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辨性材料作文教学中的母题思维训练策略
2021-10-29石裕雄
石裕雄
《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2017年版2020年修订)》(以下简称“新课标”)将“思维发展与提升”列为语文学科核心素养,并特别明示了“直觉思维、形象思维、逻辑思维、辩证思维和创造思维”等常见思维方式。思辨性材料作文的写作是训练、培养、提升学生思维能力的重要策略。因此,思辨性材料作文写作教学,几乎同时成为了高中作文教学的重点和难点。
在此,笔者想结合近些年上海高考作文题目,阐释思辨性材料作文教学中运用母题思维进行合理训练的有效策略,特别是在直觉思维、逻辑思维和辩证思维方面的训练策略。
思维是人用头脑在表象、概念的基础上进行分析、综合、判断、推理等认识活动的过程。而母题思维则是强调在针对表象与概念进行分析、综合、判断、推理等认识活动时,始终有形而上的母题意识,比如:儿童文学有三大母题:爱的母题、顽童的母题和自然的母题。我们在欣赏儿童文学作品时,就可以高屋建瓴地从宏观上把握作品的要核,继而可以从微观上辨析作品在同一母题下的独特性,包括叙事的视角、人物的形象、语言的运用、表达的技巧等。如此,运用母题思维,在阅读中,既能够识其大略,也能够洞幽烛微。母题思维运用于写作上,则可以准确地把握主题,同时又能够促使自己“盘活内心储存”进行构思落笔,进而形成自己的主张与表达。从哲学上来说,人类的思考始终基于三类关系: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神的关系。从母题思维的角度来看,学生无论看到什么作文材料,首先要认清的是,作文要求的是讨论哪一种关系。在此基础上,可以进一步定位到以下母题:自我、人性、成长、生命、感情、教育、时间、空间、哲学、美学、文学和科学等母题。
一、运用直觉思维指向母题,确保材料理解准确
直觉思维在我们的思维活动中占据着很重要的位置。新课标也指出要让学生获得直觉思维的发展。我们人类的思维活动中应该发展好直觉思维。
作文训练中,有一种现象叫做“套题”。为什么“套题”会有广大的市场,其实,就是直觉思维在起作用。学生看到某一个作文题,运用直觉思维,马上找到“内心库存”,套题就是这样产生的。“套题”行为固然极不可取,不过其中的思维方式与思维过程却是颇有价值的。我们要发挥这种“直觉思维”的优势,让学生学会运用直觉思维来理解材料的核心,明确作文的方向,把握思辨的主旨。
比如,2015年上海秋考作文题材料为:人的心中总有一些坚硬的东西,也有一些柔软的东西。如何对待它们,将关系到能否造就和谐的自我。
学生一看到这则材料,在直觉思维的影响下,一定会关注到“坚硬”“柔软”“和谐的自我”这三个关键词;如果通过母题思维的有意识培养,学生就能够把握住命题要求的核心在于人的自我身心的和谐。从母题上来看,就是要求辨析人与自我的关系,是自我母题的审视与理解。有此指向,相信学生会非常踏实,而不是纠结于三个关键词的关系,甚至是在讨论“坚硬”与“柔软”的关系时,恰恰疏忽了最重要的“和谐的自我”这一关键词。
二、运用逻辑思维细化母题,确保写作角度恰当
新课标指出:要注重对学生思维过程和思维方法的引导,注意发展学生的辩证思维和批判性思维,注重培养学生思维的逻辑性。如何培养学生的逻辑思维呢?新课标里有明示:能够辨识、分析、比较、归纳和概括基本的语言现象和文学现象,并能有理有据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和阐述自己的发现。这里的辨识、分析、比较、归纳和概括,就是逻辑思維的基本方法。
比如,2021年上海秋季高考作文题材料为:有人说,经过时间的沉淀,事物的价值才能被人们认识;也有人认为不尽如此。你怎么看?
