赋能共生:高水平科技服务业人才培养模式研究
2021-10-29邹叔君杨文硕
邹叔君,杨文硕
(1.国家技术转移东部中心;2.上海大学)
贯彻“十四五”规划,破解高水平科技服务业人才紧缺问题,应从培养机构与科技创新产业融合度的视角,全面审视人才培养模式问题。技术转移培养机构要与时俱进向“赋能共生”转型,自主吸纳所在区域科技创新产业的资源,培养产业适用型技术转移人才,进而促进本区域科技创新产业升级,实现本区域科技服务业的高水平发展。
“十四五”期间,我国科技创新产业突出自立自强发展,对高水平科技服务业的战略需求更加迫切,对高水平科技服务人才队伍更加依赖。高水平科技服务业的最紧缺资源之一是人才,现有人才的质量、数量尚不能满足产业发展需求,相关人才培养理念和路径也面临着国家战略需求和市场需求的双重挑战。技术转移作为科技服务业的主线之一,贯穿科技创新产业链始终,是高水平科技服务业发展的主阵地。科技部火炬中心于2015年、2020年先后公布了38家单位为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建设机构,在其引导下,全国各省市涌现出一大批培养机构,成为我国科技服务业人才培养的战略新生力量。根据“十四五”任务要求,围绕高水平科技服务业发展主题,笔者以技术转移人才培养机构为研究对象,对高水平科技服务业人才培养的理念和路径问题展开探讨。
一、当前人才紧缺问题剖析
当前,产业界、学术界有的研究者把当前科技服务业人才紧缺问题归结为教育培训体制机制问题。这种观点,有可取之处但不够全面。当前的教育培训机构自身固然存在问题(部分还很突出),但我们必须认识到,人才紧缺问题本身源自我国科技创新产业早期发展的不均衡,我们应该从培养机构与科技创新产业融合度的视角,全面审视科技服务业人才培养问题。
在过去的一个时期,大体从20世纪70年代末到21世纪初,我国科技创新项目大多按照“引进—应用—模仿—消化—替代”模式加以规划和建设,科技创新项目承担单位倾向于自给自足“小而全”,科技创新体制相对封闭和分隔,市场化程度不高,项目单位对市场化的科技服务缺乏有效需求,导致科技服务业向高水平发展缺乏产业驱动力和市场拉动力。当时带有一定计划经济特征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对科技服务业的高水平发展产生过抑制作用,并形成了长尾影响。例如,过去我国大量引进外国完全商品化的民航客机产品系统及其配套服务,该领域的本土科技服务业因缺乏市场而发育迟缓;进入21世纪,我国全面实施自主知识产权的民航客机系统研发、制造和销售,其巨大协同创新需求必然带动本土科技服务业的发展壮大。有了强大的产业需求和岗位需求,科技服务业人才短板问题才能从根源上破解,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政府引导,高水平人才的教育培训市场应运而生。因此,当前人才培养的种种问题,我们应该回归科技创新产业本源,以产业结构和培养体系紧密融合的视野,聚焦需求导向的人才模型和人才培养模式,加以全面研讨。
笔者调研发现,作为高水平科技服务业人才培养的典型样本,当前国内部分技术转移人才培养机构的教育培训工作因与科技创新产业的融合度不高,暴露出如下短板:
(一)服务侧与客户侧存在人才结构失衡
当前技术转移的客户侧,例如高校院所,人才准入门槛越来越高,招聘的人才要求是名校、海归的青年博士或成就卓著的专家学者,又如重点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企业创新中心,其运营模式和人才配置不断与国际一流同行看齐,客户侧人才结构总体呈现专业化、职业化和精英化特征。然而,在技术转移服务侧,服务人员的准入、培训和从业,通常无从业经验、专业资格、学历学科背景等刚性要求,从业者素质参差不齐,服务机构运营模式不清,难以胜任与客户高效沟通、建立信任、紧密协作、创造价值的工作任务,服务侧与客户侧在人才方面存在脱节、失衡现象。反观发达国家技术转移从业人员群体,往往具备硕博士学历和相关专业背景,具有在高校院所、科技企业相关岗位多年工作经验。对此现状,部分培养机构存在招生办学“高不成、低不就”的困惑。
(二)培养体系与同行对标相对落后
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属于面向职业发展的专业技术性的教育培训活动,它与高校的专业学位、头部企业的科技服务岗位培训有较强的对标性、互补性和可替代性。当前,部分高校MBA、MEM、MPA等专业学位已经开设技术转移方向、实施品牌课程建设和开展国际合作办学,企业岗位培训也基于人力资源规划咨询,与第三方技术转移专业机构合作培训,在技术转移教培领域具有不可忽视的竞争力。但是,部分培训机构对同行单位的发展态势缺乏市场敏感性,开展技术转移人才培养仍停留在短训班模式,培养理念相对陈旧,培养体系明显滞后于高校学历教育和企业职业培训,今后在吸引优质生源、争取机构客户方面,恐怕难以与领先的同行单位开展有力竞争。
