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市域轨道交通规划与实践研究
2021-10-28
交通与港航 2021年5期
2017年,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促进市域(郊)铁路发展的指导意见》,强调市域(郊)铁路作为城市中心城区联接周边城镇组团及其城镇组团之间的通勤化、快速度、大运量的轨道交通系统,提供城市公共交通服务,是城市综合交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并指出至2020年,京津冀、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长江中游、成渝等经济发达地区的超大、特大城市及具备条件的大城市,市域(郊)铁路骨干线路基本形成,并构建1小时通勤圈。
随着国家区域总体发展战略和新型城镇化战略的加快推进,以及未来出行需求增量主要集中于都市圈范围内,均要求打造“轨道上”的都市圈。与日益增长的客流需求相比,定位于服务都市圈市域范围的市域铁路,还存在着发展滞后、供给能力不足的结构性缺位。在新发展背景下,梳理市域铁路现状发展特点,解读相关发展政策,探索未来市域铁路的发展方向,对于推动市域铁路有序建设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