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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分配在新时代的新变化、新利好

2021-10-29马雪松

人民论坛 2021年29期
关键词:经济社会分配群体

马雪松

【关键词】第三次分配 新时代 分配制度 协调配套 【中图分类号】F124.7 【文献标识码】A

收入分配公平作为共同富裕远景目标的具体表现,是我国政策制定与实施的价值要求,第三次分配的开展标志着我国收入分配领域在新时代背景下迈入新的发展进程。作为解决贫困问题、缩小贫富差距和实现共同富裕的有效手段,第三次分配是各类社会组织与社会成员在道德力量的作用下,遵循自愿性、公益性、自治性等价值原则,采取捐赠、慈善或志愿活动形式进行的非强制性分配。新时代错综复杂的形势在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一定风险与挑战的同时,也孕育了全面深化改革、优化分配格局与释放消费活力的历史新机遇,尤其需要把握第三次分配的最新特征及其变化趋势,使第三次分配的良好成果充分惠及全体人民。

新时代第三次分配的重要意义

新时代国家治理和经济社会建设进入新的发展阶段,人民群众对于利益分配、矛盾化解以及精神文明建设产生更高层次的现实需求,这要求完善分配制度与分配方式以最大程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合理合法诉求,调动市场、政府、社会的参与积极性,在此基础上补齐当前国家治理的发展短板并强化治理弱项。

首先,从经济社会发展形势来看,新时代背景下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发生转化,需要通过制度保障来缩小不同社会阶层的收入分配差距、实现共同富裕。第三次分配旨在塑造合理的收入分配格局,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收入差距较大作为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的重要表现,极有可能导致人们难以平等地享有资源、利益与机会,且可能催生出社会成员之间的利益矛盾。这就需要进一步完善收入分配制度,缩小不同群体的收入分配差距,将潜在的制约国家建设与社会发展的矛盾与冲突及时控制在合理的范围以内。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使当前的收入分配制度能够更好反映公平正义的价值理念,并体现人民群众多样化和异质性的利益诉求。同时,实施第三次分配加快社会财富尤其是社会阶层之间的流动,促进先富起来的群体发挥示范作用,引导还未富起来的群体把握发展机遇,为先富带动后富、迈向共同富裕奠定坚实的制度保障。

其次,从国家治理的现实需求来看,当前阶段我国经济社会面临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机遇与挑战,需要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来调动市场、政府、公众的积极性,实现多个治理主体和多种治理机制的协同合作。第三次分配在同初次分配、再分配保持协调一致的前提下,可以有效补充前两种分配方式。这尤其表现在第三次分配可在政府的监管与引导下,运用社会道德与规范机制,既防范市场机制可能导致的盲目性弊端,塑造和谐有序的参与氛围与环境,又促使政府明确角色定位、及时转变职能,减少不必要的财政支出并激发社会活力。当前我国在扶贫开发、慈善救助、志愿服务等社会事业的建设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然而从总体上看,虽然各类企业在发生自然灾害或突发公共事件时能够积极提供社会援助,但较少参与常态化的慈善募捐活动,个人或家庭捐赠与志愿服务的积极性尚未完全调动,慈善机构仍需强化筹集钱款、管理资金以及监督钱款应用等方面的能力。第三次分配通过激发各类治理主体的创新活力实现效率与公平、强制与自愿、法律与道德的平衡,使市场、政府、公民、企业共同成为践行社会责任和推动共同富裕的主体。

最后,从社会成员的普遍意愿来看,新时代背景下人民群众具有更高层次的精神文明需求,更加关注社会公平正义、机会平等与资源均衡分配等议题,第三次分配在更大范围内优化人民群众的收入分配格局,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参与感、获得感、公平感。在当前国家治理过程中,我国构建起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公众受益的公共服务协同供给体系,满足了广大人民的基本生活需求,然而不同群体之间仍存在观点分歧与利益冲突,第三次分配的目标指向则在于使改革发展成果更为充分地惠及全体人民,发挥慈善机构在救助困难群体方面的专长,切实改善民生水平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与此同时,经济发展需要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但资源分配、机会享有、福利发放的不平等可能影响社会成员的创新活力,在一定程度上抑制公眾的消费能力,而第三次分配实际上可以优化收入与分配的结构和布局,推动不同社会群体的资源与机会不断趋于均衡。此外,第三次分配可在促进共同富裕的过程中有效纠正部分错误观念,引导社会公众认识到共同富裕不是绝对公平更不是“劫富济贫”,以制度安排的形式来约束改革发展过程中的“搭便车”行为,既激发人民群众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又确保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需求受到妥善对待。

新时代第三次分配呈现的新变化趋势

第三次分配作为在新发展阶段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意味着实现社会财富流动与资源机遇分配的均衡化,其实施与推进事关共同富裕远景目标的实现。在新时代背景下,实现三种分配方式有机统一的关键,在于科学认识第三次分配在制度安排、分配形式、运作方式、覆盖范围四个方面的最新变化趋势。

第三次分配的制度保障逐渐强化。进入新时代以来,党和国家更为关注第三次分配和慈善事业的重要作用,从国家战略的高度为其提供重要的制度保障。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首次从基本经济制度建设的维度,将第三次分配规定为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分配制度的重要方式。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进一步强调第三次分配和发展慈善事业的价值与意义,这表明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改革开放的重点任务之一便在于缩小收入分配差距。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系统提出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和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的论断,释放出“十四五”期间缩小收入差距、实现共同富裕的强烈信号。目前围绕第三次分配的制度设计、政策实施与理论内涵的积极讨论,均主张在开展第三次分配时要坚持鼓励和引导的立场,运用税收优惠或免税政策大力推动各主体的参与。党和国家关于慈善事业发展的规范性文件也为第三次分配的有序开展提供法治保障。2016年3月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2016年8月民政部部务会议通过的《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2020年5月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规范文件相继出台,各地也制定具体的工作细则和实施办法,促进公益捐赠行为的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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