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实施影视从业人员注册登记制
2021-10-29钟茜
钟茜
近期,中央宣传部、国家广电总局、文旅部等各大部门,针对流量至上、“饭圈”乱象、违法失德、高价片酬等文娱领域出现的问题,开展了综合治理工作。我認为此次整顿是必要的、有利的、有效的,更应该是有长效的。
此次治理可以从两方面来看,一是制度上,我们应该建立什么样的市场模式?二是组织管理上,影视从业人员应该纳入什么样的管理体系?
首先,从剧集市场模式来看,目前制播分离的模式基本已经名存实亡,传统媒体正在衰退,和互联网平台相比,竞争力不足。目前的主流模式是互联网平台组织人马拍戏,形成圈层化的结构。当然,互联网平台这些年有了长足的进步,也投资了一些好片,但是总体来看,平台根据数据和流量要求创作,内容的创新性就差了,这也是目前创作环境中出现的问题。
其次,针对影视行业从业人员,并未建立起新形势下文艺队伍的管理方式和组织方式,仅仅是靠经纪人或经纪公司在背后运营。经纪人的素养良莠不齐,再加上流量炒作,才会形成“饭圈”文化和“流量至上”。其实背后就是四个字——追名逐利。
管理部门当然看到了这些问题的危害。今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明年党的二十大将要召开,到2035年我国将建成文化强国。如果泛娱乐化倾向愈演愈烈,将来我们充其量是个娱乐消费大国,并不能立足于中国传统文化之上进行文化创新,更妄谈文化强国建设,所以针对文娱领域的综合治理是非常有必要的。
我们应该怎样建立新时代的文化队伍?影视行业属于公共文化范畴,我建议实施国家层面的影视行业从业人员注册登记制。它是一个非营利性的经济服务管理体系,所有影视从业人员都应进行注册登记。形成登记制度之后,行业可以对从业者的行为进行规范,其中还可以包括合同备案、职称评定。有了职称评定这样的评价体系,行业可以参照职称制定片酬价格范围,这样也能约束演员的“天价片酬”。
影视行业严格来说,也是大规模的生产行业,建立从业者的组织管理体系后,还可以为有需求的从业者提供缴纳“五险一金”、法务保障等服务。总之,建立科学的社会化管理服务体系,有利于保证此次文娱领域的治理切实有效,并从制度上保障影视行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