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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论语》中孔子的诗学思想

2021-11-02陈含笑

青年文学家 2021年27期
关键词:诗教中庸诗学

陈含笑

一种文化,一种思想,多有对于光明和理想的追求。孔子诗学思想博大精深,不仅开创了儒家诗学思想理论体系,同时也开启了后世诗学人格化的道路,对整个诗学体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论语》作为孔子诗学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无论从内容还是形式上都贯穿着孔子诗化的人生理想。

一、孔子诗学思想基础—“仁”与“礼”

(一)依于仁

“仁”是《论语》中一个至关重要的概念,甚至有学者由此认为“仁”就是儒家哲学的本体,儒学从本质讲就是“仁”学。自孔子始,“仁”的地位迅速上升,孔子诗学就是从“仁”的角度对诗进行审美标准和社会功能评价。

首先,仁乃人生之全德,仁知属于德性,是众德之依,孔子论诗言学皆重仁。为仁之要在于克己复礼。颜渊问仁,子曰:“克己复礼为仁。一曰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论语·颜渊》)仁出于本心,我欲仁,则仁之至。“仁”乃是一种心境,“仁者安仁”,其实则为人心所同有。其次,“仁”乃与人相处之道。仁道的核心正是“爱人”,是恭敬忠信。“恭、宽、信、敏、慧”是“仁”的外在表现,共同促进个体仁德的完备,由此可见,“仁”是众德的合称。再次,“仁”是为政所必需的道德品质。微子去之,箕子为奴,比干谏而死,孔子曰:“殷有三仁焉。”(《论语·微子》)微子见纣王无道而去,箕子谏不成,因以为奴。比干强谏被杀。三人虽死,但皆意在安民,行虽不同,但其至诚仁爱之心则一,所以同被称为“仁人”。孔子又曰:“有杀身以成仁。”但三人成仁,不在于其去与奴与死,而在其能忧乱、欲安民。孔子认为为政之人最应该具备的素质就是“仁”,这里将“仁”和为政所需的道德品质联系在一起,突出仁德在为政上的重要性。

孔子独特的仁学思想是其诗学思想形成的基础,亦成为儒者修行的根本准则,为此,孔子提出了“依于仁”的诉求,希望世人为人、为政能从个体仁心、仁性出发,通过“克己复礼”“反求诸己”进而达到“仁”的境界。孔子论诗也是基于此,他认为诗是维持等级秩序的有效工具,强调学诗可以“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这正是孔子从“仁”的角度出发,站在诗用的角度去阐释其诗学思想的。

(二)约于礼

春秋时期的“礼”已经从“事神致福”的宗教祭祀礼仪演化为维护宗法制的社会伦理秩序,在孔子时期,中央政权式微,礼崩乐坏,在周礼难以为继的情况下,孔子发展了礼的社会道德层面的内涵。子曰:“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论语·泰伯》)孔子极重礼乐,又极重诗教,他以礼来塑造人性,培养道德。他正是以致用和肯定人性、情感的原则来论诗的。子曰:“诵《诗》三百,授之以政,不达;使于四方,不能专对;虽多,亦奚以为?”(《论语·子路》)学于诗,便须得诗之用,此即约之以礼也。若学之不能用,仅求多学,虽多但仍无用。正如“不学诗,无以言”,若学诗而仍不能言,则不去不学。这正是孔子在“礼”和“致用”的维度来认识《诗》(即《诗经》)的诗性所产生的诗学理论。

在春秋“用诗”背景下,孔子主张学“诗”以致用,用诗来表达人性、情感,在“诗”中拓展“礼”的内涵,通过诗的情感传达“礼”的精神,将“礼”赋予诗性。可以这么说,孔子将《诗》当作一个论“礼”的范本,在诗学思想形成的过程中,继承并发展了“礼”的诗性意蕴。

