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 策
2021-10-29
国务院:将自愿减排项目纳入全国碳市场
据报道,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在生态环境质量达标的前提下,落实生态保护地区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加快建设全国用能权、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健全以国家温室氣体自愿减排交易机制为基础的碳排放权抵消机制,将具有生态、社会等多种效益的林业、可再生能源、甲烷利用等领域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证券时报)
5部门印发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管理办法
据报道,为加强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管理,提升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保障梯次利用电池产品的质量,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制定了《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提出,梯次利用企业应依法履行主体责任,遵循全生命周期理念,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保障本企业生产的梯次产品质量,以及报废后的规范回收和环保处置;动力蓄电池生产企业应采取易梯次利用的产品结构设计,利于高效梯次利用。《管理办法》鼓励梯次利用企业与新能源汽车生产、动力蓄电池生产及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等企业协议合作,加强信息共享,利用已有回收渠道,高效回收废旧动力蓄电池用于梯次利用。鼓励动力蓄电池生产企业参与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
《管理办法》还鼓励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生产企业等与梯次利用企业协商共享动力蓄电池的出厂技术规格信息、充电倍率信息,以及相关国家标准规定的监控数据信息(电压、温度、SOC等)。梯次利用企业按照《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余能检测》(GB/T34015)等相关标准进行检测,结合实际检测数据,评估废旧动力蓄电池剩余价值,提高梯次利用效率,提升梯次产品的使用性能、可靠性及经济性。(中国证券报)
2部门印发《“十四五”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
据报道,9月15日,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印发《“十四五”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到2025年,塑料制品生产、流通、消费、回收利用、末端处置全链条治理成效更加显著,白色污染得到有效遏制。
在源头减量方面,商品零售、电子商务、外卖、快递、住宿等重点领域不合理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的现象大幅减少,电商快件基本实现不再二次包装,可循环快递包装应用规模达到1 000万个。
在回收处置方面,地级及以上城市因地制宜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系统,塑料废弃物收集转运效率大幅提高;全国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到80万t/日左右,塑料垃圾直接填埋量大幅减少;农膜回收率达到85%,全国地膜残留量实现零增长。
在垃圾清理方面,重点水域、重点旅游景区、农村地区的历史遗留露天塑料垃圾基本清零。塑料垃圾向自然环境泄漏现象得到有效控制。
《方案》部署了3方面主要任务,一是积极推动塑料生产和使用源头减量,包括积极推行塑料制品绿色设计、持续推进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减量、科学稳妥推广塑料替代产品等。二是加快推进塑料废弃物规范回收利用和处置,包括加强塑料废弃物规范回收和清运、建立完善农村塑料废弃物收运处置体系、加大塑料废弃物再生利用、提升塑料垃圾无害化处置水平等。三是大力开展重点区域塑料垃圾清理整治,有针对性地部署了江河湖海、旅游景区、农村地区的塑料垃圾清理整治任务。
在科学稳妥推广替代产品方面,《方案》要求,充分考虑竹木制品、纸制品、可降解塑料制品等各类替代产品的全生命周期资源环境影响,完善相关产品的质量和食品安全标准。开展不同类型可降解塑料降解机理及影响研究,科学评估其环境安全性和可控性。健全标准体系,规范应用领域,明确降解条件和处置方式。加大可降解塑料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和性能,降低应用成本。引导产业合理布局,防止产能盲目扩张。加快对全生物降解农膜的科学研究和推广应用。加大可降解塑料检测能力建设,严格查处可降解塑料虚标、伪标等行为,规范行业秩序。(中国证券报)
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方案进一步完善能耗双控制度
据报道,9月1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了能耗双控制度的总体安排、工作原则和任务举措,绘制了能耗双控制度发展“路线图”。相关人士指出,《方案》的出台将进一步促进各地区各部门深入推进节能降耗工作,推动高质量发展,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十三五时期,中国建立了能耗双控制度,在全国设定能耗强度降低、能源消费总量目标,并将目标分解到各地区,严格进行考核。”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在各地区各部门的共同推动下,能耗双控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过去五年全国能耗强度继续大幅下降,能源消费总量增速较“十一五”、“十二五”时期明显回落,在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为促进高质量发展、保障能源安全、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应对气候变化发挥了重要作用。与此同时,在能耗双控制度由建立到实施的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不完善的问题。
为进一步完善能耗双控制度,《方案》提出,推进能耗双控工作过程中,必须坚持5方面工作原则:坚持能效优先和保障合理用能相结合,坚持普遍性要求和差别化管理相结合,坚持政府调控和市场导向相结合,坚持激励和约束相结合,坚持全国一盘棋统筹谋划调控。
具体目标方面,《方案》提出,到2025年,能耗双控制度更加健全,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到2030年,能耗双控制度进一步完善,能耗强度继续大幅下降,能源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能源结构更加优化;到2035年,能源资源优化配置、全面节约制度更加成熟和定型,有力支撑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目标实现。
