策启示:

第一,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向非农领域的转移,出台一定的相关措施保障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质量,提高农民非农就业的稳定性。具体可以通过定向帮扶、定向培训等模式结果农民自身的意愿及特点引导农民从事最合适与自己的工作;可以由政府相关组织进行非农就业的信息汇总,切实降低农户在选择非农就业时所要花费的时间成本,降低农民非农就业的准入门槛,防止由于信息不对称所导致的农民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出现。

第二,切实保障非农就业农民的福利得到保障,非农就业农民社会保障问题得不到解决不可能弱化其对宅基地的依赖性。针对当前新农合和新农保的制度问题,应当加速推进基本社会保险的并行过程,完善基本社会保险体系,逐步取消农户异地参保的歧视政策,简化异地报销流程。针对城镇医疗保险和城镇养老保险可以破除的城乡二元户籍制度的障碍,使非农就业农民可以获得公平的社会保险。

第三,政府不仅要把工作重心放到稳定非农就业上,还要注重农民与非农就业的相合性,加强对农民的引导与培训工作,帮助农民更好更快的融入非农就业的生活当中,帮助农民平稳的度过农业经营向非农就业的过渡期,同时探索非农就业与基本社会保险协同发挥作用的方式,不断完善相关规章制度,为农民的非农就业及社会保障提供全方位的保护,以联合促进宅基地的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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