二、孔子诗学思想的核心内涵—诗教

《论语》中孔子的诗学思想主要是以“诗教”为核心。以诗教为核心的诗学思想在礼崩乐坏的大背景下产生,由此孔子认为诗应该具备重要的社会作用。他在评《诗》上主张“思无邪”“中庸”,“思无邪”是论诗内容性的标准,“中庸”则是论诗情感性的标准。他认为“乐而不淫,哀而不伤”该是评诗的一个重要尺度,这正是孔子中庸的思想。

(一)思无邪

《论语·为政》篇中,“《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这是孔子对诗的整体评价,即诗情感内涵上的“真”与“正”。“思”是指诗的内容纯真,“无邪”是指诗的内容“归于正”,“真”与“正”是孔子“思无邪”思想的第一要义,“《诗》无隐志”,本身就是性情之真的自然流露,它既要有实质的内容,更要有真实的情感,如果没有纯正的内容和思想,势必会将诗教引上歧路。

孔子自然清楚“思无邪”在《诗》中的本义,之所以要“断章取义”,也是他诗教的一个重要方法。《论语·阳货》篇中说:“恶紫之夺朱也,恶郑声之乱雅乐也,恶利口之覆邦家者。”在他看来“淫靡”的郑声显然是不符合“思无邪”的标准的。那么,哪种诗才可以被称为“无邪”?孔子对此又作出了解释。首先,他肯定正常的情欲追求。后世很多解《诗》者对其中的爱情诗羞于提及,甚至认为其为“淫奔”之诗,这实际上与孔子的诗学思想背道而驰。《蒹葭》中对伊人的不懈追求,表现了男女对爱情的执着,正是人性自然情感的真实流露,孔子都对他们持肯定的态度。基于“真”的内容和情感,孔子把《诗经》中的爱情诗列在“无邪”之列。当然,情感的抒发并非毫无限制的外露,孔子言“直而无礼则绞”(《论语·泰伯》),“质胜文则野”(《论語·雍也》),一味地只强调真实情感的肆意抒发,则不免会尖刻刺人或显得粗野,故仍须礼文的约束和规范以“归于正”,这实际上是儒家伦理道德的导向作用。所以孔子诗教非常注重对情感的引导,“性情之真”经由礼乐文教的约束归于性情之正,才真正符合“思无邪”的标准。这是《论语》“思无邪”诗论思想的最终旨归。

综上,在孔子诗学思想的审美标准中,“思无邪”是他对《诗》内容的评价,也是他对诗歌情感的要求。由此孔子认为“思无邪”不仅蕴含着诗歌审美的追求,也有道德的意味,这具体表现在对内容的真实表达,对情感真实自然的流露,还有在情感表达上的适度原则。

(二)中庸之道

“中庸”一词最早见于《论语·雍也》:“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中庸之道的核心在于以和为美,过犹不及,这也是孔子诗学的审美追求。朱熹《中庸章句》云:“中庸者,不偏不倚,无过不及。”也就是说做任何事情要以“中庸”为标准,无过不及,这是对孔子中庸思想的最佳阐释。孔子不仅以此对自然美和艺术美进行评价,而且将此作为诗歌艺术创作活动中的审美标准。首先,对于诗歌而言,诗歌是表情达意的载体,所有的好诗都应该是强烈情感的自然流露,但是情感的表达要“自然流露”,就是要适度,要“乐而不淫,哀而不伤”(《论语·八佾》),符合“中和”的审美标准。其次,对于音乐而言,要尽善尽美。《论语·卫灵公》中:“放郑声,远佞人。郑声淫,佞人殆。”孔子多次对“郑声”提出批评和否定,认为“郑声淫”这是因为“郑声”情感上的表达已经超出了中庸的范畴,达到了淫滥的地步,不符合雅乐的标准,在孔子认为,只有像《韶》《武》那样“尽美矣,又尽善也”的音乐才是符合雅乐标准的。此外,中庸不仅具有审美的含义,还有道德的内涵。对于君子理想品格的塑造,孔子也是用“中庸”作为判定标准的,君子很重要的道德品质就是中庸,尽善尽美是君子的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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