瘦肉精检测方法及其监管
2021-10-28付赛赛秦广利
付赛赛,秦广利
(商丘职业技术学院,476000)
乔小亮,王艳霞,李 夏,袁川川
(外埠入漯畜产品查验中心)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2021年3.15事件再次爆出瘦肉精事件,河北青县肉羊上榜3.15晚会,从养猪转到养羊使用瘦肉精,可以看到禁止瘦肉精的不易。在对猪肉瘦肉精监管的重压下,无疑牛羊肉成为了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一大漏洞。根据日常监管和群众投诉举报情况,目前我市不同程度存在畜产品养殖屠宰环节违法违规使用抗生素、瘦肉精,私屠乱宰、加工经营环节不实施畜产品进货查验、销售储存未经检验检疫等违法行为。加强瘦肉精检测和监管再次成为工作重点。
1 生猪牛羊屠宰企业瘦肉精检测方法
1.1试剂卡快速检测法
1.1.1样本预处理 取已经被去除脂肪的瘦肉组织,剪一块置于脂肪均质器中均质1 min(10000 rpm),取5 g左右打碎后的组织样本至10 mL聚苯乙烯离心管中,扣上管盖,放入80 ℃水浴锅中水浴10 min后,冷却至室温,待检。
1.1.2检测步骤 取未开封试纸条(打开后提示请在1 h内尽快使用),用一次性塑料胶头吸管吸取待检样本溶液先后垂直均匀滴2-3滴于试纸条孔中。待液体快速滴加完成后,开始计时,反应8 min,根据示意图判定结果。
1.1.3结果判定 阴性(-):C线显色,T线不显色,无论颜色深浅,均表示组织样本中待测物浓度低于检测限。阳性(+):C线显色,T线显色,表示组织样本中待测物浓度等于或高于检测限。无效:未出现C线,表明不正确的操作过程或试纸条已失效。
1.2酶联免疫试剂盒检测
1.2.1样品预处理 称取2 g左右打碎后的组织样本于15 mL离心管中,加入3 mL洗涤工作液、3 mL组织稀释液,然后高速涡动1 min后,4000 g以上、离心5 min;取1 mL中间层清液于新的离心管中,加入40 μL 0.5 M NaOH溶液,涡动10 s混匀,再次4000 g以上、离心5 min;取40 μL进行检测。
1.2.2检测 取未开封酶标板条插入酶标板架上,并记录好标准品和样品的位置,且做平行实验;先将40 μL各标准品工作液分别加入对应的标准品孔中,然后将40 μL样品分别加入对应的样品孔中;按1∶10体积比混合配置酶标记物工作液,轻柔混匀,室温(25±2℃)放置20-30 min后,在每孔中加入60 μL酶标记工作液;盖好盖板膜,轻轻振动10 s,使混匀更充分,室温(25±2℃)避光反应30 min;揭开盖板膜,把酶标板中的液体弃掉,倒扣板子再用吸水纸吸干,立即在加样孔中加入100 μL底物A、B混合液;盖好盖板膜,轻轻振动10 s,充分混匀,室温(25±2℃)避光反应15-20 min后;揭开盖板膜,在加样孔中加入50 μL终止液,轻轻振动10 s使其充分混匀;终止后5 min内打开计算机用酶标仪在波长450 nm、630 nm下自动读取酶标板每个孔中的计数值和吸光度值。
2 加强监管
2.1规范畜产品经营主体行为
2.1.1监督指导养殖和屠宰企业严格落实畜产品质量安全主题责任。以生猪牛羊屠宰企业作为排查的重点对象,督促屠宰企业认真贯彻落实生猪牛羊入场查验登记记录,索要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实施瘦肉精检测、肉品品质检验、车辆清洗消毒等措施。城乡结合部、交通要道周边、养殖场、私屠滥宰专业村(户)和肉食品加工集中区域等私屠滥宰易发区和多发区作为重点,严重打击私屠滥宰、倒卖病死猪牛羊、屠宰环节打水注药的违法行为。同时对跨市、县境内的禽肉、牛羊肉索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2.1.2监督指导食品加工、销售和餐饮服务经营主体严格落实畜产品进货查验责任。购买猪、牛、羊、禽等动物产品时,查验且留存当批次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检疫标志。分割、包装的动物产品也要加盖检疫标志,采购进口的动物产品,查验并留存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当批次入境货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2.1.3监督指导储存服务冷库等经营主体落实畜产品储存备案责任。畜产品贮存在内的所有冷冻冷藏食品全部要通过冷库备案平台依法办理备案,提交冷库名称、经营地址、贮存能力、贮存食品品种等备案信息。未经备案不得从事畜产品等冷冻冷藏食品贮存服务业务。
2.2强化畜产品质量抽检 坚持全覆盖,抽检畜产品应覆盖生鲜、冷冻、本地外地、进口等不同形态和来源的猪牛羊等畜肉及副产品品种。同时覆盖农村、城市、城乡接合部等不同区域的企业、个体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畜产品养殖屠宰、加工经营主题类型。坚持监管和检测相结合,对监管和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开展常规抽检和专项抽检,提升畜产品质量抽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通过加强抽检工作与日常监管信息的互联共享;针对监管力量相对薄弱的领域加大抽检力度。开展风险交流,联管联动,强化抽检对监管工作的技术支撑作用。
2.3严查畜产品违法行为 畅通群众投诉举报途径掌握畜产品违法线索,对每一条线索都逐一核实,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坚持线索案件不核实不放过,集中查处畜产品养殖、屠宰、加工、经营环节典型违法案件,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曝光,形成强大的震慑效应,让违法者消除侥幸心理,达到以罚促管的工作目标。