基于母题思维,运用直觉思维,这是在母题下讨论人与物的关系。但是,仅仅有此认识,只是明确了论题的方向,具体如何有层次地进行分析与说理,需要深入地辨识、分析、比较、归纳和概括,这样就能够对母题进行细化,使之具体化,形成可以有条理地呈现出的不同论点。
首先要辨识材料中的人物角色。有人说,这是第一类人;有人认为,这是第二类人;也就是考生可以是第一类人,可以是第二类人,也可以是第三类人。
其次要分析材料中不同角色的基本观点。第一类人的看法是:经过时间的沉淀,事物的价值才能被人们认识。关键在于一个“才”字,这类人的观点是:时间积淀是人们认识事物价值的充分必要条件。第二类人认为不尽如此,关键在“不尽”二字,不是并非如此,而是不完全如此,没有全部否定,因此这类人的观点是:时间积淀是人们认识事物价值的充分非必要条件。
再次要比较这种看法的差异。通过上述的辨识与分析,学生不难发现,两类人或者说两个观点的差异不在于人们认识事物的价值,而在于时间积淀对于人们认识事物价值的影响。一类人认为,如果没有时间的积淀,人们就不能认识到事物的价值;另一类人认为,如果没有时间的积淀,人们也可能认识到事物价值;或者是,有了时间的积淀,人们也不一定能够认识到事物的价值。
最后则是通过以上的思考进行归纳与概括,形成自己的观点。既可以赞成时间积淀说,也可以反对,还可以进行整合,形成自己的第三方意见,关键在于富有逻辑地阐明自己的观点。
三、运用辩证思维深化母题,确保文章立意深刻
中国传统文化、古希腊哲学和德国古典哲学中都充满了辩证法思想。辩证思维从辩证法而来,包括了现象与本质、内容与形式、必然与偶然、可能与现实、原因与结果、整体与部分、一般与个别等辩证形式,既具有认识论的功能,也具有方法论的功能,对于我们认识和把握事物的本质及其运动有着重要的作用。
新课标中,正如温儒敏所指出的那样:新课标“把直觉思维、形象思维、逻辑思维、辩证思维和创造思维等各种思维形式都加以明示”,正是针对目前语文教学缺少思维训练的现状,强调了思维训练的重要性。其中,辩证思维在新课标一书两次出现,需要我们指导学生灵活运用辩证思维。
比如,2019年上海秋考作文题为:倾听了不同国家的音乐,接触了不同风格的异域音调,我由此对音乐的“中国味”有了更深刻的感受,从而更有意识地去寻找“中国味”。这段话可以启发人们如何去认识事物。
基于母题思维,运用直觉思维,这道作文题表面好像是在讨论中国味,其实只是小中见大,由中国音乐和中国味来讨论人与事物的关系,这是母题。有此认识,才算是抓住了此命题的核心。对于此母题,如何进一步更具体地形成自己的认知,从而深化自己对于论题的看法呢?可以运用辩证思维来深化理解。
一是从现象与本质上来思考。材料中说得很清楚,我之所以有意识地去寻找“中国味”,经过了至少以下几个阶段,一是广泛的倾听与接触,这是一种初步认知;二是有了深刻的感受,这是有了感受与感悟;三是有意识地去寻找“中国味”,这是一种自觉主动的践行,跨入了由知而行的阶段了。因此,透过材料中认识中国音乐中的中国味这一过程的现象,可以揭示人们认识事物的一般本质:由认知到感受到感悟,最后是践行。
二是从一般与个别上来思考。材料中两次强调了“不同”,一是不同国家,二是不同风格;可见,认识到事物的独特性往往是在广泛的比较之中产生的,在“同”中发现“异”,在“异”中发现“味”,其实就是发现独一无二的特质与个性。
以上两条辩证思维的路径,都能够把准确定位写作方向的母题更加具体,更加深入,更加具有可思性与可写性。
新课标在“思辨性阅读与表达”这一学习任务群中提出了明确要求:学习表达和阐发自己的观点,力求立论正确,语言准确,论据恰当,讲究逻辑。有异于文学性写作、实用文写作和小论文写作,思辨性写作直指学生思维品质的培养与提升,这也正是新一轮课程教学改革的一项重大突破。将“思维发展与提升”列为语文学科核心素养,需要所有语文人在日常教学中,尤其是在思辨性材料作文的教学中用心深思,着力践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