(三)对人才模型及人才培养模式认知不深
当前科技创新产业需要哪几种层次的技术转移从业人才,人才的主要类型和知识能力指标体系是什么,相应的知识能力采用哪几种机制进行传授,这是人才培养的基本问题。目前技术转移供给侧、需求侧、服务侧和治理侧的相关主体,对此重大问题仅形成一些方向性共识,未形成可量化、可执行以及关于人才模型“画像”和人才培养模式建构的共识。在此行业大环境下,部分培养机构自身对人才模型、人才培养模式问题也认识不深不清,导致人才教育培训工作出现各种偏差和扭曲,例如,授课幅面过宽、知识涉猎偏浅、实操书面化、师资碎片化、办学缺乏顶层设计,导致输出学员的行业认可度不高。
二、人才培养模式向“赋能-共生”转型
面向中央“科技强国”战略和“十四五”科技创新自立自强发展战略,科技服务业高水平发展迎来重要战略机遇,各省市的培养机构完全有政策、有条件、有动力创造出与时俱进的技术转移人才培养模型,加快更新自身的人才培养理念及其培养体系。
(一)“赋能-共生”核心是激活产业新动能
在新时期,培养机构的人才培养模式,在理念上应该加快从“推动型”向“赋能共生”转型。赋能共生的人才培养理念,总体来说,即培养机构服务所在区域的科技创新产业,自主吸纳来自科技创新产业的资源(如知识、智力、技术、资本等),改革自身人才培养模式机制,通过培养输送产业适用型人才为科技创新链赋能,以“人才”要素激活科技研发与实体经济、金融经济融合的产业级新动能,促进本区域科技创新产业升级,进而实现本区域科技服务业的高水平发展。
作为一种创新治理理念,赋能,是指某个组织作为能力核心,通过输出能力及其资源,培育其次级组织,支持次级组织实现去中心化发展,逐渐形成相对独立发展的新能力和新资源,次级组织反哺核心组织,从而提高核心组织的发展活力和抗风险能力。在培养机构为技术转移人才赋能的场景中,赋能模型有如下要点:
赋能模型,先决条件是培养机构找到一个能力资源比较密集的核心组织,该组织拥有需求、人才、资金、渠道、平台和其他资源。在技术转移人才培养的场景中,这个核心组织就是培养机构所在区域的科技创新产业,没有核心组织作为培养机构的能力资源母体,培养机构获得“赋能”就是无源之水。
在人才培养方面,科技创新产业与培养机构是核心组织与次级组织的关系,培养机构是去中心化的二级组织,它们通过专业化实现自主生存发展。去中心化发展的优势在于可以摆脱依附型发展的管理僵化和低效率:培养机构应该成为源自科技创新产业、具有自主生存发展前景的次级核心,汲取来自整个产业的优质资源,经过自身转化,源源不断输送给广大学员。如果没有培养机构成为次级核心,“赋能”就缺少主体。
(二)“赋能-共生”生态是市场主导创新
作为一种创新治理理念,赋能,不是由核心组织直接、垂直地去推动一个次级组织生存发展,而是次级组织积极主动地与核心组织按照市场规则进行协作,核心组织围绕自身战略所需给予次级组织相关的能力资源。在科技创新产业与培养机构之间,培养机构与学员之间,都应当是这种市场主导、需求导向的生态关系。如果培养机构过度依赖举办单位或者政府资助,不能提出并实现自身的价值主张,也就谈不上“赋能”。
赋能互动的目标,是产业赋能者与机构被赋能者最终形成“共生型”生态关系,培育出更有发展活力、升级版的产业生态系统:科技创新产业赋能培养机构实现独立发展,培养机构赋能学员提升职业能力,学员形成职业共同体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产业升级,汇聚共享人才、信息、知识、资本等资源,整个产业形成不断扩大、共生循环的协同创新圈层。
科技创新产业、培养机构、学员人才,三方在“赋能共生”人才培养模型中的理想生态位,如图1所示。
(三)“赋能-共生”型人才培养模式内涵
如图1所示,培养机构依靠科技创新产业赋能技术转移人才,在产业共同体和职业共同体之间发挥人才枢纽作用,这一人才培养模式的赋能要点如下:
一是人才模型以产业需求为导向。培养机构要围绕满足本区域乃至全国的科技创新产业人才需求,输出人才新动能,拉动科技创新产业发展。依托产业,培养机构要对科技服务业内资源进行整合,自主构建人才模型,参与相关人才标准、服务标准的制定,协调科技服务行业联盟利益,完善专业化职业化培养体系,运用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手段在本区域乃至更大范围内汇总人才供求信息,按需培养,批量化输送符合相关产业用人要求的科技服务人才。