“《方案》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指导节能降耗工作、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制度性文件,对确保完成‘十四五节能约束性指标、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具有重要意义。”该负责人说。(潍坊晚报)
《上海市先进制造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发布
据报道,近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上海市先进制造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提出,到2025年保持与上海城市功能和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制造业比重,制造业发展速度力争高于“十三五”时期,继续发挥对全市经济的支撑作用。
在总体目标上,《规划》明确:以强化高端产业引领功能、加快产业数字化转型、全力打响“上海制造”品牌为主线,到2025年,产业基础能力和自主创新能力显著增强,高端产业重点领域从国际“跟跑”向“并跑”“领跑”迈进,协同长三角建设世界级产业集群,为打造成为联动长三角服务全国的高端制造业增长极和全球卓越制造基地打下坚实基础。
围绕高质量发展的总目标,《规划》提出了加快产业数字赋能、提高产业创新能力、实施产业基础再造、推进产业链现代化、强化项目投资牵引、培育卓越制造企业、促进产业人才汇聚、加快塑造产业名园、推进绿色低碳发展、服务双循环新格局等10项重点任务,可以简单概括为“五个化”,即高端化、数字化、集群化、品牌化和绿色化。在发展重点上,《规划》中明确未来是以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3大先导产业为引领,大力发展电子信息、生命健康、汽车、高端装备、先进材料、时尚消费品六大重点产业,构建“3+6”新型产业体系,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端产业集群。(证券日报)
江西省“十四五”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规划出炉
据报道,近日,江西省政府印发了《江西省“十四五”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明确,“十四五”时期江西省要着力打造中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全国传统产业转型升级高地和新兴产业培育发展高地,重塑“江西制造”辉煌。
《规划》提出,“十四五”时期江西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要实现规模总量新跨越,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7%左右,工业增加值突破万亿元、达到1.3万亿元,力争1.5万亿元,占江西省GDP比重在1/3以上,制造业占比保持总体稳定,主要经济指标全国排位力争有所前移。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比年均提高1个以上百分点、力争达到28%,高新技术产业、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占比稳步提升,千亿元级产业集群达到15个
在重点产业和空间布局上,《规划》提出,江西省要着力推动有色金属、石化、建材、纺织服装、钢铁、食品等传统产业做强做优做大,聚焦发展航空、电子信息、装备制造、中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优势新兴产业,聚焦能源技术、生命科学等方面重点细分领域,超前谋划布局氢能及装备、生命健康、柔性电子、微纳光学、量子科技等重大颠覆性、变革性技术的产业孵化和培育,积极抢占未来产业竞争制高点。要着力打造大南昌都市圈产业核心增长极,纵向京九(江西)、横向沪昆(江西)产业驱动轴,以及有色、电子信息等7大先进制造业基地,形成“一核、两轴、七基地”的产业空间布局。(江西日报)
上海发布先进材料三年行动计划
据报道,8月27日,《上海市先进材料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发布(以下简称“《行动计划》”)。
根据《行动计划》,未来3年上海将瞄准产业高端,突出发展重点,疏通“研试产用”链条,切实提升产业链整体水平和效率。新材料产业规模达到3000亿元,产值占原材料工业总产值45%以上,重点企业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3%以上,推出100项重点示范应用,培育3~5家50亿元级行业龙头企业、20家10亿级细分领域头部企业、50家高成长性创新企业。
《行动计划》指出,未来3年上海先进材料发展的重点领域为:转型提升先进基础材料,强化新一代信息技术赋能,推动金属、化工等基础材料转型升级;强化保障关键战略材料,围绕集成电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航空航天、新能源等关键领域,提升产业链综合保障能力;发展壮大前沿新兴材料。聚焦高温超导、石墨烯、增材制造等高精尖新材料和颠覆性技术创新,构筑先发优势;在大硅片、化学机械抛光液等集成电路配套材料,高强汽车钢板、改性工程塑料等汽车配套材料,锂电池隔膜、光伏用膜材料、风电叶片用高性能复合材料等新能源材料,高温超导等前沿新材料方面走在全国前列,部分参与国际竞争。(中国化工报)
《临港新片区打造高质量氢能示范应用场景实施方案(2021-2025年)》印发
据报道,为深入贯彻国务院《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决策部署,落实财政部、工信部等5部委《关于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的通知》和上海市政府《上海市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指导意见,充分发挥临港新片区氢能技术研发、产业布局等方面的优势,积极打造“十四五”期间高质量氢能示范应用场景,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编制了《临港新片区打造高质量氢能示范应用场景实施方案(2021-2025 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总体目标方面,到2025年,把临港新片区打造成为上海氢能发展先行先试区、综合示范区和产业引领区。在技术领先度、产业集聚度、设施完备度、应用覆盖度等方面领先全国,产值规模占全市1/4以上,车辆应用规模占全市1/7左右,基础设施规模占全市1/5左右,在新能源制氢储氢、管道供氢、分布式和热电联供等领域率先示范并形成行业标杆。
重点任务方面,一是推广1 500辆燃料电池车辆。二是建设各类加氢基础设施14座。到2025年建成各類型加氢站14座,总加氢能力不少于38t/天。三是建立稳定可靠氢气供给体系。到2025年氢气自给率达到30%以上,光伏等绿氢占比不低于10%。探索试行氢能战略储备机制。到2025年建成本地氢气储备满足2天的需求量,储氢规模达到78t,同步在洋山深水港规划建设氢储运基地。四是开展氢能综合利用试点示范。鼓励氢能示范应用与重点区域开发相结合,依托顶尖科学家社区打造低碳示范园区,开展氢能分布式能源示范。同时,在中日合作示范园区内或其他条件允许的公共设施内开展1~2个探索天然气掺氢示范应用,打造“氢能园区”。
《实施方案》还提出,积极落实国家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财政资金奖补政策,发布临港新片区支持氢能产业及应用场景建设的资金补贴方案及实施细则,出台加氢基础设施建设补贴办法。(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