二是人才培养模式与要素市场融合。培养机构的人才培养模式要进一步密切与技术、资本、数据等要素市场的衔接交流机制,放宽培养口径,吸引各界优秀人才来进修深造,助推学员进入各要素市场从业,实现学员的技术转移人力资源增值。技术转移人才培养模式作为科技服务业的一部分,与技术、资本、数据等要素市场都应服务于广大科技创新产业客户,培养机构应当打通各要素市场技术转移人才“招生—就业”通道,招生和就业工作直达科技企业、科研机构等业务一线场景,双向促进技术转移人才的人力资源增值效应。
三是人才培养体系兼顾职业基础与专业分工。培养机构要站在培育高水平科技服务新业态的高度,建设更加开放的人才培养体系。人才培养体系要瞄准高水平新业态,人才培养的依据除了产业需求的职业基础模块,还应涵盖战略新兴产业、数智创新、科技金融、技术标准和重大项目运营等专业分工方向,分层分类对学员进行专业培育,掌握技术转移相关的新业态、新知识、新工具,为特定产业部门的新兴专业需求量身定制个性化人才培养方案。
四是人才培养与人才服务一体化。培养机构要树立为学员赋能“五分培养,五分服务”的培养理念,通过结业(毕业)后的人才服务实现技术转移人才的人力资源增值。培养机构与科技服务行业社团合作开发有利于人才发展的培训认证体系和职业认证体系,融入自身培养体系;与一流高校、卓越企业合作举办定制化教育培训项目;与政府部门协调打通技术转移人才中高级专业职称评聘通道;汇聚来自高校院所、科技企业、科创载体、社会组织等领域学员形成跨界社群,覆盖科技创新全链条、全周期。
综上,培养机构通过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赋能学员与产业共生的最终目标,即自主提高机构知识管理能力,通过人才软实力输出,服务科技创新产业的实力升级,促进科技服务业向价值链高端延伸。培养机构通过赋能实现共生:高校院所输出研发能力及科技成果,实体企业提供应用场景和中试平台,资本为创新创业注入活力,服务型政府提供监管框架和保障设施,培养机构和技术转移人才在服务中进一步深化自身的科技服务素养。
三、人才培养模式创新的实践路径
(一)培养机构的基本面研判
培养机构对人才培养模式如何变革,要基于对国内外基本面的不断研究和预判。在新时期特别是“十四五”期间,应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国的高水平科技服务业日益成为一个战略支柱产业,其中的技术转移也发育成为一个高附加值的二级板块,由此技术转移人才培养也随之成为一个孪生产业。“十四五”时期我国技术转移人才紧缺与人才培养的主要矛盾,是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创新主体日益增长的科技创新服务人才需求,与不平衡、不充分的人才培养能力发展水平之间的矛盾。认清并解决这一基本的政治经济实际问题,是培养机构主动提升自身服务能级,与科技创新产业实现赋能共生的实践认知前提。
(二)开发利用区域产业资源
培养机构的功能定位,按照相关政策文件,是落实国家科技政策、围绕促进技术转移开展高水平教育培训的基础设施,是新时期高水平科技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培养机构应当明确认识,自身建设是长期任务,本单位、本区域科技创新资源乃至全国的资源都可以为自身建设所用。现在各省市的相关产业资源均有积累,关键是培养机构如何用足、用好,如何做好精选、开发、转化和利用,这需要培养机构运用赋能共生思维落地实施。
(三)与一流高校院所合作
积极与一流高校合作,试点开展多样化、多层次的学历教育和非学历培训,是培养机构建设的战略特色内容之一。培养机构要进一步完善与高校合作的共赢模式和落地机制,努力建成办学试点样板项目,积极联合有意愿、有条件、有实力、有品牌的高校,加快构建开放式培训教育网络,逐步建成覆盖本区域核心城市的工作格局,提升培养机构的品牌形象和社会影响力。
(四)与高水平国际机构合作
经过数十年发展,发达国家的主流技术转移机构已经形成一套技术转移人才模型及其培训体系,具有一定先进性和成熟性,在“平等互利、洋为中用”原则下中方机构可以借鉴和与之合作。但须注意,目前欧美技术转移培训机构大多面向行业巨头和领跑企业客户,按照客户的行业优势地位,培训机构对其培训体系进行了适应性塑造,“原汁原味”引进不一定符合我国国情,不一定满足本土企业特别是新兴科技企业的需求。这方面,中方机构要注意按照国情和企业客户接受度,自主实现国际优质课程的本土化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